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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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七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539
颗粒名称: 南康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2
页码: 2000-2001
摘要: 本文讲述了赈济工作,在旱灾发生时,通过刮刷钱物和借贷籴米进行赈济。还讨论了南康煞有常平米的情况以及赈济中的一些问题。另外还描述了黄公锾治理纵恶马踏人的案例,以及对民心背离的评论。最后提及了申状和使牒的问题。
关键词: 赈济 旱灾 法治

内容

因说赈济,曰:“平居须是修陂塘始得。到得旱了赈济,委无良策。然下手得早,亦得便宜。在南康时,才见旱,便刬刷钱物,库中得三万来贯,准拟籴米,添支官兵。却去上供钱内借三万贯籴米赈粜。早时籴得,却粜钱还官中解发,是以不阙事。旧来截住客舡,籴三分米。至于客舡不来,某见官中及上户自有米,遂出榜放客船米自便,不籴客舡米。又且米价不甚贵。”又曰:“悔一件事:南康煞有常平米,是庚寅辛卯年大旱时籴,米价甚贵。在法不得减元价,遂不曾粜。当时只好粜了,上章待罪,且得为更新米一番。亦缘当时自有米,所以不动。此米久之为南康官吏之害。”璘。
  某在南康时,民有讼坐家逃移者,是身只在家,而托言逃移不纳税。又有讼望乡复业者,是身不回乡,而寄状管业也。淳。
  道夫言:“察院黄公锾,字用和。刚正,人素畏惮。其族有纵恶马踏人者,公治之急。其人避之惟谨,公则斩其马足以谢所伤。”先生曰:“某南康临罢,有跃马于市者,踏了一小儿将死。某时在学中,令送军院,次日以属知录。晚过廨舍,知录云:‘早上所喻,已栲治如法。’某既而不能无疑,回至军院,则其人冠屦俨然,初未尝经栲掠也!遂将吏人并犯者讯。次日,吏人杖脊勒罢,偶一相识云:‘此是人家子弟,何苦辱之?’某曰:‘人命所系,岂可宽弛!若云子弟得跃马踏人,则后日将有甚于此者矣。况州郡乃朝廷行法之地,保佑善良,抑挫豪横,乃其职也。纵而不问,其可得耶!’后某罢,诸公相饯于白鹿,某为极口说西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一段。今人为秀才者,便主张秀才;为武官者,便主张武官;为子弟者,便主张子弟;其所陷溺一至于此!”贺孙闻之先生云:“因出谒回,即使吏杖之谯楼下,方始交割。”道夫。人杰录云:“因说刘子澄好言家世,曰:‘某在南康时,有一子弟骑马损人家小儿,某讯而禁之,子澄以为不然。某因讲西铭“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吾兄弟颠连而无告者也”。君子之为政,且要主张这一等人,遂痛责之。’大概人不可有偏倚处。”
  法:邻县有事于邻州,只是牒上。今却小郡与邻大郡便申状,非是。
  盖虽是大郡,却都只是列郡,只合使牒。某在南康时,吏人欲申隆兴。又,建康除了安抚,亦只是列郡,某都是使牒。吏初皇惧,某与之云:“有法,不妨只如此去。”扬。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七册

《朱子语类第七册》

本文讲述了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八至第一百二十包括张子之书、邵子之书、程子门人、总论、吕与叔、谢显道、杨中立、游定夫、侯希圣、尹彦明、张思叔、郭立之子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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