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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朱子語録異文詞形成的原因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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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665
颗粒名称:
第四節 朱子語録異文詞形成的原因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7
页码:
198-2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语录异文词形成的原因,其中包含:构词语素近义替换、古今字形变化、音近与音变、文献传改、其他。
关键词:
朱子语录
异文词
形成原因
内容
文獻異文形成的原因有形近、音近、避諱等,而從語言上反觀這些異文往往體現出新詞語產生的理據和機制,是研究詞彙生成的重要綫索。朱子語録異文詞形成的原因主要有近義替换、形近相混等,反映出漢語詞彙中一部分詞語的成因;另有記録口語以及古今文字演變而產生的同詞異形,這都是構成漢語詞彙豐富性的重要因素。
一、構詞語素近義替换
朱子語録中有大量的近義替换的異文,而複音詞往往有構詞語素的近義相替,這是朱子語録異文詞中最常見的替换方式。耩詞語素近義替换常發生於同義並列結構中。如:
(1)澆溉—澆灌
正如菜子無糞去培壅,無水去澆溉也。S27/35a、c4603-4604、w2882
“澆溉”,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澆灌”。“澆溉/澆灌”皆指“灌溉”。
“澆”的本義爲“淋,灌溉”。《說文·水部》:“澆,〓也。”段玉裁注曰:“沃爲澆之大,澆爲沃之細。”《廣雅·釋詁二》:“澆,漬也。”王念孫疏證曰:“澆、淳、瀖、沃……皆灌之漬也。”《三國志·魏書·鄧艾傳》:“艾以爲‘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引水澆溉,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晋張華《博物志》卷四:“燒白石作白灰既訖,積著地,經日都冷,遇雨及水澆,即更燃,煙焰起。”
“灌”爲水名,亦有“澆”義。《說文·水部》:“灌,水。出廬江雩婁,北入淮。”段玉裁注曰:“按今字以爲灌注、灌溉之字。”韻書中有以“澆”注“灌”者,如《廣韻·换韻》:“灌,澆也。”《莊子·天地》:“子貢南遊於楚,反於晋,過漢陰,見一丈人方將爲圃畦,鑿隧而入井,抱甕而出灌,搰搰然用力甚多而見功寡。”《韓非子·解老》:“上不事馬於戰鬬逐北,而民不以馬遠淫通物,所積力唯田疇。必且糞灌,故曰:‘天下有道,却走馬以糞也。’”
“溉”爲水名,亦有“灌注”義。《說文·水部》:“溉,水。出東海桑瀆覆甑山,東北入海。一曰灌注也。”《吕氏春秋·察傳》:“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戰國策·齊策六》:“太子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爲溉園。”
“澆”“灌”“溉”在“灌溉、澆水”義上相同。“灌”“溉”韻書互注,如《集韻·换韻》:“灌,溉也。”《廣韻·代韻》:“溉,灌也。”文獻中常並舉,如晋葛洪《抱朴子·逸民》:“灌田溉園,未若溝渠之沃。”“灌溉”漢代已見。如《漢書·溝洫志》:“今西方諸郡,以至京師東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可各順從其性,毋復灌溉,則百川流行,水道自利,無溢決之害矣。”《後漢書·馬援傳》:“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
“澆溉”見於東漢以後。如:
艾以爲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引水澆溉,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三國志·魏書·鄧艾傳》)
天知至孝,自有群猪與(以)觜耕地開壟,百鳥銜子抛田,天雨澆溉。(敦煌變文《舜子變》)
例中“澆溉”皆表“灌溉”。“澆灌”始見《三國志·昊書·韋曜傳》:“坐席無能否,率以七升爲限,雖不悉入口,皆澆灌取盡。”指把七升酒全部“澆灌”喝完。“澆灌”表“灌溉”義見於魏晋以後。如:
龍怒,須臾水出,蕩其草穢,傍側之田,皆得澆灌。(北魏酈道元《水經注·夷水》)
千日澆灌功,不如一霢霂。(唐白居易《喜雨》詩)
黎靖德《朱子語類》未見“澆溉”,“澆灌”有6例。如:
如一盆花,得些水澆灌,便敷榮;若摧抑他,便枯悴。(60,1430)
朱熹講學常將義理譬之於萬物。如:
公雖年高,更著涵養工夫。如一粒菜子,中間含許多生意,亦須是培壅澆灌,方得成。……正如菜子無糞去培壅,無水去澆灌也。(120,2882-2883)
例中將自身譬喻作“菜子”,將“涵養工夫”比作以糞、水“培壅澆灌”。“澆灌”由具體的動作逐漸抽象化。如:
如今讀書,須是加沈潛之功,將義理去澆灌胸腹,漸漸盪滌去那許多淺近鄙陋之見,方會見識高明。(104,2613)
公看文字,好立議論。是先以己意看他,却不以聖賢言語來澆灌胸次中,這些子不好。自後只要白看,乃好。(114,2761)
例中“澆灌”由“灌注”的詞義特徵引申而有“填充”的語境義。
(2)謀策—計策
它謀策不須多,只消三兩次如此,高祖之業成矣矣。S38/49b、M38/37b、c4786-4787、w2987
“謀策”,成化本爲“詩策”,王星賢點校本爲“計策”。成化本“詩策”當爲“謀策”之訛,後據文義改爲“計策”。“謀策/計策”皆爲“計謀,策略”義。
《說文》釋“策”爲“馬鞭”。《說文·竹部》:“策,馬箠也。”段玉裁注曰:“又計謀曰籌策者,策猶籌,籌猶筭。筭所以計曆數,謀而得之,猶用筭而得之也。故曰筭、曰籌、曰策,一也。”段玉裁認爲“策”的籌謀義由其“用於算計的小籌”義而來,“策”“籌”“算”同義。
“謀”的本義爲“謀劃”,《說文·言部》:“謀,慮難曰謀。”作名詞則爲“計策,謀略”。《書·大禹謨》:“無稽之言勿聽,弗詢之謀勿庸。”“計”之本義爲“合計”“計算”,《說文·言部》:“計,會也,等也。”引申而有“籌謀”“計策”義。《荀子·哀公》:“故明主任計不信怒,闇主信怒不任計;計勝怒則彊,怒勝計則亡。”
古代辭書中“策”“謀”“計”互爲注釋,如《廣雅·釋詁四》:“計,謀也。”《玉篇·言部》:“謀,謀計也。”〔1〕《廣韻·麥韻》:“策,謀也。”
古注中常見三者互注。以“謀”注“策”者如《禮記·仲尼燕居》:“若無禮,則田獵戎事失其策,軍旅武功失其制。”鄭玄注曰:“策,謀也。”《戰國策·秦策一》:“臣出必故之楚,以順王與儀之策,而明臣之楚與不也。”高誘注曰:“策,謀。”《戰國策·秦策一》:“當此之時,天下之大,萬民之衆,王侯之威,謀臣之權,皆欲決蘇秦之策。”鮑彪注曰:“策,謀也。”以“謀”注“計”者如《戰國策·東周策》:“夫秦之爲無道也,欲興兵臨周而求九鼎,周之君臣,内自盡計,與秦,不若歸之大國。”鮑彪注曰:“計,猶謀。”《楚辭·離騷》:“瞻前而顧後兮,相觀民之計極。”王逸注曰:“計,謀也。”又洪興祖注曰:“計,策也。”此又以“策”注“計”。
“計”“謀”“策”又同義並列組成“計謀”“謀計”“計策”“謀策”“策謀”,表動詞義“謀劃、籌謀”者如:
謹養而勿勞,并氣積力,運兵計謀,爲不可測。(《孫子·九地》)
浩纖妍白皙如美婦人。性敏達,長於謀計,自比張良,謂己稽古過之。(《北史·崔宏傳》)
惟延世長於計策,功費約省,用力日寡,朕甚嘉之。(《漢書·溝洫志》)
戰國之時,君德淺薄,爲之謀策者,不得不因勢而爲資,據時而爲。(《戰國策附録·劉向書録》)
越王乃問包胥曰:“昊可伐耶?”申包胥曰:“臣鄙於策謀,未足以卜。”(《昊越春秋·勾踐伐吴外傳》)
表名詞義“計謀、策略”者如: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卒用其計謀。(《史記·李斯列傳》)
羈旅僑士,重帑在外,上間謀計,下與民事者,可亡也。(《諱非子·亡徵》)
王曰:“丞相數言將軍,將軍何以教寡人計策?”(《漢書·韓信傳》)
是時上新崩,大行在前殿,左右悲哀,念在送終,碩雖用,有謀策,其事未可知也。(《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
