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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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五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264
颗粒名称: 吕刑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2
页码: 1558-1559
摘要: 这段文字中涉及了关于吕刑、赎刑和刑罚制度的讨论。提到吕刑并非先王的法律,程子有策问商、周两朝的刑法如何取舍,是为了警示后世。讨论了郑敷文论甫刑的意义,认为古代的金作赎刑是刑罚较轻的一种形式。对于郑敷文以及本朝刑罚与古代的比较,认为现在的刑罚律较轻,而敕较重。谈及律是古律与周世宗所制定的刑统,宋莒公谈到律的引用。对于五刑不赎的观点,认为穆王时期是有赎刑的,萧望之的观点需要进一步讨论。最后谈到天下人心不好的原因在于礼乐刑政的废弛,人的学问也会因为废弛而恶化。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吕刑

内容

东坡解吕刑“王享国百年耄”,作一句:“荒度作刑”,作一句,甚有理。如洛诰等篇不可晓,只合阙疑。德明。
  问:“赎刑所以宽鞭扑之刑,则吕刑之赎刑如何?”曰:“吕刑盖非先王之法也。故程子有一策问云:‘商之盘庚,周之吕刑,圣人载之于书,其取之乎?抑将垂戒后世乎?’”广。
  问:“郑敷文所论甫刑之意,是否?”曰:“便是他们都不去考那赎刑。如古之‘金作赎刑’,只是刑之轻者。如‘流宥五刑’之属,皆是流窜。但有‘鞭作官刑,扑作教刑’,便是法之轻者,故赎。想见穆王胡做乱做,到晚年无钱使,撰出这般法来。圣人也是志法之变处。但是他其中论不可轻于用刑之类,也有许多好说话,不可不知。”又问:“本朝之刑与古虽相远,然也较近厚。”曰:“何以见得?”义刚曰:“如不甚轻杀人之类。”曰:“也是。但律较轻,敕较重。律是古来底,敕是本朝底。而今用时,敕之所无,方用律。本朝自徒以下罪轻。古时流罪不刺面,只如今白面编管样。是唐五代方是黥面。决脊,如折杖,却是太祖方创起,这却较宽。”安师问:“律起于何时?”曰:“律是从古来底,逐代相承修过,今也无理会了。但是而今刑统,便是古律,下面注底,便是周世宗者。如宋莒公所谓‘律应从而违,堪供而阙,此六经之亚文也’。所谓‘律’者,汉书所引律便是,但其辞古,难晓。如当时数大狱引许多词,便如而今款样,引某罪引某法为断。本朝便多是用唐法。”义刚曰:“汉法较重于唐,当时多以语辞获罪。”曰:“只是他用得如此,当时之法却不曾恁地。他只见前世轻杀人,便恁地。且如杨恽一书,看得来有甚大段违法处?谓之不怨不可,但也无谤朝政之辞,却便谓之‘腹诽’而腰斩!”义刚。
  仲默论五刑不赎之意。曰:“是穆王方有赎刑。尝见萧望之言古不赎刑,某甚疑之,后来方省得赎刑不是古。”因取望之传看毕,曰:“说得也无引证。”因论望之云:“想见望之也是拗。”义刚问:“望之学术不知是如何;又似好样,又却也有那差异处。”先生徐应曰:“他说底也是正。”义刚曰:“如杀韩延寿,分明是他不是。”曰:“望之道理短。”义刚曰:“看来他也是暗于事机,被那两个小人恁地弄后,都不知。”先生但应之而已。义刚。
  国秀问:“穆王去文武成康时未远,风俗人心何缘如此不好?”曰:“天下自有一般不好底气象。圣人有那礼乐刑政在此维持,不好底也能革面。至维持之具一有废弛处,那不好气质便自各出来,和那革面底都无了,所以恁地不好。人之学问,逐日恁地恐惧修省得恰好;才一日放倒,便都坏了。”恪。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五册

《朱子语类第五册》

出版者:長江出版傳媒崇文書局

本书是朱熹四十岁后与弟子日常问答的语录类编。学习儒学绕不朱子,《朱子语类》是所有儒学爱好者都可以读懂的经典门书。全书分门别类完整记录了朱熹的哲学体系。从世界本原到人生哲学,再到格物致知、知行相须等为学力行的方法,后逐一讲解《四书六经》。书中全是口语对谈,还原真实语境,带你重返朱子讲学现场。即通俗易懂,又直抵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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