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图书馆
南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南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節 朱子語録異文詞詞義類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692
颗粒名称:
第一節 朱子語録異文詞詞義類聚
分类号:
B244.7
页数:
69
页码:
245-3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语录异文词词义类聚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看视概念异文词语类聚、现在概念异文词语类聚、过去概念异文词语类聚、言语概念异文词语类聚、知晓概念异文词语类聚、微小概念异文词语类聚、谨密概念异文词语类聚、怠慢概念异文词语类聚、事物概念异文词语类聚。
关键词:
朱子语录
异文词
词义类聚
内容
“詞彙表達概念,各種語言的詞彙系統不同,但概念埸大體上是人類共同的,把不同系統的詞彙放到概念埸的背景上,就有了一個共同的座標,這就可以互相比較。”〔1〕“以概念場爲背景,考察其中成員及其分佈在不同歷史時期的變化,是研究詞彙系統的歷史演變的一種切實可行的方法。”“處於同一個概念域中的成員是互相關聯的,概念域也是互相關聯的。不但處於上下位關係的概念域互相關聯,就是不屬於同一層級關係的概念域,有的也會互相關聯。”〔2〕同一概念的詞語類聚相當於一個詞彙場,每個詞語類聚中的成員來自不同的歷時層面,各成員又有各自的組合,在類聚中形成互補關係。〔3〕
異文爲漢語詞義系統研究提供了綫索,文獻中一對異文的形成往往有其原因,尤其同義替换的異文,必然在詞義上有緊密的聯繫,一般同屬於一個概念域,是同一個概念場上的成員。我們試通過語録異文所提供的詞義關係,以異文詞反映的相關概念爲中心,繫聯語録中表達某些概念的詞語。
一、看視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看視概念詞彙研究的成果前已不少,近年又有尹戴忠(2011)、歐陽曉芳(2015)等。尹戴忠、趙孜認爲先秦兩漢表示看視概念一般用“視”,“看”萌芽於漢代,魏晋南北朝文獻用例逐漸增多,唐以後“看”在口語中基本取代了“視”,但在書面語中“視”依然占據優勢地位。〔1〕我們統計《池録》與《語類》中的看視概念場中的主要成員“見”“視”“觀”“看”。
可以看到,《池録》與《語類》的各項占比基本一致,“看”的使用頻率遠遠超出“視”“觀”,但上古看視概念場的主導詞“見”在語録中仍然使用最多。這是因爲宋代口語文獻中大量使用複音詞來表達概念,“見”的搭配能力很强,可以組合成大量的複合詞。〔2〕語録異文中表示看視概念的主要集中於略看概念,有“見、逴見、綽見、〓見、瞥見(撇見)”等。
(1)見—逴見
曾點、漆雕開不曾見它做工夫處,不知當時如何被他見這道理。S27/16b、h442、c4512-4515、w2828-2829
“見這道理”,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逴見這道理”。
(2)綽見—〓見
曾點不知是如何,合下便被他綽見得這个物事。S27/31a、c4507-4512、w2825-2828
莊周、列禦寇亦似這曾點底意思。它也不是專學老子,吾儒書它都看來,不知如何被它綽見得這箇物事,便放浪去了。而今禪學也是恁地。S27/33b、c4507-4512、w2825-2828
以上二例中“綽”,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皆作“〓”。〔1〕。
上三例語境略同,皆爲不知如何被他“見/逴見/綽見/〓見”這道理。“見”爲看視義的上位詞,“逴”“綽”“〓”爲修飾語提示看視的方式,組成狀中結構。“逴”“綽”“〓”應爲一個詞的三種記録形式,恐爲方言記音詞。“逴”之本義爲遠,或超越。《說文·是部》:“逴,遠也。一曰蹇也。”“綽”的本字是“〓”,爲寬緩義。《說文·素部》:“〓,〓也。綽,〓或省。”“〓”從“目”,本義爲目明,《玉篇·目部》:“〓,目明。”“逴”“綽”與看視義本無關聯,可以想見“逴/綽/〓”是一個記音的口語詞,故字無定形,徽州本將“綽”改爲“〓”,也是比附看視之義。在方言資料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逴”“綽”“〓”的記載。“逴”在晋語中有轉動眼睛義,清光緒十年《山西通志》:“轉目曰逴。”“綽”在冀魯官話中有看義。《聊齋俚曲集·姑婦曲》:“要論我這一時,心裏極明白,知道是公婆丈夫的,只綽見他的影兒,即時就迷糊了。”“〓”在現代閩語中還指眼睛明亮的樣子,如廣東汕頭話中有“目〓〓金”的說法。〔2〕
那麽“逴/綽/〓”是否僅是單純的“看”義?我們從“不知如何被他‘見/逴見/綽見/〓見’這道理”的語境中不難看出這裏的“看”有本不應被看到而凑巧看到的語義傾向,即看到了大概,屬於看視中的略視。《語類》“綽見”例又如:
曾點爲人高爽,日用之間,見得這天理流行之妙,故堯舜事業亦不過自此做將去。然有不同處:堯舜便是實有之,踏實做將去;曾點只是偶然綽見在。(40,1036)
曾子魯鈍難曉,只是他不肯放過,直是捱得到透徹了方住;不似別人,只略綽見得些小了便休。(39,1018)
前一例亦論曾點,“偶然綽見”即碰巧看到了些許,與“踏實做將去”相對。後一例言曾子,“只略綽見得些小了”言僅大略看到了些許,與“捱得到透徹”相對。
又有“〓見”例。如:
看道理不可不子細。程門高弟如謝上蔡、游定夫、楊龜山輩,下梢皆入禪學去。必是程先生當初說得高了,他們只〓見一截,少下面著實工夫,故流弊至此。(101,2556)
例中言程門弟子“只〓見一截”,即言只是大概看到了一部分。〔1〕
《漢語大詞典》“綽”收有“1.寬;緩。2.多。3.見‘綽約’‘綽態’。4.看;視綫觸及。參見‘綽見’。5.亂”五義,後二義似與前無涉。義項“看;視綫觸及”已經注意到“綽”有看視義,且指出其爲略看義,引《朱子語類》爲例證。我們分析《語類》中“綽”的用例,大致能看出“綽”產生略視義的演變軌跡。“綽”有約略義,《語類》中有“略綽”如:
不可信口依希略綽說過,須是心曉。(10,167)
若只是略綽看過,心下似有似無,濟得甚事!(11,197)
兩例“略綽”形容“說”“看”之簡略,導致的結果是心不曉、心下似有似無,前一例“略綽”前還有“信口、依希”。以上二例“略綽”作狀語修飾動詞,又有作動詞用。如:
文字在眼前,他心不曾著上面,只是恁地略綽將過,這心元不曾伏殺在這裏。(14,254)
“略綽將過”指簡單、簡略(讀)過,省略了獲取文字的具體動作,將“讀”或“看”的動作隱含在了“簡略”的狀態中。“綽”又可單用表示大略地獲取。如:
今若不博文,只要撮箇尖底,也不解說得親切,也只是大概綽得,終不的當。(41,1058)
這箇只是大綱綽得箇意脈子,便恁地說。(79,2059)
“綽”表示約略或是由其有從事物表面掠過的語義特性得來。如:
若心麤,只從事皮膚上綽過,如此行權,便就錯了。(76,1952)
以上幾例中“綽”已由粗略地看反映在事理、道理上而表現爲“粗略地獲得”,以下諸例則“看”的語義特徵更突出。如:
此正如看屋,不向屋裏看其間架如何,好惡如何,堂奥如何,只在外略一綽過,便說更有一箇好屋在,又說上面更有一重好屋在。(20,452)
近日學者讀書,六經皆云通;及問之,則往往失對,只是當初讀時綽過了。(118,2840)
若能因諸家之說以考聖人之意而得於吾心,則精義有益。若只鶻突綽過,如風過耳,雖百看何補!(118,2840)
例中言看屋、讀書、看諸家之說,若只是“綽過”則無用,例中又以“略”“鶻突”形容“綽”,其略看義顯見。
“綽”或爲方言中的口語詞,又記爲“逴”等,或有“從表面掠過”的語義特徵,引申有粗略的行爲特徵,可作狀語修飾動詞,後省略動作將具體行爲隱含於“綽”中,“綽”則可指粗略地做某事,這種行爲多反應在視覺義上則爲略看,《語類》中多言治學讀書,則尤多用“綽”指走馬觀花、粗略地看或讀,關涉義理則又有粗略地獲取知識、道理之大概義。黄士毅因“綽”“逴”字與看視無關而改作“■”。
(3)撇見—瞥見
且熟讀,就他注解爲他說一番。說得行時,却又爲他精思,久久自落窠臼。略知撇見,便立見解,終不是實。恐他時無把捉,虚費心力。S37/29a、h1618、c4462、w2799
“撇見”,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瞥見”。
“瞥”是略視義的常用詞。《說文·目部》:“瞥,過目也。”徐錯繫傳曰:“瞥然暫見也。”“瞥”表略視義漢時己見。如《太平經》卷九六《六極六竟孝順忠訣》第一五一:“又愚生瞥睹天師說,受天師之法。”《淮南子·說林訓》:“鱉無耳,而目不可以瞥,精於明也。”《池録》“瞥”4見。如:
釋氏之見,蓋是瞥見水中天影耳。M6/9b、c3973、w2501
由看視的獲取引申爲内心的獲取。如:
或是他天資高後,被他瞥見得這箇物事亦不可知。S27/16b、h442、c4512-4515、w2828-2829
是道心略瞥見些了,便失了底意思。S29/12a、M29/9a、h1163、c3195、w2011
今人只是憑一己私意,瞥見些子說話,便立箇主張,硬要去說。S30/9b、M30/7b、c223-224、w140
上例爲領會某個道理、聽取了某些說法。
“撇”有從表面掠過義。揚雄《甘泉賦》:“歷倒景而絕飛梁兮,浮蠛蠓而撇天。”《文選》李善引《三蒼注》曰:“撇,拂也。”《漢書·揚雄傳》顏師古注曰:“撇,猶拂也。”〔1〕眼光掠過即爲瞥視,“瞥”“撇”形音皆近而義通。〔2〕
“撇/瞥”表示略視,“見”是上位義,二者組合之後前者成爲了後者的狀語,語義同“瞥”。
“撇”在文獻中表示看視義較少,《漢語大詞典》僅引明湯顯祖《紫釵記·墮釵燈影》:“怪檀郎轉眼偷相撇。”《池録》中的“撇見”在後世編本中被改爲“瞥見”,正可見表看視義的“撇”在文獻遞刻中逐漸被從“目”的“瞥”代替而規範化,後時使用中也不再用“撇”,《池録》作爲宋代同時文獻保留了“撇”的詞形。
以上可見,“逴/綽/〓”“撇/瞥”爲“見”的下位義,表示略視,與“見”構成狀中結構。看視概念聚合中的詞常與領會概念聚合重合,因爲由視覺的獲取投射到感知域上則爲領會,甚至可以反映爲聽覺等途徑獲得感知,故語録中“逴/綽/■見”“撇/瞥見”又由“粗略地看”引申有“領會個大概”義。
二、現在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現在概念是指說話的時候或包括說話前後的一段可長可短的時間,猶“這時候”。表示這個概念的如“今、現、現在、現下、目下、現如今、眼下、眼前”等,張彧彧考察近代漢語文獻中表示現在概念的詞有“今、今來、現、現(見)今、目今、目即、目前、至今、而今、如今、只今、即今、刻下”等。〔1〕朱子語録異文中表示現在概念的詞語有“今、而今、如今、如而今”等。
(1)今—而今
子曰:“莫我知也夫!”當時不惟門人弟子知夫子,別人也知道是聖人。今夫子却恁地說時,是如何?S27/89b、h692-693、c1806-1807、w1138
“今”,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而今”。
公前日方看《節南山》,如何恁地快!恁地不得!今人看文字,敏底一揭開版便曉,但於意味却不曾得。S27/91a、h1203、c3317、w2087
“今”,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而今”。
公那江西人,□是愛理會那漆雕開與曾皙,自今且莫要理會。S27/106b、h1601、c4442-4443、w2788
“自今”,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而今”。
