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二型——前方后圆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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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992
颗粒名称: 二 第二型——前方后圆型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3
页码: 217-2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第二种前方后圆型的木主形状是《汉旧仪》所记载的,它与正方体型的木主不同,大小形状皆异,没有四面穿孔。根据《后汉书》的记录,这种形状的木主在汉代也存在过。然而,对于这种形状的木主是否比正方体型更为古老,目前尚不清楚。
关键词: 南平市 礼文备具 家礼

内容

第二种前方后圆型的木主见后汉初期卫宏《汉旧仪》,即《通典》所引:
  《汉仪》云:“帝之主九寸,前方后圆,围一尺。后主七寸,围九寸。木用栗。”(《通典》卷四八《天子皇后及诸侯神主》)
  《礼记·祭法篇》疏云:
  其主之制,案《汉仪》“高帝庙主九寸,前方后圆,围一尺,后主七寸。”(“王立七庙”疏引)
  而且,《后汉书·礼仪志下》刘昭注亦云:
  《汉旧仪》曰:“高帝崩三日,小敛室中牖下,作栗木主。长八寸,前方后圆,围一尺。……皇后主长七寸,围九寸,在皇帝主右旁。高皇帝主长九寸。”(“桑木主尺二寸”注)
  根据这些记述,天子木主长(高)九寸,前为方形而后为圆形,周围一尺,因此与上述第一型相比,大小形状皆异。无四面穿孔。又,最后所引刘昭注的文章好像有点乱,开始说高帝(即高祖刘邦)的木主长八寸,后来又说“高皇帝主长九寸”。前者“八寸”恐怕是“九寸”之误。
  关于这里的前方后圆型的木主,加地伸行氏曾示例复原,5现以此为据,以一尺等于23.1厘米,绘天子木主而成<图2>。加地氏指出“其形状正像是将长形面包的切口一面作为底面而立,并将四角形的一面作为正面而放置”,这个形容确实很妙。
  不过,第一型所说的“尺二寸”是指周尺,与此相对,现在第二型所说的“九寸”则是汉尺,清代陈立试图将两者沟通起来。也就是说,周尺一尺二寸相当于汉尺九寸六分,所以《汉旧仪》所说的只是作为大致数字的“九寸”,实际上“尺二寸”与“九寸”是一样的长度。6这是根据周尺相当于汉尺的十分之八这一传承而来的,不得不说这是牵强附会之说。将九尺六寸略记为九尺,首先就有点不自然,另据最近的研究,以周尺为汉尺的十分之八的说法被否定了。7因此,将第一型与第二型看作不同的形状,仍是妥当的。8
  正方体与前方后圆型究竟何者更为古老,这一点不太清楚。清代黄以周以为《汉旧仪》所说为汉制,正方体型为古制,但他没有特别揭示此说的根据。9只是如从正方体的形状质朴这一点来看,或许可以作盖然性的推断,正方体型更为古老。
  此外,上一节提到的《后汉书·光武帝纪》的李贤注似将高祖刘邦的木主记作尺二寸的正方体,然而上引的《礼记·祭法篇》疏及《后汉书·礼仪志》的刘昭注则将高祖(高帝)的木主记作前方后圆。若信之不疑,则高祖的木主有二种,何以有这样的记录,不太清楚。或是由于时期的不同而制作了不同形状的木主,或是记录的说法存在某种混乱,原因为其中之一。

知识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为朱子礼学思想的实践性著作,影响后世达七百年,深刻塑造了中华礼仪文明。本书为日本朱子学、礼学专家吾妻重二教授《家礼》学研究成果的汇集。全书分三编:文献足征、礼文备具、礼书承传,共十三章,广涉《家礼》版本、木主、深衣、日本《家礼》接受史等议题,融文献学、历史学、哲学于一炉,全面深入地揭示《家礼》在东亚的“漫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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