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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商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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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360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工商业
分类号:
F407
页数:
8
页码:
202-209
摘要:
本章介绍了霞浦畲族经济中,手工业迟迟未脱离农业,没有自己的商业,更没有自己的工业。20世纪50年代后,这种落后状况,有所改变。根据现行产业分类规定,结合霞浦畲族的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记述。
关键词:
霞浦畲族
工商业
经济
内容
霞浦畲族经济中,手工业迟迟未脱离农业,没有自己的商业,更没有自己的工业。20世纪50年代后,这种落后状况,有所改变。
本章根据现行产业分类规定,结合霞浦畲族的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记述。
第一节 手工业
工匠
霞浦畲族中,除了从事织麻布、编斗笠、制扫帚之类家庭手工业作为副业之外,还有少数工匠(手工业者),从事户外手工业,其工种主要有:裁缝、木工、篾工、泥水工等,石工不多,铁匠几乎没有。
全县畬族工匠,从业人员并不多,据1951年阶级成份的评定,“手工业者”在畲民总户数中,还占不到0.5%。且这些工匠大部分又都是半工半农的,其从事手工业活动的时间,约占全年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农忙季节便从事农业劳动,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手工业工匠,为数甚少。这些工匠的收入不大固定,大多工匠为本村畲民做工,3~5天一般不算工钱,雇主仅以较好的饭菜相待。雇用时间较久,雇主便付给一些工钱,或给予农业生产的帮助,带有换工性质。外出做工,40年代的工价大致是:木工(大木、细木)、泥水工每日约折谷15公斤,裁缝、篾工每日约折谷7.5公斤。这些收入,在其家庭经济总收入中占的比重还是相当大的。从生产技术来看,多半学习于当地汉族工匠,学艺时,普遍存在师徒间的剥削关系,通常学艺要当3年或4年学徒,在这段时间内,收入全由师傅独得。师满后,自立门户,同行业人员中,一般没有什么组织和规章制度。而这些工匠,几乎全是单纯的手工性质,原料都是雇主供给,膳食一般也是雇主供给,没有固定的工场,通常工场就设在雇主家,完工移走,流动性大,但流动范围却不一定大。由于半工半农,这些工匠技术水平大多不高。加上都是独自经营,所以发展相当缓慢。
50年代开始,工匠逐渐参加互助、合作,进行集体生产。50年代后期,大部分的畲族手工业者组成生产合作社,形成专业组织。但不久,由于连续三年大灾害,国民经济困难,此专业组织亦自行解体。随后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畲村的手工业者被当成“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生活的改善,畲村的缝纫机增多了。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畲村的部分青年妇女到晋江、石狮一带做工学艺,一两年后回到村里,办起了裁缝店,各畲族村的裁缝工明显增长。有的还打入城镇市场,以其独特的民族服装设计、精巧的做工,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松城镇畲族女成衣匠雷英,心灵手巧,所设计的服装,1989年参加地区时装大奖赛,获“畲族服装设计特别奖”。沿海畲村的石匠也多起来。
作坊
榨油 畲族山区盛产油茶,油茶籽经加工,榨成优质的茶油,供食用。畲族人民的榨油至少已有100多年历史。油坊设在有水源的地方,修上水浿,将水引到油坊,冲击直径约3米的大水车,用水车的动力,带动碾盘碾油茶籽。碾成粉末后,将茶籽末放入大饭甑里蒸熟后,倒入扎成圆形的篾圈(篾圈直径0.4米左右),做成一块块瓶状(此道工序难度最大,需师傅亲自做)。再将做成饼状的油茶坵放后木槽,用劈成斧形的楔子(油尖)不断挤压、敲打、榨出油来。
解放前,本县畲族地区就有十多家油坊,其中历史较长、规模较大的有西胜、上水、霞坪、半路张、清水壑、马洋(后设在矴步头)、二铺、一浿、北山、笕下等油坊。在农历十月后至年关为榨油旺季,一个油坊年产油往往超百担。
70年代后,部分地区以电动机为动力,碾籽工序改为机械,减轻了劳动强度。