而今硬說道那箇字又是孔子下,那一箇又是舊文,你如何見得,你去何處勘驗?……而今諸公堅要去那一字兩字上討意,如“王人子突救衛”,這是衛當救。S27/69a、h1229、c3398-3399、w2144
例中兩處“而今”,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今”。
“平秩東作”之類,只是如而今穀雨、芒種之節候耳。林少穎作“萬物作”之“作”說,即是此意。M2/36b、h1153、c3165、w1992
“而今”,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今”。
古今的概念自古已有。“今”的本義即爲這時候。《說文·亼部》:“今,是時也。”《老子·道經》:“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論語·陽貨》:“子曰:‘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蕩;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詐而已矣。’”
“而今”連用先秦已大量使用。“而”作連詞可表承接,可表轉折。如《吕氏春秋·高義》:“荊之爲四十二世矣,嘗有乾谿、白公之亂矣,嘗有鄭襄、州侯之避矣,而今猶爲萬乘之大國,其時有臣如子囊與?”“而今”猶言“然而如今”。又如《吕氏春秋·長利》:“辛寬見魯繆公曰:‘臣而今而後知吾先君周公之不若太公望封之知也。’”“而今而後”指從今以後,“而”用於時間之前表示界限。《墨子·尚賢下》:“而今天下之士君子,居處言語皆尚賢。”《墨子·非命土》:“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爲有。”二例中“而”已無實際的語義,“而今”即指現在。
《朱子語類》有“而今”531例。如:
據曆家說有五道。而今且將黄赤道說,赤道正在天之中,如合子縫模樣,黄道是在那赤道之間。(2,12)
殆,庶幾也,如而今說“將次”。(36,959)
且如而今人,其父打碎了箇人一件家事,其子買來填還,此豈是顯父之過!(79,2041)
(2)而今—如今
而今祭四代已爲僭。古者官師亦只祭得二代,若是始基之祖,想亦是只存得墓祭。S27/37b、c3679-3680、w2318
“而今”,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如今”。
當初若無那兩箇人,如何有而今許多人?S27/102a、h1348、c3779-3780、w2380
“而今”,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如今”。
射,而今秀才自是不曉。S27/59a、c1390-1391、w866-867
“而今”,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如今”。
“如今”連言最早指“像現在”,《論語·子罕》:“子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又有“譬如今日”“如今日”等。如《關尹子·五鑒》:“譬如今日,今日而已,至於來日想識殊未可卜。”《孔叢子·執節》:“當如今日山東之國弊而不振。”〔1〕語録異文中亦有反映。如:
且如而今看□□□□□□□□□,甚麽處足以發?S27/122a、c915-916、w568
“且如而今”,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如今”。朱熹講學時用口語,口頭說話的隨意性較大,往往不如書面語簡明精練。
“如今”由“像現在”義逐漸虚化,漢時可表“現在”義。《漢書·司馬遷傳》:“如今朝雖乏人,奈何令刀鋸之餘薦天下豪俊哉!”《文選·竟陵王行狀》又《恨賦》注引《風俗通義》:“天子當夜寢早作,身省萬機,如今崩殞,則爲晏駕矣。”漢以後則多用,如梁僧佑《出三藏記集·漸備經》:“如今茫茫猶涉大海,不知第一住中何說。”敦煌變文《伍子胥變文》:“曠大劫來自何罪,如今孤負阿爺娘。”現在概念可以指較長的一段時間,也可以指極短的時間,“如今”只能指較長的一段時間。〔1〕
《朱子語類》有“如今”626例。如:
自古以日月之蝕爲災異。如今曆家却自預先算得,是如何?(2,21)
古者,小學已自暗養成了……如今全失了小學工夫。(7,125)
“弘”字,如今講學,須大著箇心。(35,930)
三、過去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過去是相對於現在和未來概念而言的,即現在以前的一段時間。這個概念可以籠統的指長或短的一段時間,如“過去”“過往”等;也可按時間段細分爲過去的一年、一天,如“去年”“昨天”“前天”等。語録異文中表過去概念的詞語多是略指,如“向”“以前”“從前”等。
1.向
(1)向—向前
向見衆人說得玄妙,程先生說得忉怛。後來子細看,方見衆人說,都似禪了,不似程先生說穩當。S27/33b、c4507-4512、w2825-2828
“向”,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向前”。
(2)向來—向時
向來朋友只管愛說曾點、漆雕開優劣,何义恁地,但思量我何緣得到漆雕開田地,何緣得到曾點田地。S27/9b、h466、c1215-1216、w758-759
“向來”,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向時”。
(3)向年—向來
向年改“隆興”時,有人議破,以爲“隆”字近“降”字。S27/117b、h1500、c4906、w3062
“向年”,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向來”。
“向”“向前”“向來”“向時”指過去、從前的一段時間,“向年”雖指出“年”,但也是虚指過去一些年,並没有實指哪一年或多少年。
“向”本義爲朝北的窗户,假作“鄉”。《說文·宀部》:“向,北出牖也。”段玉裁注曰:“按《士虞禮·祝啓牖鄉》注云‘鄉、牖一名’。《明堂位》‘達鄉’注云‘鄉、牖屬’,是渾言不别。毛公以在冬日可塞,故定爲北出者。引伸爲向背字。經傳皆假鄉爲之。”段注已言明其“窗”義之由來,且指出其引申爲“向背”的“向”,即有面向義。《莊子·秋水》:“望洋向若而歎曰:‘野語有之曰:聞道百以爲莫己若者,我之謂也。’”此義投射到時間概念上,“向前”一般指過去,“向後”一般指以後。﹝1〕張相已作了詳細的舉證:
有云向前者。白居易《琵琶行》:“淒淒不似向前罄,滿座重聞皆掩泣。”許棠成《紀書事》詩:“難問開元向前事,依稀猶認隗囂官。”李山甫《望思臺》詩:“九層黄土是何物,銷得向前冤恨來。”張安石《苦別》詩:“向前不信别離苦,而今自到別離處。”賈島《逢博陵故人彭兵曹》詩:“別後解餐篷藁子,向前未識牡丹花。”皆其例也。有云向後者。白居易《青氈帳》:“賓客於中接,兒孫向後傳。”又《洛城東花下》詩:“向後光陰促,從前事意忙。”又《答山侣》詩:“頷下髭鬚半是絲,光陰向後幾多時?”又《十二月二十三日》詩:“案頭曆日雖未盡,向後惟殘六七行。”皮日休《酬魯望惜春見寄》詩:“以前雖被愁將去,向後須將酒領來。”石孝友《更漏子》詞:“與其向後兩關心,又何似而今!”皆其例也。上列各證所云向前、向後,率爲指示時間,向前猶云以前,向後猶云以後也。〔2〕
“向前”“向後”指過去、以後,即從現時往前的一段時間、往後的一段時間,但“向”單用也有過去義則不能用“面向”義來解釋。前代學者已提出了一些見解,如劉淇《助字辨略》卷四:“向,梁簡文帝《謝竹火籠啓》:池水始浮,庭雪向飛。向,已也。向得爲已者,向,往也。往,已然者也,轉相訓。”認爲“向、往”“轉相訓”而得義。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向,假借爲曏。”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今人語曰向年、向時。向者即曏字也。”皆認爲“向”是“曏”的假借字。檢《說文·日部》:“曏,不久也。”精人之說皆著重發掘“向”的過往義,有一定道理,但似乎也可以從“向”的詞義本身來找到綫索。蔣紹愚指出漢語中時間的表達一般都用空間概念的投射,有别於英語,其投射策略是人不動,時間在動,時間列車向“我”迎面馳來,離“我”而去,採用的是“movingobject”。所以“前年”指之前的時間,而“去年”指已經過去的時間。〔1〕“向”有“趨向、靠近”義,表示動作的終點。如果以“我”爲終點,時間“趨向”我,則爲已經過去的時間。“向來”的“來”如“老來”也是空間運動在時間進程上的投射〔2〕,“向來”表示過去到現在的一段時間。“向時”理據較清晰,指過去的時候。如:
吾與子伯素不相若,向見其子容服甚光,舉措有適,而我兒曹蓬髮歷齒,未知禮則,見客而有慙色。(《後漢書·列女傳》)
以區區江東,蕞爾迫隘,荐之以師旅,因之以凶荒,向時之盛,自此衰矣。(《南史·循吏傳》)
向年擢桂儒生業,今日分茅聖主恩。(唐楊巨源《重送胡大夫赴振武》詩)
莫思向前,已過不可得;常思於後,念念圓明。(唐慧能《六祖壇經》)
人民城郭依然是,只有向來鬚鬢非。(宋楊萬里《晚過常州》詩)
上文言清人在解釋“向”作時間指示詞時多注意發掘其過往義,言其與某字轉相訓或假借。如果按蔣紹愚先生的解釋將“我”作爲終點,時間向“我”趨近,則可按下圖表達:
然而我們發現這些以“向”爲構詞語素組成的時間指示詞並不完全指過去,如“向來”可指過去、近來和剛纔〔1〕,甚至有的可以指將來。如:
候向來城寨修完了畢,別奏取旨。(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一一)
況即今民間闕食……苦至向前二三月後,舊穀已盡,新麥未熟,民間必轉更饑乏。(宋司馬光《奏乞不添屯軍馬》)〔2〕
張相已注意到“向前”可指將來,“向後”可指以前:
然向前亦有作以後解者,晁補之《滿江紅》詞:“問向前又有幾多春?三之一。”此意云以後也。向後亦有作過去解者,昊潛《鵲橋仙》詞,《己未七夕》:“銀河半隱,玉蟾高掛,已覺炎光向後。”此意云過去,言炎光已過去也。〔3〕
這便難以用清人的說法來解釋了,似乎蔣先生對“前”“後”“來”的解釋也難以適用,但我們發現,“向”不僅可以指動作的終點,也可指動作的地點,還可指動作的起點,投射到時間概念上,則可解釋“向來”的不同指示。如以下圖示:
“向”既有以某物爲起點義,我們仍按蔣先生的方法將時間定義爲“movingobject”,時間以“我”爲起點向前行走或向後走,相應的“來”則指未來或過去某個時間點到現在的一段時間。如以下圖示:
以上可見,由“向”作爲構詞語素組成的時間指示詞表示不同的時間階段,主要是由“向”的詞義變化而改變的。
2.前
上文提到蔣先生指出“前”在漢語中指過去概念,語録異文中由“前”構成的表過去義的有“以前”“從前”等。
(1)從前—向前問:“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曰:“從前理會此章不得。”S27/122a、h1727、c4799、w2995
“從前”,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向前”。
“從前”“向前”皆指過去。“從”爲“跟,隨”義,“從前”本爲“歸屬於前”或“跟以前一樣”之義。後“從”又作介詞表動作行爲發生的時間或地點,“從前”又有“從以前到……”之義,魏晋南北朝時出現了“從前以來”的結構。如:
從前以來,勳書上省,唯列姓名,不載本屬。(《北史·盧同傳》)
從前以來,駱谷置鎮,是以姦賊息闚〓之心,邊城無危敗之禍。《魏書·皮豹子傳》
“從前以來”指從以前直到現在,至唐時可省去“以來”而單以“從前”表過去至現在的一段時間。如:
汝今早合捨女身,只爲從前障佛因,火急速須歸上界,更莫紛紜惱亂人。(敦煌變文《破魔變》)〔1〕
