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第四型——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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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996
颗粒名称: 四 第四型——神版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7
页码: 224-2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荀勖设计的神版是长方体形状,长一尺二分,宽四寸五分,厚五分,上面用大的八分书或小的楷书写上祖先的名字。后世根据《通典》制作的神版则误将厚五寸八分误解为五寸八分,导致形状错误。文彦博和司马光都曾制作过荀勖型的神版来替代木主。
关键词: 南平市 礼文备具 家礼

内容

(一)荀勖的神版
  此外,虽非木主,但同样作为祖先灵魂所依附的祭器的还有神版(神板)。相对于木主为天子、诸侯一级的祭器而言,神版则被专门作为卿、大夫、士的祭器。神版又被称为神主牌或者祠版。
  关于神版,《通典》“卿大夫士神主及题板”条的以下记载非常重要:
  晋刘氏问蔡谟云:“时人祠有板。板为用当主,为是神坐之榜题?”谟答:“今代有祠板木,乃始礼之奉庙主也。主亦有题,今板书名号,亦是题主之意。”安昌公荀氏祠制:“神板皆正长尺一寸,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书‘某祖考某封之神座’‘夫人某氏之神座’,以下皆然。书迄,蜡油炙,令入理,刮拭之。”(《通典》卷四八)
  据此,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晋代有用神版以作为木主的替代物。其次,引用了安昌公荀氏亦即西晋荀勖的“祠制”,其云神版长一尺一寸,宽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并大书“某祖考某封之神座”或者“夫人某氏之神座”等祖先的名字及称号。而且,用蜡油烫之,使其文字固定,然后用油刮拭。
  但是,在《通典》的这个记录中存有问题。若是这个形状的话,厚的尺寸要比宽的尺寸还要长,这与“板”不相称。不是板,而是成了接近于长方体的形状。关于这个问题,朱熹有以下的说法,值得注意:
  主式祠版
  《江都集礼》晋安昌公荀氏祠制云“祭板皆正侧长一尺二分,博四寸五分,厚五分,八分大书”云云。今按它所引或作“厚五寸八分”。《通典》《开元礼》皆然。详此“八分”字,连下大书为文。故徐润云:“又按,不必八分,楷书亦可。”必是荀氏全书本有此文,其作“五寸”者,明是后人误故也。若博四寸五分而厚五寸八分,则侧面阔于正面矣。决无此理。当以《集礼》为正。(《朱文公文集》卷六三《答郭子从》一)
  另在《朱子语类》中亦有如下说法:
  直卿问:“神主牌,先生夜来说《荀勖礼》未终。”曰:“温公所制牌,阔四寸,厚五寸八分,错了。据隋炀帝所编礼书有一篇《荀勖礼》,乃是云:‘阔四寸,厚五寸,八分大书“某人神座”。’不然,只小楷书亦得。后人相承误了,却作‘五寸八分’为一句。”(《语类》卷九〇—81。译者按,81为条目数,下同)
  据此,朱熹所见的隋《江都集礼》引荀勖“祠制”,载“祭板皆正侧长一尺二分,博四寸五分,厚五分,八分大书某人神座”。然而,《通典》及《开元礼》的引用则将“厚五分,八分大书某人神座”一句误作“厚五寸八分,大书某人神座”。这里所说的“八分”,是隶书字体的一种,将横画的末端作八字样的一捺,这种书法又叫所谓的八分书。13虽然现在所传的《开元礼》(光绪十二年,洪氏唐石经馆丛书本)看不到有关祠版的记述,但不管怎么说,这里朱熹所述的字句订正则必须说是正确的。这是由于西晋徐润所说的正可作为证据,亦即“又按,不必八分,楷书亦可”的“八分”不是指尺寸而是指书体。
  又,朱熹说祠版高一尺二分,而《通典》所引则是一尺一寸,这里暂从朱熹所说。14如此一来,最终,荀勖“祠制”中的神版本来是长一尺二分,宽四寸五分,厚五分,正符合“板”这一平面形状,而在此板上,用大的八分书或小的楷书写上祖先的名字。
  现在,我们用<图7>来表示荀勖本来的神版形状,用<图8>来表示《通典》引用中所见的长方体型的荀勖神版。尺制且用周尺。之所以用<图8>来揭示被认为或有误解的神版,这是因为正如后述,这一形状的神版在后世被实际地制作。
