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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政治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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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3634
颗粒名称:
第四编 政治志
分类号:
K280.1/.757
页数:
48
页码:
225-272
摘要:
本段介绍了霞浦畲族,自入迁落籍以来,其社会发展受当地汉族制约,且与汉族大致处于相同的历史阶段,其经历的政治制度,也相应与当地汉族大致相同。
关键词:
霞浦畲族
民族志
内容
第一章 民族地位
霞浦畲族,自入迁落籍以来,其社会发展受当地汉族制约,且与汉族大致处于相同的历史阶段,其经历的政治制度,也相应与当地汉族大致相同。
在漫长的旧社会,作为一个杂散居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畲族人民,在与汉族人民同样遭受阶级压迫的同时,还要遭受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其所处的民族地位,是无法与汉族相平等的。
新中国成立后,霞浦畲族和全国少数民族一样,享有广泛的民族平等权利和一些特殊权利。民族之间真实、普遍、完全彻底的平等地位,均由政府立法和采取行政措施,逐步予以实现,得到确立。
第一节 平等权利
畲族初入福宁之时,由于杂散居处于荒隅僻壤,“山高皇帝远”、“王化之所不及”,且在支配民族的统治者心目中,以其为“蛮”、为“夷”、为“客”,而无视其是构成中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有国者以不治治之”,因此数百年间,都是“不入编户”的“流民”、“无籍民”。既然“许其自食。无徭役”,不承担义务,相应地也就不享受任何政治权利,而无从谈起与汉族相平等的民族地位。
明清之际,已经基本定居下来的畲族人民,或是垦辟,或是佃耕,为开发山区做出了巨大贡献,统治者再也不能无视畲民的存在,声称“畲民亦吾民也”,对其实行“羁縻”政策。先是“任循古例”、“免差徭”;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福宁知州“立石勒碑,永禁各都、乡、保滥派畲民差徭”。乾隆二年(1737年),“朝廷颁旨,绘画畲民图册进览,仍准畲民不编丁甲,免派差徭”;而至乾隆五年(一说雍正年间)则“准其一体编入民籍”,实行“编图隶籍”、“编甲完粮”,将其纳入州县版籍的统治范围,“无异于乡里编氓”。此后,县境内“滥派菑(畲)民差徭,籍端索贴扰累,并索砍竹木等项”不断发生,畲民纷纷呈诉,霞浦知县于乾隆三十九年,不得不“立碑重申”福宁知府檄文,予以“出示严禁”。实际上,畲族人民遭受封建官府及地方势力的奴役与压迫,更甚于当地汉族。
在封建社会中,畲族的平等权利,不但为政府法令所限制,且为社会势力所不容。嘉庆七年(1802),福宁举行府试,就发生“县书串通监生诬指畲民不准与试”的事件,畲族童生钟良弼愤然呈控上诉,官府才“例准一体应试”。但是,畲族中能有机会读书,进而“与考服官”的,实在太少太少了。光绪二十四年(1898),官府张发《告示》,“示谕”福宁等处“山民”(畲民),“务将服式改从民俗,不得稍涉奇衺,所有冠丧婚嫁,应遵通礼及朱子家礼为法,均勿稍有僭逾、授人口实”,对畲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进行干涉、侵犯。社会上,一些汉族封建统治者每“以‘畲民’相诟病”,尤其对其盘瓠崇拜等,“借资口实,群相诟骂”,恣意侮辱欺凌。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虽然把“民族”作为“三民主义”的一项内容,但由于坚持资产阶级民族观,不可能给少数民族尤其是像畲族这样被认为是“夷”是“客”的杂居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反动政府、地主恶霸、土匪强盗,都以畲族之善良、忍让为软弱可欺,横征暴敛,抓丁派款,剥削掠夺,敲诈勒索。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霞浦畲族地区多成为革命根据地,国民党军队惊恐万状,重兵“围剿”,并采用惨无人道的烧、杀、抢、移、抓的“五光”政策,接着进行“清乡”,施行“连坐”(一人有罪,十户同当),强化保甲制度,手段毒辣。社会上,一些汉族封建统治者对畲族侮辱欺凌仍然存在,城镇及南路沿海的一些乡村尤其严重,这些地方大多长期不允许畲族入迁定居(连“山民会馆”也费好大周折,才搬进城关),有些畲民不得不隐藏自己的民族出身,改变自己的姓氏和民族成分,掩盖自己的民族特点,以求生存;汉族封建统治者往往以畲民是“客”族、“山民”为由,强行征收路钱、茶亭谷、宫租、海埕租。鸡拍翅村畲民,因交不起过路钱,只好多走5里路,绕道罡溪岭进城;牛胶岭等畲村群众要用溪里的石头,也要花钱买,而畲民“讨小海”得来的海鲜,被汉族村霸强行抢夺亦时有发生。在旧社会,广大畲族人民群众普遍存在着“无土地、无钱财、无地位、无靠山”的“四无”和“怕派款、怕抓丁、怕土匪、怕强盗、怕官兵、怕逼租、怕逼债、怕辱骂”的“八怕”。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受尽歧视和压迫。
新中国的建立,永远结束了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政治制度,实施民族平等政策具备了现实的社会条件。国家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其后第一部《宪法》和以后历次修订的《宪法》,无一例外地载明了民族平等的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霞浦畲族人民从此获得解放,获得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取得平等权利。参加农会、民兵、妇女会,入党、入团、参军、当代表、当干部,剿匪反霸,实行土地改革……,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人!1952年初,人民政府专门法规,“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员享有民族平等权利”。其时,畲族尚未被正式确认,而霞浦县人民政府均按民族政策给予“少数民族”平等待遇。霞浦畲族人民,“均与当地汉族人民享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游行示威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并“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分别加入当地各种人民团体及参加各种职业的权利”,“均有自由保持或改革其民族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权利”,这些都基本得到当地汉族的尊重;同时,“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有困难无法解决时”,大都能得到当地人民政府及时、适当的帮助。当地汉族都亲热地称畲族群众为“少数民族同志”或“劳动嫂”。1953年,人民政府派出医疗队、电影队、到畲族地区巡回免费医疗、放映;国家民委还派出民族成分识别调查组,对畲族的语言、地域分布、经济生活和文化传统,以及本族人民的意愿进行深入调查。经过对畲族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名称慎重科学的辨别和认定,1956年,国务院正式公布确认畲族是一个具有自己特点的单一的少数民族,并确定“畲族”这一民族名称。畲族正式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一员的身份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与各族之间有着平等地位。此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民族工作的开展,民族政策的落实,畲族享有平等权利,已经成为事实,霞浦畲族也是如此。
诸种平等权利,详见有关章节的专门记述。
第二节 参政权利
在旧社会专制的政治制度下,畲族处于被压迫、被歧视、被剥削的地位。历代反动统治阶级,虽然偶尔也采用“羁縻”政策,和“以夷制夷”的手段,笼络畲族个别上层人物,充当其管束、欺压畲族人民的爪牙,而广大的畲族劳苦群众,则毫无参与政治事务、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后,畲族人民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当家做主人享有平等的参政权利,并得到特殊保障。
1949年底,新成立不久的霞浦县人民政府,在召开霞浦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就安排有畲民代表参加会议,代表当时尚未确认民族成分的畲族人民,参与全县管理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世世代代被视为“蛮”、“夷”、“客”、“山民”的畲族,开始有了参政权利。
霞浦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9次会议,历次参加会议的畲民代表人数及在各界人民代表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下表:
在第七次会议中,选出畲民代表钟奶富,作为省少数民族代表,出席福建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3年3月4日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畲民代表9人,此外在农民代表中有畲民2人,妇女代表中有畲民1人,军烈属代表中有畲民1人,老区代表中有畲民1人,互助组、茶农代表中有畲民3人,共计畲民代表17人。占代表总数250人的14.7%,
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的畲民代表人数与第一次会议相同。
截至1953年,全县畲民已有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乡人民委员会委员118人。
1953年起,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民主普选,原来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改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同时还对各少数民族代表的选举作了特殊照顾性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15%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霞浦县于1954年3月召开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筹委会认真按照《选举法》规定,选出畲民代表25人,占代表总数239人的10,5%,畲民代表的代表比例超过了汉族代表所代表的比例。同年6月,县首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选出畲民代表蓝成生出席福建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省少数民族人大代表。
1956年,畲族民族成分得到确认,正式成为祖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同年12月召开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畲族代表占一定比例(数字缺)。
1958年1月,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27人,占代表总数252人的10.7%。同年5月,在县第三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畲族省第二届人大代表1人(雷大钗,茶岗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1958年1月至5月召开全县乡级(第三届)人代会,畲族代表211人,占代表总数2044人的10.3%。
1961年6月,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27人,占代表总数264人的10.23%。1961年6月~1962年11月,召开全县乡级(第四届)人代会,畲族表567人,占代表总数5215人的10.87%。有县人民委员1人、乡人民委员118人。
1963年6月,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45人,占代表总数306人的14.7%。1963年2月~5月,召开全县乡级(第五届)人代会,畲族代表731人,占代表总数5971人的12.2%。1964年8月,在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省第三届人大代表1人(雷大钗,茶岗人)。
1966年3月,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43人,占代表总数320人的13.4%1966年3月~5月,召开全县乡级(第六届)人代会,畲族代表485人,占代表总数3483人的13.9%。
此后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人大机构瘫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
1978年,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45人,占代表总数481人的9.4%1980年2月~5月,召开全县乡级(第七届)人代会(数字缺)。
1980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36人,占代表总数438人的8.2%,同年5月在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畲族省五届人大代表2人(蓝品妹,青福人。蓝作钦,水门人)在183年3月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畲族省六届人大代表1人(雷淑梅,瓦窑头人)。
