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司法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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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7》
唯一号: 130831020220000225
机构名称: 南平市司法局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8/001
起始页: 0034.pdf

机构描述

2006年,市司法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为建设“平安南平”、海西区绿色腹地、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福建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被市文明委评为“学习型单位”;在“省司法厅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责任状”的考评中名列第二名。市局政治处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授予2001-2005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评为2001-2005年“先进普法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五五”普法工作启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五五”普法规划、决议,为“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组织编写了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深受农村、农民欢迎,推进了农村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全市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060件,调处9060件,调处成功8803件。创建闽北第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争取到香港慈善机构华恩基金会的赞助,为三百多名刑释解教人员免费讲授农业实用技术。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学校、乡村“三进”活动和律师 参与涉法信访活动。总结推广被新华社及省、市媒体报道的延平区村聘法律顾问服务新农村的新举措。全市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全 年为企业和当事人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314万元。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5件,同比增长18%。全市成立了3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各类委托490多件,被司法机关采信率达100%。机关工作作风得到改进,法律服务队伍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7

《南平年鉴 2007》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涉台事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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