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实行“清剿”、“戡乱”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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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167
专题名称: 国民党实行“清剿”、“戡乱”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712.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人民渴望和平,但国民党统治集团企图消灭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人民力量。民国34年8月30日,浦城县政府就执行省政府指令,将“肃反除奸”作为抗战胜利复员后的唯一目标,成立浦城县情报所,各乡镇设30个情报站,以明“奸伪”活动情况,便利“清剿”。9月,浦城辖属第四“绥靖”区。“双十协定”发表后,仍未停止对共产党领导的游击区域的进攻,第四“绥靖”区下令10~11月为“绥靖”时期,“绥靖”中,进行清查户口、严密保甲、组训民众,下令公务人员人人填写“自行检查奸伪连环保证书”,并严格联保连坐法。 民国35年1月10日,国共两党签订《停战协议》,国民党当局对游击区域进攻暂停,但加紧发动全面内战的准备。2月,浦城县自卫中队增加一个独立分队。3月,暂缓执行停征一年的规定,开始征兵。7月1日,县乡同时成立清乡委员会,其后连续对游击区域发动军事进攻,全面内战开始。11月20日,国民党衢州绥靖公署浙赣闽边指挥所协同地方武装对江山、广丰、玉山、浦城四县边境游击区域实行“清剿”,限半月完成。12月在浦城境内建筑碉堡60多座,并实行宣抚、盘查、隔堵、清户、清枪、移民并村,但终不能如愿。民国36年3月,县参议会第一届第六次大会通过请政府明令讨伐共产党案。9月3日,在庆祝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里,召开“戡乱建国”动员大会,发动各机关代表签名。9月22日,县参议会第一届第八次大会又通过拥护政府“戡乱建国”案,县参议会还分电各乡镇民代表大会,要发动民众,膺服动员法令。企图借民意机构,制造消灭共产党的气氛。在军事上,9月10日至10月10日实行清乡,并与浙江商定划区联防。是年还先后制定浦城县各乡镇保甲治安联防暂行办法,组织情报通报及实施办法,建立便衣队(旋改为宣导队)。这些都试图肃清共产党员及共产党武装。 民国36年12月25日,国民党政府制定《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以“戡乱”为名,加紧镇压国民党统治区人民的民主运动。同月,成立浦城县民众自卫委员会,并组编常务民众自卫大队,下设5个中队、15个分队、45个班。民国37年2月,成立浦城县“戡乱建国”运动委员会,此机构一成立就以筹募巨额“戡乱”经费为要务,规定全县粮户在田赋项下按本届田赋征收额每元募干谷7.5公斤,向商户按营业税征收额加募20%,要求3个月内募清。是年下达中央军征兵额达777名。6月23日,浦城县政府推行布鞋劳军运动,向每甲募集3双,12月又推行出钱劳军,劳军额达7亿元。这些都遭到人民的反抗。“戡乱”经费至6月份,浦城人民应者寥寥,只收到十分之一,6月24日,浦城县政府在这青黄不接将届之期,不顾人民的生活,下令在7月底收足,令警察局派警到城区挨户催缴,令自卫总队到各乡镇漏夜赶收,对延期不缴纳者,传府讯问。兵员征集至10月份才完成373名,浦城县政府命令各乡镇不得藉任何理由推延,还规定每户有兄弟二人以上适龄应征青年,不论是否中签都征服兵役。劳军鞋至次年3月,仅仙阳镇公所募缴42双,其余乡镇均以连年遭灾、地瘠民穷为由拒缴;劳军款也只收到金圆券72.18元。12月,当年兵额大多未处清,国民党当局为给内战补充兵员,又接到提征民国38年度中央兵额480名的命令,并限定一个月征齐,引起社会骚动。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战略决战的伟大胜利后,民国38年4月1日,国共两党在北平开始和平谈判。同一天,浦城县政府也放出和平烟幕,将浦城县“戡乱建国”运动委员会撤销,改为浦城县自卫委员会,其组织比照“戡乱建国”委员会,仅改头换面而已。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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