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二礼童览》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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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5076
颗粒名称: 三 《二礼童览》的思想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8
页码: 402-4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藤井懒斋所著的《二礼童览》旨在推广儒教礼仪,以朱熹的《家礼》为基础,并加入日文解说。该书包括丧礼和祭礼两个部分,选取重要部分进行说明,适合妇女儿童阅读。懒斋在父亲去世后根据儒礼服丧,并考虑日本国情与民俗进行礼仪调整。对于神主和祖先祭祀,他主张尊重,继承了《家礼》的思想。
关键词: 南平市 礼书承传 家礼

内容

(一)《二礼童览》的撰写
  《二礼童览》二卷二册内容为丧礼和祭礼,也就是葬仪和祖先祭祀这两个儒教礼仪,依据《家礼》,并加上汉字、平假名并用的日文解说。上卷为丧礼,总计三十九页,下卷为祭礼,总计十九页。18
  关于该书的撰写目的,在其自序中写道:
  丧祭之二礼,如从于世间之习俗则觉心头不快,遂希冀于稍许有朱文公《家礼》之面影,秘而自抄略其书,改为俗语,使妇女儿童之辈亦可读之,以此为可为而书之。终成此二卷,而名为《二礼童览》。
  换句话说,他依据朱熹的《家礼》,为了在日本推广而对《家礼》进行了摘录工作,为了让妇女儿童也能理解,而混合了俗语、俗礼来撰写。该书的目录如下:
  卷上 丧礼 卷下 祭礼
  初丧一 卜日一
  护丧主宾司书司货二 斋戒二
  备用三 备物三
  治棺四 陈器四
  神主五 用人五
  志石六 具膳六
  沐浴七 附:袭 仪节七
  入棺八 拊食八
  发引九 忌日九
  治葬十 墓祭十
  虞祭十一 庶子十一
  坟墓十二 通礼十二
  居丧十三 附:祥禫
  奔丧十四
  返葬十五
  诸亲十六
  君丧十七
  由上可见,(《二礼童览》)基本遵循了《家礼》一传的框架,但懒斋并没有对所有细节都加以一一解说,而只是针对他认为比较重要的事项进行了集中性的说明。
  《二礼童览》是在元禄元年(1688)十一月,懒斋72岁的时候,由西村孙右卫门刊行,自序末署有“万治三年七月日”,因此原稿早在万治三年(1660)的久留米藩医时代就已经整理完毕了。19
  至于为何在此时著述,则是因为次年也就是宽文元年(1661)六月,父亲了现去世,懒斋依据儒礼而服三年之丧,可能是预期到父亲之死而作的吧。
  在父亲去世之后,懒斋是如何虔敬地进行葬仪以及服丧,其友人武富廉斋的《月下记》中有详细记载:20
  伏父病床,不久而终,闻讣告,哭哀,闻丧之勤而逾礼。久之向主上请登三年之暇,葬于京北山鸣滝,临坟墓近而哭哀,诣其墓所而拜,就位而哭,全如初丧,行步徒跣,易服而著藤衣,庐居于探之上,寝苫枕块,不脱带,拄杖起卧,朝一溢米[手里一合]、夕一溢米为粥,如此啜事三月,其后食粗饭而饮水,至一期年,祭小祥,初食野菜与木之实,居丧中寂寞度过,至哀而哭哀,不忘思亲。人来若不言则不答,沐浴亦如虞祔练祥之祭之时。过三年,祭大祥,大祥之后,中月而毕禫之祭,饮酒,食鱼肉,还归于常。阕丧,归筑紫久留米城而事之,久岁月而不怠职务。
  如此,在父亲去世之后,懒斋从久留米藩主那里请了三年假,返回京都操办葬仪和服丧事宜。上文便记载了懒斋行步徒跣与庐居,寝苫枕块,饮食朴素等生活内容,还有小祥、大祥与禫祭等仪式,基本都是按照《家礼》的顺序进行的。很容易看出,这当中贯穿了忠实于儒教礼仪的理念。
  另外,在居丧期间着“藤衣”,朝夕“一溢米”(一把米)为粥而啜之,这些都是在《二礼童览》卷上《居丧》中能找到的记述,可见《二礼童览》撰述的直接动机就是为了即将到来的父亲的葬礼吧。
  (二)《二礼童览》的特色
  (1)基本方针:推荐儒教礼仪
