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元、明的刊刻——迄至《性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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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971
颗粒名称: 二 元、明的刊刻——迄至《性理大全》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10
页码: 120-129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元明时期《家礼》刊本的情况。首先提到了元代姚枢的《家礼》刻本,然后介绍了黄瑞节编写的《朱子成书》中《家礼》的版本,并探讨了家礼图的形成过程。此外,还提到了其他版本的《家礼》,包括刘璋补注本和宋版周复本的复刻本。最后指出,黄瑞节在编纂《朱子成书》时,选用了周复本系统的某一刻本作为正文,而图例则是根据另外的文本加以编纂并附在卷末的。
关键词: 南平市 礼文备具 家礼

内容

1.元明《家礼》刊本
  在元代,首先有姚枢的《家礼》刻本。据其神道碑《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姚燧《牧庵集》卷一五)的记载,元太宗窝阔台在位的第7年(1235),元军攻克德安(湖北省)之际,江汉先生赵复被随军的姚枢救出,于是就向姚枢“尽出程朱二子性理之书”。这就是标志朱子学开始在中国北方得以传播的著名故事。在赵复献给姚枢的这些书籍中,《家礼》似乎也包括其中,因为此后退居辉州苏门山(河南省)的姚枢,在自行刊刻的许多道学方面的书籍中,就有《小学书》《论孟或问》《家礼》。根据神道碑的说法,这些书刊刻于辛丑至庚戌之间,即1241年至1250年之间,而这正是南宋周复本刻印出版的时期,是相当早的。而且从时间上看,姚枢本《家礼》应是五羊本或余杭本,抑或是杨复附注本。无论如何,应当记住的是:自朱子学北传之初,《家礼》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元代以及明初的刊本中,现存的有黄瑞节的朱子成书本、刘璋补注本和宋版周复本的复刻本。
  首先,关于《朱子成书》的完本,现在台湾故宫博物院藏有:
  (7)朱子成书 不分卷 黄瑞节编 三册 每半叶十一行,每行二十一字,口,黑鱼尾,四周双边至正元年日新书堂刊本
  《朱子成书》收录了除四书以外的朱子学方面的10种书籍及其既存的相关传注,而且附有黄瑞节自己撰写的注解,《家礼》占有其中一卷的篇幅。27黄瑞节曾任泰和州学(安徽省)学正。在《朱子成书》卷首,载有刘垓孙撰于大德乙巳的序,由此可知本书编纂于大德九年(1305)。然而,正如卷首刊记(木记)所载,本书的刊刻时间是至正元年(1341)。在正文第8叶上,以“刘氏曰”的方式引用了刘垓孙的注,尽管只有一处。
  这里值得注意的首先是家礼图的存在。继《家礼》正文之后,载有篇幅长达19叶之多的附图。28与《性理大全》本相比,图的内容完全相同,而且附有全部的28幅图。图中所附的小注也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在《大宗小宗图》后附小注的开头,性理大全本写作“刘氏垓孙曰”,而本书则写作“增注”。由此可以确认的是,性理大全本的家礼图来自朱子成书本的家礼图。29
  如此一来,我们就有理由断定:家礼图之所以能够成为现在的形式,完全是黄瑞节整理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加以探讨的是“神主式”图中所附的下列小注:
  《礼经》及《家礼》旧本,于高祖考上皆用皇字。大德年间,省部禁止回避皇字,今用显可也。
  正如<图4>所示,这是说在神主的“高祖考”之上不冠以“皇”字而应当用“显”字,盖因元大德年间朝廷下过这样的命令。虽然这属于避讳的一种形式,但无论是陈垣《史讳举例》(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74年),还是张惟骧《讳字谱》(小双寂庵丛书所收),都没有举出任何具体例子。近年来,王建《史讳辞典》(东京:汲古书院,1997年)以及王彦坤《历代避讳汇典》(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也未见相关实例。其实,在《元史·刑法志四》中倒是有“诸民间祖宗神主称皇字者禁之”的记载,其间的详情又见诸《元典章》三〇《礼部》卷三“祖先牌座事理”条。据称,大德四年(1300),江西萍乡人朱惠孙因在其母苏氏的牌位上冠以“皇妣”二字而惹上官司;在同一时期,江西有一潘姓人士也因在其祖父的牌位上刻上了“皇考”二字而被起诉;最后,经过刑部、礼部以及翰林院等机构的裁定,将他们的牌位烧毁了事。虽然“皇”字并不是元朝的避讳字,但是它却触犯了皇帝的尊严。然而,通过以上记载可知,《家礼》卷首的28幅图例,作于发生这些事件的大德四年之后。不仅如此,从时间上来看,它们与《朱子成书》的序文撰于大德九年这一事实也不矛盾。关于《朱子成书》本的性质,另外还有一些问题存在,但是以下的推论是毋庸置疑的:《家礼》28幅图是在利用既有的相关图例的基础上,最终由黄瑞节整理定型的。30由下列“丧舆之图”的说明文字,充分显示出《家礼》之后制作图例的状况:
  柳车之制具见《三家礼图》及《书仪》。……今《家礼》从俗为舆,且为竹格。已有其制,用以作图,云易柳车。
  然而,明代《性理大全》本的附图却依然冠以“显”字而未恢复“皇”字,这一点令人不解。这难道仅仅是承袭朱子成书本的结果吗?不仅如此,成书于元大德五年(1301)的《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在其乙集大略引用的《家礼》中亦作“皇”字,这难道就可避免朝廷的禁忌吗?
