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图书馆
南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南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2)物事—事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730
颗粒名称:
(2)物事—事物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
页码:
308-3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物事”和“事物”是同素逆序词,都指代“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和现象”,但在实际使用中,它们可以互相替换。在《朱子语类》中,“事物”多指事情,但也指东西。此外,“事事物物”也指所有的事物。
关键词:
朱子语录
物事
事物
内容
所以“仁者見之謂之仁”,只是見那發生處;“智者見之謂之智”,只是見那成性處。到得“百姓日用而不知”,則不知這物事矣。S27/64b-65a、c3790-3793、w2387-2388
大凡物事須要說得有滋味,方見有功。S38/56b、M38/43a、c4389、w2755-2756
上二例中“物事”,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皆爲“事物”。二例中“物事/事物”皆可以“東西”解釋,但皆不是指有形體的實物。
“事物”與“物事”構成同素逆序詞,可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最晚在漢代已出現。如:
察其所以然,則形名之與事物,無所隱其理矣。(《尹文子·大道上》)
令事物各得其理。《漢書·律曆志上》)
在表“物品、東西”這個意義上,“事物”與“物”同義。如:
如是,國者,事物之至也如泉原,一物不應,亂之端也。(《荀子·君道篇》)〔1〕
《朱子語類》有“事物”289例。有指“事情”者如:
學者觀書,先須讀得正文,記得注解,成誦精熟。注中訓釋文意、事物、名義,發明經指,相穿紐處,一一認得,如自己做出來底一般,方能玩味反覆,向上有透處。(11,191)
或問:“先持敬,令此心惺惺了,方可慮接事物,何如?”曰:“不然。”伯静又問:“須是去事物上求。”曰:“亦不然。若無事物時,不成須去求箇事物來理會。且無事物之時,要你做甚麽?”(12,212)
前一例將“事物”與“名義”並舉,“名義”指事物的名稱與含義,則“事物”偏指事情。後一例“事物”指實際的事情,道理的學習與事物的實踐是朱熹講學的重點,“事物”的這種用法在語録中十分常見。
又有指東西的。如:
邵堯夫詩:“雪月風花未品題。”此言事物皆有造化。(100,2553)
“事物”是說雪月風花等所有東西。
大多數“事物”是指世間所有的事情與東西,並没有特指是事或物。如:
凡是眼前底,都是事物。(9,155)
知至,謂天下事物之理知無不到之謂。(15,296)
緣自家這一身是天造地設底,已盡擔負許多道理,纔理會得自家道理,則事物之理莫不在這裏。一語一默,一動一静,一飲一食,皆有理。(130,3116-3117)
“事物”有重疊形式“事事物物”,指所有的事物。《語類》有76例。如:
若今看得太極處分明,則必能見得天下許多道理條件皆自此出,事事物物上皆有箇道理,元無虧欠也。(9,156)
言雖是彌得外面無縫罅,而中則事事物物各有條理。(74,1890)
事事物物皆有箇道理,窮得十分盡,方是格物。(121,2940)
知识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本书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绪论、朱子语录文献概貌、朱子语录文献异文词概貌、朱子语录异文词的构成及成因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