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過”的“經過”與“罪愆”義的引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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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741
颗粒名称: 2.“過”的“經過”與“罪愆”義的引申關係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352-355
摘要: 该文探讨了“过”这个词在《朱子语类》中的用法。首先,它指出“过”可以表示“错失”和“罪愆”两个基本义,并通过与“转”、“恶”等词的比较,分析了这两个概念场的联系和区别。其次,文章探讨了“过”的“经过去”义与“罪愆”义之间的引申关系,认为“过”的本义是“穿越界限”,从“经过去”到“过度”再到“犯错”的引申过程。最后,文章总结了“过”的词义演变的路径和关键的“中转义位”。
关键词: 朱子语录 经过

内容

以上可見,“過”在經過義上與“轉”形成異文;在罪惡義上與“惡”形成異文,上下文中同義的還有“罪、愆”。“過/轉”屬於行走動作概念埸,而“過/惡”屬於過失、罪愆概念場,兩個概念聯繫相對小,“轉”與“惡”的詞義也無任何關聯。下面我們試分析“過”的“經過”與“罪愆”義間的引申關係。
  上文提到“過”的本義爲經過,引申而有“渡過”之義。《廣雅·釋詁二》:“過,渡也。”此義先秦已見,如:
  北過降水,至於大陸。(《書·禹貢》)
  唐顏師古注《漢書·高帝紀》“渡睢”曰:“過睢水也。”“過”“渡”同義。《朱子語類》“過”表“渡水”義如:
  過河便見太行在半天,如黑雲然。(2,30)
  然無此又不得,譬如過水相似,無橋則過不得。(15,301)
  “渡過”言穿過水,不限於水則爲有目的地穿過某物。如:
  知至、意誠,是凡聖界分關隘。未過此關,雖有小善,猶是黑中之白;已過此關,雖有小過,亦是白中之黑。過得此關,正好著力進步也。(15,299)
  《語類》以關隘作比,言過關則爲聖,未過關則爲凡。“過關”猶言穿越過某一種界限,但如果超越過事物的法度,則爲“過度、過分”。此義先秦已見,如: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論語·先進》)
  怒不過奪,喜不過予。(《荀子·修身》)
  《朱子語類》例如:
  今之造曆者無定法,只是趕趂天之行度以求合,或過則損,不及則益,所以多差。(2,25)
  事至於過當,便是僞。(13,239)
  正如人說飲食過度傷生,此固衆所共知,然不是真知。(118,2849)
  “過度”則會引發錯誤。《語類》有“過差”16例。如:
  信,是雖已見得如此,却自斷當恐做不盡,不免或有過差。(28,716)
  試舉一端,如在天,便做成四時、十二月、二十四氣、七十二候之類,以此做箇塗轍,更無過差。(74,1894)
  今且須看孔孟程張四家文字,方始講究得著實,其他諸子不能無過差也。(93,2364)
  “過差”爲“差錯”義,但“過差”也有“過度”義。如:
  其所闕者宜益,其所多者宜損,固事勢之必然。但聖人於此處得恰好,其他人則損益過差了。(24,599)
  例中“過差”即言失度。又如:
  “‘苟志於仁矣’,方志仁時,便無惡。若間斷不志仁時,惡又生。”或云:“過非心所欲爲,惡則心所欲。”曰:“惡是誠中形外,過是偶然過差。”(26,646)
  “過是偶然過差”,前一“過”與“惡”相對爲罪惡之義,“偶然過差”即偶然失度而犯錯誤。可見“犯錯”與“過度”之聯繫緊密,亦可見“罪惡”與“錯誤”的詞義區别即在程度之大小。
  “過”由“經過”義至“錯誤、罪惡”義的語義演變關係如下圖:
  其引申關係中關鍵的“中轉義位”即“穿越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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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本书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绪论、朱子语录文献概貌、朱子语录文献异文词概貌、朱子语录异文词的构成及成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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