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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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八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638
颗粒名称: 英宗朝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1
页码: 23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宋朝时期的“濮议”之争,即关于濮王之子应该如何称呼的问题。作者认为欧公之说不可取,而温公王珪的提议也不妥当。他认为,为人后者只能称呼所后之父为父,而不能同时称呼所生之父为父。同时,也批评了伊川代彭中丞奏议的不当之处,认为天理自然,不由人安排。最后,提到本朝许多大疑礼都未得到妥善处理,如濮庙事只让嗣王奉祭祀,而天子则无文告。
关键词: 宋朝时期 称呼 问题

内容

亚夫问“濮议”。曰:“欧公说不是,韩公曾公亮和之。温公王珪议是。范镇吕晦范纯仁吕大防皆弹欧公。但温公又于濮王一边礼数太薄,须于中自有斟酌可也。欧公之说断不可。且如今有为人后者,一日所后之父与所生之父相对坐,其子来唤所后父为父,终不成又唤所生父为父!这自是道理不可。试坐仁宗于此,亦坐濮王于此,使英宗过焉,终不成都唤两人为父!只缘众人道是死后为鬼神不可考,胡乱呼都不妨,都不思道理不可如此。先时仁宗有诏云:‘朕皇兄濮安懿王之子,犹朕之子也。’此甚分明,当时只以此为据足矣。”亚夫问:“古礼自何坏起?”曰:“自定陶王时已坏了。盖成帝不立弟中山王,以为礼,兄弟不得相入庙,乃立定陶王,盖子行也。孔光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争之,不获。当时濮庙之争,都是不争好。好读古礼,见得古人意思,为人后为之子,其义甚详。”贺孙。
  “濮议”之争,结杀在王陶击韩公,蒋之奇论欧公。伊川代彭中丞奏议,似亦未为允当。其后无收杀,只以濮国主其祀。可见天理自然,不由人安排。方子。
  本朝许多大疑礼,都措置未得。如濮庙事,英宗以皇伯之子入继大统,后只令嗣王奉祭祀,天子则无文告。贺孙。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八册

《朱子语类第八册》

本书是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二十一至卷第一百四十的情况。其中包括朱子十八、训门人九总训门人而无名氏者为此卷、吕伯恭、陈君举陈同父叶正则附、陆氏、老氏庄列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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