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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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363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民族乡
分类号: K280.1/.757
页数: 4
页码: 237-240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族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所建立的一级地方国家政权建制。其性质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建立民族乡的目的,在于根据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使杂居散居的少数民族,更好地享受平等权利。
关键词: 霞浦畲族 民族志

内容

民族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所建立的一级地方国家政权建制。其性质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建立民族乡的目的,在于根据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使杂居散居的少数民族,更好地享受平等权利。
  1956年,畲族的民族成分被正式认定后,霞浦县人民委员会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县畲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1955年底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的精神,结合县内畲族聚居的实际情况,并同各乡畲族代表充分协商,在此基础上,作出《建立畲族自治乡的初步意见》,报请上级审查批准。
  1957年6月10日,经批准、确定,在县内成立9个民族乡。其名称根据国务院指示“以民族名称冠以地方名称组成”。建乡时对当时的区乡设置及其地方名称还作了调整。其中,属于新建立的有:溪南区牛胶岭畲族乡、后港区青坛畲族乡。属于新划分的有:后港区沙塘乡划分大墓里畲族乡,水坑乡划分梨坪湾畲族乡,溪西区崇儒乡划分墓仓畲族乡,牙城区水门乡划分草岗畲族乡。
  属于改称的有:盐田涌山乡改为岚头畲族乡,里马乡改为西胜畲族乡,后港区马洋乡改为鲤鱼山畲族乡。
  在建立民族乡的过程中,分为三步骤进行:首先进行内部教育,说明建立民族乡的意义,提出划分方案,成立新划乡的临时党支部;接着深入地向当地人民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最后,各畲族乡都补选人民代表,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人民委员会,设立民政、治安、武装、生产合作、文教卫生、财粮调解、绿化等7个工作委员会。畲族乡的人民委员会,都以畲族人员为主要成分组成:9名乡长,均由当地畲族公民担任:20名副乡长中,有14名是畲族;乡人民代表大会,畲族代表名额也占多数比例。
  1958年以后,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变,一些民族地区,主要是民族散杂居地区,刮起了“民族融合风”,县以下的民族区、乡建制撤销,霞浦县刚刚成立的9个畲族乡就是此时撤销的。
  1963年,霞浦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选举工作中,“原在1957年前设立的民族乡,当地少数民族要求强烈的,区划变动不大的,经县人委批准可恢复民族乡的建制”的指示精神,于3月6日分别向福安专署和省人委作了《关于要求恢复民族乡的请示》。经批准,恢复了鲤鱼山、青坛、岚头、西胜4个民族乡。其中:鲤鱼山畲族乡恢复后改为马洋畲族乡;青坛畲族乡恢复后改为墓斗畲族乡;岚头畲族乡恢复后改为洋边畲族乡。其时政社合一并存,一个畲族乡有两种名称,既名畲族乡,又名畲族人民公社,既是畲族乡人民委员会,又是奋族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下属的区全部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区所属的畲族乡再一次全部撤销,撤分成若干个生产大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工作重新得到恢复。1982年《宪法》恢复了关于设立民族乡的规定。1983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通知》,对有关问题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1984年,中共霞浦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畲族人口占20%以上的盐田、崇儒、水门3个人民公社建立畲族乡,成立畲族乡人民政府。新成立的畲族乡比1957年的畲族乡范围大,均由20几个村(即生产大队)组成。
  盐田畲族乡,1984年8月成立,全乡总人口25661人,畲族6157人,下辖23个村,其中西胜、洋边、二铺、瓦窑头、南塘5个村为族村。
  崇儒畲族乡,1984年8月成立,全乡总人口22659人,畲族4292人,下辖27个村,其中上水、新村、霞坪、溪坪、笕下5个村为畲族村。
  水门畲族乡,1984年12月成立,全乡总人口21523人,畲族4131人,下辖23个村,其中茶岗、半岭、大坝、长湖4个村为畲族村。
  3个畲族乡的乡长均由畲族公民担任,畲族村的主要领导亦由本村畲族担任。
  本县3个畲族乡建立后,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成绩斐然。

知识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霞浦县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霞浦县畲族的历史与现状,其中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风土人情、革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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