  关于《朱子成书》本,还有一个问题。在《通礼·祠堂》的“神主”条所附小注的末尾处,虽然写有“主式见丧礼及前图”,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图例未被附在前面即卷首,而是被置于后面即卷末。此外,在《丧礼》部分根本不存在图。我们只能这样解释:这是因为《朱子成书》本在采用其中含有小注的《家礼》正文之际,直接沿用了那种主式刊载于卷首的文本。也就是说,黄瑞节在编纂本书之际,选用的正文文本来自周复本系统的某一刻本,至于图例,则是根据另外的文本而加以编纂并附在卷末的。
  刘璋补注本现在已知的有以下3种:
  (8)文公先生家礼七卷(家礼五卷 图一卷 深衣考一卷)杨复附注 刘垓孙增注 刘璋补注 五册 每半叶十二行,每行二十三字,黑口,黑鱼尾,四周双边(北京图书馆善本室藏,编号6700)
  (9)纂图集证文公家礼十卷 杨复附注 刘垓孙增注 刘璋补注(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六所录)
  (10)纂图集注文公家礼十卷 杨复附注 刘垓孙增注 刘璋补注(上海图书馆藏)
  这些刻本不仅有杨复的附注和刘垓孙的增注,而且都增加了刘璋的补注。关于刘璋本人的情况现已不得其详,但是从朱子成书本未曾引用他撰写的补注这一现象来看,他可能生活在元代后期。31在以上3种藏本中,笔者对(8)七卷本进行过细致的查阅。在此本中,首先刻载的是朱熹的序文和杨复的序文,接着题署“门人杨复附注/刘垓孙增注/刘璋补注”,卷首有附图1卷,卷末有《深衣考》1卷。书中有“铁琴铜剑楼”的藏书印,证明这是常熟瞿氏的旧藏。《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将其著录为元刊本,而在《铁琴铜剑楼书影》中也将其作为元版刊载了书影。另外,如前所述,本书载有方大琮的跋文。
  然而确切地说,本书并不是元版而是明版。说到这个问题,首先应注意的是《深衣考》(第6叶内侧)中出现的“朱氏右曰”。朱右是元末明初人,生卒年为1314—1374。据《明史》本传,他著有《深衣考误》,故本书的《深衣考》当来源于此。不仅如此,本书中《家礼》的本体部分实际上也与《性理大全》本极为相似。除了在卷首刊载28幅内容相同的附图之外,《家礼》的内容本身包括注释在内,都与《性理大全》本丝毫不差。当然,杨复、刘垓孙、刘璋乃至于黄瑞节等人的注解也完全一致。假设本书是元版刻本,那就如同找到了《性理大全》本的“盗版原本”。然而,尽管《性理大全》的编集被公认为庞杂粗略,却很难将它想象成其他一种书籍的全本盗版。事实正相反,本书是依照《性理大全》本刊刻的。据傅增湘的观点,本书应是明版刻本,或者更精确地说,是明成化、弘治年间(1465—1505)的刊本,笔者以为此说是可信的。32
  关于上述(9)纂图集证文公家礼》,《郑堂读书记》卷六将其著录为元版刻本。饶有兴味的是,根据《郑堂读书记》的说法,在其卷首载有28幅家礼图。果真如此,除去《深衣考》的因素,那么(8)和(9)这两种刻本就具有几乎一致的内容。关于(10)《纂图集注文公家礼》,据《上海图书馆善本书目》,乃是明版,但笔者未见,或许与(9)属于同一刊本。
  此外,明代刊本还有如下一种:
  (11)家礼五卷三册每半叶七行,每行十六字,注文双行十五字,白口,白鱼尾,左右双边(上海图书馆藏,编号5862351378)
  这是宋版周复本的翻刻。书中未载黄榦《书晦庵先生家礼》,开篇就是朱熹的《家礼叙》,接着是祠堂内部的配置图。除了没有刻工名之外,本书与宋版周复本基本相同。《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四所收的明刊本《家礼》五卷附录一卷,完全反映了本版本的情况。另在上海图书馆善本室还藏有卢文弨旧藏的明版刻本,但版本与此完全相同。
  2.《家礼》相关文献
  从元朝至明初的《家礼》相关文献虽然不属于《家礼》刊刻本身,但是亦有必要加以关注,以下就其相关事例略作介绍。