向後光陰促,從前事意忙。(唐白居易《洛城東花下作》)
自從一見黄龍後,始覺從前錯用心。(唐吕巖《參黄龍機悟後呈偈》)
例中“從前”表過去義顯見,已然成詞。《朱子語類》有表過去義的“從前”20例。如:
然到此時工夫細密,從前篤學力行底粗工夫,全無所用。(36,964)
“配”字,從前只訓“合”,先生以“助”意釋之,有據否?(52,1257)
某日用間已見有些落著,事來也應得去,不似從前走作。(120,2882)
(2)以前—已前
以前看得心只是虚蕩蕩地,而今看得來,湛然虚明,萬理便在裏面。向前看得便似一張白紙,今看得,便見紙上都是字。廖子晦門便只見得是一張紙。S27/95b-96a、h1470、c4367、w2743
“以前”,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已前”。
“以前”“已前”皆指過去,但構詞理據不同。“前”指較某個時間更早的一段時間,“以”可作介詞表“自、從”義。“以前”最初表示比某個時間更早的時間,一般前面有一個時間提示。如:
左師觸龍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爲趙,趙主之子侯者,亓(其)繼有在者乎?”(馬王堆帛書《戰國策·趙策四》)
太史公曰:秦以前尚略矣,其詳靡得而記焉。(《史記·外戚世家》)
章和元年,赦天下繫囚在四月丙子以前減死罪一等,勿笞,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未發覺者。(《東觀漢記·郭躬傳》)
時間提示可以人代替,指某人所生活的時代或所做某事的時間。如:
且鄭玄以前,全不解反語,通俗反音,甚會近俗。(南北朝顏之推《顏氏家訓·書證》)
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宋書·天文志一》)
時間提示也可以事件代替,指做某事之前。如:
訓未婚以前有一妾,成親之後遂嫁之,已易兩主。(唐張驚《朝野僉載》卷二)
還出現了前置限定時間範圍的用法。如:
三百年以前,方可論其裁制。(元辛文房《唐才子傳·陶翰傳》)
時間提示或可隱含於語境之中,“以前”之前可省略時間提示。如:
汝與吾别之時,年尚幼小,以前家事,或不委曲。(《周書·晋蕩公護傳》)
“以前”指“别之時”以前的時間。一般而言,默認的時間參照爲現在,如果没有具體時間指示且語境中没有時間提示,則“以前”指現在以前的時間。這種用法較早見於語言凝練的詩歌文獻。如:
以前雖被愁將去,向後須教醉領來。(唐皮日休《奉酬魯望惜春見寄》)
《朱子語類》“以前”例如:
先儒說孟子所論乃夏商以前之制,《周禮》是成王之制,此說是了。(86,2208)
伊川云:“某二十以前讀《論語》,已自解得文義。”(9,154)
《周易》“元亨利貞”,文王以前只是大亨而利於正,孔子方解作四德。(67,1645)
看《易》,須是看他卦爻未畫以前,是怎模樣?(67,1660)
上第一例爲具體的時間提示,第二例爲以年紀提示,第三例爲以人物代替時間提示,第四例爲事件代替時間提示。也有没有時間提示的概指現在之前的時間的“以前”用例。如:
“盡心、知性”,以前看得“知”字放輕。今觀之,却是“知”字重,“盡”字輕。(60,1427)
以前看夜氣,多略了“足以”兩字,故然。(62,1487)
以前看得心只是虚蕩蕩地,而今看得來,湛然虚明,萬理便在裏面。(113,2743)
不需要時間提示語而概指現在之前的時間,是“以前”詞彙化程度較高的表現。
“以前”與“已前”文獻中替换多見。如:
諸逋貸及辭訟在孝景後三年以前,皆勿聽治。(《漢書·武帝紀》)
諸逋貸及辭訟在孝景後三年已前,皆勿聽治。(《全漢文》卷三輯《漢書》赦詔)
“已前”連用最初指某事已完成或是已經完結的既定事實。如:
當是之時,秦已前使白起攻楚,取巫、黔中之郡,拔鄢郢,東至竟陵。(《史記·春申君列傳》)
定陶共皇號諡已前定,義不得復改。《漢書·王嘉傳》
“已”有已經義,“前”表示過去,二者皆表示已經過往的時間,組合指已經過的過去時間而成詞表過去義。且“以”“已”上古、中古皆爲以母支韻,音韻地位完全相同。可以說,“已前”同“以前”表過去義或是因爲口語中不辨且所取字義可通而產生的異形詞。“已前”表過去義例如:
自三代已前,君臣穆然,唱和無間,故可以觀矣。(《後漢光武皇帝紀》卷四)
自提婆已前,天竺義學之僧並無來者,於今始聞宏宗高唱。(《出三藏記集·毗摩羅詰提經義疏序》)
上前一例“已前”前有時代,後一例“已前”前以人名代時間提示,也有將時間限定置於“已前”之前的。如:
三年已前,有一青提夫人,被阿鼻地獄牒上索將,[今]見在阿鼻地獄受苦。(敦煌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又有將時間限定加在“已前”之後的。如:
遠相公(遠公)對曰:“但賤奴能知人家已前三百年富,又知人家向後二百年貧。”(敦煌變文《廬山遠公話》)
“已前”在唐時也已發展出可泛指現在以前的過去時間義。如:
已前祥瑞雖閒事,此日希奇争不驚。(敦煌變文《雙恩記》)
已前過去劫中,你王弟輕輸(轉輪)者,師兄只吾之身便是。(敦煌變文《太子成道經》)
《朱子語類》例如:
如三代已前聖人都是如此。及至孔子,方不然。(14,259)
所以《大學》《中庸》《語》《孟》諸文字,皆是五十歲已前做了。五十已後,長進得甚不多。(104,2621)
若不毅,則未死已前,便有時倒了。(35,929)
首例“已前”前有朝代,第二例“已前”前有年紀,末例“已前”前爲事件。又有不加時間提示表現在之前的時間者。如:
而今說已前不曾做得,又怕遲晚,又怕做不及,又怕那箇難,又怕性格遲鈍,又怕記不起,都是閑說。……既是已前不曾做得,今便用下工夫去補填。(10,164)
已前聞先生言,借學者之事以明之,甚疑“忠恕”對“一以貫之”不過。今日忽然看得來對得極過。(27,674)
今若云都不可說,只是截自甚月甚日爲始,已前都不是,已後都是,則無此理。已前也有是時,巳後也有不是時。(27,682)
譬之俗語謂“自今日爲頭,已前更不受理”意思。(94,2378)
3.初
“初”爲初始義。《說文·刀部》:“初,始也。”“初”表時間概念義爲起始、起初,並非過去概念詞語類聚中的核心成員,但相對現在而言,起初亦爲過去的一段,且由“初”組成的複合詞如“從初”“當初”等多有表過去義。
(1)初—初間
曾子初亦無討頭處,只管從下面捱來捱去,捱到十分處,方悟得一貫。S27/30b-31a、h588、c4507-4512、w2825-2828
“初”,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初間”。
“間”的本義爲中間,後引申指在一定的時間内,如“早間”“晚間”等。“初間”義即起初。這種用法見於唐代以後文獻。如:
初間見汝載愁歸,未測因由極貯疑。(敦煌變文《雙恩記》)
有能作詩詞者,初間必先書姓名,皆近世文人,如于湖、石湖、止齋者。(宋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三)
他便初間時有些志誠,臨老也没來由。(元關漢卿《趙盼兒風月救風塵》第二折)
《朱子語類》有“初間”123例。如:
初間極軟,後來方凝得硬。(1,7)
初間聖人亦只是畧爲禮以達吾之誠意,後來遂加詳密。(3,47)
某初間亦把做只是知得盡,如《大學》“知至”一般,未說及行。後來子細看,如《大學》“誠意”字模樣,是真箇恁地盡。(60,1424)
(2)從初—初
從初,益公任内,只料用錢七萬。今甎灰之費已使了六萬,所餘止一萬。S30/3a、M30/2b、h1497、c4222、w2656
“從初”,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初”。
例中“從初”與“今”相對,顯有過去義。“從”指時間發生的起點,“從初”即從開始至今的一段時間,即相對於現在而言的過去的時間。表過去義的“從初”隋唐始見,如:
須菩提,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正法輪。(隋智顗述《小止觀·證果》)
雉鷹雖小,而是雄鷹,羽毛雜色,從初及變,既同兔鷹,更無别述。(唐段成式《酉陽雜俎·肉攫部》)
伴教《霓裳》有貴妃,從初直到曲成時。(唐王建《霓裳辭十首》)
樓中日日歌聲好,不問從初學阿誰。(唐王建《官詞一百首》)
上例中前二例“從初”尚是較離散的短語結構,表示從一開始。第三例仍是“從開始”義,然而因爲唐詩的音律節奏,“從初”結構稍緊密。末例“從初”已難分辨是指“過去”或“開始”義。又如:
早知今日長相憶,不及從初莫作雙。(宋歐陽修《鷓鴣天》詞)
從初錯鑄鴟夷,不如歸去,到今此、欲歸何處。(宋劉辰翁《祝英台》詞)
從初得得便風流,降伏龜蛇住定州。(宋汪元量《憶王孫》詞)
上例中“從初”猶“當初”,指過去,宋代已成詞。語録中又有例如:
然從幼自事親、從兄行起,非是便能以仁遍天下。S29/17b、M29/13a、h300、c765、w473
例中“從幼”不誤,言從小時候開始,徽州本改爲“從初”,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又改作“初”。徽州本因“初”“幼”字形相近而改爲“從初”,恐以“從初”爲當時習用之詞表從一開始義,此亦可見“從初”在宋時已常用。
《朱子語類》有“從初”6例,多有指過去時間中的初時義。如:
陸子静從初亦學佛,嘗言:“儒佛差處是義利之間。”(17,379)
不須問他從初時,只今便是一體。(33,852)
(3)初—當初
今甎灰之費已使了六萬,所餘止一萬,初料得錢少,如今朝廷亦不肯添了。S30/3a、M30/2b、h1497、c4222、w2656
“初”,黄、黎《語類》諸本皆同,明抄本《池録》作“當初”。
“當”作介詞可介紹時間,“初”指較現在更早的時間,“當初”猶“在過去”。始見於魏晋,如:
余考記稽疑,蓋城地當初山水渀盪,漂淪巨栰,阜積于斯,沙息壤加,漸以成地。(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滱水》,武英殿本)
此指“在一開始的時候”。唐以後使用較多,如:
遠公曰:“我當初辭師之日,處分交代(教我),逢?[山]即住,只此便是我修道之處。”(敦煌變文《?山遠公話》)〔1〕
新結同心香未落,怎生負得當初約。(唐馮延巳《鵲踏枝》五)
當初爲取傍人語,豈道如今自辛苦。(唐王建《去婦》詩)
《朱子語類》中有“當初”213例。如:
蜀中灌口二郎廟,當初是李冰因開離堆有功,立廟。今來現許多靈怪,乃是他第二兒子出來。(3,53-54)
“仁者己欲立而立人”一章,某當初也只做一統看。(33,848)
當初紂之暴虐,天下之人胥怨,無不欲誅之。(79,2053)
若云便是,夫子當初引帶三千弟子,日日說來說去則甚?(124,2980)
現代漢語中“當初”已成爲表過去義的常用詞。
四、言語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言語”一詞可作動詞,也可作名詞。此處我們要討論的是名詞性的“言語”,即現代漢語中“說的話”。朱子語録異文中涉及言語概念的詞主要有“言”“語”“話”“論”以及它們組合而成的複合詞或短語。
(1)言語—語言
古人作詩,只是說他心下所存事。說出來,人便將它詩求歌。其罄之清濁長短,各依它作詩之語言,却將律來調和其聲。今人却又先安排下腔調了,然後做語言去合腔子,豈不是倒了!S37/18b、h1159、c3186-3187、w2005
蓋天是箇至剛至陽之物,自然如此運轉不息。所以如此,必有爲之主宰者。這樣處要人自見得,非言語所能到也。S38/95a、h994、c2679-2680、w1684-1685
前一例中“做語言”,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做言語”。後一例中“言語”,徽州本黄卓録、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語言”。
