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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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974
颗粒名称: 前言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4
页码: 133-136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宋代士大夫在制定家族规范时面临的问题。他们以古礼为样本,试图恢复古礼原则,但在实践中受到当时俗礼和佛教、道教仪礼的挑战。文章还探讨了宗族之礼中的家庙问题,并指出家庙是祭祀祖先的设施,有时也被称为影堂、祭堂或祠堂。本文将围绕家庙问题以及朱熹思想及其相关事项展开考察。
关键词: 南平市 礼文备具 家礼

内容

宋代礼制的特征之一是,由引领时代的位居上层的士大夫来探讨并制定自己家族或宗族内的礼的规范。所谓家族(宗族)内的礼,借用朱熹《家礼》的语言,即指“冠婚丧祭”的仪礼。岛田虔次曾经指出:“儒教的世界(天下)拥有所谓国家和家族(个人)两个中心”(《朱子学〓阳明学》,东京:岩波书店,1967年,页28),而士大夫的行为便是以国家和家族这一双重原理为依据的。的确,士大夫们一方面作为行政官员参与国家政治,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关注如何使自身出生的血缘集团保持秩序,用《大学》一句著名的话来说,亦即“齐家”。由宗族内的这种“冠婚丧祭”之礼与“冠婚葬祭”(译者按,“葬”为日语中的通常说法。着重号原有,下同)这一用语非常相似可以推知,经江户时代朱子学的普及,这种仪礼对于现代日本仍然留有影响的痕迹。不过,对于有强烈血缘意识的当时中国人来说,冠婚丧祭之礼具有强烈的社会与宗教意味,这是超乎我们想象的。
  然而,宋代士人在重构冠婚丧祭之礼时,作为样本的乃是《仪礼》《礼记》等古礼中所记录的有关“士”身份的礼的记述。但是,先秦时代的士与宋代士人在性格上并不相同,而当时的丧礼和祭礼中又融入了佛教及道教的仪礼——即所谓俗礼,这就为他们重构家礼带来了困难。例如北宋吕大临对乃师张载依据古代儒教而行丧礼和祭礼之际的状态做了如下描述:
  近世丧祭无法,丧惟致隆三年,自期以下,未始有衰麻之变。祭先之礼,一用流俗节序,燕亵不严。先生继遭期功之丧,始治丧服,轻重如礼。家祭始行四时之荐,曲尽诚洁。闻者始或疑笑,终乃信而从之,一变从古者甚众。(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
  据此,张载在行丧礼之际,遵守三年、期、功(大功和小功)这一古礼的丧服期及相应作法,而在行祭礼之际,又排除俗礼,仔细地实行了祭祀祖先的四时之礼。然而在当时,周围的人却对这种礼的行为表示怀疑而且加以嘲笑。
  这样的事例在宋代屡见不鲜,据朱熹门人黄榦的记载,针对唐尧章在为其父举行葬仪之际采用“浮屠”亦即佛教的仪式,“乡人皆异之”(《处士唐君焕文行状》,《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三)。又如南宋俞文豹在介绍陆九渊一系的学者黄荦及其子黄堮的情况时,这样说道:
  自佛入中国以来,世俗相承,修设道场。今吾欲矫俗行志,施之妻子可也,施之父母,人不谓我以礼送终,而谓我薄于其亲也。……江西尚理学,临川黄少卿荦卒,其子堮欲不用僧道,
  亲族内外群起而排之,遂从半今半古说。(《吹剑录外集》)这是说,依从儒教之礼而行葬仪却反而招致不孝之谤,废弃佛教式的葬礼却反而招来亲族的一致反对,于是不得不依从半俗半礼来举行葬礼。虽然宋王朝自开国以来,在表面上禁止佛教以及道教式的丧葬仪式(《宋史》礼志二八),但是,当时异教之丧礼却已非常普遍而有习俗化的态势。
  在宋代士大夫的家礼构想中可以看出:第一,他们的愿望是复归古礼之原则;第二,与此相关,他们的立场是尽量排除当时的俗礼特别是佛教的仪礼。而最为明锐地提出这一构想的乃是所谓的道学,上面提到的张载等人的礼之实践便是典型案例,此外,程颢以地方官的身份禁止火葬(程颐《明道先生行状》,《程氏文集》卷一一),程颐说“某家治丧,不用浮图。在洛亦有一二人家化之,自不用释氏”(《程氏遗书》卷一〇一,24。译者按:“24”为条目数,下同),朱熹在《家礼·丧礼》说“不作佛事”,都充分表明了他们的这一意向。据传,吕大临与其兄吕大防“相切磋论道考礼,冠昏丧祭,一本于古”(《宋史》卷三四〇《吕大防传》)。经常被人指出的道学家们所具有的强烈的反佛意识,其实也深深扎根于日常的切实的礼实践之中。
  如此看来,通过科举而以儒教知识作为自己存在之依据的一部分新兴士人,正意图确立与儒教知识分子之立场相符合的规范,并在自己的血缘集团中建立这种规范。道学思想是否足以代表宋代士人的思想,这一点暂置勿论,至少可以说,道学对于当时士人的问题意识是有预见性的,而这种预见又具有道学式的个性。事实上,朱熹《家礼》淘汰了此前的各种家礼构想,成为对后世士人之宗族的礼行为的强制规范。
  本文将要探讨的是宗族之礼当中的特别关涉祭祀祖先的家庙问题。家庙是冠婚丧祭四礼之中主要包含祭礼部分的一种设施,而祭礼与葬礼一样,是当时士人的关注点,这由上述简单的介绍已可获得了解,从朱熹“如冠、婚礼,岂不可行?但丧、祭有烦杂耳”(《语类》卷一〇八,21。译者按,《语类》指《朱子语类》,“21为条目数,下同)的表述中亦可窥其一斑。关于宋代的礼说,已有若干先行研究,1另外以考察近世宗族而附带论及礼之问题的研究也有不少,2不过尚有许多不明之处有待探讨,家庙与祖先祭祀的问题便是其中之一。本文在前半部分将探讨围绕家庙问题的各种议论以及构想,在后半部分则围绕朱熹思想及其相关事项展开考察。
  另需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家庙乃是一种总称,有时也被称为影堂、祭堂或祠堂,都是祭祀一族之祖先灵魂的设施,因此影堂、祭堂及祠堂也将纳入家庙施设一并考察。

知识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为朱子礼学思想的实践性著作,影响后世达七百年,深刻塑造了中华礼仪文明。本书为日本朱子学、礼学专家吾妻重二教授《家礼》学研究成果的汇集。全书分三编:文献足征、礼文备具、礼书承传,共十三章,广涉《家礼》版本、木主、深衣、日本《家礼》接受史等议题,融文献学、历史学、哲学于一炉,全面深入地揭示《家礼》在东亚的“漫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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