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30日,水利经济持续发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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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唯一号: 130832020220001175
事件名称: 1995年3月30日,水利经济持续发展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26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3月30日
发生地点: 南平市

事件描述

1995年3月30日,水利部纽茂生部长到南平市视察,对水利水电工作,特别是发展水利经济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推动本市水利经济的发展。全市水利管理单位综合经营经济收入显著增加,总产值(含总收入)达8260万元,完成税利1360万元,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分别比增19%和38%;地方电力企业实现利税6000万元,比增10%。市水电工程处、闽北水电开发公司分别完成工程施工总产值1118万元、1189万元,比上年都有较大的增长。 1996年,全市水管单位综合经营总值首次突破亿元关,实现10305万元,税利达1516万元,分别比增11.9%和18.8%。其中水费收入1879万元,电费7127万元,多种经营收入1299万元。地方电力企业受干旱影响,发电量减少,经济效益有所下降。市级水电工程处完成施工产值1900万元,税利125万元,分别比增58.8%和43.2%。闽北水电开发总公司实现产值1300万元,税利65万元,比增8.3%和9.7%。 1997年,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水电资源、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市水电工程处中标建设项目4个。完成施工产值1485万元,税利66.8万元,闽北水电总公司参与316国道峡阳段、莆田后溪水库大坝等工程建设,完成施工产值800万元,税利44万元,非水经营收入27.1万元。全市水管单位综合经营产值达12657万元,税利1683万元,分别比增8.1%和9.0%。其中水费收入2350万元,电费9075万元,多种经营收入1232万元。地方电力生产完成供电量13.3亿千瓦时,实现产值36亿元,税利5799万元(其中利润2902万元),分别比增9.7%和7.4%。全系统人均收入6131元。形成以水电企业施工、地方电力生产为主,水利政策性收费、非水企业创收为辅的经济发展格局。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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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纽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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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