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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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七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525
颗粒名称: 总论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2
页码: 1989-1990
摘要: 本文讲述了傅至叔强调学者在解读经书时要遵循本分解注的原则,理解前圣的言论并不一定都能完全理解,因为前圣的说法往往是基于特定的情境或某种立场。他以易经中的“元亨利贞”为例,说明了文王当初的本意只是占卜筮辞,而后来孔子将其理解为四德,并用以教育后人。他强调易经并非仅仅是占卜筮辞,其中的吉凶悔吝皆有道理,并强调孔子的解释并不妨碍文王的原意。同时,他也提到了在解读经书时要注意避免将个人意见过于主观地融入其中。文章还提到了解经、解书、著书等问题。
关键词: 易经 四德 解书

内容

傅至叔言:“伊洛诸公文字,说得不恁分晓,至先生而后大明。”先生曰:“他一时间都是英才,故拨著便转,便只须恁地说。然某于文字,却只是依本分解注。大抵前圣说话,虽后面便生一个圣人,有未必尽晓他说者。盖他那前圣,是一时间或因事而言,或主一见而立此说。后来人却未见他当时之事,故不解得一一与之合。且如伊川解经,是据他一时所见道理恁地说,未必便是圣经本旨。要之,他那个说,却亦是好说。且如易之‘元亨利贞’,本来只是大亨而利于正。虽有亨,若不正,则那亨亦使不得了。当时文王之意,只是为卜筮设,故只有‘元亨’,更无有不元亨;只有‘利贞’,更无不利贞。后来夫子于彖既以‘元亨利贞’为四德,又于文言复以为言,故后人只以为四德,更不做‘大亨利贞’说了。易只是为卜筮而作,故周礼分明言太卜掌三易:连山归藏周易。古人于卜筮之官立之,凡数人。秦去古未远,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今人才说易是卜筮之书,便以为辱累了易;见夫子说许多道理,便以为易只是说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无不在也。夫子见文王所谓‘元亨利贞’者,把来作四个说,道理亦自好,故恁地说,但文王当时未有此意。今若以‘元者善之长,亨者嘉之会,利者义之和,贞者事之干’,与来卜筮者言,岂不大糊涂了他!要之,文王者自不妨孔子之说,孔子者自不害文王之说。然孔子却不是晓文王意不得,但他又自要说一样道理也。”道夫。
  某释经,每下一字,直是称等轻重,方敢写出!方子。
  某解书,如训诂一二字等处,多有不必解处,只是解书之法如此;亦要教人知得,看文字不可忽略。贺孙。
  某所改经文字者,必有意,不是轻改,当观所以改之之意。节。
  每常解文字,诸先生有多少好说话,有时不敢载者,盖他本文未有这般意思在。道夫。
  问:“先生解经,有异于程子说者,如何?”曰:“程子说,或一句自有两三说,其间必有一说是,两说不是。理一而已,安有两三说皆是之理!盖其说或后尝改之,今所以与之异者,安知不曾经他改来?盖一章而众说丛然,若不平心明目,自有主张断入一说,则必无众说皆是之理。”大雅。
  方伯谟劝先生少著书。曰:“在世间吃了饭后,全不做得些子事,无道理。”伯谟曰:“但发大纲。”曰:“那个毫厘不到,便有差错,如何可但发大纲!”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七册

《朱子语类第七册》

本文讲述了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八至第一百二十包括张子之书、邵子之书、程子门人、总论、吕与叔、谢显道、杨中立、游定夫、侯希圣、尹彦明、张思叔、郭立之子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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