五、寿宁县碑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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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文物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909
颗粒名称: 五、寿宁县碑刻
分类号: J314.3
页数: 1
页码: 134
摘要: 本文技术了宁德市寿宁县碑刻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寿宁县界碑、紫阳书院碑、明伦堂学规碑。
关键词: 宁德市 石刻 碑刻

内容

1.寿宁县界碑
  该界碑位于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八月寿宁知县黄鹤年立。碑高120厘米、宽54厘米、厚12厘米。弧额,碑边有卷草纹,青石质地双面碑,无座。正面阴刻“寿宁县界”四字,两旁刻“去县六十五里,嘉靖二十四年八月秋吉旦知县事贵州晋安黄鹤年立”。背面阴刻“上下党隘”,旁刻“东至浙江田,南至后洋山,北至浙江西溪,西至新康口”。保存尚好。
  2.紫阳书院碑
  此碑位于寿宁县鳌阳镇城关实验小学内,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立。碑青石质,高178厘米,宽73厘米,厚10厘米。碑额楷书“紫阳书院碑”,首题“新建紫阳祠书院碑文”。碑文楷书21行,行38字,全文共467字,记载书院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众人捐款,拨划公田及公田坐落地名、数量等。落款“乾隆二十二年壬午岁次季冬月知县娄江张金惠序”。碑原立于鳌阳紫阳书院内,现立实验小学操场。
  3.明伦堂学规碑
  此碑位于寿宁县鳌阳镇城关实验小学内,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立。卧式碑,青石质,宽174厘米、高88厘米、厚12厘米。竖刻楷书31行,行21字,共459个字,内容为清顺治九年(1652年)“礼部题奉钦依”制对诸生订立定八条“教条”。右侧题“顺治九年礼部题奉”,左侧款识“乾隆五十九年三月吉旦,知县臣福保,教谕臣陈仁钧敬刊”。碑原置于寿宁县明伦堂左边墙上,1984年因明伦堂拆除移三峰寺,后移立县实验小学操场。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文物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文物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具有鲜明畲族特色的文物,并收录了对境内留存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相关性遗迹(包括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碑志和纪念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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