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韩文考异》所体现的学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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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文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483
颗粒名称: 四、《韩文考异》所体现的学术思想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2
页码: 325-3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韩文考异》是朱熹的一部学术著作,主要探讨了韩文学术中的疑点和异议。这本书体现了朱熹的学术思想,包括对经典文献的解释和校勘方法。朱熹倡导注重经典文献的精确理解和正确解释,并注重研究文献内部的逻辑和用词,以及与其他相关文献的比较,从而达到求真求实的目标。
关键词: 朱熹 韩文考异 学术思想

内容

《韩文考异》虽然是一部校勘记,然而其价值和意义已溢出校勘学的范围,它在许多方面体现了朱熹的睿思明辨,甚至体现了朱熹的某些重要学术思想,其中包括文学思想。
  首先,朱熹对韩文的作年、真伪等情况作了考证,得出了重要的结论。例如:
  《考异》卷五《与凤翔邢尚书书》。
  洪氏《年谱》云:公以贞元八年壬申二十五岁中第,十一年乙亥二十八岁上宰相书求官,不得而归,出潼关,作《二鸟赋》。又据程致道说,既出潼关,因游凤翔,上邢君牙书。〇今按:程说大误。盖赋序言“五月过潼关”,而此书言“六月至凤翔”,潼关在长安之东,凤翔在长安之西,相距六百余里,岂有五月方东出潼关,而六月遽能复西至凤翔之理?此书决非此年所作,必是八年以后,十年以前,尝至凤翔,而有此书及《歧山下》等诗也。
  朱熹依据韩文中自叙行踪的话来考定《与凤翔邢尚书书》必非作于贞元十一年,确凿可信。后人对此书之系年皆从朱说,钱仲联《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在定《歧山下》诗的作年时,也采用朱说而系于贞元九年,可见朱熹的考证结果已被后人视为定论。又如《考异》卷九《与大颠书》题下,朱熹用890字的篇幅对此书的真伪作了考证,其中这一段尤其重要:
  今按杭本不知何人所注,疑袁自书也。更以跋尾参之,其记欧公之语,不谬矣。而东坡杂说乃云:“韩退之喜大颠、如喜澄观、文畅,意非信佛法也。而或者妄撰退之与大颠书,其词凡鄙,虽退之家奴仆亦无此语。今一士人又于其末妄题云欧阳永叔谓此文非退之不能作,又诬永叔矣。”苏公此语,盖但见集注之出于或人,而未见跋尾之为欧公亲笔也。二公皆号一代文宗,而其去取不同如此,览者不能无惑。然方氏尽载欧公语,而略不及苏说,其意可见。至吕伯恭,乃于《文鉴》特著苏说以备乙览,则其同异之间,又益后人之惑矣。以余考之,所传三书,最后一篇实有不成文理处,但深味其间语意一二,文势抑扬,则恐欧、袁、方意诚不为过。但意或是旧本亡逸,僧徒所记不真,致有脱误。欧公特观其大概,故但取其所可取而未暇及其所可疑。苏公乃觉其所可疑,然亦不能察其为误而直斥以为凡鄙。所以其论虽各有以,而皆未能无所未尽也。若乃后之君子,则又往往不能究其本根,其附欧说者既未必深知其所以为可信,其主苏氏者亦未必果以其说为然也。徒幸其言可为韩公解纷,若有补于世教,故特表而出之耳。皆非可与实事而求是者也。至如方氏,虽附欧说,然亦未免曲为韩讳,殊不知其言既曰“久闻道德”,又曰“侧承道高”,又曰“所示广大深迥,非造次可喻”,又曰“论甚宏博”,安得初无崇信其说之意邪?韩公之事,余于《答孟简书》盖已论其详矣,故不复论。特从方本载此三书于《别集》,并录欧公二语,而附苏说、方说于其后,且为全载书文于此,而考其同异,订其谬误如左,方以为读者以此观之,则其决为韩公之文,而非它人之所能作无疑矣。
  这一段文字共563字,它又以《考韩文公与大颠书》之题被收入《朱文公文集》卷七一,这就足以说明此段校语实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已相当于一篇独立的学术论文。我们知道,《与大颠书》之真伪是关系到韩愈对佛教的态度的重要问题,在朱熹之后,也还不断有人为了维护韩愈或反对朱熹而否定此书之真实性。我认为朱熹对韩愈与佛教思想的关系之批判不一定可取,但他考定此书“决为韩公之文”则是可以成立的。今人钱钟书在《谈艺录》中专设“昌黎与大颠”一条,博引群书,平亭众说,仍以此书为真,①可见朱熹考证之精确。
  其次,《韩文考异》对韩文的写作意图、思想倾向进行了阐释,往往独得圣解,从而破除了许多误解,例如:
  《考异》卷二《华山女》。
  〇或怪公排斥佛老不遗余力,而于华山女独假借如此,非也。此正讥其炫姿首、假仙灵以惑众,又讥时君不察,使失行妇人得入宫禁耳。其卒章“豪家少年”、“云窗雾阁”、“翠幔金屏”、“青鸟丁宁”等语,亵慢甚矣,岂真以神仙处之哉!
