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性、情三分——诗歌本源论的哲学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学与朱子后学》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724
颗粒名称: 二、心、性、情三分——诗歌本源论的哲学建构
分类号: B244.75;I207.227.44
页数: 8
页码: 165-17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子在《答黄道夫》一文中提出了理气关系,认为天理是道德的根源,是静止的状态,而气则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具体要件。这两者之间,道即性,是气运行的根源与基础,而气应以理的原则而行。在《答方宾王》一文中,朱子进一步区分了天理与性的关系,认为天理是道德价值的根源,而性则是天理在个体身上的体现。
关键词: 朱子 诗学 元末明初

内容

朱子在《答黄道夫》一文中,论及理气关系云: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其性其形,虽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间,分际甚明,不可乱也。②
  朱子认为理为形上,是一静态而不活动的道德根源,即是天道,为一切万物的价值判准;气为形下,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具体要件,万物由气之聚散而构成形体之生死。这两者之间,道即性,是气运行的根源与基础,而气应以理的原则而行,两者虽有分殊,但实际上却是不可分离的。可以发现朱子将理气二分,把理视为气的超越根据,仁义礼智等道德范畴,属于天理,是道德境界;恻隐羞恶等四端,是一种情绪或是情感的发用,为形下之用;“心”成为“性”与“情”的主宰处,上达天理之体,下系情感之发用。他在《答方宾王》一文中,说得相当清楚:
  仁义礼智同具于性,而其体浑然,莫得而见。至于感物而动,然后见其恻隐、羞恶、辞逊、是非之用,而仁义礼之端于此形焉。乃所谓情,而程子以谓阳气发处者此也。大抵仁义礼智,性也。恻隐、羞恶、是非、辞逊,情也。心则统乎性情者也。以此观之,区域分辨而不害其同,脉络贯通而不害其别,庶乎其得之矣。①
  朱子所谓的天理即性,即指天理就是性的道德价值,为一形上的境界,只存有而不活动,可以说是静止的状态,换言之,道德作为根源,变成一个被认知的客体对象。正因如此,所以心就被朱子视为一形下的“认知心”,天理变成被“认知”的对象,而“情”作为心之发用,便会出现所发是否中节的问题,因而认知心必须在未发之际,进行涵养,在已发之际,透过对于天理的认知,进行察识,使所发能合理中节。在这样的本源论述底下,人的生命本质应属天理之静,但却又能透过心知感物,产生各种欲求与思维,有了思维,就会透过言论文字进行表现与书写,而诗文的创作在这样的论述脉络中,就变成一个自然而发的状态,朱子论诗的根源便源自于此。《诗集传·序》云: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曰:“然则其所以教者,何也?”曰:“《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②从朱子哲学的本源论来观察,朱子论诗源于心与物对应之后所产生的感发,此感发来自于“言”,言可能不只是诗歌,同时也包括着各种文类与艺术的表述形式。再加上此心为气心,并非心性天一也的本心义,所以心无法生出道德,必须透过认知道德天理或者事物知识,再透过行为、情感或各种外在的符号,呈现出道德价值的趋向,这便是上述原点所言之“邪正”。简单来说,就是心在感物的过程中,所选择的事物本身便具备邪正,而所感的内在之思或欲也会产生邪正的分向,于是便会影响之后的“言”,言之是非便会反映出言之邪正。按这样的推论过程,所认知的事物对象,就要符合天理,符合善之道德价值。