湯爲人沉勇有大慮,多策謀,喜奇功,每過城邑山川,常登望。(《漢書·陳湯傳》)
“策計”出現較晚,用例較少,僅見名詞義。如:
古之所謂定策者,謂遭變之際,未知所立,大臣能于此時挺身忘禍,有所擇而立之,以安社稷,則是策計由此人定之,故曰定策。(《續資治通鑒長編·哲宗·元祐四年》)
《朱子語類》僅有“計策”3例。如:
他急時,也荒忙無計策。……邊報既至,大恐,不知所爲,顧盼朝士,問以計策。(131,3145)
“澆溉—澆灌”“謀策—計策”中A、B、C三個搆詞語素在某個義位上的語義基本相同,則容易發生近義語素替换,可產生A+B、A+C、B+C的形式,且三者詞義也相同,甚至會產生B+A、C+A、C+B的異序形式,這種規律符合漢語同義並列雙音詞的產生機制,是一種能產的詞彙生成方式。
二、古今字形變化
漢語的表現形式有别於表音語言,其書寫符號具有表義性,以致漢語的詞彙研究也涉及詞形的問題,往往一個詞有多個書寫形式。古今字形演變也是詞彙生成的重要途徑,由於文字的演變而導致一個詞體現出不同的詞形,久之逐漸在使用中分化爲不同的詞,這種開枝散葉般的生成方式使得漢語詞彙總數大大增加。
朱子語録異文存在大量由文字演變而分化出來的異形詞,同時也有在文字演變某一階段相混而長期混用的。如:
(1)齋肅—齊肅、齊戒—齋戒
如所謂“戰則克,祭則受福”,戰而臨事懼,好謀成,祭而恭敬齋肅,便是無咎;克與受福,便是吉。S28/19a、h1025、c2790、w1751-1752
“齋肅”,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齊肅”。“齋肅/齊肅”義爲恭敬、莊嚴貌。
“齋”的本義爲齋戒。《說文·示部》:“齋,戒潔也。”“齋肅”本指齋戒,如漢班固《白虎通·姓名》:“《保傳》曰:天子生〔1〕,舉之以禮:使士負之,有司齋肅端緌,之郊,見于天。”《漢書·揚雄列傳上》:“又言‘屏玉女,却虑妃’,以微戒齋肅之事。”三國吴康僧會譯《六度集經》:“然國尚旱,靖心齋肅,退食絕獻。”由齋戒之恭敬貌引申而有莊重、恭敬義。
“齊”本義爲麥穗上部平整。《說文·禾部》:“齊,禾麥吐穗上平也。”引申爲整齊、平整義。“齊”“肅”連言則有整齊嚴肅義。如《後漢紀·光武帝紀》:“軍政齊肅,少長有禮,賞善如不及,討惡如慮遥,公之文衆所安也。”《三國志·吴志·昊主傳》:“曹公望權軍,歎其齊肅。”
“齋”“齊”形近。“齊”小篆作齊,甲金文多作〓(齊侯壺),金文也作〓(陳侯午錞),漢印作〓(齊郡太守章)。“齋”小篆作〓,上部與“〓(齊)”形近,下部“示”較“齊”的二横下多三豎畫。在簡文草化的過程中可能相混,如居延漢簡“齋”作〓,三點連寫即容易混同於“齊”。
因此,秦漢典籍在流傳過程中二字有大量的相混,多爲“齋”寫作“齊”。如《論語·鄉黨》:“齊必有明衣。”唐陸德明釋文曰:“齊,本或作齋。”《莊子·人間世》:“顏回曰:‘回之家貧,唯不飲酒、不茹葷者數月矣,如此則可以爲齋乎?’”“齋”或作“齊”。唐成玄英疏:“齋,齊也,謂心跡俱不染麈境也。”《漢書·高帝紀上》:“於是漢王齊戒設壇場。”唐顏師古注曰:“齊,讀曰齋。”同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可見唐代以前二字混用之甚。〔1〕
在表示“莊重、恭敬”義上,“齋肅”與“齊肅”也經常混用,同樣主要集中在宋代以前文獻,多作“齊肅”。如《國語·楚語下》:“自公以下至于庶人,其誰敢不齊肅恭敬致力於神!”“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智能上下比義……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相似語境如《漢書·郊祀志上》:“民之精爽不貳,齊肅聰明者,神或降之。”唐顏師古注曰:“齊,讀曰齋。齋肅,莊敬也。”漢賈誼《新書·保傳》:“古者之王者,太子初生,固舉以禮。使士負,有司齊肅端冕,見之南郊,見于天也。”《漢書·賈誼傳》引此,文辭略有改動,顏師古注曰:“齊讀曰齋。”上所舉《白虎通》例,與此例文義相同,即作“齋肅”。
朱子語録中“齋”“齊”也多有異文。如:
這是它有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又說箇“齊戒,以神明其德”,皆是得其理,不假其物。S28/56b、h1117、c3062、w1925
“齊戒”,成化本同,徽州本、王星賢點校本作“齋戒”。出於《易·繫辭上》:“聖人以此齊戒,以神明其德夫。”“齊”“齋”諸本多有不同。
“立如齊”,便須是常常如齊。S27/107a、c4442-4443、w2788
譬如“坐如尸,立如齊”,此是天理當如此。S37/25a、h656-657、c1720-1722、w1078-1079
前一例中兩處“齊”,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齋”。後例“齊”,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齋”。句出《禮記·曲禮》,唐陸德明注曰:“齊謂祭祀時。齊,側皆反,本亦作齋。”經文皆作“齊”。
以上可見,經歷長期的混誤,在表示“齋戒”“恭敬”義位上,“齋”寫作“齊”似已成爲習慣用法,且通過經典的傳播已爲使用者所約定俗成,雖注疏家皆注明本字,但鮮有人輕易將其改回“齋”。
“齊肅”更是由於其本可近義連言,與“恭敬、莊肅”義較相似,在語義認知上具有較高的匹配度,或有不明語源者據文義亦可疏通。宋本朱子語録既有還原本字的“齋肅”,亦有“齊戒”“立如齊”,後世諸本改易情況亦不統一,可見二字在宋代以降的使用中仍保持了混同的狀態。
(2)椀—埦—碗—盌
又如喫飯,不喫在肚裏,却向上家討一埦來比,下家討一埦來比,濟得甚事!S30/13a、h288、c727-728、w452
如一椀水,聖人是全得水之用,學者是取一盞喫了,又取一盞喫,其實都只是水。S27/14b、c1085-1086、w677
前一例兩處“埦”,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椀”。後一例“椀”,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改作“碗”。《池録》另有“椀”1例。如:
如一海水,或取得一檐,或取得一甕,或取得一椀,都只是這海水。S27/87a、h13-14、c3、w2
例中“椀”,諸本皆同。徽州本有“埦”1例。如:
不可都要衮去,如人一日只喫得三埦飯,不可將十數日飯都一齊喫了。h123、c263、w166
例中“埦”,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碗”。〔1〕成化本又有“盌”1例。如:
天地之形,如人以兩盌相合,貯水於内。以手常常掉開,則水在内不出;稍住手,則水漏矣。c11-12,w8
“盌”,王星賢點校本作“碗”。各本用例統計如下:
“椀”“埦”“碗”“盌”皆爲凹型的器皿,即今所說的碗。《說文》有“㼝”“盌”二形。《說文·瓦部》:“盌,小盂也。从瓦,夗聲。”《說文·皿部》:“盌,小盂也。从皿,夗聲。”據徐時儀考證,揚雄《方言》已言明“盌”爲“盂”的方言。宋代已出現“椀”“埦”,多用“椀”,“碗”是“椀”的後出字,至遲於元代亦已出現。《朱子語類》各本所載“椀”“埦”“碗”“盌”客觀上反映了盛飲食或液體的圓口器皿由“盂”到“碗”的演變。〔2〕
蔣紹愚據沈兼士《聲訓論》(1933)指出“夗“宛”爲聲符的字多爲影母元部字,都含“屈曲”義。〔1〕“盌”從“皿”體現其爲器皿之類,“?”“椀”“埦”“碗”則體現其材質的變化,從“土”說明其最初或爲土質,從“瓦”說明其爲陶土燒製而成的陶器,從“木”說明古時人也用木碗,從“石”則可見後來用較陶更爲堅硬、外觀更爲光滑的瓷器。“碗”還有“鋺”的異體,《搜神記》卷一六:“充後乘車入市賣鋺。”古時貴族多以貴金屬製食具,出土文物也常見金、銀碗。《雍熙樂府·逍遥樂·中秋》:“碧玉盃、銀鋺、玉杓。”即是一證。“碗”的字形演變可見古代社會的發展,也可見古人飲食文化的豐富性。從文字的角度而言”〓—椀—埦—碗—盌”屬於换旁異體字,從詞彙的角度而言它們是表達碗這個概念的同詞異形。
(3)落莫—落寞
先生問曰:“吕子約近況如何?”曰:“吕丈在鄉里,方取其家來,骨肉得團聚,不至落莫。”S37/4b、h1705、c4731、w2956
“落莫”,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落寞”。
“落莫/落寞”有“冷落,寂寞”義。《朱子語類》此外未見“落寞”。《池録》另有1例“落莫”。如:
