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5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
分类号: C912.82
页数: 1
页码: 4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德地区闽东畲族闽东畲族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以父母为核心,由父母与子女组成的家庭。
关键词: 宁德地区 风情习俗 家庭

内容

近代,闽东畲族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以父母为核心,由父母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家庭人口一般以3~5人的居多。在畲族家庭成员中,父亲为一家之长,对内管教、约束家庭成员,管理经济收支,安排农副业生产等;对外代表全家处理各种社会事务。母亲被视为“内当家”,负责处理家庭内以及亲戚间往来事宜、料理家务、饲养禽畜,同时也下田参加生产劳动。畲族子女婚后,便分居独立生活,一般“娶一门媳妇,分一个家”。做父母的多与幼子同住。
  1949年以前,畲族人比较看重田园山林,把保有祖宗留下的田地和增置田产,看作是家庭事业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兄弟分家时,都要请母舅做“公道人”分配财产。父母在者,可由母舅提留一部分财产,供其生活;父母辞世后,再行分配,或留做父母坟墓以及每年祭墓时开支,俗称“众田”。然后,给长子留一份“长子田”(一般不得超过全部田产的十分之一),要是田产太少,适当照顾一下长子即可。余下由数子平均分配。分配时由抓阄决定,然后立下分家契约,写明权利、义务。兄弟间若发生财产纠纷,由母舅出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畲族家庭发生根本变化,家长权威削弱,民主协商、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的新型家庭关系逐渐形成,旧道德礼仪规范为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所取代。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志

《闽东畲族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闽东畲族志、迁入分布、经济生产、政治、文化教育等情况叙述。

阅读

相关地名

宁德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