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49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业贸易
分类号: F729.2
页数: 2
页码: 177-1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德地区闽东畲族间或有小商小贩到畲村进行贸易,畲民则用粮食和土特产品与其以物易物进行交易。
关键词: 宁德地区 工商业 商业贸易

内容

闽东畲族素来有用自产的柴、竹等土特产品同汉人换取所需的食盐、咸鱼、日常用品和生产资料的历史习惯,但没有本民族市场和经济贸易中心。间或有小商小贩到畲村进行贸易,畲民则用粮食和土特产品与其以物易物进行交易。
  民国29年(1940年),福鼎县翠郊、浮柳畲族村成立茶叶产销合作社,自行精制“白毫”茶38箱运往香港销售。民国36年,在硖门、康厝畲族地区设2个茶叶产销合作社,为当地茶农服务。这时,霞浦等地也有一些畲族地主、富农兼营茶叶、桐油、木炭之类的土特产生意。
  1950年,为繁荣农村经济,各县区公所所在地都设立供销合作社,畲族农民也纷纷参股加入供销合作社。同年,崇儒岚下农民为繁荣农村经济、活跃农村市场,自发创办农民供销合作社。1952年崇儒、盐田、水门成立购销总站和双代(代销代购)店,这些商店的设立,促进了畲族地区商品的流通。
  1954年,福安穆阳供销社有社员5680人,占总人口的16.0%,其中畲族877人,占社员总数的15%,股金1241元(其中入社费568元)、公积金3950元,公积金较之1953年增加70.3%。供销社设有渔货生产、布匹百货、京果土产、屠宰等4个门市部。11月安排7个货郎担,在渡头等11个乡的畲族聚居村和畲汉杂居村开展业务。货郎担采取以货换货形式,收购地瓜粉2130斤、杂骨72斤、杂锡45斤、杂铜70斤、桐籽175斤、杂铁196斤、以及牙骨壳、鸭鹅毛等。同时还供应畲村带鱼502公斤,杂蚵470斤,虾渣640斤,食盐0.6吨,以及瓜袋鱼、〓肉、红菜、火柴、香烟、冰糖、日用品等,金额1231元。召开工业产品展览会(购销会),组织工业品下乡,以展销形式组织商品交易。
  1957年,农村购销网点继续扩伸,约有一半以上的畲族聚居乡都设立购销点。商业部门认真贯彻“推销农副产品第一,供应生产资料第二,供应生活资料第三”的经营方针,使畲民们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不用出乡。1963年,宁德、福安、霞浦、福鼎县百货公司设立少数民族商品供应专柜,霞浦城关百货商店还配1个畲族营业员,方便畲族群众购物。商业部门拨出沙糖2324斤、羽纱4000尺、毛领300只、纱织带1000只、红头绳和绣花线500只、大号牛角梳3000把、布票36928尺,照顾畲族妇女民族特殊装饰的需要。1961~1965年间,每年都增发给13岁以上女性3尺布票,并从国库中拨出白银锻打畲族妇女首饰、手镯等。供销部门在畲族地区设47个基层社、站、店。1955~1965年的10年中,收购各种山货800多万元,供应各种生产、生活资料3000多万元。1977年后,畲族农村有的代销店改为“双代店”(代购代销),畲民购买糖烟酒不用出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畲村商业得到发展,畲乡市场渐趋繁荣。1982年,地区供销社、民政局、劳动局根据国务院批转《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生产工作会议纪要》精神。霞浦县增设了瓦窑头、茶岗、上水、白露坑、县民族招待所等5个商业网点,招收畲族职工10名,并在畲族集居地原有一些供销网点上,新收畲族职工10名。此后随畲村商品经济意识的加强,农业经济由自给半自给的单一经营型,逐步向多层次、多元化、专业、现代型发展,从而出现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新格局。畲族农民逐步由农村迁入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开设饮食店、理发店、服装店、小商品店及经营农贸市场摊位等。
  1990年福安3个畲族乡共有供销社网点98个、门市部35个、购销站20个、双代店29个,从业人员341人,固定资产10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54万元。1993年,全区141个畲族村共有商店123间,从业140人。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志

《闽东畲族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闽东畲族志、迁入分布、经济生产、政治、文化教育等情况叙述。

阅读

相关地名

宁德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