1984年,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65人,占代表总数424人的15.3%。1987年6月~9月召开全县乡级(第九届)人代会,畲族代表243人,占代表总数1691人的14.4%。
1987年,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畲族代表34人,占代表总数292人的11,6%,在同年10月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畲族省七届人大代表1人(雷仕庆,州洋人)。
在县人大中,还设有民族工作机构,开展有关民族工作(详后)。
从1954年至1989年省人大一、二、三、五、六、七届人大中,霞浦畲族均有代表参加。
霞浦畲族除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权外,还依照法定程序经过选举进入其他各类机构和团体,担任各种职务,全面参加地方事务的管理,如进入人民政府、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及企业、事业管理机构等。据统计,全县畲族在职国家干部总数到1989年已有177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3.15%(详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霞浦县委员会、历届委员会中的畲族委员人数及其所占比例如下表:
在县政协中,还设有民族工作机构,开展有关民族工作(详后)。
在历届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上,畲族代表代表着全县畲族人民行使法律赋予的参政议政权利,根据其要求和意愿,和汉族代表一起,畅所欲言,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发表意见或提案、议案。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畲族代表的提案、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办理并予以答复,绝大部分已被采纳。如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妥善处理民族间纠纷、兴办畲族重点完小校和民族中学、加强畲族村的扶贫工作、畲族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加强畲族干部队伍建设等。大多提案、议案得到落实,付诸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对畲族及畲族地区,以至全县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都产生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 发展权利
霞浦畲族由于受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生产力受到严重束缚和摧残,社会经济得不到充分发展,处于极端贫困和落后状态。
新中国成立后,畲族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权利受到保障和特殊照顾。40年来,人民政府为推动畲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改变畲区的落后面貌,从多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果。
首先,畲族享受着国家帮助发展经济的权利,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给予具体的支持帮助1949年6月霞浦解放,年底畲族地区就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畲民分得了土地。为使畲族的社会、经济得到更快的恢复和发展。从1949年到1957年的九年间,人民政府向全县主要是畲族地区发放各种救济款100多万元、救济粮9,5多万公斤、棉衣1万多件、棉花2万多公斤、水利设施投资36万多元。
1953年,人民政府为帮助畲村尽快从战争的创伤中重建起家园,帮助老区畲村五斗、三斗、龙潭、马地、西坑、八斗浿等地重建了新村,没有新建村子的,亦发放了房屋修缮补助费,使畲民很快安居乐业,生产得到了恢复,经济得到发展。在此基础上,畲族农民响应政府关于组织起来的号召,纷纷组织互助组,踊跃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许多乡村中,畲族农民还走在合作化的前列,如海边畲族,1953年就成立了全乡第一个高级合作社。
新中国成立的最初年月,畲族的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畲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据当时调查,中农较1949年提高了1~2倍,贫雇农则提高了2~4倍。
1958年,大跃进开始,刮起“民族融合风”,造成思想严重混乱,国家逐步减少了少数民族事业费。从1958年到1962年的5年中,国家累计拨款6.508万元,其中1959年1,62万元,1960年1.268万元,1961年2.5万元,1962年1,12万元。这些款主要用于解决畲民生活上的困难,用于发展生产款项不多。这一时期对畲族经济破坏最大的是在1958年大炼钢铁中,畲族山区生态环境、森林资源遭受历史性摧残,同时“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一平二调”盛行,加上自然灾害等原因,使解放初期一度出现的经济发展生机,又遭到严重破坏,畲民生活急转直下。
1963年,人民政府对民族工作中的急躁冒进的做法进行了纠正,对民族地区的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并采取有力的促进措施。从1963年到1966年的4年中,共拨出专款15,95万元、化肥20吨棉被782床、棉衣602件、单衣21705件,支持霞浦畲族。其中1963年8.15万元,1964年4,8万元,1965年,棉被602床,单衣2.14万件,1966年3万元。这些补助款中,用于发展生产的就有13.65万元,占补助款的68%,全县畲族地区的生产建设得到恢复和发展。
1966年下半年起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畲族的社会经济发展又遭到全面破坏,使原来正在缩小的差距又拉大了。特别是山高水冷的畲族山区。仅1974年至1975年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这些地方的劳力放弃本地的农田、水利等生产建设,自带午饭、劳动工具,到平原地区平整土地,建“大寨田”、修筑公路等的大量义务劳动,使这些地方成了贫困区里的贫困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工作重新得到重视,国家也逐年增加了对畲族地区的投资。并且在资金使用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向少数民族“输血”的单纯救济型发放的办法为提高少数民族的“造血”功能的扶持帮助;在使用上,强调了在群众自力更生基础上,在有正常经费来源的前提下,给予必要帮助;在管理上,用于发展生产的实行有偿扶持,签订经济合同,用于创办文教卫生等事业的则签订用款责任书,从而较好地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1978年起到1989年的12年中,省、地、县累计向霞浦畲族地区投放专项民族补助费(含财政周转金)达400多万元,各年度下达金额见下页:(1978~1989年名族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
为了加快畲族地区的脱贫致富步伐,政府开展扶贫工作以来,对畲族地区采取了“倾斜”的优惠措施,扶贫畲族贫困户。1983年县民政局对三沙二坑畲族村进行扶贫,1985年这个村脱贫,成为全县第一个脱贫的村,得到国家民政部领导的好评。1986年全县全面开展扶贫工作以来,中共霞浦县委、县人民政府更是重视畲族的脱贫工作,这年全县扶持贫困户7123户、92万元,畲族就占1680户、21万元,占扶贫总户数的23.5%,占扶贫总金额的22.8%,全县有35个贫困村由县直机关单位驻点挂钩扶贫,其中畲族贫困村11个,占31%。
许多驻点扶贫单位,领导带头长期驻村,不说空话,扎扎实实帮助畲族群众办实事。县委书记陈济谋,3年中7次深入上水畲村调查、指导扶贫工作,被传为佳话。县税务局节省开支为法华畲村办了大量实事,成绩突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先进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畲族乡享受贫困乡待遇的有关规定,盐田、崇儒、水门3个畲族乡自建立以来,在乡财政留成、企业税收减免、公粮减免(详下表)粮食定购加价、购买国库券等方面均享受到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些“倾斜”政策的实施,为畲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发展机遇。
为进一步促进畲区建设走科技兴农的路子,1987年,县政府把盐田畲族乡定为全县唯一的科技示范乡,经过实施取得成效,列入全省科技示范乡,还在工业基础较差的水门畲族乡办起当时全县乃至全省规模最大的麻纺厂,但因流动资金缺乏、本地黄麻基地未建成等原因,经济效益不明显。
近几年来,人民政府还根据畲族居住山区的特点,致力于帮助畲村发展种植、养殖业。到1989年止,全县30个畲村中,15个村有集体林场,7个村有集体果场,21个村有集体茶场。其中马洋村林场为全县村级中林场最大的,1127亩,大部分已成林;茶岗村桔场为全县村级创办最早、规模最大者,1979年办,种蜜桔12000株,最高年纯收入5万多元。种植业的发展保护了畲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商品资源的发展与积累,仅西胜村的林竹基地,每年就向全县市场提供70%以上的商品竹。但有些村的集体林、茶、果场,因管理不善等多种原因,经济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与此同时,霞浦畲族和全国各民族一样,享有保持、改革和发展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的自由权利、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利、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平等权利。
第四节 民族乡
民族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所建立的一级地方国家政权建制。其性质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建立民族乡的目的,在于根据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使杂居散居的少数民族,更好地享受平等权利。
1956年,畲族的民族成分被正式认定后,霞浦县人民委员会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县畲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1955年底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的精神,结合县内畲族聚居的实际情况,并同各乡畲族代表充分协商,在此基础上,作出《建立畲族自治乡的初步意见》,报请上级审查批准。
1957年6月10日,经批准、确定,在县内成立9个民族乡。其名称根据国务院指示“以民族名称冠以地方名称组成”。建乡时对当时的区乡设置及其地方名称还作了调整。其中,属于新建立的有:溪南区牛胶岭畲族乡、后港区青坛畲族乡。属于新划分的有:后港区沙塘乡划分大墓里畲族乡,水坑乡划分梨坪湾畲族乡,溪西区崇儒乡划分墓仓畲族乡,牙城区水门乡划分草岗畲族乡。
属于改称的有:盐田涌山乡改为岚头畲族乡,里马乡改为西胜畲族乡,后港区马洋乡改为鲤鱼山畲族乡。
在建立民族乡的过程中,分为三步骤进行:首先进行内部教育,说明建立民族乡的意义,提出划分方案,成立新划乡的临时党支部;接着深入地向当地人民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最后,各畲族乡都补选人民代表,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人民委员会,设立民政、治安、武装、生产合作、文教卫生、财粮调解、绿化等7个工作委员会。畲族乡的人民委员会,都以畲族人员为主要成分组成:9名乡长,均由当地畲族公民担任:20名副乡长中,有14名是畲族;乡人民代表大会,畲族代表名额也占多数比例。
1958年以后,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变,一些民族地区,主要是民族散杂居地区,刮起了“民族融合风”,县以下的民族区、乡建制撤销,霞浦县刚刚成立的9个畲族乡就是此时撤销的。
1963年,霞浦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选举工作中,“原在1957年前设立的民族乡,当地少数民族要求强烈的,区划变动不大的,经县人委批准可恢复民族乡的建制”的指示精神,于3月6日分别向福安专署和省人委作了《关于要求恢复民族乡的请示》。经批准,恢复了鲤鱼山、青坛、岚头、西胜4个民族乡。其中:鲤鱼山畲族乡恢复后改为马洋畲族乡;青坛畲族乡恢复后改为墓斗畲族乡;岚头畲族乡恢复后改为洋边畲族乡。其时政社合一并存,一个畲族乡有两种名称,既名畲族乡,又名畲族人民公社,既是畲族乡人民委员会,又是奋族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下属的区全部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区所属的畲族乡再一次全部撤销,撤分成若干个生产大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工作重新得到恢复。1982年《宪法》恢复了关于设立民族乡的规定。1983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通知》,对有关问题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1984年,中共霞浦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畲族人口占20%以上的盐田、崇儒、水门3个人民公社建立畲族乡,成立畲族乡人民政府。新成立的畲族乡比1957年的畲族乡范围大,均由20几个村(即生产大队)组成。
