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南平市政府出台《南平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设立“南平市政府质量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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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唯一号: 130832020220001088
事件名称: 2011年10月18日南平市政府出台《南平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设立“南平市政府质量奖”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30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发生地点: 南平市

事件描述

2011年10月18日,南平市政府出台《南平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设立“南平市政府质量奖”。该奖项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3个,每次新获奖企业奖励20万元,有效期为4年。市政府质量奖将授予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在经济领域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旨在引导、激励全市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家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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