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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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07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章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1
页码: 1178
摘要: 本文主要解析了《朱子语类卷第六十四·中庸三·第二十章》中关于“自诚明”和“自明诚”两个词语的含义。文章指出,“自诚明”指的是通过诚实和真实的态度来明白原本的本性,而“自明诚”则指通过明白本性来充实自己的修养。这两个词语的转换说明了在追寻真理的过程中,需要在诚实与明晰之间相辅相成。文章还强调了人们应该提醒自己,常常反思自己的本性是善良还是恶劣,为什么不能像尧舜那样做到善良。只有通过清醒的自我反省,才能真正明白本性的好坏,并在学习和修养中实践出真正的善良。最后,文章表达了通过真诚和明晰去培养自己,在读书和静坐中体悟到真理的重要性并将其融入生活中的观点。
关键词: 朱熹 中庸 诚明

内容

“自诚明,谓之性”,此“性”字便是“性之”也。“自明诚,谓之教”,此“教”字是学之也。此二字却是转一转说,与首章“天命之谓性,修道之谓教”二字义不同。㽦。
  “自诚明”,性之也;“自明诚”,充之也,转一转说。“天命之谓性”以下,举体统说。人杰。
  “自诚明,谓之性。”诚,实然之理,此尧舜以上事。学者则“自明诚,谓之教”,明此性而求实然之理。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无非使人明此理。此心当提撕唤起,常自念性如何善?因甚不善?人皆可为尧舜,我因甚做不得?立得此后,观书亦见理,静坐亦见理,森然于耳目之前!可学。
  以诚而论明,则诚明合而为一;以明而论诚,则诚明分而为二。寿昌。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四册

《朱子语类第四册》

出版者:長江出版傳媒崇文書局

本书为包括朱子语类卷第五十二至卷第六十六,内容为孟子二、公孙丑上之上、孟子三、公孙丑上之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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