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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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173
专题名称: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716.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土地改革开始后,引导农民走生产互助合作道路。1951年2月,出现临时互助组。1952年3月,贯彻普遍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整顿原有的互助组。1953年3月,中共浦城县委试办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3户。到年底,全县有互助组3108个,入组农户22422户,占总农户45.72%。1954年4月,中共浦城县委设立互助合作部,加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5年9月,农民自发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量出现,多达389个社。中共浦城县委采取“只准办好,不出废品”的慎重态度,说服一些自发社转为互助组。至1955年9月,有230个初级社,社员有6983户,占总农户13.7%。9月,中共浦城县委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的指示》,掀起互助合作运动的高潮。至年底,全县试办15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浦城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向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过渡。这年,参加农业社的农户占总农户86.37%,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总农户79.41%,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年粮食生产获得浦城历史上的最好收成,比上年增长9.39%,有85.13%社员增加收入。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同时,有计划引导组织个体手工业走互助合作道路。到1956年,有93.1%的手工业者加入生产合作社、组,基本实现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浦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1953年12月国家对粮、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开始的,先后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由低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逐步完成的。到1956年底,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小商小贩有97%参加合作商店或小组。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在1955年9月以后发生“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和偏差,但总的来说,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使浦城的国民经济成份发生质的变化。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从而在浦城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进行有计划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1953年冬开始实行粮、油、棉、布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开始对粮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政策,为顺利执行浦城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扫除障碍。在实施五年计划中,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自1953年开始,注意对农业技术的推广,改变耕作制度,试种双季稻361亩。1954年,浦城人民战胜特大洪灾,大灾之年粮食产量比上年仍增产12.86%。1956年双季稻面积由上年的1142亩扩大到62671亩,但是忽视多种经营。7月,开始扭转领导生产的片面性,贯彻以粮食为主,全面发展山区的方针,80%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设副业社长、副队长。1956年,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2237万元,社会总产值3230万元,国民收入2065万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1.21倍、1.81倍、1.51倍。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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