樂天莫年賣馬遣妾,後亦落莫,其詩可見。M6/9a、h1878、c5260-5261、w3275
“落莫”,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同。
“莫”“寞”可通。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豫部》:“莫,假借爲嗼。”“嗼”即“寞”。《說文·口部》:“嗼,〓嗼也。”“〓嗼”即“寂寞”,又作“〓?”“〓〓”。《說文·歺部》:“?,死〓?也。”《說文·夕部》:“〓,〓也。”段玉裁注曰:“〓〓者,夕之静也。〓嗼者,口之静也。〓?者,死之静也。”“〓?”〓〓”“〓嗼”“寂寞”皆爲對寂静無聲的記録,後常用“寂寞”。“莫”之本義爲“日且冥也”(《說文·茻部》),有“虚無寂静”之義。《禮記·禮運》:“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孔穎達疏曰:“莫謂虚無寂寞,言死者精神虚無寂寞,得生者嘉善而神來歆饗,是生者和合於寂寞。”“嗼”“?”“〓”“寞”恐爲“莫”該義上的添旁後起字,後常用“寞”而“莫”不用。王鳴盛《蛾術編·說字》:“《漢書·揚雄傳》:雄校書天禄閣,治獄使者欲收雄,雄從閣自投下,幾死。京師爲之語曰:‘惟寂寞,自投閣。’《宀部》有‘〓’字無‘寞’字。《漢書》號稱多古字,乃變‘〓?’爲‘寂寞’,恐係唐宋人所改。”他認爲《說文》未收“寞”,“寂寞”爲唐宋人所改,甚確。
“落莫”表“冷落、寂寞”義唐代已見。試看韓愈詩文兩例:
不知楊侯去時城門外送者幾人?車幾兩?馬幾匹……不落莫否?(《送楊少尹序》)
儒生愜教化,武士猛刺斫,吾相兩優遊,他人雙落莫。(《晚秋郾城夜會聯句》)
《資治通鑒·唐文宗太和九年》胡三省注曰:“落,冷落;莫,薄也。落莫,唐人常語。”可見“落莫”在唐時已經常使用。後一例中“落莫”,宋蜀本《昌黎先生文集》、宋慶元六年魏仲舉家塾刻本《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宋刻本《詳注昌黎先生文集》、四部叢刊景元刊本《朱文公校韓昌黎先生集》皆同,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東雅堂昌黎集注》、清乾隆盧見曾雅雨堂刻本《韓昌黎詩集編年箋注》則改作“落寞”,唐代其他文獻亦少見“落寞”,可見唐時習用“落莫”而“落寞”未行。宋代文獻中“落寞”逐漸增多,宋刻本、抄本中也常見,可知“落寞”唐宋間興起,直至現代漢語中取代了“落莫”。
一個詞的多個記録形式一且脱離單純的文字關係,則變成新詞,不斷豐富漢語詞彙。如“〓〓”“〓〓”“〓嗼”,段玉裁已將它們理解爲具有不同詞義的三個詞,“嗼”“?”“〓”“寞”與“莫”最初可能具有文字上的關聯,但後來各自有其語義特徵,似可看作不同的詞。我們或可以將由古今字形演變產生新詞的方式看作一種裂變式的詞彙生成模式。同樣,有的一詞多形是由於文字假借、通假而產生。如:
(4)庇覆—芘覆
“小人剥廬”,是說陰到這裏時,把它這些陽都剥了。此是自剥其廬舍,無安身己處。衆小人托一君子爲庇覆,若更剥了,是自剥其廬舍,便不成剥了。S28/29a、h1042、c2841、w1785
“庇覆”,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芘覆”。“庇覆/芘覆”指“保護、庇護”。
“庇”本義爲“遮蔽”。《說文·广部》:“庇,蔭也。”引申有“保護”義。《國語·楚語》:“夫從政者,以庇民也。”構成雙音詞“庇護”“庇佑”“庇廕/庇蔭”“庇衛”“庇翼”“佑庇”“保庇”“周庇”“廕庇/蔭庇/陰庇”“容庇”“棲庇”“掩庇”“照庇”“營庇”“祐庇”“袒庇”“蒙庇”“週庇”“遮庇”“護庇”“障庇”等,皆表示“保護、庇護”。“覆”有“遮蓋”義。《說文·襾部》:“覆,覂也。一曰蓋也。”同樣引申有“保護”義。構成雙音詞“覆護”“覆蔭”“覆祐”“含覆”“帡覆”“厦覆”“廕覆/蔭覆”等,也表示“保護”義。“庇”“覆”同義並列成詞。如《國語·周語中》:“今夫二子者儉,其能足用矣,用足則族可以庇。”三國昊韋昭注曰:“庇,覆也。恭儉節用,無取於民,國人說之,故其宗族可以覆廕也。”《國語》中“庇”,韋氏以“覆”注之,並解之曰“其宗族可以覆廕”,“庇”“覆”同義互注,又與“覆廕”同義。《國語·魯語下》:“周恭王能庇昭、穆之闕而爲‘恭’。”韋昭注:“庇,覆也。恭王,周昭王之孫、穆王之子。昭王南征而不反,穆王欲肆其心,皆有闕失。言恭王能庇覆之,故爲‘恭’也。”〔1〕同樣,“庇”“覆”互注,又以“庇覆”解之。此亦可見,漢魏時期“庇覆”已經成詞。又可逆序作“覆庇”,見於宋代。《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六七《哲宗·元祐六年》:“雖荷恩憐,覆庇其罪,然於輔臣進退之義,實不自安。”此處義爲袒護。范祖禹《代楊中散遺表》:“懇伏望皇帝陛下御中和於六氣,同長久於二儀,聚會百祥,覆庇四海。”義爲“保佑”。
“芘”的本義爲“芘芣”。《說文·艸部》:“芘,艸也。一曰芘茮木。”王念孫《讀說文記》正“芘茮木”作“芘芣”。“芘”通作“庇”。《集韻·至韻》:“庇、芘,《說文》:‘蔭也。’或作芘。”又:“芘、庇,覆也。或作庇。”文獻中通用者甚衆。如宋歐陽修《論京西官吏非人乞黜按察使陳洎等劄子》:“如王茂先、李正己,並顯然容芘,不早移换,致使一旦賊至,不能捍禦。”《乞罷郭承祐知邢州》:“並下轉運司體量大小文武官不堪其任者,不得容庇不才。”〔1〕二例皆見《歐陽文忠公文集》,而有“容芘”“容庇”二形。《詩經·邶风·式微》:“式微,式微!胡不歸?微君之故,胡爲乎中露!”朱熹注曰:“中露,露中也。言有霑濡之辱,而無所芘覆也。”〔2〕陸九淵《荊國王文公祠堂記》:“天生俊明之才,可以覆庇生民,義當與之勠力。”〔3〕檢宋趙與時《賓退録》宋刻本引作“覆芘”。
(5)含畜—含蓄
又如《鶴鳴》做得極巧,更含畜意思,全然不露。S37/28b、h1189、c3279、w2065
“含畜”,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含蓄”。
《朱子語類》共有“含蓄”6例,《池録》有2例。如:
至於上大夫之前,則雖有所諍,必須有含蓄不盡底意思,不如侃侃之發露得盡也。M12/3b
它人說得分明便淺近,聖人說來却不淺近,有含蓄,所以分在上、下《繫》也無甚意義。S28/65b-66a
《說文·田部》:“畜,田畜也。”段玉裁注曰:“田畜謂力田之蓄積也。《艸部》曰:‘蓄、積也。’畜與蓄義略同。畜从田,其源也。蓄从艸,其委也。”“畜”“蓄”古可通。《易·序卦》:“比必有所畜。”陸德明釋文曰:“畜,本亦作蓄。”《詩·邶風·谷風》:“我有旨蓄,亦以禦冬。”陵德明釋文曰:“蓄,本亦作畜。”《墨子·雜守》:“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孫詒讓閒詁曰:“畜、蓄字通。”《周禮·地官·委人》:“凡畜聚之物。”孫詒讓正義曰:“畜即蓄之假字。”
“含畜/含蓄”本義爲“容納,深藏”,語録中引申爲“言語、詩文等意未盡露,耐人尋味”。
(6)很—狠、愚狠—愚很、很厲—狠厲
“很毋求勝”,很亦是兩家事。注云:“闘鬩也。”如與人争闘,分辨曲直,但令理明,不必求勝在我也。“分毋求多”,分物毋多自與,欲其平也。S38/51b-52a、M38/39a、c3538、w2228
例中兩處“很”,王星賢點校本同,成化本作“狠”。此爲朱子說解《禮記·曲禮上》“很毋求勝,分毋求多”一句,檢漢鄭玄注曰:“很,鬩也。謂争訟也。”文中注云“鬥鬩(闘鬩)也”,朱子注“很”曰“與人争鬥”。“很/狠”意謂争鬥、争訟。《玉篇·彳部》:“很,諍訟也。”《詩·小雅·常棣》:“兄弟鬩于牆,外禦其務。”毛傳:“鬩,很也。”唐孔穎達疏:“很者,忿争之名。”
“很”的本義爲“違逆、不聽從”。《說文·彳部》:“很,不聽从也,一曰行難也,一曰盭也。”“盭”後作“戾”〔1〕,“很”也有“暴戾、兇狠”義。《廣韻·很韻》:“很,很戾也。”
“狠”的本義爲狗相鬥時的聲音。《說文·犬部》:“狠,吠關聲。”段玉裁改“吠”爲“犬”,注曰:“犬,各本作吠,今依宋本及《集韻》正。鬥,各本作鬬,今正。今俗用狠爲很,許書很、狠義别。”指出“狠”爲“很”的俗用字。《廣韻·很韻》:“很,很戾。俗作狠。”《篇海類編·犬部》:“狠,與很同。惡也。”〔1〕“狠”由犬鬥兇狠之貌引申有“兇狠”義,與“很”音義相近,且“很”後來虚化爲程度副詞,則後世在“兇狠”等義上皆用“狠”表示。現代漢語中“很”丢失了絕大部分實義,僅用作程度副詞;而“狠”則成爲表示“兇惡”“嚴厲”等義的核心詞,也作副詞表示程度之甚,如“狠命”。
語録中有“愚狠/愚很”一詞。如:
惻隱、羞惡、是非、辭遜,日間時時發動,特人自不能廣充耳。又言,四者時時發動,特有正不正耳。如暴戾愚狠,便是發錯了惻隱之心;如苟且無耻,便是發錯了羞惡之心;如含糊不分曉,便是發錯了是非之心;如一種不遜,便是發錯了辭遜之心。日間一正一反,無往而非四端之發。M6/2b、h781、c2054、w1293
此條爲李方子録。例中“愚狠”,徽州本李文子録、王星賢點校本同,成化本爲“愚很”。“暴戾愚狠(很)”對應的是“惻隱之心”,“暴戾”指“残暴酷虐”,“愚狠/愚很”語境中指“癡昧兇狠”。
“愚狠”唐時已見。《北齊書·慕容儼(附庫狄伏連)傳》:“伏連質樸,勤於公事,直衛官闕,曉夕不離帝所,以此見知。鄙希愚狠,無治民政術。及居州任,專事聚斂。性又嚴酷,不識士流。”《北史·慕容儼傳》:“又有代人庫狄伏連……性質樸,勤公事,直衛宫闕,曉夕不離帝所,頗以此見知,然鄙吝愚狠。爲鄭州刺史,好聚斂,又嚴酷。”
“愚很”亦早見於唐代文獻。趙蕤《長短經·知人》:“若難設以物,難說以言,守一而不知變,固執而不知改,是愚很人也。”“很”同“很”。〔1〕此處指“愚昧執拗”。清黄宗羲《宋元學案·衡麓學案》:“遂使三族之人無罪夷滅,愚很慘酷,蛇虺豺狼之不如也。”此指“癡昧兇狠”。
又有“很厲/狠厲”。如:
或云:“若論其修身行己,人所不能及。”曰:“此亦自是它一節好。其它很厲偏僻,招合小人,皆其資質學問之差,亦安得以一節之好,而蓋其大節之惡哉!吁,可畏!可畏!”S38/49a、M38/37a、c2097-2098、w1320
“很厲”,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狠厲”。“很厲/狠厲”爲描述王安石性格“執拗嚴苛”,與“偏僻”連言,更突出其性格與衆不合。
“狠厲”又指“專斷嚴苛”。宋袁燮《絜齋家塾書鈔·甘誓》:“有扈之罪,不過只是威與怠二字。狠厲威嚴,不以五行爲事,所謂威侮;耽於怠荒,不以三正爲事,是謂怠棄。作威以侮五行,怠惰以棄三正,觀此二字,則有扈氏之爲人可知矣。既如此剛愎狠厲,又如此苟安怠惰。有此二罪,刑戮安得而不加?此天所以勦絕其命也。”又指藥性極其猛烈。如清魏禧《左傳經世鈔·許悼公卒》:“熊頤曰:瘧非必死之疾,許止所進,恐當如今人截瘧之藥,其性狠厲,老人一服而輒死耳。”
“很厲”有“兇殘暴戾”義。如宋吕祖謙撰、時瀾修定《書說·酒誥第十二·周書》:“紂之酣身不復醒矣,所以安之而不自知,無有休息。酒之所爲,暴心日長,凶疾很厲,死亦不畏。”
“很厲/狠厲”在其他文獻亦有異文。如清陳廷敬《午亭文編·朝議大夫刑部山西司郎中約齋李公墓誌銘》:“養殘黎如養劇病,宜急培其元氣。疾疢彌年,而重以很厲之藥,鮮不斃矣。”清錢儀吉撰《碑集傳》卷五九著録此銘曰:“養殘黎如養劇病,宜急培共元氣。疾依彌年,而得以狠厲之藥,鮮不斃矣。”字一作“很厲”,一作“狠厲”。
以上可見,“狠”作“很”的俗用字,逐漸在使用過程中替代了“很”的“兇狠”“執拗”等實義,在現代漢語中二者轄義範圍明晰,但在宋元明清二者混用。《池録》、徽州本、成化本正反映了宋到清代“很/狠”“愚狠/愚很”“很厲/狠厲”的混用狀況,而在今人點校本中則規範統一爲“狠”。
三、音近與音變
唐宋以來產生了大量的口語詞,有的在聽記的過程中產生了不同形式,有的記録形式在後世由於語音變化而發生改變。
1.記録口語形式不同
文字是語言的表現形式,文字記録是語言由聽到看的形式轉换。一個詞由口頭語被記録爲書面語,往往會有不止一種形式,這種一詞多形的特徵極大地豐富了漢語詞彙。朱子語録是朱熹授課時與弟子問答的實録,其中多有當時口語的記録,也有大量因記録口語產生的同詞異形,語録異文恰爲我們提供了綫索。如:
(1)腔科—腔窠
不必皆不合節文便都是私意,不合節文便是欠闊。若克去己私而安頓不着,便是不入他腔科。M12/6b、h639-640、c1667-1670、w1046-1047
“腔科”,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腔窠”,徽州本不明“腔科”而誤寫作“腔料”。
“腔科”即“腔窠”,徽州本的形訛可見黄士毅所據爲“腔科”,並非明抄本《池録》抄寫之誤。黎靖德重修《語類》時或見詞明義改爲“腔窠”,或其所見之本已改作“腔窠”。
徐時儀指出“腔”可指物體内的空處,“窠”指動物的巢穴。“腔窠”類義連文,凝固成並列式雙音詞,泛指埸所、處所,用以比喻模式、規矩、門徑等。“腔、窟、窩、窠、槽、臼”皆是四邊圍起内中凹入的器物,“落腔窠、入腔窠、落窠窟、落窠槽、入窠槽、落窠臼”等皆比喻讀書時切實地領會和把握内容。〔1〕
《朱子語類》未見“腔科”,有“腔窠”4例。如:
克己是大做工夫,復禮是事事皆落腔窠。(41,1046)
舊來失了此物多時,今收來尚未便入腔窠,但當盡此生之力而後已。(104,2618)
說得一角,不落正腔窠,喎斜了。(117,2821)
非惟《語類》,文獻皆未見“腔科”之例,不免有疑是否爲偶然之誤而將“腔窠”誤録作“腔科”。然而《朱子語類》中常見“窠臼”一詞(共10見),常喻指陳舊的模式、規矩、門徑等,亦有作“科臼”者。如:
時舉說文字,見得也定,然終是過高而傷巧。此亦不是些小病痛,須勇猛精進,以脱此科臼,始得。M12/15a、h700、c1832、w1153-1154
“科臼”,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科白”。此例黄士毅、黎靖德二本皆未改,今人不明詞義而誤改。然語録中“腔科”“科臼”的記録者皆爲潘時舉,是否爲時舉個人的記録之誤?檢宋明文獻,多有“科臼”例。如:
昔人言外意,泥一乃百漏。拘拘六者間,未見脱科臼。(宋陳造《題六宜堂》,明萬曆刻本《江湖長翁集》卷四)
惟正學之尚,而不义泥科臼以搉陳腐之文。(宋魏了翁《資州新創貢院記》,四部叢刊景宋本《重校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三九)
此豈局於舉子之科臼者?(宋魏了翁《程叔運墓誌銘》,四部叢刊景宋本《重校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八三)
宋本用例可見“科臼”“腔科”與“窠臼”“腔窠”爲同詞異形,是宋代的習用詞,而語録唯獨潘時舉録作“科臼”“腔科”,亦可見潘時舉的個人語言習慣。“腔窠”“窠臼”見詞明義,其記録形式反映了語言的理據,而“腔科”“科臼”作爲口語的直録形式則不能直接反映詞義。
(2)撇見—瞥見
且熟讀,就他注解爲他說一番。說得行時,却又爲他精思,久久自落窠臼。略知撇見,便立見解,終不是實。恐他時無把捉,虚費心力。S37/29a、h1618、c4462、w2799
“撇見”,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瞥見”。
“瞥”有“目光掠過”義。《說文·目部》:“瞥,過目也。”“見”是“瞥”的上位詞,“瞥見”義爲目光一掃看到。如:
若教瞥見紅兒貌,不肯留情付洛神。(唐羅虯《比紅兒詩》)
回首瞥見五千仞,撲下香爐瀑布泉。(唐僧鸞《贈李粲秀才》)
剛道羞郎低粉面,傍人瞥見回嬌盼。(宋辛棄疾《蝶戀花·席上贈楊濟翁侍兒》)
“撇”有“掠過、拂過”義,爲手部動作詞,偶用作視覺動作表“目光掠過”。如:
怪檀郎轉眼偷相撇。(明湯明祖《紫釵記·墮釵燈影》)
“撇見”文獻未見用例。語録例中“撇見/瞥見”由看視概念投射到領會概念,表示“粗略地認識”。“瞥見”見詞明義,故文獻常用,“撇見”爲口語的記音,不能直觀反映詞義,故僅在直録口語時偶爾使用,語録後世諸本改爲“瞥見”。
“腔科—腔窠”“撇見—瞥見”前者爲口語記録,是詞義不顯豁的記音直録,不易理解,“腔窠”“瞥見”詞形與詞義相襯,故語録修訂時將其規範,宋本《池録》則保存了語録的原生態面貌。語録中有的詞語爲當時的俗語,門人記録時以音聲記之,後世修訂亦未能正其形。如:
(3)秋採—秋采
周先生所以說“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静”。這依舊只是就“艮其背”邊說下來,不是内不見己,外不見人。這雨卦各自是一箇物,不相秋採。S28/41b、h1076、c2944、w1850
“秋採”,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秋采”,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揪采”。
通過上下文義可以判斷“秋采/秋採/揪采”爲“干涉、關聯”義,但其理據難明。徐時儀指出此三者皆是“瞅睬”的口語俗寫的記音,“秋”又作“偢”“揪”“瞅”“矁”等,“采”又作“採”“倸”“睬”。“秋(偢、揪、瞅、矁)”“采(採、倸、睬)”是後出記音字,用來記口語中的“看”和“答理”義,宋金時組成近義並列合成詞,因“看”和“答理”義與眼有關,後多寫作“瞅睬”。如:
