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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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406
颗粒名称: 檀弓上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4
页码: 1692-1695
摘要: 本文讨论了《檀弓》的作者和内容,以及其中涉及的礼制和礼义等问题。
关键词: 《檀弓》 礼制 礼义

内容

《檀弓》恐是子游门人作,其间多推尊子游。必大。人杰录云:“多说子游之知礼。”
  子思不使子上丧其出母。以《仪礼》考之,出妻之子为父后者,自是为出母无服。或人之问,子思自可引此正条答之,何故却自费辞?恐是古者出母本自无服,逮德下衰,时俗方制此服。故曰“伋之先君子无所失道”,即谓礼也。“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是圣人固用古礼,亦有随时之义,时如伯鱼之丧出母是也。子思自谓不能如此,故但守古之礼而已。然则《仪礼》出妻之子为母齐衰杖期,必是后世沿情而制者。虽疑如此,然终未可如此断定。必大。
  孔子令伯鱼丧出母,而子上不丧者,盖犹子继祖,与祖为体;出母既得罪于祖,则不得入祖庙,不丧出母,礼也。孔子时人丧之,故亦令伯鱼、子思丧之;子上时人不丧之,故子上守法,亦不丧之。其实子上是正礼,孔子却是变礼也。故曰:“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方子。
  问子上不丧出母。曰:“今《律》文甚分明。”又问:“伯鱼母死,期而犹哭,如何?”曰:“既期则当除矣,而犹哭,是以夫子非之。”又问“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曰:“以文意观之,道隆者,古人为出母无服,迨德下衰,有为出母制服者。夫子之听伯鱼丧出母,随时之义也。若子思之意,则以为我不能效先君子之所为,亦从古者无服之义耳。”人杰。
  问“不丧出母”。曰:“子思所答,与丧礼都不相应,不知何故。据其问意,则以孔子尝令子思丧之,却不令子上丧之,故疑而问之也。子思之母死,孔子令其哭于庙。盖伯鱼死,其妻再嫁于卫。子思答以道之污隆,则以孔子之时可以随俗;而今据正礼,则为伋妻者则为白母,不为伋妻者,是不为白母尔。礼,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只合以此答之。”僩。
  问“稽颡而后拜,拜而后稽颡”。曰:“两手下地曰拜。‘拜而后稽颡’,先以两手伏地如常,然后引手向前扣地。‘稽颡而后拜’,开两手,先以首扣地,却交手如常。顿首,亦是引首少扣地。稽首,是引首稍久在地;稽者,稽留之意。”胡泳。
  “稽颡而后拜”,谓先以头至地,而后下手,此丧拜也。若“拜而后稽颡”,则今人常用之拜也。人杰。
  “稽颡而后拜”,稽颡者,首触地也。“拜”字从两手下。人杰。
  申生不辨骊姬,看来亦未是。若辨而后走,恐其他公子或可免于难。方子。
  脱骖于旧馆人之丧,“恶其涕之无从也”。今且如此说,万一无骖可脱时,又如何?必大。
  施问:“每疑夫子言‘我非生而知之’,‘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及至梦奠两楹之间,则曰:“‘太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由前似太谦,由后似太高。”曰:“《檀弓》出于汉儒之杂记,恐未必得其真也。”㝢。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裘,似今之袄子;裼衣,似今背子;袭衣,似今凉衫公服。袭裘者,冒之不使外见;裼裘者,袒其半而以禅衣衬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缁衣、素衣、黄衣,即裼衣,禅衣也。欲其相称也。僩。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所谓“以伯仲”者,盖古者初冠而字,便有“伯某父”、“仲某父”三字了。及到得五十,即除了下面两字,犹今人不敢斥尊者呼为几丈之类。今日偶看《仪礼》疏中却云,既冠之时,即是权以此三字加之,实未尝称也,到五十方才称此三字。某初疑其不然,却去取《礼记》看,见其疏中正是如前说。盖当时疏是两人做,孔颖达、贾公彦。故不相照管。夔孙。
  “死谥,周道也。”史云,夏、商以上无谥,以其号为谥,如尧、舜、禹之类。看来尧、舜、禹为谥,也无意义。“尧”字从三土,如土之尧然而高;“舜”只是花名,所谓“颜如舜华”;“禹”者,兽迹,今篆文“禹”字如兽之迹。若死而以此为谥号,也无意义。况虞舜侧微时,已云“有鳏在下曰虞舜”,则不得为死而后加之谥号矣。看来尧、舜、禹只是名,非号也。僩。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这恰似难晓。往往是外甥在舅家,见得〓与姨夫相为服。其本来无服。故异之。贺孙。
  黄丈问:“从母之夫,舅之妻,皆无服,何也?”曰:“先王制礼:父族四,故由父而上,为从曾祖服缌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皆有服,皆由父而推之故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于舅,故从母之夫,舅之妻,皆不为服,推不去故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时,似乎杂乱无纪。仔细看,则皆有义存焉。”又言:“吕与叔集中一妇人墓志,言凡遇功、缌之丧,皆蔬食终其身。此可为法。”又言:“生布加碾治者为功。”方子。
  姊妹呼兄弟之子为侄,兄弟相呼其子为从子。《礼》云:“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以为己之子与为兄之子其丧服一也。为己之次子期,兄弟之子亦期也。今人呼兄弟之子为“犹子”,非是。扬。
  侄对姑而言。今人于伯叔父前,皆以为“犹子”。盖《礼记》者,主丧服言。如夫子谓“回也视予犹父”。若以侄谓之“犹子”,则亦可以师为“犹父”矣!汉人谓之“从子”,却得其正,盖叔伯皆从父也。道夫。
  问:“嫂叔无服,而程先生云:‘后圣有作,须为制服。’”曰:“守礼经旧法,此固是好。才说起,定是那个不稳。然有礼之权处,父道母道,亦是无一节安排。看‘推而远之’,便是合有服,但安排不得,故推而远之。若果是鞠养于嫂,恩义不可已,是他心自住不得,又如何无服得!”直卿云:“当如所谓‘同爨缌’可也。今法从小功。”居父问姨母重于舅服。曰:“姊妹于兄弟未嫁期,既嫁则降为大功,姊妹之身却不降也,故姨母重于舅也。”贺孙。
  嫂、妇无类,不当制他服。皆以类从兄弟,又太重。弟妇亦无服,嫂、妇于伯、叔亦无服,今皆有之。侄妇却有服,皆报服也。扬。
  丧礼只二十五月,“是月禫,徙月乐”。文蔚。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六册

《朱子语类第六册》

出版者:崇文书局

本书对中国哲学思想体系中作为宋、明客观唯心主义理学集成的人物、宋代理学家朱熹进行研究、展示朱子的学说与思想,以清光绪年间贺瑞麟校刻本为底本、进行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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