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实义:从具体性理到自我同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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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从官能、性理到工夫:朱子心论新探》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849
颗粒名称: 二 实义:从具体性理到自我同一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8
页码: 53-60
摘要: 本文探讨了朱子关于"心具众理"和"心与理一"的命题,并对其实义进行了解读。文章通过分析朱子的论述和文本出处,阐述了"心具众理"指的是心作为造化生生道理的具体化,以及"心与理一"表示心在状态上与道理的根本同一或者分裂。
关键词: 朱熹 哲学思想 研究

内容

首先是“心具众理”(心是具众理者)。笔者认为,“心具众理”的实义,需要从朱子的万物观讲起。在朱子,万物作为造化之中的存在者,从存在上讲,无不是“一而分殊”的造化生生道理的具体化,朱子说“无一物不具此理”③“皆与道为体”④“天下之物,皆实理之所为。彻头彻尾,皆是此理所为”⑤,都显示出这个意思(所谓“具体化”,类似于耶教“道成肉身”之“成”——当然,朱子所言的“道”和耶教所言的“道”肯定是绝不相同的);其中“心”作为存在者中的卓越一员,从存在上讲,比于其他存在者而言是“一而分殊”的造化生生道理最为充分的具体化,所以朱子于其他事物只说“具此理”,于“心”则总是说“具众理(此性)”。①这即是说,在笔者看来,朱子“心具众理”说的真实含义应当在于:“心从存在上讲是造化生生道理的充分具体化。”②朱子常以“官人”“职事”喻“心”“性(许多道理)”,即显示出这一点:
  心,大概似个官人;天命,便是君之命;性,便如职事一般。此亦大概如此,要自理会得。③
  命犹诰敕,性犹职事,情犹施设,心则其人也。④
  “天命之谓性。”命,便是告札之类;性,便是合当做底职事。
  如主簿销注,县尉巡捕;心,便是官人;气质,便是官人所习尚,或宽或猛;情,便是当厅处断事,如县尉捉得贼。⑤
  “官人”因“职事”而立,“官人”就其存在而言是“职事”的充分具体化,同样的,“心”就其存在而言是“性(许多道理)”的充分具体化。朱子所认同的程子“心无体,以性为体”之说,也清楚地表示出这个意思:“心”不是其他,只是“性(许多道理)”的具体化或者说道理的充分具体化。又《语类》载:
  问:“知觉是心之灵固如此,抑气之为邪?”曰:“不专是气,是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能知觉。譬如这烛火,是因得这脂膏,便有许多光焰。”①
  不可否认,朱子这一段的字面确实极易引起“两物始离而后合”的误解,但只要我们不忘记在朱子的语境中,“先”并不是在表达时间在先,“合”也一定是在表达一种“妙合”,又注意到朱子曾明言涉及性理的譬喻“无十分亲切底”②“若比来比去,也终有病”③,便不难看出,这段话其实也显示出了“心”就其存在而言是道理的充分具体化这一点:“知觉之理”即性,“知觉之理”与“气”的“妙合”用现在的语言来说便是“知觉之理”具体化为“知觉”这一存在者,就像“火”具体化为“光焰”一样。吴冬梅说:“儒学之‘心’既具有认识的功能,又是认识之本身,是‘能觉’之灵与‘所觉’之理的合一。”④成中英说:“这种独特的关于知觉、认识和理解的理论,是建立在‘心是一切理的体现、以理为自己的本质’这一本体论概念之上的。”⑤也都是要试图指出这一点。后世阳明说“知是理之灵处”,⑥王夫之也说“心者,天之具体也”,⑦如果从朱子心论的视角来看,这些话都是很精到的。惟心从存在上讲是造化生生道理的充分具体化,我们前文所引到的“心性只是一个物事,离不得”“理不离知觉,知觉不离理”“此两个说着一个,一个随到,元不可相离,亦自难与分别”“一而二,二而一”诸说才能够得到彻底的理解。⑧《语类》载:
  心、性固只一理,然自有合而言处,又有析而言处。须知其所以析,又知其所以合,乃可。①