起來没箇人偢采,枕上越思量,眼兒業重,假饒略睡又且何妨?(宋張鎡《眼兒媚·初秋》)
騁無賴,傍人勸他又誰偢保!(金董解元《西厢記諸宫調》卷一)
那兩個舅舅李洪信、李洪義全不瞅采著知遠。(《新編五代史平話·漢史上》)
我這裏聲冤叫屈誰瞅睬?原來你小處官司利害,衙門從古向南開。(元無名氏《争報恩》第二折)
吞聲寧耐,欲說誰偢采?(明王穉登《題情》)
末例明凌濛初輯《南音三籟·散曲下》(明刻本)引作無名氏《仙吕·月雲高》,作“偢保”;明張楚叔輯《昊騷合編》(四部叢刊景明崇禎刻本)卷一引作王百縠(即王穉登)《題情》,作“偢採”。
又有因行文需押韻而换序作“睬瞅”“采揪”。如:
況家鄉隔鄭州,有誰人相睬瞅?(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二折)
那厮每不肯休,決將咱不采揪,自是他不識些香臭。(明楊慎《洞天玄記》第一折)〔1〕
朱子語録中有大量的方言俗語口語詞,這些詞大多採用直接記音的記録方式,其書寫形式只能反映語言的音聲,而不能體現其詞義,時代的遷移導致音聲的演變,許多記音詞已很難考索其本字,甚至語義難解。文獻中記載的方俗口語詞大大豐富了漢語詞彙,但也增加了文獻解讀的難度,從詞彙生成的角度而言,根據語音直録方俗口語詞而導致的一詞多形是漢語詞彙產生的重要途徑。
2.因語音演變而改變詞形
“時有古今,地有南北。”最初記音的口語詞在歷史演變過程中往往隨着語音的演變而改變詞形,並且由於字與詞的不斷匹配適應,這些記音詞有的具有了複合詞的特徵。如:
老草—潦草
今人事無小大皆老草過了。只如讀書一事,頭邊看得兩段,便揭過後面,或看得一二段,或看得三五行,或都不看。殊不曾子細理會,如何會有益!S30/1b、M30/1a-1b、h1603-1604、c4448-4449、w2791-2792
“老草”,徽州本、静嘉堂本、成化本同,萬曆本、王星賢點校本作“潦草”。﹝1〕例中“老草/潦草”與“不曾子細理會”義同,指粗率,不認真。
“老草”在唐代文獻中已出現,四部叢刊景印明錫山安氏館刊本《顏魯公文集·與澄》:“真卿承聞大華嚴會巳遂圜成,取來日要詣彼隨喜。如何如何?幸周副。老草不悉。真卿頓首和南,澄師大德侍老,十日,敬空。”清嘉慶内府刻本《全唐文》卷三百三十七《與澄師帖》同;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顏魯公集·與澄師帖》“侍老”作“侍者”,“敬空”作“謹空”。檢南宋忠義堂本《華嚴帖》,内容同此。其中“取”作“耻”,乃“輒”之俗體;“老草”之“老”寫作“〓”;“侍老”之“老”寫作“〓”。〔2〕“不悉”是古代書信結尾時的套語,此處再加上“老草”,是謙指“粗率不能盡意”,“老草不悉”猶“草草不具”。
“老草”在宋代使用已經較爲廣泛,除《朱子語類》用例之外,四部叢刊景印明嘉靖本《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八《荅吕子約》:“再看來書,他處所說已有‘知’字,即是舊本元無脱漏,是直看得老草,將‘知’字、‘思’字作一樣看耳。”據《浪跡續談》《通俗編》的引用,朱熹又有《訓學齋規》:“寫字未問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正分明,不可老草。”又如宋鄭思肖《錦錢餘笑二十四首》:“呌賣没底有,有價不敢道。拾淂一塊泥,勝如萬塊寶。如此至鶻突,直是不老艸。逄人但點頭,好好好好好。”〔3〕此處“老艸”即“老草”,與“鶻突”對舉,其義相近,“鶻突”指將就、苟且,“老草”指草率。俞文豹《吹劍録外集》:“考官羅教授世用監試韻,批其卷云:汗牛試卷浩無涯,剗盡雷同别一家。〓鑑不容心老草,風簷寧復眼昏花。”〔1〕“水鑑”指明察,則“不容心老草”,又“心老草”與“眼昏花”對舉,皆有不仔細義。
“老草”又引申有“字迹不工整”義。如宋張端義《貴耳集》卷上:“嵩山極峻,法堂壁上有一詩,曰:‘一團茅草亂蓬蓬,驀地燒天驀地紅。争似滿爐煨榾柮,慢騰騰地煖烘烘。’字畫老草。”宋張邦基《墨莊漫録》卷七:“其數皆甚多字畫老草,然皆遒勁可愛,蓋危窘急中所書也。”〔2〕此處“老草”未有貶義。〔3。〕後“老草”指字迹不工整的詞義範圍擴大,不單指字,又可指畫不工整、拘束。如明李夢陽《空同詩集》卷一九《觀序上人所藏陶成畫菊石歌》:“陶生畫菊石,老草有筆力。此石與此菊,今爲序公得。”﹝4〕又指書畫草率、粗率,表貶義。如明彭孫貽《茗齋集·朱二景肅胥川草堂觀黄鶴山樵十二家山水歌》:“至正以後畫格敝,大痴倪迂盛得名。粗毫淡墨益老草,無復秀潤流清英。”〔5〕
“老草”與“潦草”的興替,似發生於明代。王守成《王文成公全書》卷五《文録(二)書》:“因先塋未畢功,人事紛沓,來使立候,凍筆潦草無次。”又卷二〇《廬陵詩六首》:“從來題詩李白好,渠於此山亦潦草。曾見王維畫輞川,安得渠來拂纖縞。”〔6〕又《大明會典·科舉》:“謄録對讀所須真正謄録,明白對讀。若謄録字樣差失潦草,及對讀不出者,罪之。”〔7〕張學顏《萬曆會計録》卷三〇《内庫供應·沿革事例》:“下半年時估定于柒月内各舉行,如有稽遲潦草,聽科道及委官查參究治。”〔8〕
明清學者已經指出“潦草”因“老草”音轉而改寫。明方以智《通雅·釋詁》:“文士以作事迫促謂之‘老草’……今人作‘潦草’。”清梁章鉅《浪跡續談》卷七釋“老草”曰:“朱子《訓學齋規》云:‘寫字未問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正分明,不可老草。’據此,則今人言‘潦草’者,乃‘老草’之訛,因音而轉耳。”民國李鑒堂《俗語考原》:“潦草,謂作事粗率也。‘潦’讀如‘聊’。《通俗編》:‘朱子《訓學齋規》,寫字未問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嚴正分明,不可老草。’今言‘潦草’乃‘老草’之音訛。”〔1〕
徐時儀師指出“潦”《廣韻》來母皓韻,音lǎo。“老”來母幽部,“潦”來母宵部,幽、宵旁轉。宋代以後“潦”音轉爲蕭韻,音liáo,後又變讀音liǎo。〔2〕“老草”原爲疊韻聯綿的記音詞〔3〕,因“老草”記音,從字面上看語義不顯豁,宋代以後“老”發生音變,產生介音,故重新記作“潦”〔4〕,“老草”遂轉而寫作“潦草”。
“老草/潦草”音、形皆發生變化,“潦草”又可重新分析爲“潦”的散漫義與“草”的草率義複合成詞,故萬曆本將“老草”改作“潦草”,王星賢點校本仍之。
四、文獻傳改
上文所言的異文詞幾種成因是詞語產生的途徑,而文獻修訂將某些詞語據己意改爲形近義合的習用詞語,則會使得歷史上許多詞語消失。語録的早期傳本保存了這些詞語,但在後世諸本中被徑改,語録異文提供了文獻修訂時後人妄改的綫索。如:
(1)蹈陣—陷陣
然又却有一人躍馬蹈陣,殺數十百人,出入數四,矢石不能傷者,何也?S38/3a、M38/2b、h1332-1333、c3724-3726、w2345-2346
“蹈陣”,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陷陣”。黄士毅仍《池録》未作改動,黎靖德徑改爲“陷陣”。
“陷陣”義爲“攻入敵陣”,常形容戰士作戰英勇,“躍馬陷陣”文義可通。“陷陣”漢代文獻已見。《六韜·犬韜·練士》:“有銳氣壯勇强暴者,聚爲一卒,名曰陷陣之士。”《史記·貨殖列傳》:“故壯士在軍,攻城先登,陷陣却敵,斬將搴旗。”
“蹈”之本義爲“踐踏”。《說文·足部》:“蹈,踐也。”引申而有“投入”之義,如《三國志·魏志·劉表傳》“說表遣子入質”裴松之注引晋傅玄《傅子》:“嵩對曰:‘今策名委質,唯將軍所命,雖赴湯蹈火,死無辭也。’”“赴湯蹈火”猶言不避艱險。“蹈陳”義即投入戰陣,宋代已見用例。如宋周麟之《論革續降之弊》:“至公革去前弊,使履軍蹈陣者並得理爲戰功。”明高岱《鴻猷録·克張士誠》:“桑世傑躍馬蹈陣,戰死永安,等怒奮擊,大敗之。”“躍馬蹈陣”用法與語録同。
值得注意的是《文苑英華》中載唐李邕《左羽林大將軍臧公神道碑》:“公理兵戒嚴,撫下勤至,慼恩挾纊,攝威陷陣,匈奴不南牧職公之故也。”“陷”下注曰:“疑作蹈。”可見“蹈陣”與“陷陣”同義,在宋明亦是常用的詞語,語録“蹈陣”不煩改。
上例可見文獻傳刻、修訂中常造成原始語言的流失,愈改則愈失其本來面貌,亦可見同時材料之珍貴。
(2)儒弱—懦弱
老子之學,大抵以虚静無爲、冲退自守爲事,故其爲說,常以儒弱謙下爲表,以空虚不毁萬物爲實。S38/66a、h1739、c4785-4786、w2986
“儒弱”,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懦弱”。文中“儒弱/懦弱”義爲柔弱,“儒(懦)弱謙下”“空虚不毁萬物”爲老子學說的表、實,而“虚静無爲、冲退自守”則爲其事,三者互爲呼應。
