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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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382
颗粒名称: 士昏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1
页码: 1666
摘要: 本文讨论了《仪礼》和《昏礼》中的用雁规定,认为公卿大夫下达庶人皆用雁。此外,还讨论了妇女的庙见礼和有关婚姻的习俗。
关键词: 《仪礼》 《昏礼》 庙见礼

内容

《仪礼》《昏礼》:“下达用雁。”注谓“在下之人,达二家之好而用雁”,非也。此只是公卿大夫下达庶人,皆用雁。后得陆农师解,亦如此说。陆解多杜撰,亦煞有好处,但简略难看。陈祥道《礼书》考得亦稳。淳。义刚录云:“择之云:‘自《通典》后,无人理会礼。本朝但有陈祥道、陆佃略理会来。’曰:‘陈祥道理会得也稳,陆农师也有好处,但杜撰处多,如《仪礼》’云云。”
  问:“昏礼用雁,‘婿执雁’,或谓取其不再偶,或谓取其顺阴阳往来之义。”曰:“《士昏礼》谓之‘摄盛’,盖以士而服大夫之服,爵弁。乘大夫之车,墨车。则当执大夫之贽。前说恐傅会。”又曰:“重其礼而盛其服。”赐。
  或问:“《礼经》,妇三月而后庙见,与《左氏》不同。”曰:“《左氏》说礼处,多与《礼经》不同,恐是当时俗礼,非必合于《礼经》。”又问:“既为妇,便当庙见,必三月之久,何邪?”曰:“三月而后事定。三月以前,恐更有可去等事;至三月不可去,则为妇定矣,故必待三月而后庙见。”或曰:“未庙见而死,则以妾礼葬之。”曰:“归葬于妇氏之党。”文蔚。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六册

《朱子语类第六册》

出版者:崇文书局

本书对中国哲学思想体系中作为宋、明客观唯心主义理学集成的人物、宋代理学家朱熹进行研究、展示朱子的学说与思想,以清光绪年间贺瑞麟校刻本为底本、进行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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