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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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47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林业
分类号: S7-49
页数: 13
页码: 154-1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德地区闽东畲族林业、森林资源、林业生产、森林保护、利用的情况。
关键词: 宁德地区 林业 经济生产

内容

第一节 森林资源
  闽东畲族地区,山场广阔,植被类型多种多样,林业用地面积广阔,历史上森林资源丰富。民国期间,由于毁林垦荒等原因,森林资源受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生产,人工营林得到加强,但由于1958年大炼钢铁滥伐林木和人口增长后林木需求量增加等原因,森林资源仍呈减少趋势。
  1972年,区内8个畲族聚居公社共有林地面积90.0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53.82万亩,占59.8%;疏林地面积1.43万亩,占1.6%;无林地面积34.8万亩,占38.6%。1982年林业“三定”时复查,共有林地面积85.43万亩。同年,有林地面积56.14万亩,占65.7%;疏林地11.22万亩,占13.1%,无林地18.12万亩,占21.2%;森林覆盖率43.87%,绿化程度65.68%;有林地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5.68%;林分面积475635亩,其中用材林374021亩,防护林10585亩,薪炭林90380亩,特用林649亩。1988年全区畲族乡村森林面积25.78万亩,木材蓄积量24.9万立方米。
  1993年,区内8个畲族乡有林地面积706116亩,占林业用地面积82.6%;林分面积644470亩。其中用材林493980亩,防护林11220亩,薪炭林137621亩,特用林1649亩。同年,全区畲族村共有林地面积30万亩,木材蓄积量29.8万立方米,油茶林面积2万余亩。
  第二节 林业生产
  明清时期,落籍闽东山区的畲族村民,种植粮食作物外,“种树还山”以林木薪炭及其它林业副产品,换取生活必需的日用品和粮食不足部分。林业生产在畲村农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发展林业生产,林业收入在畲村经济收入中仍占有重要的位置。1988年,全区141个畲族村共有森林面积25.78万亩,木材蓄积量25.1万立方米。其中:个体林面积23.01万亩,储量22.87万立方米;自然村所有林面积1.05万亩,储量1.14万立方米;村委会所有林面积1.72万亩,储量1.09万立方米。1993年,区内8个畲族乡有林地面积70.61万亩,林业产值3287万元,占同年畲族乡农业总产值23713万元的13.86%。
  一、采种育苗
  闽东畲村历史上素重林木种子的采集培育。在采摘油茶时,选择果大、皮薄、色红的果实直接埋在林中空地补种疏林,或带回用沙藏好,等到春季再播到山上让其发芽成苗。当时采集的主要有松木、油桐、樟树等树的种子。1950年,各县人民政府曾发动畲村群众采集林木种子兑换大米。1953年,宁德书井里畲村钟月鸾带头组织“三自”(自采、自育、自选)林业育苗专业队,其采种育苗技术经验一度在宁德县推开。1956年,是全区畲族乡村采集树木种子最多的年份,畲族乡采集的树木种子达3万多公斤。1956年,专区在福安坂中畲族乡的亭兜创办苗圃场(1958年下放福安县),该场圃占地面积38亩,年育马尾松苗400万株。1978年区内8个畲族乡育苗面积400多亩,1985年畲族乡育苗面积达1145亩,1993年育苗面积300亩。所育苗木主要供畲族乡村自己造林用。
  二、造林绿化
  人工造林,闽东畲村素以营林为业,主要的林木品种是松、杉树和油茶,尤其以营造松林为普遍,其次是竹林和油茶林。1978年前,由于体制原因造林效果不显著,1978年以后,执行“山林谁造谁有,林权至少50年不变,林木砍伐可以按计划通过办手续后,自由安排和处理”的政策,各地政府采取集体、个体、联合体一起造林的方式,将大片荒山承包给村民,积极扶持造林重点户、专业户和联合体。畲村办起各种林场72个、其中畲族乡办林场8个、村办林场34个、个体林场30个,林业生产迅速发展。