碾米 60年代前,山区畲族人民的吃米是靠手工加工。碾米工具有土砻、筛、春臼、米槌、风銑等。全为自用,数量不多,不足称“作坊”,更不成一个行业门类。加工时,先将稻谷置竹围泥心大磨状的“土砻”中,垄稻脱壳;再用风?、竹米筛除去谷壳(粗糠),置石制的“舂臼”里,用石杵不断舂击(即舂米),使米表皮的糠皮分离出来,最后用米筛、糠筛筛净。手工造米,粒满、味香,出米率高(70%以上),但劳动强度大,效率低。1958年以后,部分畲村开始用碾米机碾米,系集体兼营,至70年代,机器碾米已基本普及。80年代,除西胜龙虎岗等个别偏远山村,仍以人力加工外,全县畲族村都用机械加工,多数畲村还设有碾米厂,规模较大的有:瓦窑头、岭头、大墓里、茶岗、东山、墓斗、青福、南塘、白露坑等20多个碾米厂。逐渐成为一项乡村企业。
烧砖瓦 本县畲族的烧砖瓦手工业大约于30年代兴起。为了修建瓦房,或请一二个外地师傅加上自己的粗工,或自己到外地学到手艺,亲手操作,利用本地的黄土和茅草等资源,在村的附近搭草棚,砌起烧瓦窑。据不完全统计,本县30个畲族村中有西胜、瓦窑头、新村、大浿、半岭等20多村,办砖瓦窑。这些瓦窑根据村落大小需求不一,规模或大或小,大则每窑烧砖瓦五六万块,小则二三万,其中牙城凤江瓦窑所烧的砖瓦不但供本村,还运销三沙。
其他如盐田村里的碗窑塘的碗窑(瓷器)、缸窑下的硋窑(陶器)和沙江大坪的硋窑,均有当地畲民所办,在本县都颇有名气。
第二节 乡村企业
霞浦畲族乡村企业是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逐步发展起来的。
1955年前,畲族的乡村企业几乎为零。1956年后。成立了农业生产高级社,在原有农村工匠和一些作坊的基础上,各乡成立了各种集体所有的手工业合作社或合作小组:盐田成立瓷器社、服装组;水门成立竹器社、服装社;崇儒成立岚下铸锅组、竹器社、服装组。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在“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的热潮中,畲族村社队办工厂一哄而起,仅墓斗片几个月间就办起各种工厂158个,其中有肥料加工厂、农具修配厂、农药制造厂、木器厂、滚珠厂、炼铁厂、炼钢厂等等。但这些厂或有名无实,或毫无经济效益,而抽调劳力、平调厂房,又影响农业生产,60年代初,经调整,大多下马解体。1961年,水门公社组织理发社。1962年盐田公社成立铁木社、建筑组。“文化大革命”中,乡村企业呈停滞状态,本来不景气的畲区乡村企业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畲族乡村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集中力量抓好乡村企业。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开放搞活”的精神,利用民族乡的优惠政策的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创办骨干企业。3个畲族乡分别创办了乡办企业,成立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畲族乡企业管理站。于此同时,村级企业也相应得到一定发展。
乡村企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加快社会主义两个精神文明的建设,改变畲区的落后面貌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乡镇企业
截至1989年,经济独立核算的畲族乡乡办企业有崇儒企业站所属的蜜饯食品厂、水电厂;水门企业站所属的麻纺织厂、棕床厂;盐田企业站所属的采炼厂、水电厂、玩具厂、竹编厂等。其中较为突出的有蜜饯食品厂、麻纺织厂等。
乡办企业创厂伊始,便采取了以下几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管理,完善企业内部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切实抓好产品的原材料及销售渠道的疏通;讲究信誉,按期按质交货,同有关单位签订长期销售合同;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贯彻实行,3个畲族乡的乡办企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按1989年的现价计算,3个畲族乡的乡办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达530.1万元,净产值达141.3万元,占全县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2116.2万元的25%,净产值515.3万元的27.42%。是1956年3个乡企业工业总产值7.31万元的72.51倍。