在現代漢語中,“語言”和“言語”是有區别的。“語言”作名詞泛指“話語”,一般不專指某句話。“言語”作名詞在口語中不常用,或作動詞表說話。在語言學概念中,“語言”和“言語”更是不同的兩個概念,索緒爾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提出了“langue”“parole”“langage”,國内的翻譯有作“語言”“言語”和“話語”,關於語言和言語的研究是語言學研究一直持續的話題。一般認識中,“言語”是臨時的、隨意的,“語言”是固定的、獨立的。﹝1〕
朱子語録中,“言語”“語言”互相替换,語義相同,皆指言辭、文辭。在上古漢語中,“言”“語”本有差别,《說文·言部》:“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凡言之屬皆从言。”段玉裁注曰:“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大雅》毛傳曰:‘直言曰言,論難曰語。’論,正義作答。鄭注《大司樂》曰:‘發端曰言,答難曰語。’注《禮記》曰:‘言,言己事。爲人說爲語。’”《說文·言部》:“語,論也。”段玉裁注曰:“語者,禦也。如毛說,一人辯論是非謂之語。如鄭說,與人相荅問辯難謂之語。”可以理解爲“言”就是一般說話,“語”則是與人辯論。此謂“語”“言”之動詞義,而二者名詞義則無區别,皆指說的話。〔1〕二者同義並列成詞構成“語言”和“言語”,皆先秦已見。如:
吾欲以顏色取人,於滅明邪改之。吾欲以語言取人,於予邪改之。(《大戴礼记·五帝德》)
言語之美,穆穆皇皇。(《禮記·少儀》)
《朱子語類》中有“語言”53例。如:
又曰:“只管說出語言,理會得。只見事多,却不如都不理會得底。”(4,64)
今人觀書,先自立了意後方觀,盡率古人語言入做自家意思中來。……只虚此心將古人語言放前面,看他意思倒殺向何處去。(11,180)
聖賢說得語言平,如《中庸》《大學》《論語》《孟子》,皆平易。(105,2629)
“言語”386例。如:
說擴充,說體驗,說涵養,皆是揀好底言語做箇說話,必有實得力處方可。(8,130)
此等言語,人皆爛熟,以爲必須如此說。(41,1068)
只患立志不堅,只恁聽人言語,看人文字,終是無得於己。(116,2792)
《語類》中“語言”“言語”多有相同的用法。如:
大抵看聖賢語言,不須作課程。……大抵看聖賢語言,須徐徐俟之,待其可疑而後疑之。(20,456)
人之語言動作是氣,屬神;精血是魄,屬鬼。(62,1550)
“儆戒無虞”至“從己之欲”,聖賢言語,自有箇血脈貫在裏。(78,2007)
人之言語動作所以充滿於一身之中者,即是此氣。(52,1246)
《語類》中“聖賢語言”(4例)、“聖賢言語”(46例)以及“語言動作”“言語動作”(5例)用法語義皆同。
(2)言論—言語
聖賢言論,何曾悮天下後世,人自學不至耳。S30/4b、M30/3b、c224-225、w140-141
“言論”,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言語”。例中“聖賢言論”與上文“聖賢言語”“聖賢語言”語義相同。
上古漢語中,“語”“論”同義,皆爲辯論、議論義。《說文·言部》:“語,論也。”《說文·言部》:“論,議也。”此爲動詞義,作名詞則爲議論時說的話,“言論”連言猶此義。如:
君曰:“以子言論,是賢君也,安可攻?”(《韓非子·外儲說》)
膺風性高簡,每見融,輒絕它賓客,聽其言論。(《後漢書·符融傳》)
《朱子語類》有“言論”7例。如:
因求講學言論傳之,答曰:“聖賢之言,明如日月。”(11,187)
兼是他言論大綱雜霸,凡事都要硬做。(137,3267)
相對而言,“言論”更多指帶有觀點性的比較正式的言語,而“言語”與“語言”則可指一般的時候所說的話。現代漢語中,“言論”指關於政治或一般公共事務的議論。﹝1〕
(3)話—語
世間惑人之物不特尤物爲然。一話一言可取,亦是惑人,況佛老之說足以動人如此乎!有學問底人便不被它惑。S30/7a、M30/5b、h1737、c4824-2825、w3011
“話”,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語”。
例中“話”與“言”並舉,且後被替换作“語”,可見“言”“語”“話”在言語概念上語義相同。《爾雅·釋詁》:“話、猷、載、行、訛,言也。”《說文·言部》:“話,合會善言也。”“善言”之訓早見毛亨傳。《詩·大雅·抑》:“慎爾出話,敬爾威儀。”毛傳曰:“話,善言也。”〔2〕“話”指言語先秦已多見。如:
其維哲人,告之話言。(《詩經·大雅·抑》)
時則勿有間之,自一話一言。我則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尚書·立政》)
今楚内棄其民。而外絕其好。瀆齊盟,而食話言。(《左傳·成公十六年》)
《朱子語類》有“話”787例。如:
聖人教人,大概只是說孝弟忠信日用常行底話。(8,129)
只緣孟子不曾說到氣上,覺得此段話無結殺,故有後來荀揚許多議論出。(59,1383)
道夫言:“尋嘗見魯直亦說好話,意謂他與少游諸人不同。”(140,3338)
《朱子語類》中與“話”結合得最多的是“說”,“說話”亦多表言語、言辭。《語類》共有“說話”540例,表言語義的如:
學問只理會箇是與不是,不要添許多無益說話。(5,93)
凡許多說話,只是說一箇陰陽。(74,1891)
仲舒識得本原,如云“正心修身可以治國平天下”,如說“仁義禮樂皆其具”,此等說話皆好。(101,2579)
與“聖賢語言/言語/言論”一樣,《語類》中有“聖賢說話”13例,亦指聖賢說的話、聖賢所說的思想。如:
專做時文底人,他說底都是聖賢說話。(13,244)
看聖賢說話,也須先識聖人是甚麽樣人,賢人是甚麽樣人,方見得他說得淺深。(34,890)
(4)言話—言語
“孟子道性善”,善是性合有底道理。然亦要子細識得善處,不可但隨人言話說了。若子細下工夫,子細尋究,自然見得。S30/15a、M30/11b、h74、c148-149、w92
所謂亦不過如前所說,專在人自立志。既知這道理,辦得堅固心,一味向前,何患不進!只患立志不堅,只恁聽人言話,看人文字,終是無得於己。S30/4b、M30/3b-4a、h1604、c4450、w2792
前一例“言話”,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言語”。後一例“言話”,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言語”。
上文已述“話”常與“說”組合表示言語義。然而“話”與“言”組合比較少,“言話”宋元以後始見,多見於平話、通俗小說等多白話俗語的文獻中。如:
從榮退與楊思權謀曰:“大家左右有此等言話,我將廢乎?”(宋元《五代史平話》卷下)
唐狀元听(聽)見說到国師身上,心裏老大的驚異,曉得回船决有些禍患,却只得把幾句言話兒出來。(明羅懋登《三寶太監西洋記》第九一回)
那奶子抱孩子走到後邊,如此這般,向月娘哭說經濟對衆人將哥兒這般言話發出來。(明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第八六回)
行者道:“莫說我師父說好言話,便是我行者,也有幾句好言語說你。”(明方汝浩《東度記》第九〇回)
《朱子語類》中僅有“言話”1例,亦見《池録》中。如:
聖賢真可到,言話真不悮人。S30/5a、c4698-4699、w2938
《池録》僅殘存十餘卷而有3例“言話”,至黎靖德《語類》改换僅存1例,我們可以推測可能有更多的“言話”被修改,可見“言話”是一個當時並不常用的俗語詞。然而一個更值得注意的現象是《池録》的3例“言話”皆存於卷三〇廖謙録,廖謙是湖南衡陽人,或許這僅是宋時當地的方言,又或僅是廖謙個人的用語習慣。另一個現象是上舉《池録》後一例中的“言話”,不僅黄士毅、黎靖德《語類》改爲“言語”,明抄本《池録》抄作“言語話”,或抄寫者按語言習慣抄作“言語”,又見“話”字則補上,亦可見“言話”在明時仍不在常用的語言詞彙範疇。
《朱子語類》中“言”“語”“話”“語言”“言語”“言論”“說話”“言話”的使用情況。
以上用例尚未經過嚴格的甄别,尤其“言”“語”等中存在大量的動詞義用例,個大致能够反映《語類》中言語概念仍以“言”爲主要成員,“語”“話”爲次要成員的構成。
現代漢語中言語概念的主要成員仍由“言”“語”“話”組成,但口語中以“話”使用最多。我們選取各個時代代表文獻來調查三者的使用情況。
上表可以看出“言”“語”的使用比例一直比較穩定,相對“言”來說“語”的使用比例逐漸增高,但始終没有超過“言”。從先秦到南北朝,
“話”的使用次數一直很少,幾乎可以忽略,但從唐代開始“話”就開始較多使用,到元代超過“語”,明代以後較“言”“語”相加還多,是“言”的近兩倍。到清代遠遠超過“言”“語”使用的總和,是“言”的四倍多。現代漢語中,“話”是口語中的常用詞,“言”“語”多用於書面語。反觀唐代以後的近代漢語時期,白話的興起使得原來常用的“言”“語”在口語性較强的文獻中逐漸減少,而新興的“話”則取代它們逐漸占據主流,一脉相傳至現代漢語而占有主導地位,成爲話語概念的最主要成員。我們試以曹禺《雷雨》爲例,檢“言”共有7例,其中3例是《序》中出現,可以排除,另3例是提示表情的注脚如“覺得失言”“自言自語”,實際正文所使用的就只有1例“胡言亂語”,是宋代出現的俗語詞,一直沿用至現代漢語。檢“語”23例,1例出現於《序》中,20例是提示表情的注脚如“竊語”“自語”“低語”等,實際就只有2例,一是“胡言亂語”,另一是“語音”指口音,是一個專用名詞。“話”有206例,去掉注脚中的14例,仍有192例。《雷雨》正文中“言”“語”“話”的使用比例。
這如實反映了現代漢語口語中三者的使用情況。
五、知曉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知曉運動是人們運用已有的知識經驗理解領會未知事物進而對事實或道理有所認識的行爲,涉及人的認知和思維,在詞義系統中具有重要地位。朱子語録知曉概念詞語類聚,徐時儀已經作了全面細緻的描述,主要有“曉、解、悟、省、領、識、知、會、通、達、悉、諳、見、瞭、了、黨、委、轉”等詞。〔1〕語録異文中涉及這一概念的主要有“曉”“會”“解”“了”以及它們的一些組合,可作印證或補充。
(1)曉—曉得
今世如士人,猶略知有君臣之分。若是田夫,去京師動數千里,它曉甚麽君臣!S27/29b、c5153、w3211
“曉”,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曉得”。
你不曉得底,我說在這裏,教你曉;你不會做底,我做下樣子在此,與你做。S38/79a、h155、c365-366、w230
“教你曉”,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教你曉得”。
而今人便要說伏羲如神明樣,無所不曉得。S27/72a-72b、h956-959、c2579-2586、w1623-1626
“曉得”,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曉”。
這須是自曉,也十分着說不得。S27/93b、h126、c1812、w1141
“自曉”,成化本同,徽州本爲“自家曉得”。
前二例將“曉”替换爲“曉得”,第三例將“曉得”替换爲“曉”,末例將“自曉”擴展爲“自家曉得”。詞義皆同。
“曉”的本義爲明亮,特指天亮,由“天黑”到“天亮”引申有由“昏暝”到“明白”的抽象认知的“晓悟”,“曉”表知曉義最早可能是楚方言,早見於《難經》。《朱子語類》中表“知曉”義的“曉”有1097例,單用有791例。《池録》例如:
不能曉其所以生,則又烏(焉)能曉其所以死乎!M2/31a-31b、h615、c1612、w1012