  《二礼童览》的特色有很多,首先,该书以日文书写,文风通俗易懂,是江户时代初期与前述《大和家礼》并称的作品,基于尽可能使儒教礼仪为社会所知的普及目的而写成。又,如前所述,该书并非一一遵循《家礼》的仪式先后,而是选取重要部分加以说明,因此可以看作是关于《家礼》的一种启蒙书。
  (2)对于日本国情的考虑
  懒斋对于日本的国情与民俗也有所考虑。在该书自序中他说道:
  阅此(笔者按:指《二礼童览》)者曰,此事有阙漏,与法有违,而可言依从《家礼》哉?我答曰:暂且如此旁观而不以为可怪之事,亦不妨碍乡俗,自然对其方法不知不觉即会得,后若又遇丧,则渐次追加而当修订之。最初不省略事而全不违此法,己以不适而敬远之,见者闻者以为怪而难之。如此则何以行《家礼》哉?即便之后又加以订正,能做到此为止,亦甚于不作为远也。
  在这里,针对有人会提出非难,认为《二礼童览》没有依循《家礼》,懒斋主张自己是考虑到在日本也能实行儒礼的可能性。即便是这样的内容,也要远远胜于完全无法实施《家礼》。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懒斋并非是顽固的原理主义者,而是寻求将儒礼与日本国情相符。
  除此以外,懒斋主张在居丧期间不用拘泥于《家礼》之说,而可参照当时广泛流行的“神服忌令”(卷上《诸亲》),21且供品应避开“兽类处理”(卷下《备物》),这些都是考量日本风俗习惯的结果。
  (3)采用重要的儒教礼仪
  如此考虑日本国情的懒斋,当然也有不肯让步的礼仪。其代表就是对于神主(位牌)的奉祀、祖先祭祀和哭礼等等。
  首先关于神主:
  神主为古圣贤依据天地阴阳之象数而始作,尤当尊之。(卷上《神主》)
  他说:
  若有水火盗贼之难,则当舍我身命而救神主。若为家财而使神主遭火炙水浸,则当受天罚。(卷下《通礼》)
  神主是去世祖先灵魂的寄宿之所,可以说是等同于祖先之物,故应当得到尊重,这便继承了《家礼》的思想。
  关于祭祀神主的祖先祭祀,他说:
  娶妻亦是为助此祭,生子亦是为使此祭相续,得官禄而喜亦是为使此祭笃,流浪而不幸亦是因此祭之阙也。古人缘何视此为终身大事,当尽心体之。(卷下《斋戒》)
  他特别强调,这是“终身大事”。
  另外,关于哭礼,懒斋认为这是应当举行的礼仪:
  或曰:不解丧礼动辄教以举哀之意,盖人之哭泣自内而起,在此言哭而其时内若无所动,则不能哭,若依然命哭之,则非诈伪之道乎?予曰:不然。此处若知圣贤曰当哭之,则我心之悲自然能起,此非诈伪之哭也。此教之妙也……若有丧而为小人平生之挂念,则与犬马丧亲之事无异。此是圣贤之深意,使人不陷于为禽兽而垂教之。(卷上《发引》)
  也就是说,对于哭仅仅是形式的批判,懒斋认为“我心之哀伤亦自然而被引起”,这正是与“禽兽”有所不同的人类的存在方式,故而认同哭礼的实行。
  (4)佛教批判
  还有一点,《二礼童览》的葬祭礼仪是以佛教批判为基调的。特别是对于火葬的批判非常严厉。例如:
  生为士之母之人,死而舍弃为人之乞食比丘尼,为人子者心能安否?若于此时任凭俗法而置之,后闻圣贤丧葬之礼法而无限后悔,若悲伤之时则又当如何?(卷上《入棺》)
  又说:
  朱子曰:父之心若固执不变,则随其心,唯独火葬则当逃之。其他皆皮毛之事,火葬伤亲人之身,再无比此更忧心之事。(同上)
  前者是攻击亲人在死后被看作出家者这一看法的不合理性,后者则认为我们必须知道火葬是“伤亲人之身”的行为,无论如何都是必须避免的。
  本来懒斋作为儒者,对于佛教就有种种非难,其根本在于他认为佛教对亲人是十分薄情的。22为了让父母死后不坠入地狱而强调写经、读经及念佛,结果却是轻视对父母生前的孝养。《二礼童览》作为儒教礼仪之书,可以说是为了对抗佛教葬祭而写的。

知识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为朱子礼学思想的实践性著作,影响后世达七百年,深刻塑造了中华礼仪文明。本书为日本朱子学、礼学专家吾妻重二教授《家礼》学研究成果的汇集。全书分三编:文献足征、礼文备具、礼书承传,共十三章,广涉《家礼》版本、木主、深衣、日本《家礼》接受史等议题,融文献学、历史学、哲学于一炉,全面深入地揭示《家礼》在东亚的“漫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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