盐田畲族乡,1984年8月成立,全乡总人口25661人,畲族6157人,下辖23个村,其中西胜、洋边、二铺、瓦窑头、南塘5个村为族村。
崇儒畲族乡,1984年8月成立,全乡总人口22659人,畲族4292人,下辖27个村,其中上水、新村、霞坪、溪坪、笕下5个村为畲族村。
水门畲族乡,1984年12月成立,全乡总人口21523人,畲族4131人,下辖23个村,其中茶岗、半岭、大坝、长湖4个村为畲族村。
3个畲族乡的乡长均由畲族公民担任,畲族村的主要领导亦由本村畲族担任。
本县3个畲族乡建立后,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成绩斐然。
第五节 干部队伍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霞浦畲族中培养出一批干部队伍,为这一地区革命政权建设和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人民,都可以平等地加入干部队伍。中共霞浦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视畲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当时培养干部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锻炼及短期培训。同时,还注意选送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思想觉悟较高的畲族青年到各类院校学习深造。新中国成立初建立的中央民族学院及其分院,就为霞浦畲族培养了一批干部:1952年~1953年,我县畲族青年干部雷开坤(草岗人)被选送到中央民族学院第一期政治研究班学习。
到1958年,全县共有畲族干部153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6%。
1959年,中央民族学院分院(武汉)接收轮训畲族干部及其畲族工农子弟各1批,开办了在职干部政治班和高中文化班,分配福安专区17名,其中霞浦3名。当时,福安专员行政公署文教局、民政局联合文件规定:“畲族工农子弟及其积极分子,语文程度相当初中二年级以上水平,年龄在20岁以下;历史清楚,无严重慢性病或传染病,并取得医院健康检查合格者,可选送参加中央民族学院预科班学习”。霞浦县人民委员会上报的名单及材料,经福建省民政厅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畲族学生两名。与此同时,县人民委员会又保送了20名畲族学生到福安专区民族中学学习。保送干部、学生到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回来后便成了畲族地区工作的骨干力量。
50年代末,片面强调了阶级路线,民族政策受到破坏,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亦受挫折。
1963年起,在八字方针指导下,民族政策得到调整恢复,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又得到重视。这年恢复的4个畲族乡配备充实了畬族干部,同时全县还新安排了3名畲族干部任区委书记或正副区长。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处于完全瘫痪状态。
至1978年,全县共有畲族干部、职工131人,其中县处级1人,科局级4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民族政策得到恢复和发展,畲族干部的培养工作也重新走上正常轨道。这年霞浦有1名畲族干部被选送到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学习。40年来,全县共有25名畲族干部到各类院校培训深造,1978年以后的有19人全县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畲族干部也主要是这时期培养出来的。
为了加快畲族干部队伍的发展速度,从80年代初起,各级党委和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措施。主要是:每年的正常招生中优先照顾录取畲族学生选送进各院校培训;在招工招干中划出专门指标招收畲族人;除按宪法规定畲族乡乡长必须由畲族公民担任外,还硬性规定畬族人口在千人以上的乡镇和畲族人口在万人以上的县的县乡党政机关中,必须配备畲族党政领导干部等。
党和政府的重视,使霞浦畬族干部队伍不仅在数量上有较大发展,在素质上也有很大提高,与全县干部队伍相比,年龄偏低,文化程度却略高于全县干部的平均水平。其中大专以上的有23人,占总数的15.9%(全县干部大专以上的887人,占总数15,7%)。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有79人,占总数的54,5%(全县干部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有2948人,占总数51,8%)。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43人,占总数的29,6%(全县干部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1846人,占总数的32.5%)。
1989年,畲族在职干部有177人(不包括职工及基层半脱产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5619人的3.15%。占全县畲族人口总数的0.45%。畲族干部中,县级1人,占全县同类总数25人的4%;科局级的12人,占全县同类总数的3.2%。行政干部98人,教员75人,医务人员4人。
三个畲族乡的畲族干部,(1989年统计)共17人,占畲族乡干部总数162人的10.5%。其中党委、政府中有畲族领导6人。占领导总数30人的20%。三个畲族乡乡长均由畲族干部担任。在其他非民族乡,而畲族聚居人口在千人以上的10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配备有1名畲族干部任党政领导。
霞浦畲族干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管理本地方、本民族事务的权利,为发展其各项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断充实壮大。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畲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畲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方面,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畲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青黄不接”,干部比例与人口比例还不很适应,而干部结构也不够合理,科技干部和经济管理干部数量甚少。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正在尽力解决中。
第六节 党团组织
中国共产党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就在霞浦畲族地区建立党支部,发展共产党员。至民国23年(1934),霞浦县已有畲族党员45人。
新中国成立后,在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的同时,大量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全县畲族地区普遍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组织。至1956年,有畲族党员174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7.57%如畲族聚居的青坛乡青福、墓斗有共产党员29人,其中族16人,占总数的55.2%。1989年,据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统计,全县畲族党员1126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8。3%。
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畲族共产党员已成长为一支带动本县畲族地区建设两个文明的主要力量,畲族村的中共族基层支部,已成为村中各项工作的支柱。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霞浦县畲族乡村,最早建立共背团组织的是水门茶岗村。水门茶岗是革命老区,有英勇的革命斗争传统,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年(1950年)就成立了共青团组织。
至1956年,全县畲族地区普遍成立了共青团组织。当年有畲族团员42人,占全县团员总数的9.4%.1957年底,畲族聚居的青坛乡(今青福、墓斗村),全乡男女青年289人,其中畲族青年有168人,占青年总数58,13%。全乡发展了青年团员115人,其中族团员64人,占团员总数的55.6%,占畲族青年总数的38.1%。
至1962年,全县畲族团员769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霞浦畲族乡共青团组织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截至1989年,全县共有畲族团员1093人,占全县团员总数的7.8%
农民协会、贫下中农协会 解放初期,各乡村设立农民协会。“文化大革命”中,各公社、大队则设立贫下中农协会。畲族农民群众均与当地汉族以平等的地位参加。
妇女联合会 本县畲族乡村的妇联组织成立于新中国建立后的50年代。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各级妇联会便应运而生。1957年,县妇联会成立。
1957年建立的9个民族乡领导机构中,都有妇联干部参加。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公社中也设有妇联会。如西胜人民公社(今西胜村)的妇联主任,即为畲族妇女担任。
70年代后,畲族乡妇女联合会普遍成立。各畲族村都成立了妇代会。妇代会主任基本上都由畲族妇女担任。
至1989年,全县有畲族县妇联委员2人,占县妇联委员总数的6.89%。全县村级有畲族妇代会主任34人,占全县村级妇代会主任总数的11.52%
其他社团组织 80年代,社会科学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许多社团组织纷纷成立,畲族人民都能平等地加入。
第二章 民族关系
畲族入迁福宁(霞浦)以来,长期与当地汉族杂散居处。历史上两个民族之间既有隔阂又有密切联系,劳动人民之间,大多保持着相当友好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族隔阂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消除。霞浦畲汉两族,在社会主义原则基础上,建立起平等、团结、友爱、互助和共同进步的新型民族关系。这种新型的民族关系,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并不断巩固发展。
第一节 历史关系
在旧社会,畲族人民遭受深重的民族压迫、歧视和排斥,对汉族统治者及大汉族主义充满对立情绪,民族之间存在明显的隔阂。
畲族历史歌《盘瓠王歌》,含着血泪的哀怨道:“当今不比当初好,受尽乡村华老(一作阜老,指汉人)欺,一从原先古人礼,多让华老由其欺。”“山场来〓阜老争,因无纳税争不赢,朝里无亲话难说,全身都金使不成。”“高辛皇帝话原真,咐分蓝雷三姓人,女大莫去嫁阜老,阜老翻脸便无情。”“女人莫嫁华老去,准当爷娘不养你,无情无义是华老,好似小时死去了。”霞浦畲族在相当长的历史中,都不信任汉人,只有“蓝雷三姓一家亲”,才是“自己人”,并普遍坚持不与汉族通婚,尤其是不把女孩嫁给汉人。畲汉之间往往相互猜忌,互不信任,互相戒备,有时关系还相当紧张。
尽管如此,霞浦畲族与当地汉族的关系,历来还是相当密切的。畲族入迁到这里,其定居聚落大多与汉族村落交错分布,既保持一定的距离,又相距不远,既相对独立,又密切依存。有些畲族村落还逐渐变成畲汉共居村落,一个村落住着畲汉两族人,甚至在一座房屋里住着畲汉两族人。其时,畲族社区没有形成自己的民族市场和经济中心,一般交易都要到邻近汉族社区进行,因而很早就与周围的汉族构成了相互依赖、互为补充的共生依存格局。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许多方面,都有频繁的交往。霞浦畲族人民,自清初落籍以来,“一切与齐民相同”,同当地汉族人民一样,都受到当地地主官僚的统治压迫,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始终保持着相当友好的关系。
200多年前,有雷姓畲民从浙江迁到霞浦四都草岗,当时那里还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岗,难以落脚梄身。离此不远的浦后村汉族人,热情给予帮助,无偿赠送山地,劈除荒草,搭盖草寮。自此,雷姓畲族人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艰辛劳动,将这片荒山野岗,垦辟成垄亩,逐渐发展成东乡首屈一指的畲族村落。而浦后的汉人和草岗的畲民,在共同开发山区中,也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两族人民之间保持着友爱、互助、亲善的关系。这一例子不是个别的。
县内一些村落,原来是汉族人开发肇建的,畲族入迁时,这些汉族肇基先人把这些村落、耕地让给畲族移民,逐渐成为畲村,如崇儒溪坪村、水漕垄(上水)村等等。这些畲村,往往把汉族肇基先人奉为“开山土主”,设立香位,加以祀供,既纪念当时汉族的开发始祖,又将其作为一方保护神。还有不少村落,是畲汉两族共同开建,或同时一起开建的。盐田瓦窑头的牛岭(后迁利湾)和缸窑下,就是在明代时由从罗源同船乘渡而来的蓝姓畲族和王姓汉族先人,同时在毗邻之地开发兴建起来的。两村两族关系一直亲密友好
畲汉两族在频繁的交往中,互相学习,互相影响,互相依赖。居住在畲村中的汉族,接受了畲族的文化,其饮食起居、风俗习惯与畲族无异。学讲畲族语言,与畲族通婚姻,关系十分密切,在同一村里很难分清哪个是汉族,哪个是畲族。崇儒溪坪桃湾山、盐田西胜、牙城一带的畲族村等尤为典型。