  若按上述所言,朱子论及诗歌根源时,特别强调在感物过程中,对象客体的选择。毕竟,认知过程之始,认知主体(心)所选取对应的认知客体(物)的道德价值,决定了认知结果(言),诗歌便是此认知结果的文学表现形式之一。因此,认知的选择必须是“善”的择取,择取的基础在于“心”,若要使诗文的表述与书写能够反映或者回归道德天理,就必须让心之所发为正非邪。朱子云:“其或感之之杂,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是亦所以为教也。”①要达到此一状态,一方面要从客观事物的择取中做起,另一方面则要回到此心所思上着力,前者可以视为“已发”的“察识”,后者则是“未发”之“涵养”,如此方能在面对驳杂之客观事物时,所发均能归乎于正。洪武年间,浙东派诗人胡翰也提出了相应的想法,他对于诗歌发生的过程与本源,有与朱子类似的思维脉络:
  物生而形具矣,形具而声发矣。因其声而名之,则有言矣;因其言而名之,则有文矣。故文者,言之精也,而诗又文之精者,以其取声之韵,合言之文而为之也,岂易也哉!近之于身,远之于物,大之及于天地,变之为鬼神与!凡古今政治民俗之不同,史氏之不及具载者,取而咏歌之、载赓之,不费辞而极乎形容之妙、比兴之微。若是者,岂非风雅之遗意哉,宜君子有以取之。①
  在这段引文中,胡翰提出了一个“物→形→声→言→文(言之精)→诗(文之精)”的推导图示,“物”指的便是朱子所言的认知对象,“形”“声”便是一个认知的方法,透过对于外在的形貌的认识,产生内在的心声(情思),言为心声,则是内在情思的表述方式。在此处可以发现“物”是认知对象,从“形”到“声”,是内在情思产生经验的再生,进入内在想象的历程,而言便是表述此内在情思想象的外在符号系统,而文则是经过锤炼之言,诗则又是经过锤炼之文。按胡翰的论点,“言”“文”“诗”是三个不同程度的表述方式,但“诗”则是最为精微者,这样的观点与上述朱子对于“诗歌本源”的思维与推导历程,不谋而合。
  浙东派诗人刘基的想法也是如此,他说:“文以理为主,而气以櫖之。理,不明为虚文,气不足,则理无所驾。文之盛衰,实关时之泰否。……文与诗同生于人心,体制虽殊,而其造意出辞、规矩绳墨,固无异也。”②诗文的本源应回归天理,也就是道德价值作为根源,但要如何才能理明,就必须回归形下认知之气心,透过气心的涵养与发用,才能使道充义明。明初江西派诗人张宇初说得非常清楚:
  三光五岳之气,发而为文,文所以载道也。文着而后道明,而必本诸气焉。元气行乎天地,而道所以立矣。古之有德者必有言,盖其和顺积中,英华发乎外也。非道充义明,其能见于言哉?③
  诗文所表现的就是天地万物之气,毕竟天地万物由元气构成,但作为静态的存有之道,却是天地万物的价值归趋,所以必须透过与天地万物一气相通的认知心,进行对应与交感。回归到上述朱子所言的天理,那么所有的诗文便能作为天理的彰显,有益于社会的教化。明初浙东诗人乌斯道诠释得相当清晰:
  盖以乾之清气积而为日月星辰,坤之清气积而为江河山岳。人生其间,兼得二气者,发而为诗。诗之有关于世教者,可与日月星辰、江河山岳争光辉,同永久,岂小补哉!①
  道作为乾坤二气的主宰,也透过乾坤二气得以实践,心包蕴天地万物之道,人便应将以天理实践于己身,人在乾坤二气聚散两面,均能表现天道的最高价值,而诗歌创作便应是一种回返圣人之道,也就是“诗三百”的重要表现形式。浙东派诗人方孝孺说:“人不能无思也而复有言,言之而中理也则谓之文,文而成音也则谓之诗。苟出乎道,有益于教而不失其法,则可以为诗矣。”②很清楚地将从“思”到“诗”的创作过程,回归至“道”的价值本源,那么“理”便能“中庸”,“音”便可“返雅”,就功用上更能成为圣王教化之一环。在这样的思想脉络之下,唯有圣人的行事与经书的道理,记载了所欲追寻的天理,认知心必须透过格物穷理的方式,进行对于天理的学习和回归,而后用在平日应事接物的行为与情感的发用处,如此便能使行为合乎圣人之教,使情感所发能够合理中节。朱子云:
  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曰:“然则其学之也当奈何?”曰:“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指。”③
  在上述诗歌本源论的哲学脉络底下,认知心所需取法的对象必然就是“诗三百”,唯有《诗经》才能回归天道根源,同时又能成为“人事”的呈现与取法对象。因而朱子将《诗经》置于“无一理之不具”的地位,并且透过二南、列国、雅与颂四个《诗经》的主要结构,进行“人事”的比配。于是,在诗歌本源论的图式之后,一旦面对到价值归趋的经典选择时,《诗经》便成了具体的学习对象。朱子《答杨颂卿》云:
  熹闻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然则诗者岂复有工拙哉,亦视其志之所向者高下如何耳。是以古之君子,德足以求其志,必出于高明纯一之地,其于诗固不学而能之。至于格律之精粗,用韵属对、比事遣辞之善否,今以魏晋以前诸贤之作考之,盖未有用意于其间者,而况于古诗之流乎?近世作者,乃始留情于此,故诗有工拙之论,而葩藻之词胜,言志之功隐矣。①
  因为朱子将“道”作为诗歌本源,所以诗歌的形式,就不应成为创作者首要思考的问题,诗歌的本质应在于内在情志,而三百篇的书写便是典范。古代的君子在书写状态中,最重要的是内在之志是否专一于德,或者说是专一于所面对的社会与事物,重点在于情志如何能够与物连类,同时可以进行回归内在情思的表述,而形式层面则非刻意考虑。明初王祎说得更为清晰:
  予尝论之,三百篇之诗,其作者非一人,亦非一时之所作。而其为言,大抵指事立义,明而易知;引物连类,近而易见,未尝有艰深矫饰之语;而天道之显晦、人事之治否、世变之隆污、物理之盛衰,无不著焉,此诗之体所以为有系也。后世之言诗者,不知出此,往往惟炫其才藻,而漫衍华缛。奇诡浮靡之是尚,较妍蚩工拙于辞语间,而不顾其大体之所系。②
  王祎认为“诗三百”有着明白晓畅的基本特色,不会刻意造作复杂难解的形式与修辞,也正因为“诗三百”的书写回归到诗人面对社会的生命反思,所以承载着道德情志。因为诗人的生命透过认知之正,回归于“天理”,所以作为表征形式的“诗”,不仅含括“天道”“人事”的显晦与治乱,更反映出“世变”与“物理”的盛衰。刘基说:“言生于心而发为声,诗则其声之成章者也。故世有治乱,而声有哀乐。相随以变,皆出乎自然,非有能强之者。”①明初浙东派诗人金寔亦云:“然诗为心声,心得其所养,则发而成声者出乎性静之正,所谓有德者必有言也。”②既然诗为心之声,可以发现认知心如果能够择取其正,所发之声便能作为政教,相对而言,世之治乱亦可透过诗歌的表述,自然呈现。在这样的本源论述中,诗歌与时世盛衰的关系,便成为同体,诗不只是人心之声,也是时世之音。因此只有回归“诗三百”,才真正能够彰显诗歌书写的价值与精神。正如明初闽中诗人张以宁所言:
  诗者,性情之发也。性情古,则诗古矣;性情不古,欲诗之古焉,否也。古之君子,仁义忠信焉耳矣。学焉者,淑乎一己以古于身;仕焉者,行乎一世以古于人者,纯其心焉耳矣。其心纯,则其性情正,其性情正,则其发于诗也,不质以俚,不靡以华,渊乎其厚以醇。③
  明初江西派诗人刘崧亦云:
  诗本人情而成于声。情不能以自见,必因声以达。故曰“言者,心之声也”,声达而情见矣。夫喜怒哀乐,情也,而各有其节焉。清浊高下,声也,而各有其文焉。情而无所节也,声而无所文也,则不得以为言矣,而况于诗乎?④
  无论是浙东派、江西派或是闽中派的明初诗人,大多都承继朱子的诗学观,提出本源论的图式,透过心、性、情三分的思维,强调优秀的诗歌,必须透过形下的气心,认知形上的天理,在静态的涵养与动态的察识中,培养自身返古言志的情性。另一方面,在每一次与外物的接触中,使心之所发,情之所用,回归道德天理,同时也是张以宁所言“纯其心”的过程。按朱子所言“心统性情”,所以纯化此心知,就是正己之性情,也同时能够上达天理,使情之所发无一不回归道德价值。如此,所有喜怒哀乐之情,必能有所节制,不会过度。既然诗为心声,心之所发若能中节合度,其言、其诗、其文必然也能“渊乎其厚以醇”,无须刻意在语言上矫揉造作,自然明白畅晓,而《诗经》便是充分体现此一精神的经典,可以说是价值归趋之根本。

知识出处

朱子学与朱子后学

《朱子学与朱子后学》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收录了来自美国、德国、法国、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知名朱子学者近作14篇,内容涉及朱子的道统论、礼学、气论、诗论、格物致知论、人心道心、家国天下等问题,时间上从南宋跨越到现代,空间上从中国走向东亚世界,以点带面,简单勾勒了朱子思想的多元面向,介绍了朱子学的思想理念、政治实践及其当代价值。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