蜜饯食品厂 属崇儒乡企业站,是崇儒乡的最大企业。蜜饯充分利用本乡的丰富的芙蓉李、杨梅、桃、柿、生姜及牙城的枇杷等大宗土特产品资源,于1985年开始筹建,多方筹集资金23万元,同福州大学签订食品加工技术转让协议书,请福安、闽侯县罐头食品厂派员来厂指导。1986年投产,当年生产的枇杷、桔、杨梅、笋、芙蓉李、明姜片等各种水果罐头和蜜饯食品达80多吨,产值48万元。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枇杷罐头在质量评比中荣获省优秀产品三等奖。成为全地区同行业中唯一获奖的单项产品。蜜饯食品厂创办后,18个管理人员中有4人是畲族,11人中畲族占30%。截至1989年,生产各种水果罐头、蜜饯食品共227.3吨,产值达136.4万元。
麻纺织厂 属水门乡企业站,是全省畲族乡办企业中最大的企业。总投资100万元。厂址位于乡政府所在地,厂房为原县茶厂、味精厂翻修而成。1987年秋创办,198年10月开始投产。全厂工人255人,其中畲族50人,占19.6%。创办初期,困难重重,乡党委、乡政府为此付出巨大努力。该厂投产后,1989年就生产出国标麻袋32万条,产值75万元,利润3万元。年产值达267万元,实现税利17.7万元,创外汇110万元(人民币),但麻纺织厂由于缺乏周转资金,向社会借月息为3%的高利贷48万元,又由于缺乏原料基地,需向外地购买原料,受到种种条件限制,所以工人获利微薄,人均收入月工资仅80元。
畲乡企业还包括林、茶、果场和其他加工业,截到1989年止,全县3个畲族乡共有11个(水门乡有茶场、果场、林场,县乡村联办林场、茶叶初制厂,崇儒乡有茶场、林场、粮食加工厂、香菇场,盐田乡有林场、茶果场),总产值计有900多万元其中以崇儒香菇场较为突出,产值达100万元。同时,各乡都办有1个电站。
村办企业
霞浦县畲族地区最早创办的村级企业是茶场、林场。60年代,茶园、山林全都归为集体所有,有茶园、山林的畲族村落组织了茶叶专业队进行管理。为进行茶叶、木材加工,许多产茶畲族村办起了茶叶加工厂。如茶岗、上水、岭头、西胜、洋尾清、溪坪、白露坑、南门山、瓦窑头、半岭等。茶叶加工厂按其村茶叶产量,规模不一,多则三四架磨茶机,少则一架。西胜还办了木材加工厂,主要生产棺木原坯。随着茶叶加工厂的创办,各加工厂还安装了碾米机,进行粮食加工,70年代,粮食加工厂相继建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党的农村经济政策,采取集体、联合体、个体一齐上的方式,扶持畲村地区发展林茶、果业,80年代,全县畲村的村办企业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巩固。1989年,本县畲族地区村办茶场有:大墓里、上水、岭头、西胜、白露坑、半岭、茶岗、瓦窑头等8个,村办林场有:西胜、瓦窑头、上水,旺岚、马洋、大墓里、青福、半岭等8个;村办果场有茶岗、马洋、竹园、半月里、海边、旺岚、白露坑等7个。除此之外,还有茶岗村三级联办的石英矿开采、墓斗村的化肥厂、一层药材场等。
1989年本县30个畲村中,村办企业计27个,企业收入25.444万元,利润达11.156万元。从业人数79人(固定),临时性从业1万多人,月人均收入120元,从而使畲族地区资源优势迅速转化为商品优势,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节 商业
新中国成立前,霞浦畲族中没有出现专业的商人,只有几户地主、富农兼营少许桐油、茶叶、木炭之类的土特产的商业活动。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也没有形成自己的民族市场和经济贸易中心主要以出卖自产的木炭、柴薪、杉木等,换取所需的食盐、农具、咸鱼和日常用品,以应生产生活的急需。其生产、生活的日常用品基本都购自于附近的汉族村落和城镇。间或有汉族小商贩进入畲村进行交易,畲民们则用粮食、土特产品与其交换(大多属于不等价交换)。有的汉族商人还利用赊销和预购的方式对畲民实行剥削。
畲民生活困苦,购买力低下,至新中国建立前夕,国民党滥发纸币,通货膨胀,畲村的购买力愈加下降,生活极度困难,日常用品短缺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国营商业发展,国家有计划地组织商品流通,保障人民生产与生活物资的供应。霞浦县人民政府于建国初期就开始筹办农村供销合作社。1950年7月,崇儒岚下农民为繁荣农村经济、活跃农村市场第一个自发创办农民供销合作社。从1952年起,崇儒、盐田、水门成立购销总站、双代(代销代购)店。其中崇儒购销站、双代店于1952年4月成立,为全县最早。在人民政府的正确引导下,畲族地区的商品流通得到发展。