畲医素负盛名。明清、民国时代,在医疗条件差的情况下,畲医不但为畲族治疗了许多疾病,也是邻村汉族救死扶伤的良医。
畲族受汉族的影响更为明显。霞浦的畲民一般都通晓本地汉语方言——霞浦话。东南沿海的长春罗湖、赤沙一带畲民100多年前,就已大多汉化,语言、装束都与当地汉族无异。明清时代,发达的畲村办有私垫,聘有塾师,教材与汉村一样,所接受的是正统的汉族儒家思想文化。汉族的文化渗透到畲族生活的各个领域。
畲村与汉村,互相往来,十分频繁。畲族与汉族每逢年节,互相祝贺。除了一些特殊的民族节日外,大部分与汉族一样。婚丧喜庆,互相帮助,互结“谊亲”,相当普遍。
近代以后,畲族与汉族的关系更密切。民国初年,畲族在霞浦城关设立山民会馆,得到当时汉族名绅王邦怀等的鼎力支持。山民会馆主持董事雷天何的儿子在会馆结婚时,相邻女子学校的汉族学生兴高采烈地过来“陪媳妇”。民国35年(1946),县城内畲族雷有金的母亲雷钟氏,百岁寿诞,汉族一些“人民团体”的知名人士,以及许多耆老、群众在中山堂举办“雷母百寿”庆贺活动。县长刘仇亲临庆贺,并馈赠了贺仪,溪西一位林姓名绅还赠送了一口上好的寿木,百名知名人士各为雷母书写一“寿”字,成“百寿图”。畲汉两族人民之间互相帮助、亲密往来的事迹颇多,不胜枚举。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霞油县的畲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前赴后继英勇斗争,进行了土地革命,建立起苏维埃政权,作出了极大的牺牲,为霞浦县人民革命斗争史谱写了光辉的篇章。畲汉两族人民在斗争中空前团结,同仇敌忾,甘苦与共,患难相连,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形成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血肉关系。西胜梨坪村的畲汉群众,在敌人“围剿”、清乡之后,共同在深山里,盖起草房,居住在一起,度过最艰苦的岁月,畲族群众用生命保护汉族革命同志的英雄事迹比比皆是。
霞浦一些民族关系较好的地区,两族早就有人开始互相通婚,至民国时期,畲汉通婚已逐渐增多,据崇儒新村的调查,在40年代至少有11对。
第二节 新型关系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旧时代民族压迫制度的结束,民族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关系逐步建立。
50年代初期,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首先把疏通民族关系,打破历史造成的民族隔阂,调解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纠纷,加强与少数民族的联系,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中共霞浦县委和霞浦县人民政府,为畲族人民群众办了不少好事,解决了部分畲族群众生活和生产方面的具体困难,结合贯彻执行1951年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进行广泛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并积极培养畲族干部,发展畲族党团员,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民族纠纷。1956年,畲族民族成分和民族名称得到国务院确认,畲汉民族关系进一步改善。据县委统战部当时的《畲族调查情况简报》:“由于贯彻了民族政策,大汉族主义思想残余,受到严厉的批判,提高了畲族人民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觉悟,基本上改变了以往汉族对畲族的歧视状况,汉族都自动地消除了以前欺辱族的恶习,如后首、溪南、官塘等乡取消了向畲族收海埕租,茶亭谷、官谷等,牛胶岭、半月里、岔头等村畲民可以自由地在海上钓跳鱼、抓鳗仔等,抓到的大鱼和鲎,汉人再也不敢说是他们养在海里的,再也不敢抢、打畲民了。在牛胶岭门前的溪石,畲民需用时,陈坂村汉人再也不敢规定要钱买了。青坛乡七里曲村,汉人也取消了牛衙租,同时取消堵截路口,鸡拍翅村畲民男女再也不要绕道江西岭去县城。特别是长期以来,汉人对畲族侮辱性的口头语,有了大大的改变,普遍是以“同志”或‘少数民族’等称之,并且增加有‘劳动哥’、“劳动嫂’等表示畲族男女劳动光荣的客气称呼”,“从而促进了畲汉民间的团结友爱”,新型的民族关系初步形成。
历史上畲汉关系较好的茶岗村,50年代以来,关系越来越密切了。1955年从浙江搬来几户汉族时,畲族就有20多人帮助他们搭盖草房,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合作化高潮时,两族群众组织联合社,一起开荒种地,发展生产。当时水门有一个汉族村没有完成插秧任务,茶岗畲族就派人帮助。1958年刮台风后,长垄仔的畲族草屋损失很大,汉族就让出自己的房子给他们住。五里牌汉族草屋被刮倒,畲族也把自己的房子让给他们住,并送去粮食。畲汉群众不分民族,只要是生产能手,就能得到共同的尊敬与信任。所以,畲族雷大钗从1952年开始,就一直被畲汉两族群众评为劳动模范,并被选为省人民代表。
1957年8月,国家邀请霞浦两名畲族代表参加民族参观团,墓斗的先进工作者、共产党员雷坤灼和南塘的劳动模范雷成珠,代表霞浦全县畲族上北京参加国庆节观礼。10月1日,这两位代表,与全国各民族代表一起,登上天安门,并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6日下午3点多钟,毛泽东、刘少奇、朱德等还到怀仁堂看望少数民族代表,当走到福建代表团与代表一一握手时,毛泽东特别向刘少奇等介绍:“这是畲族,在福建、浙江一带。”霞浦畲族代表当时就站在毛泽东身旁。时隔30多年,雷坤灼仍记忆犹新,激动不已。代表团所到之处都受到隆重欢迎。通过民族参观团的活动,各民族代表开阔了眼界,交流了经验,加深了民族间的团结和友谊,增强了热爱祖国的感情和民族自信心。11月初,民族参观团代表返县后,县人委立即组织巡回报告活动,报告场场爆满,各畲族乡村,男女老幼群情激奋,大家为本县本民族的代表能上北京,见到伟大领袖毛主席面激动万分,纷纷表示要努力生产,报答共产党、毛主席。县内汉族人民亦为此感到欢欣,民族关系进一步疏通改善。
1959年建国10周年大庆,国家又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崇儒笕下村农业生产能手钟树金,代表霞浦畲族赴京参加国庆观礼。国庆期间,民族文化宫在北京兴建,霞浦县被指定送上了畲族劳动模范蓝品妹、雷大钗等典型人物材料。次年,福安专区组织畲族参观团,去北京参观民族文化宫和工业建设成就。霞浦畲族选派雷利珠(南塘)、钟大妹(女,墓斗)、钟品改(南门山)、雷大钗(茶岗)、雷能云(文洋后洋)、雷利发(水潮)、雷增金(南塘)等7人作为代表。
1961-1964年,本县每年都有1名畲族代表晋京参观。他们是:钟奶寿(水坑)、雷际潘(上水)、李细妹(女,水门),雷兴妹(水潮)。参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关系。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消极因素是突出的,但此时大办食堂,大搞并村。畲汉两族同在一个村子,甚至同在一座房子居住,同在一个生产队劳动,同在一个食堂吃大锅饭,在大集体的共同生活中,进行“共产主义大协作”,民族关系倒是相当融洽的。新厝村奋族雷隆桂、雷石光,分别和汉族张马生、陈阿富同住一座房子,亲密无间,情同手足。马洋汉族黄作淑,腾出房间,打扫干净,热情接待大胡村畲族吴增法搬来一起住,和睦相处。在一次暴风雨中,畲族儿童雷阿娇被洪水冲走,汉族妇女王七妹奋不顾身,纵身跳入急流,冒着生命危险救起雷阿娇,把她带回家里换衣取暖,胜似亲女儿。
墓斗岭尾村,是个畲汉共居村,两族群众亲如一家,团结友爱,互助合作,同心协力搞生产,连年获得增产。村里的汉族妇女陈阿娇,在托儿所照顾畲族儿童,就像对待自己亲生子女一样。村里民族关系十分融洽,自1950年至1959年,有5对奋汉青年,自由恋爱,登记结婚。1959年,该村作为全县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受到省民政厅和福安专署的表彰。
1961年,正值困难时期,岭头畲村失火,烧掉房子11座,邻近的4个汉族村群众,立即协力,筹集捐助粮食1750公斤、现金230元和衣服等物资,并帮助建房410个工日,帮助岭头畲族群众重建家园。同年下岐山畲族无法渡过春荒,邻近汉族村群众在自己口粮不多的情况下,自动借给粮食1250公斤,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该村畲族群众非常感激。
1966~1976年,十年内乱,民族政策遭受到践踏,民族工作几乎停顿,无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大汉族主义泛滥。畲族的许多文物、谱牒资料、歌本等被当成“四旧”而被焚毁,畲族公众的“三明会馆”也在劫难逃,许多特有的风俗习惯被强行废除,畲族最喜欢的唱山歌活动被当成是一种资产阶级情调的、封建迷信的东西而遭到禁止。1975年,畲族青年聚集在水门半岭亭对歌,当时公社个别于部,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以妨得“农业学大寨”为名,派人扰乱了集会。好些歌手据理力辩,其中有三个竟被抓走并关押起来,严重地伤害了民族感情,造成了畲族群众的极大不满。
十年内乱期间,还错误地把一切民族问题,都说成是阶级问题,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霞浦县的民族纠纷迭起。50年代所形成的那种民族团结的局面遭到了破坏。历史上畲汉关系不好的地区又产生了新的纠纷。涌山与洋边、南门山与台江、竹江与长沙二坑与凤洋等地都发生了山林、海埕、土地等纠纷。这些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从面严重彩响了畲汉之间的民族关系。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重申民族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使民族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
中共霞浦县委、霞浦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改善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根据上级党委及有关部门的布置,组织于部群众学习民族政策,开展民族政策再教育。县人大、政协、民政局等有关单位亦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乡村检查民族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召开各种形式民族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交流经验,推动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民族工作面貌焕然一新。一种新型的共同团结、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步形成。许多畲汉杂居的乡村,一人有难,众人相帮,出现了许多畲汉群众互帮互助的动人事迹。
历史上畲汉关系较密切的西胜村,1982年7月遭暴风雨袭击后,田坪村畲族蓝雄全的房子由于屋后塌方,半座房子被压,一家四口无处安身。附近的几户汉族就把他们接到家中居住三个月,并出钱出料出工帮助他修好房子。1983年,龙潭村汉族村民陈利财的妻子、儿子先后患病,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同村的几户畲族群众知道后,纷纷前往探望,帮助照料病人。每户赠款30~40元,帮助他度过难关。畲族蓝奶金等人还为治好陈利财儿子的病而不断奔波,用担架将他拾到盐田,又抬到城关县医院治疗。陈利财家里的责任田也由他们帮助代耕。陈利财一家十分感激,逢人便说:“要是没有同村畲族的帮助,我家的处境不堪设想。”
1983年春天,崇儒新村的畲族共青团员雷永财在崇儒溪奋不顾身地救起了一个上村半山的汉族落水小孩。为此受到了团县委的通报表扬。
几年来,党和政府本着团结、互助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先后妥善解决了一些地方的民族纠纷。1977年,沙江曾发生吊打、歧视畲族村民事件,县委立即派出调查组前往落实,严肃处理这一事件。随后,又妥善解决了南门山与台江、竹江与长沙、二坑与凤洋等地的山林、海埕、土地等纠纷。
1983年10月霞浦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后,民族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注重民族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铲除因经济文化上的差距而产生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畲汉两族的共同繁荣。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在原先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县民委及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同时,加强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政策的宣传教育,强调民族团绪、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汉族干部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长期性和重要性,自觉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
通过宣传、教育,畲汉关系进一步密切,出现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新人新事。
县政协常委、政协卫生工作组组长林兆生,关心畲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退休后,不辞辛劳,四处奔走,勤勤恳恳为畲族群众的健康办实事。1986年6月,带领医疗队深入畲村为群众巡同医疗,协助缺医少药的畲村建立6所医疗站,并为崇儒畲族乡医院的建设付出了巨大的劳动。
中共沙塘街村支部书记桂兆生,调解畲汉纠纷,促进畲汉真诚团结,受到畲汉群众的称赞,被县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南门山小学教员李兆泉,致力于畲村教育,1983年,光荣出席了全国辅导员会议.