書,古人皆理會得,如偏旁義理皆曉,這也是一事。S27/59a、c1390-1391、w866-867
後閱《范文正公集》,有云如使院、州院宜併省歸一,方知不然。因曉州院、使院之别。S38/15a、M38/11a、h1773-1774、c4925-4926、w3073
“曉得”本是“V得”形式的動補結構,後詞彙化凝固成詞,有“能够知曉”義。如:
如今自家精神都不曾與書相入,本文注字猶記不得,如何會曉!S38/87b-88a、h132、c4472、w2805
“會曉”,池録、徽州本採用沈僩録文,成化本黄卓録爲“曉得”。“會曉”即能够知曉。“曉得”最早見於宋。如:
大衆,曉得其中旨趣麽?(宋賾藏主編《古尊宿語録·舒州龍門佛眼和尚語録》)
如今曉得,更莫争閒氣。(宋馮時行《驀山溪》詞)
《朱子語類》中有285例,《池録》有64例。如:
蓋當時人說話自是如此,當時人自曉得,後人乃以爲難曉耳。M2/33a、h1148、c3147、w1981
也須静着心,實着意,沉潛反覆,終久自曉得去。S37/14b、c4691、w2933
他如何曉得我底意思!S38/85a、h1509-1510、c4677-4678、w2925
《池録》中“曉”“曉得”的否定形式有“不曉”“未曉”“莫曉”“不曉得”“未曉得”等。如:
後來說《書》者又不曉序者之意,只管穿鑿求巧妙耳。M2/50a、h1160、c3188、w2007
此亦只是貌說復令致思皆未曉。M6/13a、h598、c1570-1571、w985
某問周:“何謂執綏官?”渠亦莫曉。S38/39a、M38-29a、h1767-1768、c4912-4914、w3066
理會得那箇來時,將久我著實處皆不曉得。S27/7b、c51、w33
初間做這箇卦時,未曉得是變與不變。S28/66b、h1141、c3124、w1967
也有“曉不得”“曉未得”。如:
若它人,則三番四番說都曉不得。S27/53a、c916、w568
若此書曉未得,我寧死也不看那箇!S38/44b-45a、M38/33b、h1618-1619、c4472-4474、w2805-2806
異文中有“曉不得”與“不曉得”替换者。如:
所謂“民生日用而不知”,所謂“小曉得而大曉不得”,這箇便是大病!S38/56b、M38/43a、c4389、w2755-2756
“曉不得”,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不曉得”。
徐時儀指出,“不曉得”爲客觀上陳述對“曉得”的否定,“曉不得”則爲主觀上認爲超出能力限度的否定,意謂不能曉。〔1〕《池録》中有一組異文:
問:“孔子所書辭嚴義簡,若非《三傳》詳著事迹,也曉它筆削不得。”曰:“想得孔子作書時,事迹皆在,門人弟子皆曉得聖人筆削之意。”S38/50a-50b、M38/38a、c2093-2095、w1318
“曉它”,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曉得”。“曉得”,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曉他”。可見“曉不得”似是由“曉……不得”的用法省略賓語凝固而來,曉不得的事物會在語境中出現,一般在前文。“曉得筆削不得”不可解,“曉得”“曉他”或涉上下文而誤。
今普通話沿用“不曉得”,而“曉不得”見於晋語和昆明、武漢、桂林等西南官話,具有方言口語色彩。《朱子語類》中“曉不得”有80例,“不曉得”有18例。其中永嘉葉賀孫所録有“曉得曉不得”的疑問用法,而臨川黄義剛所録有“曉得不曉得”,可能反映了南宋方言與通語的差别。〔2〕今温州方言中知曉義僅用“曉得”,其否定用法僅有“曉不得”,亦有“曉得曉不得”的疑問形式,可爲一證。
(2)解曉—曉解
先生顧義剛云:“公前日看那‘知我者,其天乎’,說得也未分曉。這箇只管去思量不得,須時復把起來看。若不曉,又且放下。只管恁地,久後自解曉得。這須是自曉,也十分着說不得。”S27/93b、h126、c1812、w1141
“解曉得”,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曉解曉得”。“解曉得”義同“曉得”,徽州本或爲誤改,然可見當時亦常用“曉解”。
“解”之本義爲解剖肢體。《說文·角部》:“解,判也。”解剖方可知構造,故引申有知曉義。成玄英疏《莊子·天地》“大惑者終身不解”曰:“解,悟也。”“解”“曉”同義,古辭書多有以“曉”訓“解”。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二引《考聲》:“解,曉也。”《廣韻·蟹韻》:“解,曉也。”
“曉解”出現較早,晋時已見。如:
以嶽峙獨立者,爲澀吝疏拙;以奴顏婢睞者,爲曉解當世。(晋葛洪《抱朴子外篇·交際》)
雍謂友人曰:“思所曉解,不及我少時。”(《晋書·文苑傳》)
“解曉”出現較晚,最早見於宋代文獻。如:
凡詩篇歌唄,俱非昔所解曉,始驗祟憑附。(宋洪邁《夷堅支志·熊邦俊病狀》)
《朱子語類》有“曉解”7例。如:
況只是就事上說,聞者亦易曉解。(35,937)
然此一篇文字極是不齊整,不可曉解。(79,2049)
“解曉”僅2例,除上所舉又有:
若能時習,將次自曉得。十分難曉底,也解曉得。(20,447)
(3)曉了(—曉事)
蓋其所賦之質,便有此四樣。聦明曉了者,智也而或不賢,便是禀賦中欠了清和温恭之德。S38/5a-5b、M38/4a、h240-241、c601-602、w375
“曉了”,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曉事”。
“曉了”與“曉事”語義並非完全對等。“曉了”爲同義並列結構,爲“知曉、明白”義;“曉事”爲動賓結構,指明白事理。例中“曉了”由“知曉、明白”而有“明白道理”的語境義,故黎靖德《語類》以“曉事”替换。
“了”的本義是“完成”,引申有“知曉”義。古辭書多有以“曉解”注“了”。如《增修互注禮部韻略》:“了,曉解也。”徐時儀指出“了”也可能是“憭”的借字。《朱子語類》“曉了”例如:
如子貢便是箇曉了通達底,所以說從那高遠處去。(33,832)
要知左氏是箇曉了識利害底人,趨炎附勢。(122,2952)
值得關注的是,朝鮮時代語録注解書中收録有“解”“會”“會解”“理會”“領會”“領略”“領略將去”等一批以“知曉、明白”解釋的詞語。〔1〕。
六、微小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此處所指“微小”並非是物理概念的與大相反的概念,而是指程度上的細微、輕微,然而多數情況下表示此概念的詞語皆是由物理範疇引申至程度範疇,這兩個概念有緊密的聯繫。語録中微小概念的異文恰反映了從事物概念到度量概念到程度概念的演變過程。
(1)一豪—一毫
老子之術,須自家占得十分穩便方肯做;才有一豪於己不便,便不肯做。M5/9a、h1723、c4785、w2986
“一豪”,成化本同,徽州本、王星賢點校本爲“一毫”。
“豪”本指豪豬,亦指豪豬身上的刺毛,《說文·■部》:“豪,豕鬣如筆管者。”“毫”本義爲長而銳的毛。《集韻·■韻》:“毫,長銳毛也。”二者皆指動物身上的毛,且皆爲尖銳的長毛,古注多有以“長毛”“銳毛”釋“豪”,故“豪”通“毫”。陸德明《詩·小雅·車攻》“宗廟齊豪”、《禮記·經解》“差若豪釐”皆釋文曰:“豪,依字作毫。”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一一《大寶積經》序及經第一帙“玉豪”條曰:“豪,假借字也,正體從毛作毫。”
“毫”由其毛之細小而引申出程度上的微小義。“一毫”猶言猶如一根毫毛一樣微小,指非常小的程度。“一毫”表程度微小義《列子》中已見。如:
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列子·楊朱》)
“一豪”較晚見,始見南北朝。如:
及定淮南,凡諸貲物,一豪無犯。(《北史·辛雄傳》,百衲本)
如臣所聞天下論議,炳之常塵累日月,未見一豪增輝。(《宋書·庾登之傳》)
《朱子語類》有“一毫”160例。如:
以爲曾點但知樂所樂,而無一毫好慕之心,作爲之想。(29,756)
所謂盡心者,言心之所存,更無一毫不盡。(60,1424)
塞,乃孟子“塞天地之間”;體,乃孟子“氣體之充”者;有一毫不滿不足之處,則非塞矣。(98,2523)
然而王星賢點校本無一例“一豪”,檢成化本,發現大量“一豪”至王本中已被改爲“一毫”。如:
若有一豪爲人之心,便不是了。c151、w93
見得聖人言行,極天理之實而無一豪之妄。c700、w435
例中“一豪”,王星賢點校本皆爲“一毫”。此亦可見現代通行出版物中已將“一豪”規範爲“一毫”。檢“中國基本古籍庫”:
以上數據爲粗略統計,皆未經過仔細甄别,但大約已經能看出趨勢。有幾點需要說明:
一、我們只選取隋唐五代以後進行統計,因爲基本古籍庫收録此之前的文獻多有注疏,混入了很多後時語料,會影響統計結果,且隋唐以後文獻量大大增加,此前的文獻用例不會很多,故暫不統計。
二、唐宋以來檢索“一豪”的結果中有大量“一豪士”“一豪傑”“一豪俠”等應予以剔除,所以“一豪”實際成詞的用例應更少,占比也應更少。
三、清代“一豪”占比反而增高是因爲中國基本古籍庫收録了大量的清人考據文獻,其中摻入了許多古書的文本,且有大量的考據古代制度的篇幅,實際用例恐怕在一半以下。且我們檢“漢籍檢索系統”清代文獻中(其所收多純粹的小說、文學等)“一豪”成詞者僅10例以下,而“一毫”有1300例左右。“一豪”應在0.8%以下。民國文獻中“一豪”成詞者僅3例,實際占比僅1.1%左右。
總而言之,從上表可以看出“一豪”的使用頻率本就不高,大約爲“一毫”的1/20,明清以後“一毫”的用法逐漸定型,“一豪”的使用頻率又大幅降低,這種趨勢一直延續到民國,至現代出版物以及書寫規範,“一豪”已不復存在。
(2)豪髮—毫髮
《易傳》理到語精,平易的當,立言無豪髮遺!M5/4b、h975、c2624-2625、w1650
“豪髮”,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毫髮”。
上文言“豪”通“毫”,王星賢點校本將表示毫髮的“豪”皆統改作“毫”,“豪髮”即“毫髮”。例中“豪(毫)髮”爲程度微小義,後跟動詞。“髮”之本義即頭髮。《說文·髟部》:“髮,根也。”段玉裁注曰:“頂上毛也,各本作‘根也’。”慧琳《音義》引《說文》亦有作“頂上毛也”。“髮”爲頭髮,“毫”爲細毛,二者類義並列爲“毫髮”指毛髮,又由毛髮細小的特徵引申出微小義,始見於漢。如:
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有浸酆溢美之化,無細小毫髮之虧。(漢王充《論衡·齊世》)
夫天地之與皇后相應者,比若響之與聲,於其失小亦小,失大亦大,若失毫髮之間,以母不相得志意。(《太平經·闕題》)
毫髮一爲瑕,丘山不可勝。(南朝宋鮑照《代白頭吟》)《朱子語類》有“毫髮”29例。如:
只是如今須著因其端而推致之,使四方八面,千頭萬緒,無有些不知,無有毫髮窒礙。(16,324)
自三月後,却未免有毫髮私意間斷在。(31,782)
若是功罪分明,定是行賞罰不可毫髮輕重。(62,1485)《朱子語類》又有“毫髮不差”。如:
便是它中許多道理,光明鑒照,毫髮不差。(14,265)
凡事皆有一箇合宜底道理,須是見得分明,雖毫髮不差,然後得是當。(26,664)
周子《太極》之書如《易》六十四卦,一一有定理,毫髮不差。(94,2386)
後又作“毫髮不爽”“不爽毫髮”。如:
慳貪者報以餓狗,毒害者報以虎狼,分釐不差,毫髮不爽。(明李贄《觀音問·答自信》)
繼者按稽之,不爽毫髮。(《明史·王瓊傳》)
“毫髮”與“一毫”一樣皆由微小的事物引申指微小的程度。
(3)毛—毫(豪)
曾子平日用功得九分九厘九毛都見得了,只争這些子。一聞夫子警省之,便透徹了也。S37/23a、h427、c1104-1105、w688
“毛”,徽州本、成化本作“豪”,王星賢點校本作“毫”。