1963年,县人民政府在城关和南塘两个地方设了两个畲族商品供应专柜,各配备了一名畲族售货员,对商品供应进行了改进和照顾。
随后,农村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市场渐趋繁荣,畲村的商品购销量逐步增长。
进入70年代,畲村的购销事业有所发展,较大的畲村都有了商业网点,客观上方便了畲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但另一方面,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生活资料供应一度紧张,日常生活必需品时有脱销。富有民族特色的畲族银饰品,在此期间,被视为“四旧”,置于“横扫”之列。城关和南塘的畲族商品供应专柜被取消。这期间,由于商品渠道单一,畲族地区的商品生产和流通未能进一步的开发和发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畲村的商业得到发展,各畲村的商品生产与流通渐趋繁荣。畲族群众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发展林、茶、果、香菇、蘑菇,及家禽家畜,既繁荣了市场,又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在国家允许多种成份并存、开放多条商业流通渠道的政策引导下,畲村开始出现联合商店和个体商店1981年,国务院批转《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生产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关于商业、供销人员网点问题,少族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需要增加人员,增设网点,特别是少数民族职工少,对开展业务不利,需要认真解决这个问题”。重视民族地区商业、供销网点的增设。
1982年11月,地区供销社、民政局、劳动局根据国务院精神,联合发文,“调查畲族地区供销网点需要,招收畲族职工”。12月5日,霞浦县供销社、民政局、劳动局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经过三家协商,同意增设盐田瓦窑头站、水门茶岗站、崇儒上水站、溪南红坑(白露坑)站、民族招待所站,并报请地区、省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招收畲族职工5名。
同时,畲村的联合商店和个体商店进一步发展起来,商品流通量增大,畲族群众购买力和消费水平亦得到提高。截至1989年,几乎每个畲村都有1个至几个日杂商品个体商店,畲村个体小商品的开设,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活。
与此同时,部分畲族个体户打入城镇市场,开设服务行业的商店(如饮食、理发)、服装店、小商品店、农贸市场。畲族人民已开始进入了市场的商品竞争。
第四节 其他
民族经济开发服务站 霞浦县民族经济开发服务站,原称“民族服务公司”,创办于1984年11月15日,设在少数民族招待所二楼。生产经营方式以服务、引导为主。主营:种养、加工、修配;兼营:水电安装、服装首饰。
服务站系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性质。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县民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服务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指导民族地区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等项工作。
京福公司 即中央民族学院京福民族经济技术开发贸易公司,1989年12月在霞浦成立。注册资金30万元。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主营:新产品,新技术引进开发,科技性质咨询,纺织品,化工原料,电器零部件;兼营:土特产品、水产品、副食品。经营方式:引进、开发、购销。
知识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霞浦县畲族的历史与现状,其中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风土人情、革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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