  “心是性理的充分具体化”,所以说“心、性固只一理”;“合而言”之,其实只有一个存在者;“析而言”之,则“心”是具体化者,性理是被具体化者。需要强调的是,“心、性固只一理”或者说“合而言”是“析而言”的前提和归宿,所以在上文所列关系型表述“一而二二而一”中,朱子才会先说“一”后说“二”,以及说了“二”又要说一个“一”来收尾。这即是说,“心是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这一义涵会使我们发现,“心与性一而二二而一”这样的表述中,“一”和“二”是不平等的,“一”是前提、是归宿,“二”是“一”的展开,如果有人将它读为“二而一一而二”,则不但是文字上的置换,而且是根本意义的颠倒。李妍静说“二本于一,分的结果还是要合而为一。凡对立都是统一中的对立,对立的结果还归于统一”,也指出了这一点;②钱穆先生认为朱子论心性“亦非两体对立,仍属一体两分”,蒙培元先生说他“确有见地”,都是有见于“一”对于“二”的优先性。③又《语类》载:
  天之赋于人物者谓之命,人与物受之者谓之性,主于一身者谓之心。④
  “心”就其存在而言是性理的具体化,所以从“性”到“心”才能如此通贯地说下来。乔清举教授认为,朱子学中“心”和“性”并不仅仅限于碗与水那样的外在关系,“二者类似于几何上的全等关系”。⑤笔者所见,这种“全等关系”只能是“心为性具体,性具体化为心。”
  不难看出,“心具众理”(心是具众理者)作为“心之含义”方面的命题,不是要增广心之所指,而是要加深我们对于心之所指的理解,这即是说,“心是造化生生道理的充分具体化”并不破坏前文“心是可以运用为‘思’能、‘情’能、‘意’能的‘知—觉’之能”的结论,毋宁说,“造化生生道理的充分具体化”是对“可以运用为‘思’能、‘情’能、‘意’能的‘知—觉’之能”的更为深刻的揭示,是“可以运用为‘思’能、‘情’能、‘意’能的‘知—觉’之能”的根本身份。《语类》载:
  直卿云:“旧尝问:‘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处,此是收拾知觉底心,收拾义理底心?’先生曰:‘知觉在,义理便在,只是有深浅。’”①
  作为“知—觉”之能的心,是性理的充分具体化,所以说“知觉在,义理便在”;但“知—觉”之能只是“心”的基本身份、浅层身份,“性理的充分具体化”才是“心”的根本身份、深层身份,所以又说“有深浅”。前文我们说“具众理”并非在“知觉”之外有所添加,又说朱子经常把“知—觉”之能藏在“性”字中,其具体原因即在于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朱子,“心”是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可以运用为“思”能“情”能“意”能的“知—觉”之能,尤其可以说,在朱子,“心之体”是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知—觉”之能,正像我们前文“‘心具众理’的首要意义是作为心本身的‘知—觉’之能‘具众理’”一言所表明的那样。陆桴亭说:“朱子以‘思虑未萌知觉不昧’释未发,整庵以为恐学者认从知觉上去,亦是一见,不如说‘思虑未萌本体不昧’。”②从朱子心论的视角来看,“恐学者认从知觉上去”的担忧确实是有道理的,但解决的办法应该是讲明知觉的本质,而不是用“本体”这样的形式性词汇替换“知觉”这样的实质性词汇。
  “心”之为“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可以运用为‘思’能‘情’能‘意’能的‘知—觉’之能”,尤其是“知—觉”之能之为造化生生道理的充分具体化这一点,使得即“心(‘知—觉’之能)”言“性”成为可能。但如果没能事先明白“性”字的根本所指,即“心(‘知—觉’之能)”言“性”便很容易沦为以“心(‘知—觉’之能)”为“性”或者说以“心(‘知—觉’之能)”废“性”。在朱子,同时代的很多学者便落入了这个误区,所以朱子一直致力于劝导学者先超越“心(‘知—觉’之能)”而理解“性”的根本所指,再即“心(‘知—觉’之能)”言“性”。朱子说:
  论性,要须先识得性是个甚么样物事……今人往往以心来说性,须是先识得,方可说。必大录云:“若指有知觉者为性,只是说得‘心’字。”①
  又接着上面“所以析,乃可”说:
  然谓性便是心,则不可;谓心便是性,亦不可。孟子曰“尽其心,知其性”;又曰“存其心,养其性”。圣贤说话自有分别,何尝如此儱侗不分晓!固有儱侗一统说时,然名义各自不同。心、性之别,如以碗盛水,水须碗乃能盛,然谓碗便是水,则不可。
  “以心来说性”即即“心(‘知—觉’之能)”言“性”;“先识得”即先超越“心(‘知—觉’之能)”而理解“性”的根本所指;“有知觉者为性,只是说得‘心’字”“谓心便是性”“谓碗便是水”即以“心(‘知—觉’之能)”为“性”或者说以“心(‘知—觉’之能)”废“性”。朱子并不完全反对即“心(‘知—觉’之能)”言“性”,但认为只有先超越“心(‘知—觉’之能)”而理解“性”的根本所指,即“心(‘知—觉’之能)”言“性”才不至于沦为以不自觉的“心(‘知—觉’之能)”废“性”。以“心(‘知—觉’之能)”废“性”,则“心(‘知—觉’之能)”的根本身份也会隐而不彰,对“心(‘知—觉’之能)”的理解也会停留于上文所谓“浅”,“若指有知觉者为性,只是说得‘心’字”一言并不是说“已经说尽了‘心’字”,只是说“只是触及了