“儒”本爲柔弱義。《說文·人部》:“儒,柔也,術士之偁。”徐灏注箋:“人之柔者曰儒,因以爲學者之偁。”古人認爲讀書人多爲柔弱之人。《論語·雍也》:“女爲君子儒,無爲小人儒。”宋邢昺注曰:“言人博學先王之道以潤其身者皆謂之儒。”後亦指儒家,或信奉儒家學說的後學,今多用此義。
“懦”本義爲怯懦軟弱。《說文·心部》:“懦,駑弱者也。”“駑弱”即無能軟弱之義,可見“懦”爲貶義。《左傳·僖公二年》:“宫之奇之爲人也,懦而不能强諫。”晋杜預注:“懦,弱也。”《韓非子·難四》:“君明而嚴則群臣忠,君懦而闇則群臣詐。”“懦”亦可指事物的柔軟、柔弱,如《韓非子·内儲說上》:“夫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人多溺。子必嚴子之形,無令溺子之懦。”《藝文類聚》卷九二引晋夏侯湛《玄烏賦》:“拾柔草以自藉,採懦毛以爲蓐。”
“儒”“弱”於柔弱義同義並列成詞,早見於《魏書·良吏傳序》:“是故搏擊爲侯,起不旋踵;儒弱貽咎,録用無時。”語境中義爲軟弱、柔弱。〔1〕《陳書·廢帝紀論》:“臨海雖繼體之重,仁厚儒弱,混一是非,不驚得喪,蓋帝摯、漢惠之流也。”此處“儒弱”與“仁厚”連言。又如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五二回:“歸生素性儒弱,不能決斷。”《永曆實録·死節列傳上》:“(章)曠以興瑋年少儒弱,不習馳驅,請于何騰蛟,檄補臨武教諭。”
“懦弱”可指物體柔軟、柔弱,如《左傳·昭公二十年》:“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也指人的性格軟弱、柔弱。《管子·參患》:“凡人主者,猛毅則伐,懦弱則殺,猛毅者何也?輕誅殺人之謂猛毅。懦弱者何也,重誅殺人之謂懦弱。”《晋書·李特載記》:“滕密上表,以爲流人剛剽而蜀人愞弱,客主不能相制,必爲亂階,宜使移還其本。”“愞”同“懦”。《集韻·虞韻》:“懦,或作愞。”例中“愞弱”與“猛毅”“剛剽”等對舉。
以上可見,“儒弱”與“懦弱”詞義相近,古注中有以“懦弱”釋“儒”者,如《荀子·修身》:“勞苦之事,則偷儒轉脱。”唐楊倞注:“偷謂苟避於事,儒亦謂懦弱畏事,皆懶惰之義。”《說文·人部》徐錯繫傳曰:“儒之言愞(懦)也。”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需部》則直接指出“儒,叚借爲懦”。並且,同“儒”的“偄”亦同“懦”。《說文·人部》:“偄,弱也。从人,从耎。奴亂切。”《荀子·大略》:“藍苴路作,似知而非。偄弱易奪,似仁而非。悍戆好鬬,似勇而非。”王先謙《集解》引盧文弨曰:“偄與懦同。”(唐楊倞已注:“偄與濡同。”)“儒”“懦”音同義近,字或本出同源,古或皆從“耎”,後訛轉爲“需”。古人用字或亦有通假,然而從詞義發展角度,“儒”本有柔弱義,“儒弱”有軟弱之義亦可解,朱子語録例中“儒弱謙下”似無貶義。
(3)發撝—發揚
“撝謙”,言發撝其謙。蓋四是陰位,又在上卦之下,九三之上,所以更當發撝其謙。“不違則”,言不違法則。S28/25a、h1033、c2817、w1769
例中前一例“發撝”,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發揚”。檢《易·谦》:“六四,无不利,撝謙。”三国魏王弼注:“指撝皆謙,不違則也。”“指撝”義爲以手或手持物揮動示意。
“撝”有揮義。《說文·手部》:“撝,一曰手指也。”徐錯繫傳曰:“一曰手指撝。”〔1〕“撝”義同“麾”。唐李善注《文選·班固〈典引〉》“敦奮撝之容”曰:“撝與麾音義同。”李賢注《後漢書·班固傳》同句曰:“撝,亦麾也。”注《皇甫嵩傳》“指撝足以振風雲”曰:“撝即麾字,古通用。”注《劉玄傳論》“而旌旃之所撝及”曰:“撝與麾同。”“麾”後爲“揮”所取代,則“撝”“揮”音義同。《易·谦》“撝謙”句,清焦循章句曰:“撝,古麾字。”李富孫《易經異文釋》則指出:“晁氏《易》云:(撝)京房作揮。”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認爲:“撝,叚借又爲揮。”清蔣之翹輯注柳宗元《佩韋賦》“家撝謙而温美兮”曰:“撝與揮同。”
王弼注“撝謙”曰“指撝”,即“指揮”。朱熹釋“撝”爲“發撝”,亦即“發揮”,義即把内在的性质或能力表现出来。《易·乾》:“六爻發揮,旁通情也。”唐孔穎達疏:“發謂發越也,揮謂揮散也。言六爻發越揮散,旁通萬物之情也。”孔穎達以“發越揮散”解釋“發揮”,可謂切合。
“揚”之本義爲飛起,《說文·手部》:“揚,飛舉也。”引申有舉起等義,進而又有彰明、顯明之義,古注即有以“發揚”釋“揚”者,如《易·夬》:“揚于王庭。”孔穎達疏:“顯然發揚决斷之事於王者之庭,示公正而無私隱也。”
“撝(揮)”“揚”皆有發散的語義特徵,故皆與“發”並列成詞,詞義相近,皆有發明、彰顯之義。同樣,“發”也與具有相同語義特徵的單音詞組成“發明、發展、發越、發布、發抒(紓)”等近義詞。
“撝(揮)”“揚”形義相近,恐爲不同版本傳刻而改,“發撝”少用而“發揚”常用,黄士毅編訂《語類》改“撝”爲“揚”,於文義無礙,故黎靖德仍黄本。〔2〕然下文又言“更當發撝”,作“撝”以前後呼應似更妥。
(4)澒瞞—傾瞞
東坡則雜以佛老,到急處便添入佛老,相和去聲。澒戶孔反。瞞人。如粧鬼戲、放煙火相似,且遮人眼。S38/47b、M38/36a、h1753、c5262-5263、w3276
“澒瞞”,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爲“傾瞞”。〔1〕。
“澒”《集韻》胡貢切,匣母送韻去聲,朱熹注爲“户孔反”〔2〕,徐時儀指出“澒”爲記録者借“澒”的音記當時表“欺騙”的口語詞義,後寫作“哄”,“澒瞞”即“哄瞞”。例見明葛昕《集玉山房稿》卷九《王儆恒父母》、《西遊記》第四十五回,又作“瞒哄”。〔3〕
“澒瞞”爲臨時的借字記音,其他文獻未見,可見並未發展爲固定表達形式,故後人不明“澒”所記爲“哄騙”而改爲形義相近的“傾”,“傾瞞”與“哄瞞”近義,但其他文獻亦無用例,清賀瑞麟據文義而改,王星賢點校本仍之。
(5)直、直是—真
儒者以理爲不生不滅,釋氏以神識爲不生不滅。龜山云:“儒釋之辨,其差眇忽。”以某觀之,直似冰炭!M6/1b、h1744、c4831、w3016
此條爲李方子録。“直”,徽州本李文子録、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真”。
“知者不惑。”直是見得分曉,故不惑。M33/7a、h598、c1567、w983
“直是”,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真”。以上二例爲後世諸本將“直、直是”改爲“真”,亦有反之者,如:
若是有志朴實頭讀書,真箇逐些理會將去,所疑是真疑,亦有可答。不然,彼己無益,只是一場閑說話爾,濟得甚事!S30/14b、M30/11a、c4702-4704、w2940
“是真”,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直是”。
諸例“直”“真”皆作副詞表“真是、真的”義。“直”本義爲“正”,與“真”義近,且與“真”形近。《莊子·田子方》:“吾所學者直土梗耳,夫魏真爲我累耳。”唐陸德明釋文:“(直)本亦作真,下句同;元嘉本此作真,下句作直。”〔1〕“直”後來常用作此義,“直是”例如晋葛洪《抱朴子内篇·雜應》:“或大食肉而咽其汁,吐其滓,終日經口者數十斤,此直是更作美食矣。”梁僧祐《弘明集》卷六:“此等直是違俗遁世之人耳。”《舊唐書·吕才傳》:“驗於經典,本無斯說,諸陰陽書,亦無此語,直是野俗口傳,竟無所出之處。”“直似”例如敦煌變文《悉達太子修道因緣》:“或見一人,削髮染衣,威儀祥序,直似象王。”唐白居易《春池上戲贈李郎中》詩:“直似挼藍新汁色,與君南宅染羅裙。”王梵志《人去像還去》詩:“直似風吹火,還如火逐風。”《朱子語類》“直是”例如:
他那資性直是會記。(11,197)
既博學,又詳說,講貫得直是精確,將來臨事自有箇頭緒。(57,1345-1346)
“直似”僅1例:
到信,只就事上去看,謂如一件事如此,爲人子細斟酌利害,直似己事,至誠理會,此便是忠。(21,482)
魏晋以降,“直”表示“真”義既已用之甚廣,則文獻中亦難免混用,朱子語録諸本不僅改動一字,甚至將“直是”改作“真”,將“是真”改作“直是”,可見“直是”“真”皆爲當時人口語中表示“確是”義的常用詞。
五、其他
