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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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095
专题名称: 屠宰税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599.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解放初至1951年,部分采取税务人员直接征收和包征两个办法。1951年底,直接征收的有134个村,包征的有84个村。1952年开始取消包征办法,城关凡宰杀猪、牛、羊,一律集中屠宰场宰杀,税务机关驻场过秤征收。乡区委托乡、村干部代征。1964年4月开始,规定宰杀牲畜必须先向生产大队取得准宰证后方可宰杀,并且须先报税后出卖。1978年9月规定,自宰毛猪凭准宰证、完税证销售,同时必须由税务机关盖查验印后才能上市。1988年,建立起屠宰税代征点318个。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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