例中“九分九厘九毛(毫)”指非常微小的事情,其中“分”“厘(釐)”“毫(豪)”都是古代度量衡單位。《孫子算經》卷上:“度之所起,起於忽。欲知其忽,蠶吐絲爲忽。十忽爲一絲,十絲爲一毫,十毫爲一釐,十釐爲一分,十分爲一寸。”《朱子語類》卷九二《樂》中亦記載曰:“新修《禮書》中《樂律補篇》,以一尺爲九寸,一寸爲九分,一分爲九釐,一釐爲九毫,一毫爲九絲。”〔1〕可見宋制有所改變,“九分”“九釐”“九毫”皆是度量衡中極小的單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度量衡設定時的命名亦是取事物之特性,“毫”是毫毛,已然是非常微末的事物,而“絲”更細微,故“一毫爲九絲”。
前文已叙“毫”本身由毫毛義可引申出事物的微小義,繼而又引申有程度微小義,而此處由其毫髮的微小特徵用於度量衡表示最小一級的單位之一,繼而由度量衡單位來譬喻程度的微小,這是漢語表示微小概念的一個特點。
“毛”與“毫”同指動物身上的毛,“毫毛”即毛,亦可喻指程度之微小,如《莊子·山木》:“故朝夕賦歛,而毫毛不挫。”〔2〕上例中宋本《池録》作“毛”,而後來諸本改作“毫(豪)”,正可見事物微小至度量衡中的微小單位至指程度微小的演變。
(4)毫髮間—毫(豪)釐間
此箇物事極密,毫髮間便相争,如何恁地疏略說得?M2/19b、h1609、c4367-4369、w2743
“毫髮”,徽州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毫釐”,成化本爲“豪釐”。
“釐”同“毫”,亦爲度量衡中的較小單位。“釐”的古字爲“氂”,二者皆有度量衡的用法。如:
十氂爲分,十分爲寸。(漢賈誼《新書·六術》)
故《易》曰:“失之豪釐,差以千里。”(《史記·太史公自序》)
至於“釐(氂)”之爲度量之名的原因,恐與“氂”的本義爲牛尾相關。《說文·犛部》:“氂,犛牛尾也。”上文已舉《孫子算經》“度之所起,起於忽。欲知其忽,蠶吐絲爲忽。十忽爲一絲,十絲爲一毫,十毫爲一釐”,例中可見微小的度量衡單位皆取譬於自然之物,蠶吐絲爲忽,故十忽爲一絲,十根蠶絲之合則相當於豪豬之一毛,十根豬毛之合必定不會相當於一根牛尾,“釐(氂)”恐最早取牛尾上的毛之義。另“釐”有雜毛義,《小爾雅·廣訓》:“雜毛曰釐。”“毫釐”連用可代指毛氈之類的織物,如敦煌曲子詞《長相思》之三:“作客在江西,得病卧毫釐。”此更可證“釐(氂)”可指牛尾之毛。從古代文獻記載中可以看到,“毫”“釐”皆爲非常小的度量單位,由此類義連用指程度非常微小,可作“毫釐”“釐毫”如:
有丘山之損,無毫釐之益。(晋葛洪《抱朴子内篇·道義》)
而諂側輕險,與性自俱,利口讒妄,自少及長,奉公在事,釐豪蔑聞,初無愧滿,常有闚進。(《宋書·恩倖傳·徐爰》)
上文言漢語中表程度微小可以由微小的事物直接引申而來,也可以由微小的度量單位引申而來,其中有承繼和演進關係,《池録》中“毫髮間”和“毫釐間”的替换恰可見這兩種引申途徑,前者指與毫髮一樣微小,後者指與毫釐的度量一樣微小,實則同義都指非常微小。
《朱子語類》有“毫釐”41例。如:
聖人要求備,故大舜無一毫釐不是,此所以爲聖人。(13,232)
日用之間,若此等類,須是分别教盡,毫釐必計始得。(30,769)
孟子於義利間辯得毫釐不差,見一事來,便劈做兩片,便分箇是與不是,這便是集義處。(56,1330)
朱子講學時中又常引古語“差之毫釐,繆以千里”。如:
須是見得“差之毫釐,繆以千里”方可。(118,2841)
初間只差了些子,所謂“差之毫釐,繆以千里”!(124,2980)
前輩煞曾講說,差之毫釐,繆以千里!(114,2764)
此語出於《易緯》,司馬遷《史記》自序中較早引用。如:
故《易》曰:“失之毫釐,差以千里”。徐廣曰:“一云‘差以毫釐’,一云‘謬以千里’。”駰案:今《易》無此語,《易緯》有之。(《史記·太史公自序》)
又有許多文義相同,但言辭略有不同的引用。如:
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大戴禮記·保傅》)
差若毫釐,繆以千里。(《大戴禮記·禮察》)
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漢劉向《說苑》卷三、東漢應劭《風俗通義·正失》)
差以豪氂,謬以千里。(《漢書·司馬遷傳》)
失之豪釐,差之千里。(漢劉向《列女傳·召南申女》)
差之毫氂,失之千里。(《魏書·樂志》)
失之若毫釐,其失千里。(《太平經·四行本末訣》)
還有對其進行改造的。如:
失之豪釐,駟不及追。(漢董仲舒《春秋繁露·立元神》)
現代漢語仍保留了其中幾種俗語形式,但似以“差之毫釐,失之千里”較常用。
(5)毫厘絲忽—豪釐絲忽—毫釐絲忽
尺蠖屈,便要求伸;龍虵蟄,便要存身。精研義理,無毫厘絲忽之差,入那神妙處,這便是要出來致用;外面用得利而身安,乃所以入來自崇己德。S28/61a-61b、h1129、c3094、w1947
“毫厘絲忽”,徽州本、成化本爲“豪釐絲忽”,王星賢點校本爲“毫釐絲忽”。
“豪”通“毫”。“厘”是“釐”的省寫俗字,《篇海類編·地理類·厂部》:“厘,俗作釐省。”《池録》有“厘”4例,徽州、成化諸本皆改作“釐”。以上異文實際上是“毫釐絲忽”的同詞異形。
“毫”“釐”“絲”“忽”是度量衡中的四個單位,朱熹講學嘗並舉六個度量單位來指稱古之度量法則:
因言,古之鍾律紐算,寸分毫釐絲忽皆有定法,如合符契,皆自然而然,莫知所起。(2,25)
“毫”“釐”“絲”“忽”四者又是度量單位中最小的四個,故組合成詞指程度之微小。這種用法最早見於宋代。如:
“毛猶有倫”,入毫釐絲忽,終不盡。(《二程遺書》卷三)
人與天地相似而乃欲有天地所不有,而其間得所願欲,又不過天地富有中之毫釐絲忽耳。亦何足以爲貴重哉?(宋陽枋《字溪集·與文活庵書》)
然微細而察之,則雖求毫釐絲忽之間而不可得。(宋张耒《進齋記》)
《朱子語類》還有1例:
此箇道理,大則包括乾坤,提挈造化;細則入毫釐絲忽裏去,無遠不周,無微不到,但須是見得箇周到底是何物。(23,560)
(6)毫厘杪忽—豪釐杪忽—毫釐杪忽—毫釐秒忽
聖人斟酌損益,低昂輕重,莫不合乎天理人心之自然,而無毫厘杪忽之差。S38/37a、h1156-1157、c3178-3180、w2000-2001
“毫厘杪忽”,徽州本爲“毫釐杪忽”,成化本爲“豪釐杪忽”,王星賢點校本爲“毫釐秒忽”。
“毫厘杪忽”“毫釐秒忽”與前所舉“毫釐絲忽”從語境來看應爲同義,皆指微小之義。度量的最小單位一般認爲是“絲忽”,也有作“杪忽”者,亦作“杪?”。《後漢書·律曆志中》:“夫數出於杪?,以成毫氂,毫氂積累,以成分寸。”王星賢本改作“秒忽”亦有來源。《漢書·叙傳下》:“元元本本,數始於一,產氣黄鍾,造計秒忽。”顏師古注:“劉德曰:‘秒,禾芒也;忽,蜘蛛網細者也。’”《律吕新書》:“況律學?妙,其生數立法正在毫釐秒忽之間。”可知另一種度量的計法以“秒忽”爲最小單位,取禾芒、蛛網之微小。
“毫釐秒(杪)忽”文獻用例不多。如:
初無毫釐杪忽之虧,而在民獲安静和平之福。(宋林表民《赤城集》載謝采伯《台州奏蠲酒禁記》)
貴者安於上,賤者過於下,尊者務於隆,卑者從於殺,而不敢以毫釐秒忽之私泪於其間。(宋吕陶《净德集·聖人制富貴論》)
乃索諸幻眇而不得,則從事乎斛銘、玉尺累黍、候氣等術,而讐校乎毫釐秒忽之末,卒無定論。(明唐順之《荊川稗編·樂七·古樂之難復》)
綜上可見,語録異文中表微小概念的詞語多由微小的事物概念(如“毫”“毛”“髮”等)或微小的度量概念(如“毫”“釐”“絲忽”“秒(杪)忽”等)引申而來,而微小的度量概念名稱則多取於微小的事物,如豬毛、牛尾毛、蠶絲、麥芒、蛛網等。這種引申的過程如下圖所示:
度量單位構成詞語的還有“尺寸”可指法規、限度,也可表示細小、低微;“分寸”可指尺度、界限,也可表示微小;“分毫”形容極細微、少量;“絲毫”表示細微之至等等。
七、謹密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謹密是形容做事情周詳而細密、完備而嚴謹。譬如現代漢語中以“周”耩成的許多詞屬於該概念範疇如“周遍、周到、周密、周全、周詳、周嚴、周至”等,又如以“詳”構成的“詳備、詳盡、詳密、詳悉、詳細”等亦屬於該概念範疇。語録異文中該概念主要由“圓”“謹”“密”“詳”“審”“縝”以及它們組合成的詞語構成。
(1)圓密一謹密
向時請問平生多悔之病,蒙賜教,謂第二番莫爲便了,也不义長長存在胷中。義剛固非欲悔,但每作一事時,千思萬量,若思量不透處,又與朋友相度。合下做時,自謂做得圓密了;及事纔過,又便猛省著,有欠缺處。S27/111a、h1601-1602、c4443-4444、w2788-2789
“圓密”,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謹密”。
“圓密”“謹密”皆指做事完備細密、嚴謹周密,無“欠缺處”。語録中“圓密”僅此1例,《朱子語類》中“謹密”有7例。朱子講授義理,往往將一個詞賦予思想層面的深層意義,使得其語義隨語境的變换靈活而多變。《語類》中“謹密”又指過於謹慎小心而怯懦退讓、放不開眼界,無褒義。
“圓”之本義爲完整,完滿,周全。“謹”之本義爲謹慎,與“慎”同義互訓。“密”之本義爲像堂屋的山,後表細緻、周密義。段玉裁注曰:“按密主謂山,假爲精密字而本義廢矣。”
“圓”“謹”與“密”近義並列而構成“圓密”“謹密”。“圓密”爲宋代新詞,是南宋的口語,抑或爲朱熹講課時所創之詞,當時僅爲朱子與門人之間使用的小衆語言,後世亦少有使用;“謹密”爲承古詞,先秦已見,使用廣泛,爲大衆語言。
黄士毅或不解“圓密”而據己意改爲“謹密”,或刊刻者、抄寫者改之。〔1〕
朱子時常教育學生爲人處事須謹慎周密、不粗疏,語録中表此概念詞語很多,其中以“密”爲構詞語素組成“精密、細密、詳密、綿密、縝密、嚴密、周密、緊密、整密、蹙密”等。如:
要看曆數子細,只是“璇璣玉衡”疏載王蕃《渾天說》一段極精密,可檢看,便是說一箇現成天地了。(2,15)
這心不寬,則不足以見其規模之大;不緊,則不足以察其文理一作“義”。之細密。(9,158)
聖人言語,都如此周徧詳密。(42,1090)
爲學須先立得箇大腔當了,却旋去裏面修治壁落教綿密。(8,130)
此只將別人語言鬬凑成篇,本末次第終始總合,如此縝密!(64,1565)
學問須嚴密理會,銖分毫析。(8,144)
慮是思之周密處。(14,278)
及至事上做得細微緊密,盛水不漏底,又不曾見得那大本。(27,677)
視聽自外入,言動自内出,聖人言語緊密如此。(41,1060)
此等事難處,須是理會教他整密無些罅縫,方可。(111,2719)
如一項人恁地不子細,固是不成箇道理;若一向蹙密,下梢却展拓不去。(114,2758)
(2)詳密—詳審
“效法之謂坤”,到這箇坤時都子細詳密了,一箇是一箇模樣。効猶呈,一似說“效犬”“效羊”“效馬”,言呈出許多物。大檗乾底只是做得箇形象,到得坤底則漸次詳密。“資始”“資生”於此可見。S28/51a-51b、h1102、c3025-3026、w1903
“子細詳密”,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仔細詳審”。
“詳”“審”本義相同。《說文·言部》:“詳,審議也。”“審”古同“宷”。《說文·采部》:“宷,悉也,知宷諦也。審,篆文宷从番。”《書·蔡仲之命》:“詳乃視聽。”孔安國傳曰:“詳審汝視聽,非禮義勿視聽。”宋蔡沈集傳曰:“詳,審也。”“詳”“審”即詳細地察看,“審”即“悉”,其細緻的詞義特徵用於形容則爲“詳細、仔細”。“詳審”同義連言則爲周詳審慎之義,始見於漢。〔1〕如:
夫賢聖下筆造文,用意詳審,尚未可謂盡得實,況倉卒吐言,安能皆是?(漢王充《論衡·問孔篇》)
又可形容人的性格。如:
光爲人沉静詳審,長財七尺三寸,白皙,疏眉目,美須髯。每出入下殿門,止進有常處,郎僕射竊識視之,不失尺寸,其資性端正如此。(《漢書·霍光傳》)
《漢語大詞典》以“安詳慎重”爲首義,且以此例爲孤證,恐失穩妥。此言霍光爲人“沉静詳審”,“沉静”即言其安静沉穩,不煩再言“安詳”,且後言其“不失尺寸”,故此“詳審”非形容其安詳慎重,而言其爲人周詳審慎。“周詳審慎”狀事可,狀人亦可,似無須詳分兩義。又如:
異言之武帝,有勑召見,瓊風神警亮,進退詳審,帝甚異之。(《陳書·陸瓊傳》)
凡爲史者,苟能識事詳審,措辭精密,舉一隅以三隅反,告諸往而知諸來,斯庶幾可以無大過矣。(唐劉知幾《史通·内篇·因習》)
“詳”“密”近義並列成詞形容周詳謹密,始見於漢魏以後。如:
至乃英能承風,俊乂咸事,若李固、周舉之淵謨弘深……郎顗陰陽詳密,張衡機術特妙,東京之士於兹盛焉。(《後漢書·左雄周舉黄瓊傳》)
文學之士嘉其(劉劭)推步詳密。(《三國志·魏書·劉劭傳》)
其(張衡)作渾天儀,考步陰陽,最爲詳密。(《宋書·天文志一》)
例中言郎顗陰陽之術、劉劭推演之術、張衡渾天儀考算陰陽之功能周詳謹密。也可用以形容人的品性。如:
休佑以褚淵詳密,乃换其板。(南朝梁蕭繹《金樓子·雜記篇》)
隆禮性詳密,出納雖尋尺皆自按省。(《新唐書·楊慎矜傳》)
以上二例皆形容人的性格周詳謹密。《漢語大詞典》設置義項時區分形容事物、形容人而分列“詳細周密”“周詳慎密”兩個義項,實則不煩如此。
《朱子語類》有“詳密”18例。如:
到得“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既知了,又須著檢點教詳密子細,節節應拍,方始會不間斷,方始樂,方始生。(56,1336)
“效法之謂坤”,以“法”言之,則大段詳密矣。(74,1902)
《禮記》中《小記》《大傳》則皆申其說者,詳密之至,如理絲櫛髮。(89,2279)
“詳審”用指周詳謹密較少。如:
顏子聞“克己復禮”,又問其目,直是詳審。(41,1054)
朝廷恐其進太銳,遂以陳福公唐立夫參其軍,以二人厚重詳審故也。(131,3151)
(3)子細—仔細
“效法之謂坤”,到這箇坤時都子細詳密了,一箇是一箇模樣。効猶呈,一似說“效犬”“效羊”“效馬”,言呈出許多物。大檗乾底只是做得箇形象,到得坤底則漸次詳密。“資始”“資生”於此可見。S28/51a-51b、h1102、c3025-3026、w1903
“子細詳密”,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仔細詳審”。
上文言“詳密”“詳審”,形容事物或人周詳審慎、謹密,例中“子細/仔細”與“詳密/詳審”連用,可見“仔(子)細”亦有謹密細緻之義。又有“詳密子細”連用者如:
到得“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既知了,又須著檢點教詳密子細,節節應拍,方始會不間斷,方始樂,方始生。(56,1336)
“子細”“仔細”爲同詞異形,“子細”似出現較早。其本義爲細心、細緻之義,亦有詳細、清晰之義。細心、細緻則謹密審慎,周詳細密則清晰,故將“仔(子)細”認爲是謹密概念中的成員似亦非不可。〔1〕
《語類》中有“子細”352例,“仔細”51例。其中表謹密義的如:
其云“三五而盈,三五而闕”,彼必不曾以理推之。若以理推之,則無有盈闕也。畢竟古人推究事物,似亦不甚子細。(2,20)
若不用明破,只恁涵養,自有到處,亦自省力。若欲立言示訓,則須契勘教子細,庶不悖於古人。(5,90)
子升問:“知止與能慮,先生昨以比《易》中深與幾。《或問》中却兼下‘極深研幾’字,覺未穩。”曰:“當時下得也未仔細。要之,只著得‘研幾’字。”(14,276)
世間有一種小有才底人,於事物上亦能考究得仔細,如何却無益於己?(15,286)
又如:
《孟子》“養氣”一段,某說得字字甚仔細,請子細看。(52,1248)
此例中前一“仔細”即爲周全之義,後一“子細”則爲細心、認真之義。
(4)(深潛淳粹—)縝密
子路是就意氣上做工夫。顏子自是深潛淳粹,較別。S27/51b、c1202、w750
此條爲黄義剛所録,其中“深潛淳粹”,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於下注曰:“淳録作‘縝密’。”意即陳淳所録中“深潛淳粹”四字爲“縝密”。
例中前言子路“就意氣上做工夫”。黄義剛所録言顏子“深潛淳粹”,自可相對,此就性格的飛揚與沉穩淳厚而言。陳淳所録言顏子“縝密”,亦可相對,子路“就意氣上做工夫”則隨性而爲不顧及細枝末節,不可面面俱到,顏子“縝密”則細緻周密。“深潛淳粹”與“縝密”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形容顏子,其中“縝密”屬於謹密概念。
“縝”本爲絲縷,《方言》卷四:“纑謂之縝。”郭璞注曰:“謂纑縷也。”《玉篇·糸部》:“縝,絲纑縷也。”絲縷本爲細密之物,故引申有精緻、細緻義,進而引申有周密之義。
“縝”“密”近義並列,始見於先秦。如:
縝密以栗,知也。(《禮記·聘義》)
鄭玄注曰:“縝,緻也。”此“縝密”言質地細密。“縝密”之謹密義早見於唐朝所編史書中:
休源風範强正,明練政體,常以天下爲己任。武帝深委仗之。累居顯職,性縝密,未嘗言禁中事。(《南史·孔休源傳》)
此言人性格謹密,又有言事物者如:
子美寄太白云:“何時一樽酒,重與細論文。”細之一字,譏其欠縝密也。(宋羅大經《鶴林玉露·玉山詞章》)
觀熹之言,其於琴法本融末粲,至疏達而至縝密,蓋所謂識其大者歟!(《宋史·琴律志》)
屬對精切,致意縝密,時輩咸推服之。(《宋史·文苑傳·趙鄰幾》)
《朱子語類》有“縝密”35例。如:
古人說得道理如此縝密,處處皆合。(18,410)
顏子常要得無伐善施勞,顏子工夫是大段縝密。(29,753)
伊川解文字甚縝密,也是他年高七十以上歲,見得道理熟。(94,2369)
八、怠慢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怠慢是指人在做某事時或保持某種狀態時偏離應有的狀態而鬆懈懶慢。朱子語録中多指爲學時的怠慢,語録異文中表示懈怠概念的有“散慢(漫)、放慢、戲慢、緩慢”等。此概念與表示放逸概念有相近之處,徐時儀指出《朱子語類》表放逸概念的詞有“放、逸、馳、騖、走”等。〔1〕
(1)散慢(漫)—放慢
也只是事事□致謹,常常持養,莫教散慢了,便是。若是自家有箇操柄時,便自不解到得十分走作了。S27/112a、h1601、c4444、w2789
“散慢”,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放慢”。
“散”有鬆散、散漫義。《廣韻·旱韻》:“散,散誕。”《荀子·修身》:“庸衆駑散,則刦之以師友。”唐楊倞注曰:“散,不拘檢也。”“慢”之本義即爲怠惰。《說文·心部》:“慢,惰也。”《荀子·不苟》:“君子寬而不僈,廉而不劌,辯而不争,察而不激。”楊倞注曰:“僈與慢同,怠惰也。”“散慢”連言則謂散漫怠惰。如隋智顗述《小止觀·調和》:“若心寬病相者,覺心志散慢,身好逶迤,或口中涎流,或時闇晦。”此言懶散怠慢。唐玄奘譯《瑜伽師地論·供養清净無量品》:“不住放逸懈惰不敬而爲供養,不輕棄擲,不散慢心,無雜染心而爲供養。”此言不讓心放逸怠慢。
然而“散慢”於文獻中不多見,《池録》“慢”字處殘,據徽州本、成化本補,“散慢”可能爲“散漫”。朱子曾明確指出“散漫”有放逸、縱馳之義。〔2〕如:
問:“序卦中如所謂‘緩必有所失’,似此等事,恐後人道不到。”曰:“然。”問:“‘緩’字,恐不是遲緩之‘緩’,乃是懈怠之意,故曰‘解,緩也’。”曰:“緩,是散漫意。”問:“如縱弛之類?”曰:“然。”(77,1976)《朱子語類》中“散漫”共有16例。其中表放逸之義有9例。如:
人做功課若不專一,東看西看,則此心先已散漫了,如何看得道理出。(11,189)
元思問:“持敬易散漫,如何?”曰:“只唤著,便在此。”(12,212)
此心散漫放肆,打一聳動時,便在這裏,能使得多少力!(26,654)
若不敬,則此心散漫,何以能克己。(42,1074)
每常遇無事,却散漫;遇有事,則旋求此心。(118,2842)
自此學者工夫愈見散漫,反不如默坐澄心之專。(113,2741)放逸之於爲學,則怠惰,故“散漫”亦有怠惰之義。如:
諸友只有箇學之意,都散漫,不恁地勇猛,恐度了日子。(121,2924)
例中“散漫”與“勇猛”相對,其義可見。〔1〕
“放”的本義是放逐、流放。《說文·放部》:“放,逐也。”流放一般發放往偏遠的外部地區,其由内至外的語義特徵引申有釋放、發出、開放、散失等一系列詞義,又引申有恣縱、不受拘束義,也是放逸概念詞義類聚中的成員。“放慢”爲放鬆怠慢之義,唐代已見。如敦煌詞《十二時》:“若其放慢似尋常,歷劫哀哉自身苦。”又《搗練子》:“君去前程但努力,不敢放慢向公婆。”《朱子語類》“放慢”有8例。如:
若做得緊,又太過了;若放慢做,又不及。(36,964)
蓋到這裏,又著力不得,才緊著便過了,稍自放慢便遠了。(36,970)
才著力些,便過;才放慢些,便不及,直是不容著力。(36,970)
以上三例語境相近。又如:
急看,方接得前面看了底;若放慢,則與前面意思不相接矣。(115,2779)
如兩軍厮殺,兩邊擂起鼓了,只得拌命進前,有死無二,方有箇生路,更不容放慢。(116,2803)
以上例中“放慢”與“緊”“著力”“急”“拌命”相對,其懈怠、怠慢義可見。
(2)戲慢—緩慢
書有合講處,有不义講處。如主一處,定是如此了,不用講。只是便去下工夫,不要放肆,不要戲慢,整齊嚴肅,便是主一,便是敬。S27/85a、h237、c4442、w2788
“戲慢”,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緩慢”。
“戲”之詞義最初與戰争有關,指偏軍或兵器之名。《說文·戈部》:“戲,三軍之偏也。一曰兵也。”後有角鬥之義,又有遊戲之義。《方言》卷十:“江、沅之間謂戲爲嬸,或謂之惕,或謂之嬉。”可見當時“戲”是表示遊戲的通語。進而引申爲戲弄、玩弄之義。《爾雅·釋詁上》:“戲,謔也。”如《論語·陽貨》:“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從而在特定語境下引申有對某事不認真或持有輕慢的態度之義。“慢”亦有輕怠之義。“戲慢”成詞多表輕慢不恭敬之義,如《前漢孝武皇帝紀》第十一:“時冒頓爲書戲慢甚不敬。高后怒,詔群臣議擊之。”《新唐書·權萬紀傳》:“馭人安畢羅爲高宗所寵,見帝,戲慢不恭,懷恩奏事,適見之,退杖四十。”
“緩”的本義爲舒緩,本字作“緩”。《說文·素部》:“緩,■也。緩,緩或省。”後引申作緩慢義,亦有輕慢、怠慢義。《墨子·親士》:“見賢而不急,則緩其君矣。”“緩慢”成詞多表不迅速義。如唐易静《占日》:“城内有謀人不就,且饒緩慢看軍情。”宋趙彦衛《雲麓漫鈔》卷五:“蔡襄書如少年女子,體態妖饒,行步緩慢,多鉺鉛華。”“緩慢”在一些特定的語境下產生一些新的語義,如宋魏慶之《詩人玉屑·口訣·六迷》:“以虚大爲高古,以緩慢爲淡佇……以氣劣弱爲容易。”明李贄《李温陵集·玉合》:“此記亦有許多曲折,但當要緊處却緩慢,却泛散,是以未盡其美,然亦不可不謂之不知趣矣。”明潘之淙《書法離鈎·學草》:“(祝枝山云)用筆不可太遲,遲則緩慢無神氣;不可太疾,疾則恐窘步而失勢。”“緩慢”即指文章、書法作品等的拖沓不緊凑。“緩慢”指人性情的怠惰、怠慢非僅見於語録例。如唐白居易《江上對酒》:“酒助疏頑性,琴資緩慢情。有慵將送老,無智可勞生。”“緩慢”言情,與“疏頑”對舉,後又言“有慵”“無智”,其怠慢義可見。
九、事物概念異文詞語類聚
事物是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既可特指某一個東西,也可泛指萬事萬物。朱子語録構成事物概念的詞語主要有“事”“物”以及它們的組合等。
(1)物事—事—物
安卿曰:“件件知得箇原頭處,凑合來便成一箇物事否?”曰:“不怕它不成一箇物事。只管逐件恁地去,千件成千箇物事,萬件成萬箇物事,將來自然撞着成一箇物事,方如水到船浮。而今且去放下此心,平平地做;把文字來平看,不要得高。”S27/32a、h1585、c4507-4512、w2825-2828