導致異文詞產生的原因除上述幾種之外,也有多種原因綜合導致,在這些因素的作用下,漢語詞彙數量不斷擴充,形成了新舊詞語不斷替换、詞形規範不斷改變的活的詞彙系統。如:
胡亂V—胡V
然亦要子細識得善處,不可但隨人言話說了。如今人全不曾理會,才見一庸人胡亂說,便從他去。……元來無所有底人,見人胡亂說話,便惑將去。S30/15a-15b、M30/11b-12a、h74、c148-149、w92
前一例“胡亂說”,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爲“胡說”。後一例“胡亂說話”,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爲“胡說話”。“胡亂/胡”爲“任意、隨便”義。
1.“胡亂”的成詞
“胡”的本義爲動物頷下的垂肉。《說文·肉部》:“胡,牛頷垂也。”王國維、王力均認爲胡表“鬍鬚”義是由於西域胡人多鬚,取其特徵而來。楊琳則認爲“胡”在先秦即指獸頷下之毛,是由其頷下垂肉本義引申而來,而“胡人”亦是由鬍鬚繁多而得名。〔1〕
“胡”“亂”連用最早見於南北朝史書文獻,指胡人侵略中華,在中原地區作亂。如《宋書·禮志五》:“及石勒弟石虎死,胡亂,晋穆帝代,乃還天府。”《宋書·傅弘之傳》:“曾祖暢,秘書丞,没胡,生子洪,晋穆帝永和中,胡亂得還。”
唐初大修兩晋南北朝史,“胡亂”在多部史書中出現,如《梁書·南海諸國傳》:“昔于天竺得阿育王造像,來至鄴下,值胡亂,埋像于河邊,今尋覓失所。”﹝1〕又《晋書·輿服志》:“及石季龍死,胡亂,穆帝世乃還江南。”
五代至宋初,“胡亂”仍指胡人作亂,出現了“羯胡亂常”“羌胡亂華”“五胡亂華”“逆胡亂常”等詞。如《舊唐書·肅宗本紀》:“乃者羯胡亂常,京闕失守,天未悔禍,群兇尚扇。”〔2〕《舊唐書·音樂志二》:“漢靈帝好胡笛,五胡亂華,石遵玩之不絕音。”《舊唐書·傅奕傳》:“洎于符、石,羌胡亂華,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災也。”《新唐書·承天皇帝倓傳》:“逆胡亂常,四海崩分,不因人情圖興復,雖欲從上入蜀,而散關以東非國家有。”
以上可見,“胡亂”即是“五胡亂華”等事件的簡稱,胡人作亂中原,局面十分混亂、動蕩,對中原人民造成極大的侵擾,但“胡亂”並没有“任意、隨便”義。
至宋代,“胡亂”詞義重心轉向“亂”,漸漸脱離了與“胡”的必然聯繫。如:
此人稱東嶽急脚子,胡亂打人,不伏收領。(司馬光《乞不貸故鬥殺劄子》)〔3〕
例中“胡亂”顯然已與胡人無關,“胡亂”已經是一個凝固的詞,作狀語修飾後面的動詞“打”,《漢語大詞典》釋作“任意、没有道理”。
上文可見,“胡”原無“恣意妄爲、任意隨便”之義,“胡亂”如何成詞表示此義?喬永指出上例中若將“胡”理解爲隨意亂來不可解,它們之間不是同義詞連用,甚確;又認爲“任意、没有道理”義由“像胡人一樣地没有秩序、没有道理,像胡人一樣地任意隨便”之義而來,則稍顯牽强。〔1〕
我們認爲“胡亂”的成詞是一個多方面的且動態演變的過程。“胡亂”在成詞之初表“任意、隨意”等義的詞義重心是在“亂”上,可以推測“胡亂”成詞與上古至中古的語音演變有關。“亂”的上古音爲g-roons,其中古音爲lwan,“亂”在上古至中古有g-roons>ro?>ron>1wan的語音變化,在這個階段,“亂”可能出現了g〓ron>garon的讀音。在“亂”的音變過程中,次要音節[g]脱落,自成音節。“胡”的上古音爲gaa。“胡亂”記録了“亂”在上古至中古間的語音garon,而“胡”記録了由次要音節演變出的[ga]。〔2〕“胡亂”最初很可能是一個記音詞。漢語中的記音詞雖然字無定型,但在詞義演變中往往也有着形音義上錯綜複雜的關聯。〔3〕人們往往選擇用意義與所記録的詞的詞義有關聯的字來記録某一個口語中的音,且詞形常會重新調整,這也造成了很多記音詞在後時往往被誤認爲複合詞。魏晋時“胡亂”形容因胡人作亂形成的混亂局面,是一個主謂結構詞組,後來在記録“亂”的歷時音變過程中抽取其詞義中“任意、恣肆”的概念要素而被選擇。可以說,“胡”“亂”音義歷時演變的疊加形成了其“任意、無理”的共時義。
“胡亂”連用表示“亂”的“隨意、任意”義,逐漸“胡”也沾染上“亂”義,由於構詞理據不顯豁,後人將“胡”“亂”認知爲同義並列結構。〔4〕
“胡亂”表“任意、隨便”義最早見於宋代口語〔1〕,禪宗文獻中用例頗多。如:
王老師交關未成,不敢胡亂分付。(《古尊宿語録》卷二八)
禪不禪,道不道,三寸舌頭胡亂掃。(《五燈會元》卷一八)
上二例“胡亂”指任意、隨便,修飾“分付”“掃”。〔2〕禪師平日說法開示,並不藻飾華詞,大多以通常俗語直說宗旨;尤其禪僧語録語言淳樸、鄙野,對研究唐宋時代的口語極有價值。〔3〕由於佛教文獻口語性較强,許多近代漢語新詞彙往往首先見於其間。又如:
不可將古人垂示言教胡亂穿鑿。(《大慧普覺禪師書》卷二六)
爲如來種草,豈可胡亂。(《密庵和尚語録·示道禪人》)
《朱子語類》有“胡亂”84例,其中所表之義較爲豐富,語境義偏向不同。
首先來看表“任意、肆意,没有道理、規矩”義,如:
心動,便是懼處,豈是似醉人恣意胡亂做去!(34,875)
例中“胡亂”與“恣意”並舉,且是形容醉人,顯見其“肆意、無理”義。又如:
“毋驕恃力”,如恃氣力欲胡亂打人之類。(7,128)
若只是胡亂射將來,又學其法不得。”(55,1315)
且如手執捉,若執刀胡亂殺人,亦可爲性乎!(125,3022)
至任喜怒,胡亂便打人罵人。(124,2978)
未知立心,則或善或惡,故胡亂思量,惹得許多疑起。(98,2528-2529)
字被蘇黄胡亂寫壞了。(140,3336)
以上諸例中“胡亂”的貶義色彩十分强烈。又如:
胡亂有一人入潭州城裏說,人便靡然從之,此是何道理!(5,93)
例中“胡亂”是泛指隨便哪個人,表較爲中性的“隨便”義,没有褒貶指向。再如:
見人胡亂一言一動,便被降下了。(115,2792)
此處並未評價一言一動的優劣,故“胡亂”應亦是中性。“任意、隨便”義中隱含有輕率、草率義。如:
先生因說,古人說話皆有源流,不是胡亂。(78,1987)
水火不出於土,正蒙一段說得最好,不胡亂下一字。(1,10)
這般所在,都是要自用,不肯分委屬官,所以事叢雜,處置不暇,胡亂斷去。(160,2647)
聖人言語,自是有倫序,不應胡亂說去。(21,495)
他雖如此胡亂罵人之屬,却無許多私意。(43,1112)
雖是朝廷甚麽大典禮,也胡亂信手捻合出來使,不知一撞百碎。(10,175)
元善理會事,都不要理會箇是,只信口胡亂說,事事唤做曾經理會來。(92,2344)
“輕率、草率”的義素在諸多語境中逐漸强勢並明晰,繼而引申出了“馬虎、草率”義。如:
且如而今人愛胡亂說話,輕易言語者……若不敢胡亂做者,必不敢容易說,然亦是存得這心在。(42,1081)
例中“胡亂”似指任意、隨意,又與“輕易”“容易”並舉〔1〕,可見已經出現輕率、草率的詞義。又如:
今人所以悠悠者,只是把學問不曾做一件事看,遇事則且胡亂恁地打過了。(8,134)
自欺只是於理上虧欠不足,便胡亂且欺謾過去。(16,334)
到飽後,又被人請去,也且胡亂與他喫些子,便是不誠。(16,342)
此三例中“胡亂”都與“且”並列形容後面的動詞,“且”表“姑且、暫且”。
2.“胡+動詞”結構的產生
“胡+動詞”結構產生的前提是“胡”已經產生“胡亂、隨便”義。“胡”顯然不能由“胡人”義引申出“任意、隨便”義,只能因爲“胡亂”的整體詞義與“亂”的詞義沾染而導致單純詞複合語素化產生,在表示這個概念上,“亂”“胡亂”“胡”的關係可用下圖表示:
喬永認爲,“胡+動詞”這一結構的雙音詞中,如胡言、胡扯、胡攪、胡來、胡吃、胡喝、胡亂、胡鬧、胡說、胡謅、胡侃、胡賴、胡拿、胡爲、胡浪、胡做、胡猜、胡混、胡搞、胡闖、胡纏、胡坐、胡想、胡吹、胡市、胡拜、胡柴、胡聊、胡抓、胡打、胡語中,“胡”表“像胡人一樣地”,仍是實義。進而認爲“胡言”“胡語”“胡話”“胡作”“胡扯”等大部分詞組都有兩種表達結構,如“胡說”可表像胡人一樣說,也可表胡人的說法。而“胡攪”“胡鬧”“胡纏”“胡謅”等,“胡”本身是中性詞,其貶義是由“攪”“鬧”“纏”“謅”帶來的。〔1〕我們認爲表“任意地如何”的“胡+動詞”是“胡亂+動詞”的縮略,這些詞中“胡”表“胡亂”義與胡人已無必然關聯。
《朱子語類》中出現了大量的“胡+動詞”與“胡亂+動詞”用例,我們試來看幾組:
①胡說(話)、胡亂說(話)
胡說(話)47例〔2〕:
都不思量,只是信口胡說!(12,208)
被這些子礙,便轉來穿鑿胡說,更不向前來廣大處去。(81,2135)
而今人却務出暗僻難曉底題目,以乘人之所不知,却如何教他不杜撰,不胡說得!(109,2694)
胡亂說(話)10例〔1〕:
聖賢說出來底言語,自有語脈,安頓得各有所在,豈似後人胡亂說了也!(11,194)
