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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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632
颗粒名称: (4)改—改革
分类号: B244.7
页数: 5
页码: 139-1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改”的本义是“变更、更改”,又作“〓”。引申为改正义。另外,“革”的本义是加工去毛的兽皮,引申为改变、更改的动词义。“改革”意为对旧事物进行变革,泛指改进事物的缺陷。
关键词: 朱子语录 改革

内容

天度之差,蓋緣不曾推得那曆元定,却不因不改而然。S28/39a、h1073、c2936、w1845
  “改”,徽州本爲“改革”。
  “改”的本義爲“變更,更改”,又作“〓”。〔1〕《說文·攴部》:“改,更也。”《易·井》:“改邑不改井”。《詩·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又引申有改正義。李陽冰注《說文》曰:“已有過,攴之即〓。”《易·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論語·述而》:“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改”常用於政治語境,指改變法律制度、年號紀元。“改制”指改變法律與制度。如《荀子·正論》:“天下厭然,與鄉無以異也;以堯繼堯,夫又何變之有矣?唯其徙朝改制爲難。”王先謙集解:“謂殊徽號異制度也。”《越絕書》卷三《吴内傳》第四:“革亂補弊,移風易俗,改制作新,海内畢貢,天下承風。”“改律”指改變法規。漢陳寵《奏駁賈宗斷獄盡三冬議》:“議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宋書·范泰傳》:“元正改律,品物惟新。”又有“改律令”。如《北史·高祖孝文帝本紀》:“五月己亥,議改律令。”“改都”指遷都。《北史·太宗明元皇帝本紀》:“昭成以雄傑之姿,苞君人之量,征伐四剋,威被遐荒,乃改都立號,恢隆大業。”“改元”“改年”指改變年號。《今本竹書紀年·顯王三十四年》:“三十四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漢書·王莽傳下》:“三月辛巳朔,平林、新市、下江兵將王常、朱鮪等共立聖公爲帝,改年爲更始元年,拜置百官。”
  “革”之本義爲加工去毛的獸皮,古文作“革”〔2〕,又有“愅”“諽”等形〔3〕。《說文·革部》:“獸皮治去其毛曰革。”《尚書·禹貢》:“齒革羽毛惟木。”孔穎達疏:“革之所美,莫過於犀,知革是犀皮也。”《詩·羔羊》:“羔羊之革,素絲五緎。”“革”由治獸皮、去其毛的動作引申有改變、更改的動詞義。玄應《衆經音義》卷十四釋《四分律》第三十八卷“皮革”條中指出:“革,更也。獸皮治去毛,變更之,故以爲皮革字也。”卷十七釋《出曜論》第七卷“不革”條又曰:“革,更也,謂改更也。《說文》:獸去毛曰革。言治去毛變更之也。”〔1〕《易·革》:“象曰:澤中有火,革。”孔穎達疏曰:“火在澤中,二性相違,必相改變,故爲革象也。”《易·革》:“君子豹變,小人革面。”王弼注:“小人樂成則變面以順上也。”孔穎達疏:“小人革面者,小人處之但能變其顏面容色順上而已。”“革”亦與“法、制、典”等組合成詞表示改變制度等的詞。“革法”“革制”“革典”指改變法制、制度、法度,“革號”指改變年號,“革代”指改换朝代,“革風”指改變風氣。古代認爲王者受命於天,故推翻前朝建立新政稱爲“革命”。《易·革》:“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孔穎達疏曰:““夏桀、殷紂,兇狂無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殷湯、周武,聰明睿智,上順天命,下應人心,放桀鳴條,誅紂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惡俗,故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2〕故改變天命又稱“革昊”“革天”。如南朝陳徐陵《爲陳高祖與周宰相書》:“昔有天地,便立帝王,革昊唯農,遷虞斯夏,莫不三靈所佑,五運相推。”唐李白《明堂賦》:“伊皇唐之革天創元也,我高祖乃仗大順,赫然雷發以首之。”王琦注曰:“革天,謂改革天命。”
  “改”“革”皆有“改變、改易”義,字書中常互爲訓釋。如敦煌本《正名要録·右本音雖同字義各别例》爲說明“革、隔”之别曰:“革,改。”《六書故》《正字通》等皆曰:“改,革也。”《玉篇》《廣韻·麥韻》等皆曰:“革,改也。”“改”“革”皆常指改變法令、制度、朝代等,且往往用於相近語境。如《尚書·康王之誥》:“敢敬告天子,皇天改大邦殷之命,惟周文武,誕受羑若,克恤西土。”《尚書·多士》:“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二例“×改(或革)×(之)命”的語法結構完全相同。詞義相同且用法相同,“革”“命”並列成詞,指對舊有事物的變革、革新。“改革”魏晋已見,《後漢書·梁統傳》:“自高祖之興,至於孝宣,君明臣忠,謨謀深博,猶因循舊章,不輕改革,海内稱理,斷獄益少。”《後漢書·黄瓊傳》:“覆試之作,將以澄洗清濁,覆實虚濫,不宜改革。”《晋書·世宗景帝紀》:“三祖典制,所宜遵奉;自非軍事,不得妄有改革。”皆指對制度的更改。《晋書·食貨志》:“漢錢舊用五銖,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此指王莽對貨幣制度的改革。楊偉《上景初曆表》:“是以累代曆數,皆疏而不密,自黄帝以來,常改革不已。”《晋書·律曆志中》:“魏文帝黄初中,太史令高堂隆復詳議曆數,更有改革。”《朱子語類·易九·革》:“林艾軒說因革卦得曆法,云:‘曆須年年改革,不改革,便差了天度。’此說不然。天度之差,蓋緣不曾推得那曆元定,却不因不改而然。曆豈是那年年改革底物?‘治曆明時’,非謂曆當改革。蓋四時變革中,便有個‘治曆明時’底道理。”皆指對曆法的更改。“改革”又指一般事物的改變。《宋書·五行志五》:“是時曹爽區瞀自專,驕僭過度,天戒數見,終不改革。”此處“改革”即一般的“改變”義。如《南齊書·樂志》:“宋黄門郎王韶之造肆夏四章,行禮一章,上壽一章,登歌三章,食舉十章,前後舞歌一章。齊微改革,多仍舊辭。”此指改變樂章。《顏氏家訓·文章第九》:“時俗如此,安能獨違?但務去泰去甚耳。必有盛才重譽,改革體裁者,實吾所希。”此指改變文章體裁。《朱子語類·易九·革》:“此是‘澤中有火’之象,便有那四時改革底意思。君子觀這象,便去‘治曆明時’。”此指季節變换。元李治《敬齋先生古今黈》卷八:“鄭氏注《禮記》,删竄改革,惟意所如。”此指改訂文字。〔1〕
  “改革”又作“革改”,亦指改革禮法制度。《大唐新語·郊禪》:“今主上尊天敬神,革改斯禮,非惟乾坤降祐,亦當垂範將來,爲萬代法也。”《清史稿·戴鴻慈傳》:“故有雖革改而適以召亂者,此政體之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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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本书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绪论、朱子语录文献概貌、朱子语录文献异文词概貌、朱子语录异文词的构成及成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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