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的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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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743
颗粒名称: 1.“解”的異文
分类号: B244.7
页数: 7
页码: 355-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的异文有“和”、“讲”、“注”、“脱”。其中,“解”表“和解”义时,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和”;“解”表“讲解”义时,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讲”;“解”表“注解”义时,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多作“注”。
关键词: 朱子语录 知晓

内容

(1)解—和
  如蕘關之戰,與秦將連和了,忽乘其懈擊之;鴻溝之約,與項羽講解了,忽回軍殺之,這箇便是他柔弱之發處。可畏!可畏!S38/49b、M38/37b、c4786-4787、w2987
  “解”,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和”。
  “講解”猶“講和”,即“和解”義。“講”“解”“和”皆有“和解”義。如:
  項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業已講解,又惡負約,恐諸侯叛之。(《史記·項羽本紀》)
  裴駰集解引蘇林曰:“講,和也。”可見三者同義。
  “講和”唐宋始見。如:
  時中國經大亂,馬耗,會突厥講和,詔文恪至并州,與齊王誘市邊馬以備軍。(《新唐書·趙文格傳》)
  始爲相時,帝欲事吐蕃,說密請講和以休息鄣塞。(《新唐書·張說傳》)
  “解”之“和解”義先秦已見。如:
  請有怨仇讐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爲之解之。(《墨子·號令》)
  “講解”漢已見,《史記》例可見。又如:
  然天子内厭兵,疑將臣生事,亦會滉卒,而張延賞當國,故與晟有隙,後雖詔講解,而陰不與也,密言晟不可久持兵,更薦劉玄佐、李抱真經略西北,俾立功以間晟。(《新唐書·李晟傳》)
  會戎譯講解,兵悉罷屯。(宋宋祁《楊太尉神道碑》)
  《朱子語類》“解”表“和解”義如:
  富鄭公欲誅其人,范文正公謂他既無錢,又無兵,却教他將甚去殺賊?得他和解得去,不殘破州郡,亦自好。(128,3082)
  近得周益公書,論吕、范解仇事。(129,3087)
  《語類》有“講解”11例,表“講和、和解”義的僅2例。如:
  嶢關之戰,啗秦將以利,與之連和了,即囘兵殺之;項羽約和,已講解了,即勸高祖追之。(125,2996)
  若要做此事,先來便莫與項羽講解。既已約和,即不可爲矣。(135,3220)
  (2)解—講(—爲)—注
  大抵後來人解經,只爲要道聖人必不如此,須要委曲遷就,做一个出路,却不必如此。S37/11b、h518-519、c1342、w838
  “解”,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講”。“解/講經”義即“講解經典”。
  盡是疏家胡說,豈有此理!聖人何嘗有明文是子胥來!今之解《春秋》者都是如此胡引。S38/91b、h1274-1275、c5131-5135、w3197-3200
  “解”,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爲”。“解/爲《春秋》”指“闡釋注解《春秋》”。“爲”並非闡釋概念埸的核心成員,但語境中有“研究闡發”義,“爲”可表示相當多的行爲動作。例中“疏”也爲注釋形式的一種。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畫夜。’”先生解曰:“天地之化,往者過,來者續,無一息之停,乃道體之本然也。其可指而易見者,莫如川流,故於此發以示人。”M2/24b-25a、h595、c1555、w973
  “子在川……解曰”,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注云”。“天地之化……發以示人”爲朱子《四書章句集注》中句,上例所引皆爲弟子問話的内容,“先生解曰”如實記録了當時對話的言語,而“注云”則爲黎靖德編輯時說明出處。
  《集注》云:“管仲有功而無罪,故聖人獨稱其功。王魏先有罪而後有功,則不以相揜可也。”M2/42b、h684、c1794-1795、w1129
  《集注》說:“子路疑管仲忘君事雠,忍心害理,不得爲仁。”M2/44b、h683、c1793-1794、w1128
  如《孟子集注》中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M2/47a、h855、c2259、w1423
