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谨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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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5647
颗粒名称: 第七节谨斋事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2
页码: 750-751
摘要: 本节主要讨论了谨斋事和饮食之制。在谨斋事中,讲解了明衣的定义以及斋戒时变食的注意事项。在饮食之制中,强调了天理与人欲的区别,并通过孔子的饮食规矩来体现天理。同时,也解释了“不得其酱不食”等具体饮食规矩。
关键词: 明衣 变食 饮食之制

内容

“明衣”即是个布衫。“长一身有半”,欲蔽足尔。又曰:“即浴衣也。见《玉藻注》。”植。
  问:“‘“变食”,谓不饮酒,不茹荤。’而今之致斋者有酒,何也?”曰:“饮酒非也。但《礼》中亦有‘饮不至醉’之说。”广。问“斋必变食”。曰:“荤,是不食五辛。”㽦。
  第八节饮食之制。
  一言一语,一动一作,一坐一立,一饮一食,都有是非。是底便是天理,非底便是人欲。如孔子“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多食”,无非天理。如口腹之人,不时也食,不正也食,失饪也食,便都是人欲,便都是逆天理。如只吃得许多物事,如不当吃,才去贪吃不住,都是逆天理。看道理只管进,只管细,便好。只管见上面,只管有一重,方好。如一物相似,剥一重,又剥一重;又有一重,又剥一重;剥到四五重,剥得许多皮壳都尽,方见真实底。今人不是不理会道理,只是不肯子细,只守着自底便了,是是非非,一向都没分别。如诐淫邪遁之辞,也不消得辨;便说道是他自陷,自蔽,自如此,且恁地和同过,也不妨。贺孙。
  问:“‘割不正不食’,与‘席不正不坐’,此是圣人之心纯正,故日用间才有不正处,便与心不相合,心亦不安。”曰:“圣人之心,无毫厘之差。谓如事当恁地做时,便硬要恁地做。且如‘不得其酱不食’,这一物合用酱而不得其酱,圣人宁可不吃,盖皆欲得其当然之则故也。”又问:“《注》云:‘精,凿也。’”曰:“是插教那米白着。”焘。
  “不得其酱不食。”“其”字正紧要。“其酱”,如“鱼脍芥酱”之类。闳祖。
  “不得其酱”,如今所谓酱。如《礼记·内则》中有数般酱,随所用而不同。植。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非特肉也,凡蔬果之类,皆不可胜食气。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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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第三册

《朱子语类第三册》

出版者:崇文書局

本文讲述了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八至第一百二十包括张子之书、邵子之书、程子门人、总论、吕与叔、谢显道、杨中立、游定夫、侯希圣、尹彦明、张思叔、郭立之子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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