  (二)后世的神版
  如上所述,《通典》引用的神版记述与本来的形状有误。但是,令人颇感兴味的是,后世根据《通典》来制作长方体型的有厚度的祠版案例实有不少,例如宋代的文彦博、司马光、秦桧等等,故以下略作介绍。
  (1)文彦博
  文彦博因其在宋代首先公开设立家庙而闻名。其家庙于北宋嘉佑四年(1059)建造于洛阳,规模可谓宏伟壮观,但是其中所收的不是木主,而是神版。15司马光《文潞公家庙碑》载:
  公以庙制未备,不敢作主,用晋荀安昌公祠制作神板。(《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九)
  另外,《宋会要辑稿》关于北宋末大观四年(1110)决议的家庙设立与神位的问题,有以下记录:
  神位按杜佑《通典》,晋安昌公荀氏祠制神版长一尺一寸,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书“某祖考某封之神坐”“夫人某氏之神坐”。书迄,蜡油炙,令入理,刮拭之。文彦博家庙神版亦用此制。(《宋会要辑稿》礼一二之四)
  也就是说,在文彦博的时代,家庙制度还未确定,所以不敢作木主,而是放置了依据荀勖设计的神版,此神版形状厚为“五寸八分”。16。
  (2)司马光
  至于司马光,其《书仪》有云:
  以桑木为祠版。……安昌公荀氏祠制神版皆正长尺一寸,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今士大夫家亦有用祠版者,而长及博厚不能尽如荀氏之制。(《书仪》卷七《祠版》)
  据此看来,司马光似乎也以制作荀勖型的神版(祠版)来替代木主,其形状仍然是厚“五寸八分”的长方体型。
  关于司马光的这个神版,朱熹当然是持批评态度的,《朱子语类》有如下一段问答:
  问:“温公所作主牌甚大,阔四寸,厚五寸八分,不知大小当以何者为是?”曰:“便是温公错了,他却本《荀勖礼》。”(《语类》卷八四“论后世书”—5)
  另据上引《书仪》自注,可知在北宋时代,在民间所采用的是不同于有厚度的祠版的小型神版。
  (3)秦桧
  在南宋时代,采取了赐予功臣以家庙的措施。其最早的事例即是绍兴十六年(1146)下赐给秦桧的家庙,如七所述,根据大观四年(1110)的决定,家庙得以设立,厚五寸八分的神版也得以制作。《宋史·礼志》关于此事有如下记述:
  绍兴十六年二月癸丑诏,太师、左仆射魏国公秦桧合建家庙,命临安守臣营之。太常请建于其私第中门之左。一堂五室,五世祖居中,东二昭,西二穆。……神板长一尺,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书“某官某大夫之神坐”,贮以帛囊,藏以漆函。(《宋史·礼志》十二《群臣家庙》)
  这个措施之原意是要做到“合古义”(《宋会要辑稿》礼一二之四),然而实际上,不是向古礼的复归,而是根据《通典》的引用而发生的误解,这一点已如上述。秦桧以后,下赐家庙的案例,据《宋会要辑稿》及《宋史·礼志》所载,有以下11例:韦渊、吴益、杨存中、吴璘、虞允文、史浩及其子史弥远、韩世忠、韩侂胄、张俊、刘光世、贾似道,可以推测他们都制作了同样的神版。也就是说,在南宋,长方体型的神版是作为国家礼制的一环而被制作的。
  此外在宋代,也能看到制作“位版”及“祠版”的案例,顺便举例介绍。张载说,士大夫应置木主,17但他实际上制作的乃是“位板”,此事可由《经学理窟》的自述得知:
  祭堂后作一室,都藏位板。……位板,正位与配位宜有差。(《经学理窟·自道篇》)
  所谓“都藏位板”,是说按祖先而各制位板以收纳之。另外,南宋吕祖谦在家庙中,也同样不置木主而置“祠版”(《东莱吕太史别集》卷三《葬仪·题虞主》及《拊》)。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些“位版”及“祠版”的具体形状,但至少可以确定它们是平面板状形的。

知识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为朱子礼学思想的实践性著作,影响后世达七百年,深刻塑造了中华礼仪文明。本书为日本朱子学、礼学专家吾妻重二教授《家礼》学研究成果的汇集。全书分三编:文献足征、礼文备具、礼书承传,共十三章,广涉《家礼》版本、木主、深衣、日本《家礼》接受史等议题,融文献学、历史学、哲学于一炉,全面深入地揭示《家礼》在东亚的“漫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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