  1978年,区内8个畲族乡造林面积3.93万亩,其中用材林2.71万亩,占当年造林面积的68.96%;经济林面积0.67万亩,占17.05%;防护林、薪炭林面积0.55万亩,占13.99%。1985年8个畲族乡造林面积达6.51万亩,其中用材林面积4.22万亩,占64.82%;经济林面积0.81亩,占12.44%;防护林、薪炭林和其他用材林面积1.48亩,占22.74%。1990年8个畲族乡造林面积仍保持6.34万亩,1993年,由于宜林荒地不多,造林只有3万多亩。
  飞机播种造林,1973年起,区内各县畲村进行过多次机播造林。1973年,福安白云山、仙岭等畲村山场机播飞行52驾次,1986年、1990年机播42驾次,造林有效率70%(飞机播种采用运五型飞机,从福州机场飞往福安播种,每架次装种800公斤,播种面积5000亩)。福安3个畲族乡,飞机播种造林实际成效面积1万多亩。1974年,霞浦崇儒、水门畲族乡亦进行飞机播种,面积达103万亩。宁德、福鼎县亦在同期组织飞机播种,畲乡播种面积3万多亩。1972~1990年全区先后6次开展机播造林,畲族乡村播种区面积占30多万亩,其中成效面积6万余亩。
  三、四旁植林
  闽东畲村素有在村庄旁、住房旁、路旁和溪河旁自发植树的习惯,大小畲村均有面积不等的杂木林,即所谓“风水林”,这些四旁所植树木,有的已历数百年。
  福鼎浮柳《蓝氏宗谱》载:“文显、文发两公,率族裔,兴业植树于柯岭脚至古岭头,沿岭20里路旁,以千计之,作为路荫,并建有蓝家亭以守之”。福安田螺园村《雷氏宗谱》载:“同治十二年(1873年),家识公同维舟公,手栽扦面前旱外榕树2株;长佑公手栽扦榕树1株后门,以为远远世世合族培荫风水”。可见畲村四旁植树已形成传统习惯,为族内父老所倡导支持,并躬自施行。
  这种四旁植树的良好传统,1949年后进一步得到人民政府的支持,每年春秋均有动员组织植树之举。1978~1993年间,全区8个畲族乡每年四旁植树约有40万株之数。
  第三节 森林保护、利用
  一、森林保护
  护林防火 畲族村民靠山吃山,森林保护意识很强,自觉遵守保护森林法规、公约,并建立护林组织,设专职护林员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对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和制止乱砍滥伐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制订乡规民约,以封、禁、罚等形式禁止乱砍滥伐和放火烧山。民国以前,禁山由族长主持订立公约,并指定专人负责护林,或实行轮流“看山”制度。一旦发生火警或有人偷砍林木时,就敲起竹梆报警。听到竹梆声全体村民迅速前往出事地点协助抓盗、救火。由于防火意识强,措施有力。1956年,福安县实现“基本无火灾县”;1978年,福鼎县实现“无森林火灾县”;区内有10多个畲族乡村被评为省护林防火先进单位。对偷砍树木者往往处以重罚,或向全村发继光饼赔礼道歉,或请全村人吃一餐饭。60年代以后,对偷盗禁山林木者则罚其出资公演电影一场,在映前向全村群众作自我批评,赔不是。
  病虫害防治 1949年前,森林生态环境较好,病虫害成灾不多,偶有成灾亦凭人工扑灭,遇大面积灾害则束手无策。50年代以后,随人工造林面积扩大、生态失衡等原因,森林病虫害时有发生。区内畲村主要林木病虫害有杉木炭疽病、杉木细菌性叶枯病、马尾杉赤枯病、黑翅土白蚁、松针蚧等,此外还有毛竹枯梢病,油桐角斑病、杉梢小春蛾、粗梢双条杉天牛、松梢螟等,危害较普遍。对松毛虫,用人工捕捉或药物喷杀;对双条杉天牛采取清除虫源,在4~5月间幼虫未蛀入木质部前,用敌敌畏乳剂注入虫道,再用黄泥土封口。对脊信异丽金龟,在5~6月间用甲胺磷、敌敌畏喷杀成虫,或用高处点灯诱杀成虫。对炭疽病,则采取剪除病枝、病蕾、病果来控制和消灭病源。
  二、森林利用
  闽东畲乡森林树种最主要为马尾松,占有林地面积75.6%,杉木只占11.2%,阔叶林占13.2%。1978年,全区8个畲族乡年产林木3730立方米,毛竹8万根;1985年产木材1922立方米,毛竹产量16.45万根,1990年木材产量2195立方米,毛竹产量82.48万根。此外林副产品有桐籽、茶籽、山苍籽、笋、棕片、药材等。薪炭曾是历史上畲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80年代以后,畲乡挑卖松枝、柴片者已经很少。1993年,全区8个畲族乡林副产品有棕片40吨,笋干20吨,香菇250吨。此外还利用竹木资源造纸、生产松香等。
  第四节 薪炭 油茶
  一、薪炭