且如而今人愛胡亂說話,輕易言語者,是他此心不在,奔馳四出,如何有仁!(42,1081)
元善理會事,都不要理會箇是,只信口胡亂說,事事唤做曾經理會來。(92,2344)
②胡做、胡亂做
胡做6例〔2〕:
不去隨事討論後,聽他胡做,話便信口說,脚便信步行,冥冥地去,都不管他。(18,393)
漢儒語亦未十分有病,但他意却是横說,一向不合道理,胡做了。(37,989)
若不曾覩當得是,顛前錯後,依舊是胡做。(113,2753)胡亂做6例:
若不敢胡亂做者,必不敢容易說,然亦是存得這心在。(42,1081)
心動,便是懼處,豈是似醉人恣意胡亂做去!(34,875)
③胡思、胡亂思、胡亂思想、胡亂思量胡思1例〔1〕:
却不妨,但不可胡思,且只得思一件事。(96,2467)
胡亂思2例:
不曾說教胡亂思,說“慎思”。(115,2785)
程子謂:“心自是活底物事,如何窒定教他不思?只是不可胡亂思。”(118,2857)
胡亂思想1例:
若動時收斂心神在一事上,不胡亂思想,東去西去,便是主一。(120,2888)
胡亂思量1例:
未知立心,則或善或惡,故胡亂思量,惹得許多疑起;既知所立,則是此心已立於善而無惡,便又惡講治之不精,又却用思。(98,2528-2529)
④胡解、胡亂解
胡解2例〔2〕:
《參同契》盡被後人胡解。(125,3002)
盡是胡解!子思之意,蓋爲或人問“禮爲舊君有服”,禮歟?(133,3199)
胡亂解2例:
只緣當初講得不子細,既不得聖賢之意,後來胡亂執得一說,便以爲是,只胡亂解將去!(11,194)
後人移《魚麗》附於《鹿鳴》之什,截以《嘉魚》以下爲成王詩,遂失當時用詩之意,故胡亂解。(80,2084-2085)
⑤胡殺、胡亂殺
胡殺3例〔1〕:
從此去,便只是胡做胡殺了。(90,2302)
及戰國七國争雄,那時便多是胡相殺。(83,2149)
後世用兵,只是胡厮殺,那曾有節制!(132,3166)
胡亂殺2例:
當時厲公恁地弄得狼當,被人攛掇,胡亂殺了,晋室大段費力。(83,2168)
且如手執捉,若執刀胡亂殺人,亦可爲性乎!(126,3022)
⑥胡寫、胡亂寫
胡寫1例:
《晋書》皆爲許敬宗胡寫入小說,又多改壞了。(134,3204)
胡亂寫4例:
只是雜史傳中胡亂寫出來,全無義理。(82,2142)
他只是乘才快,胡亂寫去,這般文字也不可學。(116,2805)
字被蘇黄胡亂寫壞了。(140,3336)
⑦胡罵、胡亂罵
胡罵1例〔1〕:
非若今人自看得不子細,只見於我意不合,便胡罵古人也。(20,471)
胡亂駡1例:
如漢高祖有箇粗底泰而不驕。他雖如此胡亂罵人之屬,却無許多私意。(43,1112)
徐時儀《〈朱子語類〉的文獻價值述略》一文認爲:“單音節詞‘胡’有‘隨意亂來’的意思。‘胡’與‘亂’又組成同義復詞,又有‘胡A胡B’的四字語固定格式,意謂胡亂地A和B。”〔2〕並舉“胡喜胡怒”“胡叫胡喊”例。《朱子語類》中還有“胡叫胡說”“胡做胡殺”。如:
他學者是見得箇物事,便都恁底胡叫胡說,實是卒動他不得,一齊恁地無大無小,便是“天上天下,惟我獨尊”。(124,2982)
自此後,名義壞盡了。從此去,便只是胡做胡殺了。(89,2302)
又有“胡A亂A”的四字語固定格式,徐文舉“胡做亂做”“胡撞亂撞”爲例。〔1〕《朱子語類》還有“胡說亂說”3例,如:
今人不會讀書是如何?只緣不曾求聖人之意,纔拈得些小,便把自意硬入放裏面,胡說亂說。(19,444)
如《清廟》一倡三歎者,人多理會不得。注下分明說:“一人倡之,三人和之。”譬如今人挽歌之類。今人解者又須要胡說亂說。(80,2065)
舊嘗與子瞻同在貢院。早起洗面了,遶諸房去胡說亂說。被他撓得不成模樣,人皆不得看卷子。(130,3116)
又有“胡罵亂罵”,如:
正如荀子不睹是,逞快胡罵亂罵,教得箇李斯出來,遂至焚書坑儒!(104,2619)
還有“胡A亂B”的四字語固定格式,徐文舉“胡思亂量”“胡說亂道”例。〔2〕《朱子語類》中“胡說亂道”有3例,除了徐文所舉例外,還有:
天下只是箇分别是非。若見得這箇分明,任你千方百計,胡說亂道,都著退聽,緣這箇是道理端的著如此。(30,769-770)
後生纔入其門,便學得許多不好處,便悖慢無禮,便胡說亂道,〔1〕更無禮律。(124,2970)
另外還有“胡思亂想”4例:
若收斂都在義理上安頓,無許多胡思亂想,則久久自於物欲上輕,於義理上重。(12,201-202)
若心未能静安,則總是胡思亂想,如何是能慮!(14,275)
操存只是教你收斂,教那心莫胡思亂想。(113,2742)
《詩》上說“思無邪”,自家口讀“思無邪”,心裏却胡思亂想:這不是讀書。(114,2759)
以上諸例可見“胡V”在《朱子語類》中往往都能找到其對應的“胡亂V”,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舉語録異文中宋本《池録》使用“胡亂說話/說”所反映的是宋代的語言,而後世諸本改爲“胡說話/說”則可見語言演變的實際情況,恰好反映了從“胡亂V”到“胡V”的演變過程。
我們發現“胡亂V”幾乎都有其對應的“胡V”形式,並且有可能產生相應的四字格擴展形式,如下圖:
南宋時原本記音的“胡亂”產生了複合語素化傾向,“胡”沾染了“亂”的詞義而可單獨表示“隨意、没有道理”義。“胡亂V”至“胡V”的演變符合語言的經濟性原則。並且,“胡亂”大多與單音動詞搭配,從漢語韻律而言,“胡V”較符合漢語的標準音步〔1〕,而“胡AB”“胡A亂A”“胡A亂B”等皆是“胡亂V”的四字格擴展形式。“胡V”結構發展成熟後,不再作爲“胡亂V”的省略,“胡”成爲具備一定構詞能力的語素,與大量動詞構成表“任意、隨意地如何”的雙音動詞。
《朱子語類》中“胡V”詞組還有胡夢、胡把競、胡使、胡撰、胡薦、胡作等,與“胡人”皆無關聯。〔2〕如:
前輩作者多讀書,亦隨所見理會,今皆倣賢良進卷胡作。(140,3320)
“胡作”指“任意亂作”,義同“胡亂作”。
《朱子語類》中“胡”仍與“胡人”意義有關的詞組如胡僧、胡女、胡語、胡狄〔3〕,皆是“胡+名詞”格式。《朱子語類》中“胡語”有3例,皆指“胡人的語言”,如:
“揭諦揭諦,波羅僧揭諦”,此胡語也。(15,1155)
蘭奢,乃胡語之褒譽者也。(136,3242)
當然,“胡”在產生“隨便,任意”義後,仍保留“胡人”義,也有部分專指胡人行爲習慣的“胡V”詞。如喬永又舉有“胡坐”“胡拜”例。“胡坐”是一種胡人的坐法,如今盤腿而坐。〔1〕明瞿共美《束明見聞録·丁亥永曆元年》:“(孔)有德箕踞地上,顧曰:‘望。’〔2〕留守(瞿式耜)曰:‘我不慣胡坐。’有德肅然起,且揖之。”“箕踞”指隨意張開兩腿坐着,形似簸箕,與“胡坐”義同。瞿式耜言不習慣以胡人盤腿而坐之法坐,可見其氣節。再看“胡拜”,喬文舉《萬曆野獲編·西僧》:“遇西僧數輩,持螺唱梵,胡拜於佛前。”此處“胡拜”確是指胡人的跪拜之法,猶“胡跪”。“胡拜”較早見於宋人筆記,《大宋宣和遺事》貞集:“亦有巫者,綵服畫冠,振鈴擊鼓於前羅列,血流布地。請爲首者皆跪膝胡拜,言尤不可辨。”“胡坐”“胡拜”“胡跪”等皆是專指胡人習俗的詞。“胡V”指胡人行某事的方法或以胡人之法行某事,與由“胡亂V”省略而來指隨意、任意地做某事的“胡+動詞”的語源不同,應加以區别。對二者來源應區分如下:
(N)、(V)表名詞性或動詞性
同一語義在言語與語言中往往有不同的表述形式,“胡亂V”多存在於口語中,記録爲語言時規範爲“胡V””,或者說,“胡亂V僅是在言語中偶合的詞組,“胡V”往往已在語言中固定爲詞。
“胡亂說”經部1例出自王夫之《讀四書大全說》〔3〕,此書以近乎口語的語體撰寫,文風近似宋儒語録;史部1例爲《文獻通考》引《朱子語類》,嚴格來說不能列入;子部例絕大多數取自明清小說;集部1例出自清戲曲《雷峰塔》。
“胡說”經部没有用例;史部用例都不是正史,多是實録、雜史一類;子部例多出自明清小說;集部用例絕大多數在雜劇、戲曲中。
從總數上看,“胡說”的用例是“胡亂說”的數十倍,說明宋以後“胡說”已經替代“胡亂說”成爲常用詞。察看“胡亂”的文獻用例分佈,雖然它還是一個較俗的口語詞〔4〕,但已進入書面語,而“胡亂說”只能存在於口語性極强的小說、戲曲中。换言之,“胡說”已是語言中的詞,“胡亂說”仍是依賴口語語境存在的言語。
知识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本书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绪论、朱子语录文献概貌、朱子语录文献异文词概貌、朱子语录异文词的构成及成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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