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蕉城畲族村落》 图书 |
唯一号: | 130920020210004521 |
颗粒名称: | 抢抬知县保山场 |
分类号: | I057 |
页数: | 1 |
页码: | 382 |
摘要: | 祖居虎浿三漈坑的雷春发,于清乾隆年间搬迁到院后村开山创业。并派工先向雷家要山租五千文,继说:不纳山租要起佃。雷家子孙则认为这是畲家开发的祖业,不是租耕的,于是发生争执。后来,黄家又恃有钱,上告到宁德县正堂。雷姓曾孙雷奶乐等不服,亦集资呈禀上诉。结果,黄家富裕.先把蔡知县和乡管的霍童郑巡司同时抬走。这时,雷家族众却殷勤地送上茶烟慰劳轿夫,并主动为其替肩,抬老爷上山。黄家不肯,赶来抢扛。知县、巡司亲眼看到畲家人热情纯朴,再经现场踏勘,发现山场无一处是黄家所开,只凭一纸墓志争执,于是当场宣判山场业归雷家。随后,雷家又亲送知县、巡司回衙,领回批照。 |
关键词: | 畲族 传说 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