  ‘心’字”;先超越“心(‘知—觉’之能)”而理解“性”的根本所指,不但使得以“心(‘知—觉’之能)”言“性”成为可能,而且使得从“性”的视角发现“心(‘知—觉’之能)”的根本身份,进而深刻地理解“心(‘知—觉’之能)”成为可能。这即是说,朱子先超越“心(‘知—觉’之能)”而理解“性”字的根本所指的劝导,与其说是为了离析“心”“性”,使得“心”仅仅沦为“知—觉”之能,不如说是为了保住“性”的视角,使得“心”不至于仅仅沦为“知—觉”之能,或者说,滞留于“心(‘知—觉’之能)”,是不可能深入地理解“心(‘知—觉’之能)”的,超越于“心(‘知—觉’之能)”,反而才能深入地理解“心(‘知—觉’之能)”。由此,则以朱子心性之辨为支离,以及以朱子对于心的理解过于“浅近”的指责,都是没有丝毫成立余地的。
  然后探讨“心与理—”的实义。作为“心具众理”(心是具众理者)的替身,“心是与理一者”意义上的“心与理一”的含义自然不必再另行探讨,唯一需要另行探讨的是“心一于理”意义上的“心与理一”的含义。作为心之状态方面的命题,“心一于理”意义上的“心与理一”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可能会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思”能、“情”能、“意”能“一于理”或者说“与理一”的状态,但这显然不够彻底或者说并非本义,因为以“思”能、“情”能、“意”能代替“心”,是一种窄化,且在上所列“积集久之,心与理一,自然所发皆无私曲”“则心与理一,而周流泛应,无不曲当矣”“仁者心与理一,心纯是这道理。看甚么事来,自有这道理在处置他,自不烦恼”三例中,“思”能、“情”能、“意”能的“一于理”或者说“与理一”,明显是“心一于理”意义上的“心与理一”的后果,而不是其本身。必须回到“心”本身,在“知—觉”之能的意义上来理解“心一于理”意义上的“心与理一”这种状态。前文我们已经说明,“心一于理”意义上的“心与理一”可以表述为“具众理者一于理”,由于“一于理”的“理”和“具众理”的“理”是同一个“理”,所以“具众理者一于理”又可以进一步表述为“具众理者一于自身所具”,而所谓“具众理者一于自身所具”的状态,翻译过来只能是“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此心(‘知—觉’之能),从根本上彻底地以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自己而存在”的状态,简而言之,是“此心(‘知—觉’之能)彻底地作为自己而存在”的状态,或者说“此心(‘知—觉’之能)从根本上自我同一”的状态。相应地,与之相对的“心二于理”便可以表述为“具众理者二于自身所具”,即“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此心(‘知—觉’之能),尚未从根本上彻底地以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自己而存在”的状态,简言之,“此心(‘知—觉’之能)尚未彻底地作为自己而存在”的状态,或者说“此心(‘知—觉’之能)从根本上自我分裂”的状态。朱子说:
  学者须常存此心,渐将义理只管去灌溉。若卒乍未有进,即且把见成在底道理将去看认。认来认去,更莫放着,便只是自家底。缘这道理,不是外来物事,只是自家本来合有底,只是常常要点检。如人一家中,合有许多家计,也须常点认过。若不如此,被外人蓦然捉将去,也不知。①
  “这道理,不是外来物事,只是自家本来合有底”即是说“心具众理”;“认来认去,更莫放着,便只是自家底”即是说“具众理者一于自身所具”的状态,或者说,一家之主彻底地了解自家而成为一家之主的状态,在心这里说即是一种“此心(‘知—觉’之能)彻底地作为自己而存在”的状态、“此心(‘知—觉’之能)根本上自我同一”的状态;“自家本来合有底”却“不知”的状态,即是在说“具众理者二于自身所具”的状态,或者说,一家之主徒有虚名的状态,在心这里讲即是“此心(‘知—觉’之能)尚未彻底地作为自己而存在”的状态、“此心根本上(‘知—觉’之能)自我分裂”的状态。②
  综上所述,朱子的“心具众理”和“心与理一”一共显示出两个层面的意思:一、就存在而言,“心”(“知—觉”之能)是造化生生道理的充分具体化;二、就状态而言,作为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体化的“心”(“知—觉”之能),可能处于“根本上自我同一”的状态,也可能处于“根本上自我分裂”的状态。基于这两个命题,我们可以对人类心灵进行具体的分析。