  上三例“集注”,第一例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集解”;第二例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集解”;末例成化本無,徽州本爲“集解”。
  作爲闡釋概念場的成員,“解”可以爲口頭的闡釋,也可爲書面的注解;“講”多爲口頭闡釋,也可以體現爲書面形式,如《××講話》《××講義》,但作者取這種名字多爲表示這是口頭闡釋的直録,或謙稱此書内容比較淺顯易懂;而“注”“疏”則多爲書面形式。
  “解”的“闡釋、注釋”義早見於南北朝。〔1〕如:
  高誘解《吕覽》《淮南》。(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音辭》)
  《朱子語類》表“注釋”的“解”觸目皆是。如:
  《離騷》有九天之說,注家妄解,云有九天。據某觀之,只是九重。(2,23)
  先生解“侃侃、誾訚”四字,不與古注同。(38,998)
  向解《孟子》,且隨文如此解。(90,2299)
  (3)解—脱
  及五盞歇坐,請解帶,乃是着背子,却不解帽以終席。S27/82a、h1316、c3684、w2316
  “解”,徽州本陳淳録文、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脱”。“解/脱帽”指摘下帽子。
  “脱”的本義爲“肉剥皮去骨”,後引申“脱落,掉下”,又引申爲“脱掉衣帽鞋襪等”義,此義先秦已見“脱履”的搭配,如《莊子·寓言》:“脱屨户外。”“脱帽”的搭配漢代已見,如《後漢書·南匈奴傳》:“單于脱帽徒跣,對龐雄等拜陳,道死罪。”
  “解”的“解開,脱下”義先秦已見。如:
  太子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爲溉園。(《戰國策·齊策六》)
  解衣與弟子,夜半而死,弟子遂活。(《吕氏春秋·長利》)
  《朱子語類》表此義的“解”例如:
  林恭甫問浴沂事。曰:“想當時也真是去浴。但古人上巳祓禊,只是盥濯手足,不是解衣浴也。”(40,1026)
  及五盞歇坐,請解衫帶,著背子,不脱帽以終席。(90,2317)
  捷書聞,上大喜,解白玉帶以賜介甫,賞其知人。(133,3189)
  (4)〇—解
  今人說道明理,事來便看道理如何後作區處。S27/74b-75a、h956-959、c2579-2586、w1623-1626
  “道明理”,徽州本、《朱文公易說》卷二一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道解明理”。
  “解”此處爲“能够”義,《池録》、徽州本無“解”,但“今人說道明理”語境中已有“能够”的意思,即今人說“道能够明理”。成化本中加“解”則語義更加豁然。
  蔣紹愚先生對“解”的助動詞義作過探討,尤其對《朱子語類》中“解”“會”的用例作了詳盡細緻的考察,指出“解”“會”皆後可跟類指性動作和非類指性動作。“解”作助動詞表“能够”義早見於魏晋,唐五代多用。如:
  酒能祛百慮,菊解制頹齡。〔1〕(陶潛《九日閒居》)
  往昔之世有富愚人癡無所知,到餘富家,見三重樓……即唤木匠而問言曰:“解作彼家端正舍不?”木匠答言:“是我所作。”(《百喻經·三重樓喻》)
  師問:“解何藝業?”代宗曰:“識山、識地、識字、解算。”……又問:“解算不?”對曰:“解。”(五代静、筠《祖堂集》卷三)
  蔣先生進一步指出《朱子語類》中表“能够”義後跟類指性動作的“解”只有3例。如:
  有人能盡通天下利害而不識義理,或工於百工技藝而不解讀書。(4,75)
  因論尹穡不著胸中不好時,却尚解理會事。(112,2730)
  如言喫酒解醉,喫飯解飽,毒藥解殺人。須是喫酒,方見得解醉人;喫飯,方見得解飽人。不曾喫底,見人說道是解醉解飽,他也道是解醉解飽,只是見得不親切。(18,391)
  後跟非類指性動作的“解”如:
  顏子似創業之君,仲弓似守成之君。仲弓不解做得那前一截,只據見在底道理持守將去。(42,1078)
  使聖人作經,有今人巧曲意思,聖人亦不解作得。(83,2174)
  當時若使他解虚心屈己,煅煉得成甚次第來!(130,3113)
  遂將淵明詩平側用字,一一依他做。到一月後便解自做,不要他本子,方得作詩之法。(140,3324)
  蔣先生文章中對“解”的考證非常詳細,上所舉諸例亦直接參照蔣先生文中所舉,作了縮減。〔1〕然而蔣先生言“解”表“能够”後跟類指性動作僅有3例,並未舉出語録之例“道解明理”中“明理”似屬於類指性動作,或可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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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本书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绪论、朱子语录文献概貌、朱子语录文献异文词概貌、朱子语录异文词的构成及成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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