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于利而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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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5453
颗粒名称: 放于利而行章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1
页码: 500
摘要: 本段文字讨论了“放于利而行多怨”的观念,认为如果一个人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行动,就容易招致怨恨。同时,也探讨了“放于义而行”的观念,认为按照道理去做事,虽然不能完全避免招怨,但能够减少怨恨。此外,还涉及了青苗法的问题,认为青苗法虽然也有便民的考虑,但因为其目的是为了利息,所以容易招致怨恨。
关键词: 朱熹 哲学思想 利益

内容

“放于利而行多怨”,只是要便宜底人。凡事只认自家有便宜处做,便不恤他人,所以多怨。南升。
  放于义而行,只据道理做去,亦安能尽无怨于人。但识道理者须道是:“虽有怨者,如何恤得他!”若放于利,则悖理徇私,其取怨之多,必矣。闳祖。
  或说“放于利而行”。义刚云:“此非断断然为利。但是依放那利行,是外不为利,而内实有为利底意思。”曰:“才是放时,便是为利了,岂有两样。若是外不为利而内实为利,则是为利尤甚于断断然为利者。”义刚“放利多怨”。或问:“青苗亦自便民,何故人怨?”曰:“青苗便是要利息,所以人怨。”明作。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二册

《朱子语类第二册》

出版者:崇文书局

本书对中国哲学思想体系中作为宋、明客观唯心主义理学集成的人物、宋代理学家朱熹进行研究、展示朱子的学说与思想,以清光绪年间贺瑞麟校刻本为底本、进行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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