附注

③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581页。原文为:“无一物不具此理,无一理可违于物。” ④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13页。 ⑤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6册,第2126页。 ①造化生生道理更为充分地具体化为“心(知觉之能)”,所以可以有仁心、义心这样的说法,朱子说“且如仁义礼智信是性,然又有说‘仁心、义心’,这是性亦与心通说”(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7册,第3304页),即是此意。 ②延在钦说:“在朱熹那里,所谓‘心具众理’是指心具有许多道理。”(《朱子心论研究》,第106页)陈来教授说:“从构成论上说,即心包藏着禀受的天地之理,在伦理学上是指人的内心先天地具有道德的品质和属性。”(《朱子哲学研究》,第223页)这两个说法显然都还有进一步推进的余地。 ③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222页。 ④同上书,第215页。 ⑤同上书,第192页。 ①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218页。 ②或问“成之者性”。曰:“性如宝珠,气质如水。水有清有污,故珠或全见,或半见,或不见。”又问:“先生尝说性是理,本无是物。若譬之宝珠,则却有是物。”曰:“譬喻无十分亲切底。”(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6册,第2525页) ③又问:“先生尝云:‘性不可以物譬。’明道以水喻性,还有病否?”曰:“若比来比去,也终有病。只是不以这个比,又不能得分晓。”(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7册,第3195页) ④吴冬梅:《“心与理一”与“超凡入圣”之学——朱子心论研究》,摘要。 ⑤ Chung-Ying Cheng,“ The Nature-Being Principle: A Consideration from Chu Hsü” , AnalectaHusserliana : The Yearbook of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 VoL 11 , 1986.原文为“This peculiar theo-ry of perception, knowing, and understanding is based on the ontological conception of mind as embodyingall L, and indeed embodying Li as its nature and substance”,笔者自。 ⑥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34页。 ⑦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2册,第401页。 ⑧“理不是在面前别为一物,即在吾心。人须是体察得此物诚实在我,方可。譬如修养家所谓铅汞、龙虎,皆是我身内之物,非在外也。”(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307页。) ①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621页。 ②李妍静:《朱熹修养工夫研究》,第18页。 ③蒙培元:《中国心性论》,第360页。 ④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432页。 ⑤乔清举:《朱子心性论的结构及其内在张力》,《哲学研究》2011年第2期。 ①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541页。此段李方子录作:黄丈云:“旧尝问:‘“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是说知觉之心,却不及义理之心。’先生曰:‘才知觉,义理便在此;才昏,便不见了。’”学蒙所录义胜。 ②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7诚正类第15条。 ①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191页。 ①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第305页。 ②惟其如此,我们才能理解“积集久之,心与理一”后面为什么跟着“自然所发皆无私曲。圣人应万事,天地生万物,直而已矣”这样的说法。自我同一的心灵自然会“直”。

知识出处

从官能、性理到工夫:朱子心论新探

《从官能、性理到工夫:朱子心论新探》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运用哲学思辨的方法,在总结学界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将朱子“心之学说”概括为“官能”“性理”“虚实动静”“身体与善恶”“工夫”五个紧密联系的部分,并对其中十多个子论题如“心与知觉、思、情、意”“心统性情”“中和新说”“道心人心”“知行论”等的内容及脉络,进行了精益求精的哲学探讨和贴切着实的现代诠释,得出了一系列较新颖而透彻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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