  首先,元朝初年的吴霞举(1257—1306)著有《文公丧礼考异》一书,这由《新安文献志》卷一九所收曹泾的序文可以得知。此书似是对《家礼》中丧礼部分所做的文字校订。元朝中期的龚端礼著有《五服图解》(《宛委别藏》所收),该书有作于“至治壬戌”即至治二年(1322)的序文,在有关丧服仪礼的部分,将《家礼》与图并列引用,是该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另外,据丘浚《文公家礼仪节》序文中的小注以及卷一《神主尺式》的小注记载,元朝至正年间(1341—1367),“武林应氏”编有附载尺式图的《家礼》。这位撰有《家礼辨》,而且最初提出《家礼》伪托说的“武林应氏”究为何人,历来不详,也许是钱塘的应本。所谓“武林”,是位于钱塘县(浙江省)内的某座山名。据黄清《黄学士文集》卷三四《应中甫墓志铭》记载,应本家居钱塘,著有《三家礼范辨》一书。《三家礼范》原是朱熹友人张栻收集整理程颐、张载及司马光三人有关礼说的一部论著。正如朱熹《跋三家礼范》(《朱子文集》卷八三)所言,它与朱熹的《家礼》构想密切相关。不仅如此,根据丘浚的引述,可知应氏的立论是以《跋三家礼范》中的记事为依据的。应本的卒年是至正九年(1349),与《文公家礼仪节》所说内容在时间上完全一致,这也可以增强我在上面的推测。也许所谓《家礼辨》就是《三家礼范辨》。
  与此同时,由累世同居而被表彰为“义门”的婺州浦江(浙江省)的郑氏一族编撰了一部仿照《家礼》的《郑氏家仪》,现被收在《续金华丛书》中。该书是由元末明初的郑泳整理而成的,无论是内容还是附图,大多取材于《家礼》。另外,根据戴良《九灵山房集》卷二一《深衣图考序》的记载,汪汝懋(1308—1369)也曾以《家礼》为基础,撰有《深衣图考》一书。由这些事例可知,《家礼》在元代士人中间深受欢迎并被广泛阅读。
  值得注意的是,《家礼》不仅在民间引起了关注,而且在元朝国家一级的礼制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例如,根据《元典章》三〇《礼部》卷三婚姻礼制章的相关记载,朝廷于至元八年(1264)颁布敕令,明确规定婚礼必须以《朱文公家礼》为准。33不仅如此,在这部《元典章》中,稍后还刊载了若干有关丧礼的家礼图。
  进入明代之后,对于《家礼》的这种关注持续扩展。洪武三年(1370)敕令编撰的《大明集礼》50卷成了明王朝国家礼制的典范,在其卷六“品官家庙”章以及卷三八“丧服”部分分别引述了《家礼》及其附图,在卷二四“上庶冠礼”章则明言:“今以《文公家礼》为准。”下诏编纂这部《大明集礼》的洪武帝本人也于洪武七年(1374)编著了《御制孝慈录》一书,并援用《家礼》来规定子女对父母的服丧期限。
  正是在这一发展趋势之下,永乐十三年(1415)胡广等人奉旨编纂的《性理大全》70卷,将《家礼》收录其中,这意味着《家礼》作为官方认定的文本正式登场。《性理大全》所收的《家礼》共占有自第18卷至第21卷的四卷篇幅。

知识出处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爱敬与仪章:东亚视域中的《朱子家礼》》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为朱子礼学思想的实践性著作,影响后世达七百年,深刻塑造了中华礼仪文明。本书为日本朱子学、礼学专家吾妻重二教授《家礼》学研究成果的汇集。全书分三编:文献足征、礼文备具、礼书承传,共十三章,广涉《家礼》版本、木主、深衣、日本《家礼》接受史等议题,融文献学、历史学、哲学于一炉,全面深入地揭示《家礼》在东亚的“漫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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