新村畲族村民、香菇专业户蓝大福,致富不忘畲汉乡亲,技术上无私传授,经济上让利扶持。1988年,他生产的菌种以每瓶低于市场的价格赊贷给路口、溪边、上村等汉族村,在他的带动与影响下,崇儒乡的香菇得到迅速的发展。
盐田南塘澳村的渔民为使海边村的畲族群众的生活尽快地富裕起来,经过双方协商,南塘澳村让出海埕150多亩给海边群众围塘养殖对虾,并将产权永远属海边村所有。税务局、粮食局、教育局、县委办等县直机关挂钩畲村,包点扶贫,为当地族群众办了许多实事。其中包点长春法华畲村的税务局,1988年被国务院授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的称号。
现在,霞浦畲汉两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都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实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理想而携手并肩,努力奋斗。
第三节 表彰活动
80年代初,国家民委倡议表彰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自此,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民族地区广泛开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号召人们向他们学习,以促进民族工作,发展新型的民族关系。
1982年,茶岗畲族青年蓝德生劳动致富,被评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上北京受到表彰。
1983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召开首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省有74个先进集体(其中霞浦县6个)、47名先进个人(其中霞浦县3名),受到表彰,获得奖旗和奖状。霞浦县的先进集体是:中共崇儒公社委员会、盐田公社西胜大队、水门公社茶岗大队、崇儒公社新村大队、州洋公社马洋大队、霞浦县食杂公司。先进个人是:雷增金(瓦窑头)、蓝何俤(县民委)、李兆泉(南门山小学)。在表彰大会上,中共崇儒公社委员会和盐田西胜大队分别作了题为《搞好民族工作,改变畲乡面貌》和《民族团结紧,畲区面貌新》的典型发言。
1988年4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首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人物表彰大会,霞浦县水门畲族乡茶岗村民委员会、霞浦县税务局等两个先进单位受到表彰。茶岗村党支部书记钟廷美赴京参加了表彰会议。5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受国务院委托,在福州召开了发奖仪式。5月31日,中共霞浦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向他们学习,为本县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1989年10月,国务院委托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霞浦县畲族香菇专业户蓝大福“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1989年8月29日至30日,中共霞浦县委、霞浦县人民政府召开了霞浦县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蓝致和主持,何小平副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民族工作报告。林阿彩县长在闭幕式上作了总结。这次大会的主题是: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加快民族地区以至全县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步伐。大会表彰了15个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单位和39名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教育局,林业局,科委,工商联,水门乡党委、政府,崇儒上水党支部、村委会,盐田西胜党支部、村委会,水门茶岗党支部、村委会,州洋马洋党支部、村委会,三沙二坑党支部、村委会,溪南关门瓮里自然村,北壁乌岩牛栏头自然村,沙江古县竹园自然村,崇儒溪边果树联合体,北壁盘前牛角湾养虾联合体。
先进个人:
陈德禄(县教育局)、林景华(县粮食局)、王可建(县税务局)、林智安(县民族中学)、何雪娇(女,州洋学区)、雷鸣(松城学区)、雷丽英(女,牙城学区)、雷翰霖(柏洋学区)、蓝进苗(盐田乡政府)、蓝永生(盐田洋边高山)、雷阿三(盐田尤澳吴家洋)、蓝寿妹(盐田二铺)、雷雪莲(女,盐田瓦窑头)、黄彪(崇儒乡政府)、蓝大福(崇儒新村)、钟丽琴(女,崇儒溪边)、王思训(水门乡政府)、蓝其宗(水门大浿)、雷金花(女,水门半岭)、李庭生(水门高盘马厝坪)、吴奶宝(州洋墓斗)、钟利清(州洋岭头)、钟石宝(州洋八斗浿)、雷爱梅〔女,州洋岭头)、蓝进福(州洋竹下)、钟石宝(州洋青福)、江明发(三沙镇政府)、王德清(三沙小皓)、雷秀珠(女,三沙法庭)、蓝孝武(长春里城下坂)、雷春花(女,长春长坑)、蓝法金(长春路里)、何景秋(松城俊星)、桂兆生(沙江沙塘街)、钟马金(沙江沙圹街下岐山)、雷祖月(牙城凤江)、雷再通(下浒四斗)、雷谢利(溪南白露坑半月里)、蓝万法(北壁会洋宫兜)。
第三章 民族工作
40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平等权利、改变少数民族的落后面貌、促使各民族共同繁荣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革命和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本章民族工作仅记叙民族工作的执行机构及其所执行的民族工作事务。
第一节 工作事务
50年代初期,霞浦县畲族民族成分尚未确认,中共霞浦县委、县人民政府就十分重视民族工作,这时期主要根据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1952年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和1953年中央《关于民族问题上在党内和人民中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批判大汉族主义,具体地解决少数民族中仍然受歧视受痛苦的问题的指示》等文件精神,把调解和疏通民族关系,增强畲汉民族的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迅速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汉民族之间、特别是地主经济势力较强的地方的隔阂和不信任感。这期间,政府及时派出工作组到畲族乡村清剿残匪、宣传民族平等政策,帮助建立健全基层人民民主政权,吸收畲族代表参加各级政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帮助重建恢复老区舍村,同时通过发放救济粮、物,免除公粮等具体措施,尽可能地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使畲民从内心感到只有共产党才是他们的救星,畲汉民族之间存在的隔阂也迅速打破。畲族地区的生产迅速得到恢复,民族关系出现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50年代后期起,民族事务逐步削弱。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干扰下,忽视了民族工作的特殊性和长期性,解放初期,党中央制定的许多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好地贯执行,民族工作开始陷入困境,在艰难中徘徊。全县民族乡建设,就是经历了从1957年成立、1958年撤销、1963恢复、1966年再撤销的过程,民族事务机构也是经过了成立、充实、撤销、再成立、合并、再撤销的过程。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全面干扰践踏民族政策,民族工作完全处于瘫痪状态,50年代形成的民族平等、团结、和睦的畲汉民族关系遭到严重摧残,民族之间纠纷十分突出。
70年代后期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的民族政策得到重视和贯彻,民族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特别是党中央适时把全党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确定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这时期的民族工作主要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快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政治、文化等事业,逐步消灭在历史上形成、在“文化大革命”中又拉大的民族间在发展上的差距,实现共同繁荣进步的目标。
在发展畲族经济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还注意根据霞浦畲族大部分居住山区、山场广阔、资金不足、技术落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特点,扬长避短,重点发展种植养殖业。
1978年10月,地区第三次少数民族农业学大寨现场会,在霞浦召开。地委、行署和地区民政局领导以及全区11个县(含连江、罗源)的畲族基层干部群众代表3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参观了瓦窑头等一些畲族大队的农业生产情况,霞浦县委领导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霞浦县召开的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全区性民族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促进霞浦县民族政策的落实,推动畲族地区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都起了极重要作用。第二年,茶岗、白露坑两个畲族大队创办起了集体果场,其他畲族大队开始在茶业林业方面进行垦复改造和种植。
1981年,地区行署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为方便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在畲族地区增设了供销网点,同时下达专门指标招收畲族职工,霞浦增设5个供销网点、招收5名全民所有制畲族职工。
1983年11月,省民委在贯彻中央领导对大西北工作的指示中,在霞浦县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各民族代表及县社两级领导150人云集霞浦讨论民族工作。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首次在霞浦召开的全省性民族工作会议。会议期间还参观了茶岗、新村、西胜等畲族大队的种果、种茶、种竹情况。这次会议对开创霞浦民族工作新局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鼓舞作用。从1983年起,民政部门就开始对主要畲族村扶贫。
1984年,为适应畲族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县民委成立了民族服务公司(后改为民族经济开发服务站),协助民委对全县畲族地区在发展商品经济中的技术培训、咨询工作。同年12月,县民委、民族服务公司、畲族联合体、专业户代表12人,参加了福建省民委在泉州召开的全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经验交流会。霞浦县民委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会议期间还参观了厦门、石狮等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开阔了视野。这年国家用纯棉布赊销的办法,解决畲族群众御寒衣被问题,霞浦畲族14051人(占总人口40%),每人赊销纯棉布折人民币41.17元。