  历史上薪炭一直是畲村的主要副业。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经三都常关外运的烧火柴6800吨中,有2000吨是畲村生产。民国期间,每50公斤松木片可换稻谷2.5公斤,每50公斤木炭可换稻谷10公斤。绝大部分畲村除种植粮食作物外,就靠挑贩薪炭收入维持生活。民国26年(1937年),全区木炭产量10万吨,其中有3万吨系畲村生产。民国37年,霞浦龙潭村9户人家,全年薪炭收入折谷1500公斤,而全年耕作所得扣除地租外只有250公斤,薪炭收入为种粮收入的6倍。霞浦草岗、青皎、海边、墓斗新厝一带畲村,柴片和木炭是最主要的副业。海边89户人家,年产柴片50万公斤,木炭2.5万公斤,两项年收入折谷3万公斤。墓斗新厝村36户畲民中,有10户靠卖柴片为生,年收入折谷1530公斤。福安山头庄一带畲村的主要副业也是打柴烧炭,每50公斤木炭值0.35~0.40元,1个劳力1天可烧炭20公斤;全年砍柴1万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解决山区人民的温饱问题,人民政府号召山区“生产自救”,福安县全年生产木炭4000吨,其中有1500吨系畲村生产。1954年,福安县下逢乡畲村全年挑贩柴草、松木片47.63万公斤,收入2583元,占总收入的16.9%。1955年,福安专区商业部门收购木炭5901吨,其中有五分之一为畲村生产。1958年,在“大炼钢铁”中,全区木炭产量30多万吨,有五分之一出自畲村。直至70年代,薪炭仍为畲村主要副业,每年上市贩卖量在200吨以上。80年代后,由于森林资源匮乏,每50公斤柴片涨至10余元,城市居民改用煤炭、煤油、电和液化气作燃料,薪炭上市量减少。1985年畲村木炭产量200吨,1993年不足100吨。
  二、油茶
  闽东畲村种植油茶有150年以上的历史。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经三都澳出口的茶油244吨。光绪三十三年增至398吨,有五分之一系畲村生产。抗日战争爆发后,海口被封锁,外销不畅,油价下跌,导致油茶林荒芜。1949年,全区畲村茶油产量只有100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油茶生产,荒芜的油茶林得到垦复。1957年,全区畲村茶油产量500吨。1960年,由于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油茶林再度荒芜。1962年,全区畲村茶油产量只有150吨。“文化大革命”期间,油茶生产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油茶生产受到重视。1988年,全区畲族乡村油茶林面积19431亩。其中个体18791亩,占96.71%;自然村90亩,占0.46%;村委会550亩,占2.83%。产量1117.6吨,其中个体1055.9吨、自然村10.5吨、村委会51.2吨。1993年,全区畲族乡油茶林面积2万亩、产量1144吨。
  第五节 山林权管理
  民国及其以前畲族地区林权随山而定,除少数风水林、路荫林、祠堂寺庙林为公有外,其余均为私有。土地改革后大部分山林仍由个人管理。1958年人民公社化中,林木一律无偿入
  社,山林私有制被取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林业责任制。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精神,开展林业“三定”工作,明确山林权限和经营范围。全区8个畲族乡,共有山地总面积90.06万亩,颁发山权证书面积741530亩,其中国家所有14251亩,集体所有722352亩;颁发林权证书面积571022亩,其中国家所有27216亩,集体所有503914亩,个人所有38111亩,其中自留山26504亩,权属未定1781亩。随后80%以上的有林地均落实了林业生产经营责任制。各地政府采取集体、个体、联合体一起造林的方式,积极扶持造林重点户、专业户和联合体,畲族人民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志

《闽东畲族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闽东畲族志、迁入分布、经济生产、政治、文化教育等情况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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