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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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171
专题名称: 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716.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解放前夕,浦城经济崩溃,百业凋零,物价飞涨,经济秩序混乱。解放后,为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中共浦城县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没收官僚资本。浦城解放后,陆续接管官僚资本的金融、邮电和电厂等单位,并把这些企业改造成为新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1949年6月,浦城县贸易公司成立。1950年3月,浦城电厂成立,分别为全县第一个国营商业、工业企业。供销合作逐步形成,1952年4月2日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为浦城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是完成土地改革。1950年11月17日开始,各机关各区干部开始学习《土地改革法》。11月29日,中共浦城县委在下沙、莲塘两个乡进行土地改革试验,取得点上经验后,1951年1月上旬起全县分三批进行土地改革。第一批50个乡、119个行政村,3月上旬结束。第二批26个乡、58个行政村,6月25日开始,9月下旬结束。第三批13个乡、8个街、129个行政村,9月21日开始,12月底结束。通过土改,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解放农业生产力。 三是领导发展农业生产。1949年10月,着手领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接收县农业推广所,建立国营农场。1950年2月后,宣传劳动光荣,对垦荒实行奖励政策,全县垦荒2010亩。1951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生产计划,以粮食增产一成为主,恢复农田水利,确实保护森林,有重点消灭熟荒,稳步发展副业生产。县成立森林管理委员会,还成立护林委员会,乡村组织护林小组500个。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发动群众修水坝30座、开水沟20条。发放贷款和救济款,解决农民生产困难。是年,粮食比上年增产14.74%。1952年3月,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宣传组织起来发展农业互助合作。4月19~21日首次召开县农业互助合作代表会议,各乡、街订立爱国增产计划,展开竞赛。11月,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成立,专职干部配合中央老区慰问团慰问老区群众,开始老区重建家园工作。 四是保护民族工商业。民国27年(1938),浦城商业有1691户,到解放前夕只有617户。解放后,人民政府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扶助私营工商业复工开业。1951年4月,组织土产城乡内外交流,土特产由滞销变为畅销,生产土纸的纸槽由128张增加到183张,迅速扭转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局面。随后,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形式,将一部分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到1952年,工商业户达1301户。五是稳定金融物价。解放初期,物价飞涨仍未得到抑制,为从根本上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制定的有关政策,依靠全国统一的金融管理机构和国营、合作商业,整顿税收工作和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囤积居奇。至1952年底,物价上涨的势头被控制。 以上措施,使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五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逐步发展起来。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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