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图书 |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5005 |
| 颗粒名称: | (二)朱子学与原则主义 |
| 分类号: | K892.27 |
| 页数: | 5 |
| 页码: | 238-24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朱熹认为“礼”是将“理”具体化的原则,是人类应当遵守的准则。他将“礼”定义为“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认为“礼即理”,并将“礼”归为“体”的范畴。他认为“礼”是人类行为的确切原则,是“理”之所系的本质所在。因此,他撰述《家礼》和《仪礼经传通解》来规范和综合性研究中国古代礼制。朱熹非常理解“礼”的这种可变性,认为必须在认定“大体”即根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状况对现实中礼的规定进行调整。 |
| 关键词: | 南平市 礼文备具 家礼 |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为朱子礼学思想的实践性著作,影响后世达七百年,深刻塑造了中华礼仪文明。本书为日本朱子学、礼学专家吾妻重二教授《家礼》学研究成果的汇集。全书分三编:文献足征、礼文备具、礼书承传,共十三章,广涉《家礼》版本、木主、深衣、日本《家礼》接受史等议题,融文献学、历史学、哲学于一炉,全面深入地揭示《家礼》在东亚的“漫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