1986年1月,全区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经验交流会召开,霞浦县分管副县长、畲族乡乡长、民委主任、30个村主要干部共44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王龙书代表县政府做了典型发言,全县10个单位、4名个人受到地区民委表彰。
这年,党在农村大规模开展扶贫工作,畲族地区贫困面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民族工作主要是扶贫工作,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1987年起扶贫资金转为重点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从1986年至1988年的三年中,每年民族经费中还切出块,由民委牵头,引进各种果苗扶持畲族个体、联合体、村集体栽种。据统计三年全县畲族共种各种果树60余万株,1986年县民委还从民族经费中切出一部份,扶持畲族地区栽培香菇。
1987年10月27日至30日,宁德地区行署以发展民族经济为中心的全区民族工作现场会在霞浦、福安召开,地区民委正副主任,福安、福鼎、宁德、古田和霞浦五县的分管民族工作副县长,5个县民委主任,4个未成立民委的县民政局长,7个畲族乡乡长参加了会议。霞浦县13个乡(镇)民政助理员、30个畲族村的支书或村民主任应邀列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参观考察马洋村的造林、盐田南塘海边对虾养殖场、水门茶岗和高盘乡果场。这次会议对霞浦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民族工作是一次大检阅,也是对发展民族经济的再动员。会后,霞浦县民委组织畲族村领导及有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第二年1月,民委全体同志专程前往全省乡镇企业发展最快的晋江陈埭回族镇实地考察取经,这次学习考察目的是在经济建设中加强横向联系,引进一些先进技术与项目,同时准备输出一些畲族青年中的剩余劳力做为骨干力量,到陈埭学习一段时间后回霞浦畲村服务。后因一些具体原因,这些意愿未能实现。
1989年9月,宁德地区民委在霞浦召开全区民委主任(民政局长)参加的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总结上半年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从1979年到1989年的11年中,霞浦县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部门乃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都十分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县卫生局除帮助培训畲族医务人员,组织巡回医疗,还在医疗补助费中设专项民族补助基金,县工商联在开展知识支边中,每年都对畲族地区进行科技咨询,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县妇联会经常组织畲族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县妇幼保健院也多次对畲族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并医疗。县民委在坚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全体人员的马列主义民族观,教育少数民族主要是畲族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建设新畲村的同时,也把主要精力用于深入调查研究,配合各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民族地区发展规划,为政府领导提供必要的可靠的决策依据。
第二节 工作机构
旧社会,这里的官府极少过问少数民族事务,从来没有设置民族工作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民族工作,相应地设置并不断充实健全民族工作机构。
1953年,县人民政府在民政科中设立民族事务股,配专职畲族干部一人,由民政科兼管。
1957年5月,为进一步贯彻民族政策,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县人民委员会内建立了民族事务科,独立办公,配备专职民族干部三人。
50年代后期,民族事务机构被撤销合并。1958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民族事务科被撤销,合并到县人民委员会的民政科办公。在民政科内配备专职民族干部一人。
1963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进行调整,对民族工作中的急躁冒进进行纠正。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县人民委员会于1963年9月,重新建立了民族事务科,科长由民政科科长兼任。民族事务科内配备两名畲族专职千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民族工作受到严重破坏。1968年3月,霞浦县人委民族事务科再次被撤销,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内成立民事组,民族工作合并到民事组办公,配备一名专职畲族干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民族工作重新得到重视,各级民族事务机构得到恢复。1979年,本县的民族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一名畲族副局长分管,同时配备一名专职畲族干部
1983年,省、地分别成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同年10月25日霞浦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是宁德地区第一个成立的县级民族事务委员会。
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由副县长谢履元兼任主任,畲族干部蓝何俤任专职副主任,经委主任郭由熙、水电局长陈阿德、供销社主任陈月梅(女)、农业局长陈道隆、教育局长毛厚达、财政局长张学枢、农业银行行长黄国明、卫生局长何小平(女)、财委蓝春生、崇儒乡党委代书记兼主任蓝孝文、水门党委副书记雷开坤、农场场长蓝范义、盐田党委委员蓝石利、三沙干部雷秀珠(女)、州洋干部蓝进维等15人任委员。委员会中有畲族8人,占总数47%强。
县民委成立大会于10月29日召开。会议期间,省民委、地委行署和地区统战部,地区民委等有关单位,宁德、福安、福鼎、罗源等县民政局、县直各有关单位,都送了贺信和贺电。县城主要街道均悬挂巨幅标语,热烈祝贺。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李应槐、地区民委主任雷锦灼分别代表地委、行署和地区民委,到会祝贺。中共霞浦县霞浦县人民政府历届民族事务管理机构一览表委、县人大、县政府、政协、县人武部等主要领导同志,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社(镇)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和兼管干部、民政助理员以及各民族村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了大会。
县民委、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民族事务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干部5人,设立办公室独立办公。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本县民族工作进入新的里程。
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后,对加强本县民族工作的领导、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增进民族团结、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搞好两个文明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自50年代以来,本县乡镇(或公社)一级的政府机构中,亦配备有民政工作人员,专职或兼管当地的民族事务工作。
霞浦县的民族管理工作机构,除县政府设立外,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均设有工作机构或配专职工作人员。
50年代起,中共霞浦县委,在统一战线工作部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除“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其他时期均正常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自1980年起设民族委员会,1984年起改称民政民族委员会。民族委员会为县人大机关常设机构,配备主任(人大副主任兼)1人、专职副主任1人。民族委员会负责调查、了解、监督、掌握全县民族工作方面对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少数民族在参政、议政方面要求和反映。
县政协自1959年第二届委员会起设民族工作组,由在少数民族中威信较高的少数民族(畲族)委员任组长。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中,民族工作组通过开展调查、视察等活动,广泛联系和团结了少数民族各阶层人士,为畲族地区的建设起到很好的作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政治协商制度取消,政协民族工作组随之解散,停止活动。
1980年6月起,政协民族工作组重新恢复工作。1984年后,民族工作组成员增加,还聘请非委员的成员若干人加强工作,使民族工作组的活动更加活跃,影响也更大。
第四章 革命斗争
霞浦畲族人民,有着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尤其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进行的革命斗争,最为突出。195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认定霞浦21个革命基点村,其中畲族村13个,占61.9%。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叶飞曾对闽东畲族革命人民作了高度评价:“在闽东三年游击战争最艰苦的年代,畲族革命人民的贡献很大。他们具有两个特点:第一,最保守秘密,对党很忠诚;第二,最团结,在最困难的1935年至1937年,对革命支持很大,我们在山上依靠畲族群众掩护,才能坚持。”(《叶飞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版)
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
西胜地区
西胜地区,旧称岗面,当时属下西区杯溪里马,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全县最老的革命根据地。1930年8月,中共福安县委成立,随即派领导人施霖(化名老方)。到西胜龙潭、五斗,和崇儒的溪乾楼等畲村,以算命、看风水为名,进行秘密活动,传播革命火种。1933年3月,中共福安中心县委领导人马立峰、施霖等10余人,再度到西胜里马、龙潭、马地、五斗、三斗、龙虎岗、济池山、田螺述等畲族,发动群众,参加草命,创建了里马、龙潭等首批革命根据地。不久,杯溪将军潭、崇儒溪乾楼等畬村革命根据地相继建立,与西胜连成一片,成为全县武装暴动的重点地域之一。