例中前二處“物事”,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作“物”。
又說那五箇事在這裏相生相尅,曰:“五賊在心,施行於天。”用不好心去看他,便都是賊了。“五賊”乃言五性之德;“施行於天”,言五行之氣。S28/60a、h1125-1126、c3084-3085、w1940
“事”,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物事”。
前一例“物事/物”没有具體的所指,例中多處“物事”,言每個東西都要知道“原頭處”,到最後所有的東西都會匯聚成一個東西。後一例“事/物事”有具體所指,“五箇事/物事”指“五性之德”“五行之氣”。上二例中“物事”與“物”“事”互相替换,可見它們都指同一概念,語義相同。
“事”有“事情”義,可指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現象。早見於先秦,如《書·益稷》:“股肱惰哉,萬事墮哉!”又可指物件,東西。如:
火及冷水,二事俱失。(南朝齊求那毗地譯《百喻經·水火喻》)
待要與他些什麽東西爲信物,身邊諸事皆無,只有“開元通寶”金錢五十文。(元喬吉《金錢記》第一折)
“物”亦指物件,東西。如: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易·繫辭下》)
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我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宋蘇軾《前赤壁賦》)
也可泛指萬物。如:
誠者物之終始。(《禮記·中庸》)
“事”“物”可指“事情”與“物體”。如: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禮記·大學》)
“物事”同義並列成詞可指事,亦可指物,漢代已見,唐宋使用漸廣。如:
若夫物事相遭,吉凶同時,偶適相遇,非氣感也。(漢王充《論衡·偶會篇》)
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審天。(漢王充《論衡·狀留篇》)
漸者物事之端,先見之辭。(漢何休注《公羊傳·隱西元年》“漸進也”)
臨死,大言曰:“我爲人作何物事,而望久活?”(《隋書·張衡傳》)
夫小人心中,只得些物事時便喜,不得,便不足。(《二程語録》卷一二)
今若更要税賦,須是又添物事,如何交得出。(《三朝北盟會編·燕地税賦》)〔1〕
《朱子語類》有“物”5676例,“事”10861例。“事”多指事情,“物”多指物品。如:
若自家真實,事物之來,合小便小,合大便大,合厚便厚,合薄便薄,合輕便輕,合重便重,一一都隨他面分應副將去,無一事一物不當這道理。(27,670)
“自得之”,則自信不疑,而“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於道也深;“資之深”,則凡動静語默,一事一物,無非是理,所謂“取之左右逢其原”也。(57,1343)
天下萬事萬物都要你逐一理會過,方得。(62,1489)
古人“事、物”多連言,可具體有所指,亦可泛指萬物,常事、物結合來說,尤其朱子說理時,如“一事一物”“萬事萬物”並不是“事”即言事、“物”即言物,皆是泛指事物,具體指事或物則不定。
《朱子語類》有“物事”799例。如:
致知未至,譬如一箇鐵片,亦割得物事,只是不如磨得芒刃十分利了,一鍤便破。(15,297)
地雖是一塊物事在天之中,然其中實虚,容得天許多氣。(65,1606)
如市,便不放教人四散去買賣;他只立得一市在那裏,要買物事,便入那市中去。(86,2209)
以上諸例中“物事”指物品,是有實質的東西,如用鐵片割的東西、地是天裏面的一塊東西、要去買的東西。然而《朱子語類》中“物事”又多是指看不見摸不着的東西。如:
若是學者,須是靠定一箇物事做骨子,方得。(64,1597)
乾只是天之性情,不是兩箇物事。(68,1699)
且如蘇氏之學,却成箇物事。若王氏之學,都不成物事,人却偏要去學,這便是不依本分。(130,3101-3102)
上例“物事”只能用“東西”來解釋,但不是實質化的事物。又如:
這箇物事廣録作“道理”。密,分毫間便相争。如不曾下工夫,一時去旋揣摸他,只是疏闊。真箇下工夫見得底人,說出來自是膠粘。旋揣摸得,是亦何補!士毅。廣同。(9,159)
此條黎靖德《語類》以黄士毅所録爲正文,注出輔廣所録不同處。“這個物事密”,輔廣録作“這個道理密”,結合語境,“物事”確是指某一個道理,並非指實物。
現代漢語中很少用“物事”,多用“東西”指物品、“事情”指事,但徽語、昊語、閩語方言中仍沿用“物事”指事或物。
(2)物事—事物
所以“仁者見之謂之仁”,只是見那發生處;“智者見之謂之智”,只是見那成性處。到得“百姓日用而不知”,則不知這物事矣。S27/64b-65a、c3790-3793、w2387-2388
大凡物事須要說得有滋味,方見有功。S38/56b、M38/43a、c4389、w2755-2756
上二例中“物事”,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皆爲“事物”。二例中“物事/事物”皆可以“東西”解釋,但皆不是指有形體的實物。
“事物”與“物事”構成同素逆序詞,可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最晚在漢代已出現。如:
察其所以然,則形名之與事物,無所隱其理矣。(《尹文子·大道上》)
令事物各得其理。《漢書·律曆志上》)
在表“物品、東西”這個意義上,“事物”與“物”同義。如:
如是,國者,事物之至也如泉原,一物不應,亂之端也。(《荀子·君道篇》)〔1〕
《朱子語類》有“事物”289例。有指“事情”者如:
學者觀書,先須讀得正文,記得注解,成誦精熟。注中訓釋文意、事物、名義,發明經指,相穿紐處,一一認得,如自己做出來底一般,方能玩味反覆,向上有透處。(11,191)
或問:“先持敬,令此心惺惺了,方可慮接事物,何如?”曰:“不然。”伯静又問:“須是去事物上求。”曰:“亦不然。若無事物時,不成須去求箇事物來理會。且無事物之時,要你做甚麽?”(12,212)
前一例將“事物”與“名義”並舉,“名義”指事物的名稱與含義,則“事物”偏指事情。後一例“事物”指實際的事情,道理的學習與事物的實踐是朱熹講學的重點,“事物”的這種用法在語録中十分常見。
又有指東西的。如:
邵堯夫詩:“雪月風花未品題。”此言事物皆有造化。(100,2553)
“事物”是說雪月風花等所有東西。
大多數“事物”是指世間所有的事情與東西,並没有特指是事或物。如:
凡是眼前底,都是事物。(9,155)
知至,謂天下事物之理知無不到之謂。(15,296)
緣自家這一身是天造地設底,已盡擔負許多道理,纔理會得自家道理,則事物之理莫不在這裏。一語一默,一動一静,一飲一食,皆有理。(130,3116-3117)
“事物”有重疊形式“事事物物”,指所有的事物。《語類》有76例。如:
若今看得太極處分明,則必能見得天下許多道理條件皆自此出,事事物物上皆有箇道理,元無虧欠也。(9,156)
言雖是彌得外面無縫罅,而中則事事物物各有條理。(74,1890)
事事物物皆有箇道理,窮得十分盡,方是格物。(121,2940)
(3)物事子—物事
然伏戲當初,也只見个太極下面有个陰陽,便知是一生二,二又生四,四又生八,恁地推將去,做成這物事。想見伏羲做得這箇成時,也大故地喜歡。自前不曾見一箇物事子恁地齊整。S27/73b、h956-959、c2579-2586、w1623-1626
“物事子”,《朱文公易說》卷二一、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物事”。
“物事子”爲“物事”加“子”綴構成,義同“物事”。“物事子”是極口語化的詞語,文獻中未見其他用例,此亦可見《語類》本多照朱子原話所録,成化本等後世諸本或以此爲衍文而删之。
(4)物事—物色祖宗以來,亦有冕服、車旗之類,而不常用,惟大典禮則用之。然將用之時,义先出許多物事於庭□。S27/107b-108a、h1321、c3689、w2324
此條爲黄義剛所録,例中“物事”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所採用的林夔孫録文爲“物色”。
“色”之本義爲顏色。《說文·色部》:“色,顏氣也。”《書·益稷》:“以五采彰施於五色。”顏色是生活中最常見的事物,且不同顏色有不同的文化内涵,故顏色的分門别類非常重要,不同種類的顏色稱謂涇渭分明。如唐趙元一《奉天録·序》:“直筆直言,無矯無妄,欲使朱藍各色清濁分流,質而不文,焉敢潤色,恐史筆遺漏,故備闕也。”“色”由顏色的種類引申有事物的種類義。如:
伏請非專通經傳,博涉墳史,及進士五經諸色登科人,不以比擬。(唐韓愈《國子監論新注學官牒》)
准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兩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一千五百人,女樂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藝三千人,每歲增銀絹五百萬兩匹貢大金。(金李天民《南征録匯》)
你出門去尋些時新的果品,各色的鮮味來,等我寬心的吃幾杯兒,可不好那?(元李文蔚《同樂院燕青博魚》第二折)
“物”“色”於“事物”與“物品種類”義上成詞指物品,見於南北朝以後文獻。如:
溉少孤,宅近僧寺,孝綽往溉許,適見黄卧具,孝綽謂僧物色也,撫手笑。(《南史·劉孝綽傳》)
和上(尚)又遺三般物色。一是五百文金錢;二,五百個金舍勒;三,五百個金三故。(敦煌變文《不知名變文》)
《朱子語類》有指物品義的“物色”6例。如:
未見道理時,恰如數重物色包裏在裏許,無緣可以便見得。(10,172)
如一箇好物色到面前,真箇是好,也須道是好,或留在這裏。(16,344)
爲學之道,如人耕種一般,先須辦了一片地在這裏了,方可在上耕種;今却就別人地上鋪排許多種作底物色,這田地元不是我底。(115,2782-2783)
現代漢語中“物色”一般用作動詞,指以一定的標準去挑選人或物,但浙江温州話中仍用以表示物品義,與“物事”共同承擔物品義。
(5)萬物—事物—物事—物
前文中提到語録中“物事”“事物”多指萬物,語録異文中多有與“萬物”同義替换者。如:
知至,謂天下萬物之理知無不到之謂。M32/1b、h194、c474、w296
天地之初,如何討箇人種?自是氣凝結成兩箇人後,方生出許多萬物。S27/102a、h1348、c3779-3780、w2380
若不務此,而徒欲汎然以觀萬物之理,則吾恐其如大軍之遊騎,出太遠而無所歸。M2/24a、h261-262、c652-653、w406
前一例中“萬物”,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事物”。第二例中“萬物”,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爲“物事”。末例中“萬物”,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作“物”。
因朱熹講說道理多舉世間萬物,故常言“萬物”,“物事”“事物”“物”也常泛指所有的事物,語録中這種用法似多於專指某一件事物。
知识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本书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绪论、朱子语录文献概貌、朱子语录文献异文词概貌、朱子语录异文词的构成及成因等。
阅读
相关人物
朱熹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