同年冬至间,当时中共闽东领导人叶飞在福安狮子头负伤,当地党组织营救后,连夜护送到曲坑畲村红带队员雷云铨家掩蔽,在该村2户畲族的保护下,经7天抢救,终于脱险,后转移到杯溪将军潭畲村钟文寿家治疗,经畲族群众26天的精心护理和严密保护,基本康复,后因形势紧张,在群众的掩护下转移到距该村1公里更安全的白琳寺疗养,数天后即投入战斗。
“闽变”后,这里一度成为闽东革命武装斗争的据点。1934年11月,闽东游击第五支队举行“甘棠暴动”后与第一支队胜利会师,随即在西胜寺整编为“闽东游击支队”,支队长任铁峰、政委叶飞。1934年1月初,闽东游击支队攻克赛岐后,再次集中于西胜寺休整改编,成立“闽东工农红军独立团”,下辖3个连,人枪300余,团长任铁峰、政委叶飞。独立团组建后,经常在这里集结,频频出击,转战南北,使这一地区的革命根据地进一步巩固,成为红军最可靠的后方。同年8月,中央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转移北上,与闽东红军独立团胜利会师,并留下一批伤病人员,闽东独立团选择基础巩固、群众可靠、方便掩护的龙潭畲族村,建立红军医院,先后转移到龙潭红军医院的伤病员达80多人。龙潭、马地、五斗、三斗、济池山等5个畲村,出动青壮年75人,组织担架队,运送伤病员。济池山畲村组织妇女,为伤病员洗衣、煮饭,同时,5村畲族为防备国民党武装“围剿”,在龙潭村山上建造秘密楼2处,以应危急时安置伤病员,原福霞县委书记曾志,即隐蔽此医疗月余。同年冬,国民党向这一带发动全面“围劓”,当地畲族人民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全力以赴将伤病员全部安全地护送到坑口一带(今属柏洋),这些伤病员后来都成为闽东革命的中坚力量。
1934年9月下句,国民党军队向霞浦苏区发起全面进攻。长岗村反动地主蓝阿宝伙同西胜寺和尚僧圣慈,带领民团首先向龙潭、马地、三斗、五斗、济池山等革命根据地进攻,5个村革命群众全部转移,在丛林深处建立秘密楼30多所(其中柳溪尖13所、大湾底5所、龙潭后山6所、济池山、帝骨山6所),与游击队同甘共苦,并肩战斗。10月,国民党重兵攻陷柏洋,霞鼎县苏维埃政府迁到龙潭,转入秘密活动。同年底,国民党军队向龙潭根据地发起进攻,并实行惨无人道的“三光”(抢、杀、烧)政策,龙潭等6个苹命基点村,房屋被烧毁,革命群众遭掳杀,但根据地人民毫不妥协,五斗村先后遭5次焚烧,每次烧过后,又搭起草房,继续支持革命斗争。甚至为了保护革命同志,不惜献出个人生命,1935年1月,南山村革命青年雷石祥被敌军抓获,为了保护革命同志,诱敌向相反的方向追去,至将军潭时,他毫不犹豫地跃入潭中,英勇就义。
在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中,西胜的革命群众,仍不顾自身安危,继续支持革命。1935年11月,福霞县领导人红霞、林大目(后均叛变),游击队长钟阿刚率领干部、战士30多人,转移到龙潭岗畲村的芳草岗秘密楼隐蔽,开展游击斗争,因受反动派的严密封锁,粮食和日常用品中断,龙潭等村群众纷纷利用上山砍柴、烧炭机会,想方设法将粮食藏入炭篮、斗袋、扦担、桶底,带上山支援游击队。三斗村畲族妇女吴眉妹冒险往王高店购买游击队急需的日用品被抓获,打断牙齿了,仍不吐半句真话。1936年初,敌人实行了“移民并村”政策,强制分散零星的畲族村落移民并村,龙虎岗村畲族蓝成怀等3户被迫搬迁时,还将剩下蕃薯米100多公斤,送到秘密楼接济游击队。后蓝成怀被国民党抓去,打断了一支腿,拒不招供,保护了秘密楼中20多个游击队员的安全。6月,霞鼎中心县委书记许旺率领霞鼎、福霞县和岭面区的骨干30多人,撤到龙潭、龙虎岗、三斗、五斗一带,坚持游击斗争。同年底,霞鼎中心县委和游击队,遭到敌人更大规模的“围剿”,藉以栖身的森林被砍光、烧光,粮食来源被切断,许旺率领的县革命干部和游击队百余人,转移到深山地带,以树叶、野菜充饥,继续坚持斗争。至1937年1月,国民党调动重兵包围了深山地带,切断交通线路,中心县委与上级失去联系。同时敌人还施用诡计,逼迫许旺叔父、堂兄上山劝降。最后展开恶战,游击队伤亡惨重,许旺率余部黑夜突围,撤离这一地区,至20公里以外的墓下村山上。6月初,因叛徒出卖,被捕就义。在敌军的围剿下,西胜根据地遭到严重擢残,多数革命群众家破人亡,流落外方,其中革命青年雷神法、蓝阿炎等25人奔向闽东根据地,参加红军,后被编入新四军,北上抗日,为民族解放事业奋斗到底。
西胜地区畲族,在7年的革命斗争中,付出了高昂的代价195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认龙虎岗、济池山、三斗、五斗、龙潭、马地、田螺述、下长岗等8个畲族自然村为革命基点村,占全县基点村总数的38,9%,占畲族基点村总数的61.5%
青皎地区
青皎地区,当时属小南区,民国21年(1932年)冬,南塘、龙湾等地雇农缪忠如、萧铨弟、毛马应等在福安原籍参加革命后,被派回这一带开展秘密活动,串联贫苦农民。22年7月,中共福安中心县委领导人施霖、詹建忠等到这里,开辟革命根据地,发动武装暴动。11月,包括海边、溪边里、七箩洋、墙围里、下青山、风尾洋、吴家洋、蛇头坑、北山等畲村,及富积岐、尤澳、郑澳、鹅湾、缸窑下、龙坂头、龙湾、八堡、坝头等汉村的47个自然村贫苦农民先后组织起来,与西胜、杯溪等根据地联成一片,并率先举行了“青皎暴动”,促使全县武装斗争推向高潮。
民国23年1月,红军围城后,国民党调动陆军新十师第三团驻守霞浦,镇压革命,青皎地区首当其冲。3月5日,新十师第三团第一营300多人,伙同县保安队和小马、溪南、洪江等23个村反动大刀会千余人,向青皎发动猖狂进攻。3月6日晨,富积岐红带队40多人驻扎在海边附近的南门村,遣到新十师一个连140多人和县保安队,小马、围江、渔家池等地大刀会三四百人包围,红带队几经奋击突围,终因武器落后,力量悬殊,红带队员雷大全、蓝成安、蓝成寿、刘淑炎、刘淑冬、樊成禄等30多人惨遭屠杀,南门村被烧为平地,附近畲村洋中厝、七萝洋亦遭洗劫,6座民房被焚。同日,龙湾、北山、坝头、八堡等村,也遭到疯狂“围剿”。损失惨重。7日,当青皎红带队百余人撤退到盐田途中,又遭敌人袭击,伤亡惨重。剩下的红带队趁潮水初涨,横渡盐田港,才脱险撤往福安苏区。
革命遭到严重挫折,转入困难时期。施霖、詹建忠等领导人被迫转入秘密活动,在畲汉两族群众的掩护支持下,继续开展活动,购买枪支弹药,着手将红带队改建为赤卫队。4月,建立青皎游击队,约200多人。不幸,5月发生了游击队班长谢阿大等叛变的“坡头事件”,游击队长萧佺弟、政委缪忠如均遭惨杀。5月28日,施霖、詹建忠等在郑澳村被敌军包围,经房主郑建利掩护,转移到七箩洋畲村安全脱险。后在七箩洋村畲族支持下,汇集了被敌军冲散的干部和武装队伍,重建青皎游击队,隐蔽在富积岐附近打银坑山洞,继续开展游击斗争。6月,青皎游击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第十团”(简称“红十团”)青皎地区再次掀起武装斗争高潮。
民国23年10月,国民党对霞浦苏区发动了全面进攻,多次当过土匪的红十团团长连成法即拉拢亲信叛变革命,投靠国民党省保安2团,于10月16日,亲率敌军直趋吴家洋雷石荣家,将在那里活动的闽东特委委员詹建忠抓去,送交驻南塘的省保安邀功报赏。不久,詹建忠被惨杀于霞浦城关。同时,红十团遭到彻底破坏,坚持革命的支队长蔡全德、阮庆庚、郭金城先后被杀害,不愿跟随叛变的战士也遭镇压。余部被收编。不久,施霖被迫离开这里,青皎地区的革命斗争转入低潮。
其他地区
柏洋外西坑畲村根据地,时属上西区,民国23年(1934)1月建立。当革命转入困难时期,一度成为中共霞鼎中心县委和闽东红军独立团(师)的活动据点。24年9月,国民党发动第三次“围剿”,霞鼎中心县委书记许旺率领刘招道等8人,隐蔽于外西坑,坚持游击斗争,不断发展壮大了游击队伍。同年底至次年初,闽东红军独立师在政委叶飞领导下,转战霞鼎地区,与霞鼎中心县委书记许旺率领的闽东红军独立四团计千余人,经常以里、外西坑为依托,开展反围剿斗争,粉碎了敌人的第三次“围剿”。25年11月,红军主力转移后,外西坑遭到国民党的血腥镇压。26年1月,国民党推行“移民并村”政策,外西坑群众群起抵制,当场被杀3人,被烧毁民房1座。1月14日,国民党军队再次以武力迫迁,群众上山躲避,全村被焚烧殆尽。
崇儒溪乾楼、后樟一带根据地,时属下西区,与西胜地区根据地相邻,民国19年(1930)施霖到溪乾楼秘密活动。22年3月,溪乾楼根据地建立后,相继在后樟畲村开展工作,11月“杯溪暴动”前,后樟建立革命武装,与西胜根据地联成一片,成为武装斗争的基点村。23年3月,闽东红军独立团转战霞鼎地区时,安置22个伤病员在后樟村苏维埃粮食委员钟宝英家治疗,全村群众纷纷为伤病员洗衣、煮饭、站岗放哨,10多天后安全转移。10月,国民党重兵攻占柏洋,霞鼎县、区苏维埃政府被迫迁到西胜地区的龙潭村,由于国民党的封锁,供应十分困难,后樟村畲族群众在钟宝英组织下,克服重重困难,冲破敌人封锁,将75公斤粮食、医药、日用品等,安全地送到龙潭地区,有力地支持了革命斗争。25年6月,霞鼎地区革命队伍由于受“左倾”错误、内部“肃反”的挫伤,革命转入低潮,中心县委书记许旺率领霞鼎、福霞两县和岭面区(属福安)的骨干30多人,再次撤到西胜地区的龙虎岗一带,吋龙虎岗等村群众已被国民党“移民并村”迁走,房屋焚烧殆尽,住房、供给极其困难,后樟村畲族群众在钟宝英带领下到龙虎岗山上搭盖秘密楼,供革命干部隐蔽栖身,材料缺乏,钟宝英将家里的晒谷全部献出。钟宝英还冒险往敌人控制区赛岐等地购买游击队急需的鞋、烛、电池等用品,终于暴露被捕,6月24日,被杀于福安松罗岭头村。
此外,棕树垄、虎龙坑、后溪、过洋(今均属州洋),湖头、山里洋、草岗(今均属水门)畲族村和杂散居于暗井(今属柏洋)等村畲族人民,在革命困难时期,都作出特殊的贡献。民国23年6月,红军攻克石门坑(水门),打开霞浦东乡革命局面,棕树垄、草岗等畲村根据地先后建立。8月,国民党陆军78师465团接防后,棕树垄、草岗一带畲村立即遭到进攻。24日,78师以墩后民团百余人为向导,进攻草岗,全村被洗劫一空,还烧毁民房209间,群众被抓8人,烧死烧伤各1人,23年至26年初,先后隐蔽在暗井村的红军和霞鼎中心县委遭到多次“围剿”,在白色恐饰下,杂居在暗井下厝坪的畲族妇女钟淑兰以化装或认亲办法,掩护福霞县委妇干吴鸿琴等在家中安全养伤,还鼓励儿子雷成灼充当红军的秘密交通。她冒着生命危险,给红军和游击队报送情报,并节衣缩食,把节省的衣、粮送到山上,支援游击队,被战士们誉为“革命老妈妈”,25年冬,国民党省保安部队,对苏区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焚烧村庄,滥杀无率,虎龙坑、棕树垄、后溪、过洋、山里洋等畲村受害尤烈,村民被迁走,房屋化为灰烬。但是英勇的革命人民,对国民党的镇压毫不屈服,棕树垄村13岁的少先队员钟阿仁深入白区张贴标语,探听敌情,给游击队送信,最后被国民党捉拿,敌人逼他承认是“土匪”,他严词反斥说:“我是红军,你们才是土匪!”终至被杀。先后被杀的还有柏洋村交通员钟景金,石亭村交通员蓝家为、蓝阿松、承天交通员钟阿蒲等。
据统计,当时全县革命根据地住户计19655户,其中畲族2758户,占15.5%;参加革命斗争4万多人,其中畲族7000多人,占17.5%。
第二节 革命组织
党组织
民国22年(1933)3月,中共福安中心县委书记马立峰和委员施霖等,深入杯溪地区发动武装斗争,培养革命骨干,发展党员11人,率先建立了中共里马支部。同年7月,青皎地区在施霖领导下,在海边畲村建立中共青皎支部,党员4人,书记毛马应。同时成立了共青团青皎支部,书记刘作弟。
同年9月,在福霞边委担任警卫员的畲族青年李阿清(原名蓝阿心),经缪阿慈、张宝霖介绍加入中共组织,之后被派回原籍小东区(即后陇头区)湖头(今水门乡长湖),发动革命,组织地方武装。在他的领导下,山里洋(今属水门)、虎龙坑、过洋(今均属州洋)等畲村根据地先后建立,并于23年初,建立过洋畲族村中共支部,书记雷阿华,党员8人。据统计,当时全县畲族党员达45人,其中雷日朝,任中共里洋区委书记:李阿清,任中共陇头区委书记。
政权组织
民国23年(1934)1月,福安中心县委领导人马立峰、施霖等在福安松罗岭头召开霞浦区、村骨干会议,贯彻中心县委鹳里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各区乡建立苏维埃政权。小南区南塘的刘细弟、郑岙的陈銮娇(女)、八堡的林起长、下西区石亭的陈阿淋、碑坑的池连森、上西区柏洋的许旺等参加了会议。会后,小南区青皎、下西区西胜、石亭、上东区外西坑等畲族乡、村苏维埃政府分别建立。随着革命形势发展,至6月,小东区(即陇头区)等畲村,也普遍建立了苏维埃政权。
村苏维埃政府(简称村苏)23年1月,中共柏洋地区领导人刘招道在里、外西坑召开积极分子会议,成立外西坑畲族村苏,隶霞鼎县第三区(上东区),主席钟伏祥。3月,下西区里马乡在池连森、张乃禄等领导下,龙潭、五斗、南山等村苏成立。龙潭村苏,包括龙潭、马地、双首墓、岭坑、斗灯湾、半岭、溪头、田螺述等畲村,主席周乃清(龙潭人);五斗村苏包括五斗、三斗、济池山、下长岗等纯畲村,主席蓝景如;南山畲族村苏主席雷成和。同时,下西区石亭乡后樟畲族村苏和小东区五车乡虎龙坑、过洋等畲族村苏也相继成立。6月,红军攻克水门后,建立草岗畲族村苏,雷日朝为主席,雷大成任财政委员,雷日春任军事委员,雷日维任粮食委员,雷日波任土地委员,雷朝党任肃反委员,雷大城任文化委员,雷朝赐任交通委员,下设贫农团妇女会、互济会、少年先锋队、劳动童子团等群众组织和肃反队。据统计、全县畲族担任村苏干部的计109人。
乡苏维埃政府(简称乡苏)民国23年1月,小南区青皎畲族地区在施霖领导下,率先成立青皎乡苏,隶福霞县。乡苏主席刘细弟,委员多为畬族:军需蓝桂明,财政雷德宝,粮食雷加华,肃反雷光章,审理雷岸青。下辖八堡等村苏。不久,下西区里马乡苏成立,下辖龙潭、五斗等畲族村苏。同时,上东区里、外西坑村苏合并成立双坑乡苏,主席张仕贤(里西坑人)、副主席钟阿嫩(外西坑人)。至6月止,先后成立了岭头、陈墩、石亭、五车、湖头、草岗等乡苏政权,计有畲族51人担任乡苏干部,其中雷阿喜任陈墩乡苏主席、钟进才任岭头乡苏主席。乡苏下均设主席、财政、粮食、文化、肃反、土地、军事、交通等委员和妇女会、共青团、工艺团、互济会等组织。
民国23年4月,上西区柏洋、下西区杯溪分别召开乡村苏维埃代表会议(即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苏维埃代表会议(即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苏维埃政府(简称区苏)至6月,全县计建立8个苏区,其中下西、湖岭、里洋、陇头等区,均有畲族分布,畲族13人担任区苏干部,草岗村畲族雷日朝被选为里洋区苏主席。
武装组织
民国20年(1931)8月,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派任铁峰来闽东组织革命武装,时霞浦西胜水竹桥的连成法和盐田山猪溷的陈阿年到穆阳接任,要求参加革命武装,被派回杯溪、里马一带活动,21年3月,陈阿年再次接受施霖、马立峰指示,在杯溪秘密发展武装:9月,福安“蓝田暴动”拉开武装斗争序蕃。22年初,陈阿年、连成法分别在杯溪、西胜建立了红带会革命武装,青皎、上水等畲族地区红带武装相继建立,并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先后改编为赤卫队、游击队、红十团等革命武装。据不完全统计,参加游击队红军的畲族计达197人。
红带会 民国22年1月(除夕前),福安中心县派施杨包与郑玉弟到杯溪地区发动武装斗争,在上村汤冬在家召开积极分子会议,研究决定,组织以带有迷信色彩的“红带会”群众性武装为掩护,建立农民武装。会后陈阿年、连成法、汤郑亮、陈新祺等分赴龙凤店、西胜、里马、王高店等地,秘密组织红带会,1月底,建立红带会6坛,每坛21人,计畲汉两族120多人。后编为3个红带队,连成法、陈阿年、陈新祺等分任队长。同年7月,中共福霞县委领导人施霖、詹建忠在海边村召开青皎支部秘密会议,讨论建立农民武装,发动群众开展抗捐、抗税、抗租、废债和打土豪、筹财政。嗣后,通过尤沃村赤贫蓝奶寿串连,发展富积岐邱廷太、蛇头坑雷建新等4人为骨于,率先在富积岐村成立富积岐红带队(后编为青皎第一红带队),计40多人,多为吴家洋、凤尾洋村畲族,队长邱廷太(本姓蓝)。同时,施霖采取果断措施,镇压了影响发动群众的“青皎二虎”周树左、林顺灿,分化、争取了青皎各村以“保家”号召组织的大刀会,促进了红带武装发展。11月,海边、七萝洋、墙围里、溪边里等畲村和尤岙、郑岙、龙湾、八堡、浿头等47个村,建立红带会21坛,计700多人。分为13个队,正副队长26人,其中畲族11人。后编5个中队。同时,里马乡龙潭、马地与上水、石亭等畲村的红带会编为一队,五斗、三斗、济池山等畲村的红带会编为二队,计80多人,由龙潭的郭阿细、五斗的钟学松分任队长。11月底,闽东游击支队在西胜寺成立,并展开活动,西胜、杯溪和盐田附近的大刀会纷纷归附革命,改编为红带队(亦称赤卫队),杯溪红带队扩大到5个队。计200多人23年春,乡、村苏维埃建立后,红带队分别改编为赤卫队、游击队、警卫连。
赤卫队 民国22年底,杯溪地区归附的大刀会首先改编为赤卫队。23年春,青皎地区和龙潭五斗、后樟、上水、外西坑等畲族乡、村苏维埃政权建立,各畲村红带队分别改编为赤卫队,每队30人~50人,其中青皎乡达200多人。同时,小东区过洋,湖头、草岗等畲村,在李阿清领导下,分别建立赤卫队,草岗赤卫队达100多人,各畲村赤卫队在分田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年10月,国民党发动全面“围剿”,赤卫队多转为游击武装。
肃反队 青皎、西胜、小东区等畲族乡、村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普遍设立肃反队,每队一二十人不等,专责打土豪、筹财政、镇压反革命,还配合赤卫队、游击队和红军打击敌人。民国23年6月成立的草岗村苏肃反队,只有10多人,在队长雷大同率领下,先后配合玉山村肃反队在天台岭设防阻击敌人,并往青岙等地抓土豪、筹财政,还随同闽东红军攻打福鼎秦屿。10月,国民党发动“围剿”,肃反队多改编为游击队。
游击队 杯溪游击队于民国22年11左右由陈阿年连成法、陈新祺等发起,在里马村组成,计20多人,10多支枪。11月,闽东游击队在西胜寺成立,陈阿年调任支队参谋,杯溪游击队由连成法负责,至次年6月,改编入红十团。青皎游击队于民国23年4月,在施霖、詹建忠领导下由青皎赤卫队改编,在南塘村成立,计100多人,20多支枪,队长萧伦弟、政委缪忠如。但因仓促组建,混入了谢阿大、林亚顺等一批惯匪。5月,谢阿大等叛变,游击队遭破坏,队长萧佺弟、政委缪忠如均遭杀害。小东区游击队,又称霞鼎第三游击队,民国23年5月在五车后溪村建立,计32人16支枪,队长李阿清,长期坚持在霞鼎边区武装斗争。24年9月,在虎龙坑作战中,李阿清负伤,由江郑章负责,后并入霞鼎游击队。与此同时,在李阿清等领导下,还建立了北洋、石亭、湖头、西胜等乡游击队,担任游击队长的畲族有:北洋雷成灼(二铺人)、石亭蓝进文(上水人)、湖头蓝伏茂(上水人)、西胜钟阿刚(南山人)、王高店雷光章(青皎人)等。
红十团 民国23年6月,施霖在富积岐村将青皎游击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第十团,团长连成法,下辖4个支队,计200人,40多支枪。10月,由于连成法叛变投降,红十团遭到破坏。
第三节 土地革命
民国23年(1934)1月,青皎畲族地区通过青皎暴动,首先废除地租、借债,实行土地谁种谁收,进一步鼓励了群众的斗争热情。5月,全县革命运动进入高潮,霞鼎县委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及时召开区委、区苏主席、土地委员联席会议,发动土地革命运动。会后,分田运动在上西、下西和上万分区首先铺开,西胜地区龙潭、五斗和崇儒地区上水、石亭(属下西区)、虎龙坑(小东区)和外西坑(上东区)等畲族村均站在分田运动前列,各村苏维埃政府,根据闽东苏维埃政府《分田大纲》和“福安柏柱洋分田经验”,组成评议委员会和分田委员会,首先通过贫农团划分阶级,经评议委员会评定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成分,接着由分田委员会,按照分田大纲,没收地主,富农的一切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民,并写上牌子,插到地上(即插牌标)让分得土地者认领,其中田地较少的龙潭、五斗、三斗、马地、龙虎岗等5个畲村,每人也分得7分水田。6月,第一期分田结束的乡、村,在柏洋陈墩举行“庆祝分田胜利大会”,欢庆土地还家,并当众烧毁了地主的田契和祖宗的债券。8月,分田运动全面铺开,散居于各苏区的畲村多完成分田或进入插标认领阶段,后因国民党对苏区发动进攻,革命斗争由公开转入秘密,分田运动被迫停止。
第四节 武装斗争
武装暴动
青皎暴动 民国22年(1933)11月,施霖等在青皎畲族地区海边村,组织农民武装暴动,成立暴动指挥部,并派邱廷太等4人,发动群众基础较好的富积岐红带队首先起义,包围地主尤阿妹弟等2户,没收其粮食和财产,揭开武装暴动序幕。15日,青皎、八堡两地区红带会21坛,畲汉两族700多人及群众千余人,在施霖、詹建忠分别领导下,同时举行暴动,先后镇压了林光珠、姚为春等反动地霸30多人,没收大批粮食和财产,分给贫苦农民,并烧毁了大批地契、债据。同时,八堡地区红带队乘胜出击小马、大坪、围江等地大刀会,红色风暴波及中南。23年1月5日,施霖抓住战机,率领青皎红带队400多人,分水陆两路进攻反动堡垒盐田海关和镇公所,摧毁敌碉堡2座,没收盐田地主粮食2万多公斤胜利凯旋南塘。
杯溪暴动 继青皎暴动后,施杨仓在杯溪地区发动武装暴动。11月下旬,西胜地区龙潭、五斗红带队80多人与杯溪36村红带会,汇集上村,举行暴动,捉获地主豪绅20多人,没收地主汤太谷等粮食一二百担,并当众烧毁了所有债据、契约,与青皎、陈墩暴动汇成巨大洪流,推翻了这一地区农村的封建统治。
攻打县城 民国23年1月6日和18日,闽东红军独立团会同霞浦上、下西区、小南区和福安太康红带队,先后攻打霞浦县城,青皎畲族地区红带队5个中队畲汉两族400多人,西胜畲族地区龙潭五斗红带队80多人,先后2次参加攻城。20日,第二次攻城被解围,青皎红带一中队经马洋遭大刀会拦截,红带队奋勇拼搏,粉碎大刀会截击,获法衣、梭标各13件,凯旋驻地。
反围剿斗争 民国23年(1934)1月,国民党陆军新十师进驻霞浦,农村反动大刀会先后向苏区疯狂“围剿”,制造了陈墩、青皎血腥屠杀事件,暴露了各地大刀会的反动面目。3月,红军独立团转战霞浦,以西胜地区为依托,依靠各地畲汉人民,先后向崇儒、盐田、柏洋、水门等地反动大刀会和民团发起进攻,下西区西胜、龙潭等地畲族赤卫队,配合红军先后攻克崇儒、盐田,消灭了反动的大刀会和民团。上西区刘招道率领外西坑等地赤卫队,配合红军先后消灭了大坪岗,黄岭、洋中等地反动大刀会,捣毁法坛,严惩反动骨干100多人。陇头区山头洋、草岗等畲村赤卫队,先后配合红军和游击队,攻打牙城、三沙和福鼎秦屿,消灭坪岗反动民团,毙敌4名。同年7月,外西坑村肃反队随同红军、攻打了福鼎白琳民团,给敌人以致命的打击。至此,全县反动大刀会基本肃清,为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铺平了道路。
民国23年10月,敌军攻占柏洋,霞鼎县领导机关先后撤到外西坑、西胜龙潭等畲族地区,依靠广大畲族群众掩护,开展反“围剿”斗争。11月,闽东红军独立师再次撤至西胜地区。15日佛晓,在当地赤卫队配合下,袭击驻守崇儒的78师一部,毙敌20多人,乘胜出击溪南、下塘等地反动民团,活提土豪20多人。并以西胜地区为依托,转战霞鼎地区,一个多月后撤往寿宁。
红军主力撤离后,霞鼎县委依靠外西坑、龙潭、后溪、虎龙坑等畲村群众的保护,继续与敌周旋,先后恢复了过洋、五车、里马、石亭等畲乡根据地,再次掀起抗租、抗粮、抗债、抗捐、抗税的“五抗”斗争,粉碎了敌人的“围剿”阴谋。
游击斗争
民国23年(1934)5月,青皎游击斗争因谢阿大叛变遭受挫折后,施霖、詹建忠依赖七箩洋、富积岐等畲村群众的掩护支持,迅速重建了游击武装,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战术,以一二十人为一队,白天分散隐蔽,发动群众;夜间集中活动,打击敌人,筹集财政,同时建立了浒屿澳海上交通站,加强了与外地联系,游击队扩大到200多人。6月,青皎游击队在富积岐村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第十独立团”。红十团建立后主动出击,开展游击斗争,先后打垮大坪、大沙、马洋等地大刀会,并横渡官井洋、东吾洋,攻打龟岐、青山、斗帽(属宁德)、白瓠山(属福安)和下浒的盐仓、税关、牙行,屡攻屡胜,声威大振。10月,连成法叛变,红十团被破坏解体,武装斗争转入低潮。
民国24年4月,叶飞率领独立师特务队转战霞鼎地区,与红四团会合,依靠西胜、外西坑、后溪、虎龙坑等畲村群众支持,频频打击敌人,推动了霞鼎地区的游击斗争。同月,霞鼎县委书记彭马城带领游击队深入湖头,消灭了在承天一带逼粮的粮差和保安队13人,缴枪11支。同时,西胜畲族地区的里马乡在红军和游击队支持下,先后消灭反动分子77人。同年秋,霞鼎游击队还在龙潭、后溪、虎龙坑等畲村设立“土豪厂”,以集中关押抓到的地主土豪,筹集红军财政。9月,红军主力转移,霞鼎中心县委书记许旺等8人,继续隐蔽在外西坑,领导游击斗争。10月17日,许旺、刘招道率领游击队28人,在群众配合下,深入敌人控制区,张贴标语,破坏电线,毁坏敌碉堡,先后捣毁了过洋、湖头、五车等地敌军碉堡。25年2月,霞鼎游击队依靠小竹湾和云路洋等畲汉两族群众支持与配合,袭击百笕洋碉堡,全歼守敌,缴枪8支;并在承天双拱桥设伏,歼敌一个排,缴获武器32支。冬,国民党军队对红军赖以依托的承天、五车、过洋、里马等畲族地区再次发动“围剿”,实行移民并村,龙潭、马地、五斗、济池山、龙虎岗、田螺述、下长岗、外西坑、后溪、虎龙坑、后樟、溪乾楼等13个畲村被夷为平地,给游击斗争带来了严重困难特别是10月开始,霞鼎中心县委贯彻“左”的错误路线,开展“内部肃反”,使革命队伍元气遭受挫伤,加上国民党疯狂“围剩”终于使霞鼎地区革命遭到不可挽回的损失。
知识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霞浦县畲族的历史与现状,其中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风土人情、革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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