  今检许顗《彦周诗话》中说:“退之见神仙亦不伏,云:‘我能屈曲自世间,安能从汝巢神山。’赋《谢自然》诗曰:‘童騃无所识。’作《谁氏子》诗曰:‘不从而诛未晚耳。’惟《华山女》诗颇假借,不知何以得此?”朱熹所驳,或即为此。《华山女》诗对女道士之描写,表面上看似为赞美,故许顗以为是“假借”,其实正如朱熹所云,此诗述女道士“驱异教归仙灵”之成功,其原因却是以姿色惑人。而结尾数句更是语涉亵慢,纯为讽刺。自朱熹作《考异》后,历代注韩诗者迄无异解,可谓已成定谳。
  《考异》卷四《伯夷颂》:“若至于举世非之,力行而不惑者,则千百年乃一人而已耳。”
  方从杭、粹及范文正公写本,无“力行”二字。“千”下有“五”字。云:自周初至唐贞元末,几二千年。公言“千五百年”,举其成也。〇今按:此篇自“一家”、“一国”至“举世非之而不惑者”,泛说有此三等人,而伯夷之“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又别是上一等人,不可以此三者论也。前三等人,皆非有所指名,故“举世非之而不顾者”,亦难以年数之实论其有无,而且以千百年言之,盖其大约如此耳。今方氏以伯夷当之,已失全篇之大指。至于计其年数,则又舍其几二千年全数之多,而反促就千五百年奇数之少,其误益甚矣。方说不通文理,大率类此,不可以不辨。
  “夫圣人,乃万世之标准也。”
  〇又按:此篇之意,所谓“圣人”,正指武王、周公而言也。既曰圣人,则是固为万世之标准矣。而伯夷者,乃独非之,而自是如此。是乃所以为“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与世之以一凡人之毁誉而遽为喜愠者有间矣。近世读者多误以伯夷为万世标准,故因附见其说云。
  朱熹与方氏的歧异不仅在于所定文字,而且在于对全文主旨的理解。显然,朱熹的理解是准确的,他把握住了韩愈对伯夷的高度推崇,也把握住了此文的主旨、文脉。后代论者多从朱说,清人何焯云:“夫圣人乃万世之标准也,‘圣人’二字从‘武王、周公圣也’生下。”①就是对朱说的补充。假如像“近世读者”那样把“圣人”理解成伯夷,那真可谓是郢书燕说了。
  第三,《韩文考异》除了对韩文的校勘外,还包含着朱熹关于韩愈的某些专题研究成果,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例如《考异》卷十对《新唐书·韩愈传》的注释,其中多有真知灼见。《新唐书》说韩愈是“邓州南阳人”,朱熹对此写了长达785字的考证,征引范围包括《左传》、《汉书·地理志》、《元和姓纂》等典籍、韩愈及其友人的诗文以及宋代孔武仲、洪兴祖、方崧卿等人之说,对韩氏谱系之源流、古今地理之沿革作了深入的考察,有力地否定了《新唐书》的说法。其中如对韩愈家乡“南阳”乃是春秋时晋国的古地名的考辨,对韩愈自称“昌黎”的原因是“是时昌黎之族颇盛,故随称之,亦若所谓‘言刘悉出彭城,言李悉出陇西’者”的说明,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为后代的韩愈研究者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又《新唐书》对韩愈的文学业绩评价甚高,但后来的程颐、王安石却从不同的角度对韩愈提出批评。朱熹则“折其衷而论之”,对“韩公之学所以为得失者”表示了独到的见解。虽说朱熹的观点具有浓厚的理学家气息,但那确是很深刻的一家之言,对后人研究韩愈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由于受到体例的限制,校记一般不能写得过长,所以《韩文考异》中所包含的学术见解大多以言简意赅的片断而出现,但也有一些例外,如下例:
  《考异》卷五《与孟尚书书》:“与之语,虽不尽解,要之胸中无滞碍,以为难得,因与来往。”
  诸本皆如此,方从阁、杭、蜀本删“胸中无滞碍”五字,“自”又或作“且”。〇今按:此书称许大颠之语多为后人妄意隐避删节太过,故多脱落,失其正意。如上两条犹无大利害,若此语中删去五字,则“要自以为难得”一句,不复成文理矣。盖韩公之学,见于《原道》者,虽有以识夫大用之流行,而于本然之全体,则疑其有所未睹,且于日用之间亦未见其有以存养省察而体之于身也。是以虽其所以自任者不为不重,而其平生用力深处,终不离乎文字言语之工,至其好乐之私,则又未能卓然有以自拔于流俗。所与游者不过一时之文士,其于僧道则亦仅得毛干、畅、观、灵、惠之流耳。是其身心内外,所立所资,不越乎此,亦何所据以为息邪距诐之本,而充其所以自任之心乎?是以一旦放逐,憔悴亡聊之中,无复平日饮博过从之乐,方且郁郁,不能自遣,而卒然见夫瘴海之滨,异端之学,乃有能以义理自胜,不为事物侵乱之人,与之语,虽不尽解,亦岂不足以荡涤情累,而暂空其滞碍之怀乎?然则凡此称誉之言,自不必讳,而于公所谓不求其福,不畏其祸,不学其道者,初亦不相妨也。虽然使公于此,能因彼稊稗之有秋,而悟我黍稷之未熟,一旦翻然反求诸身,以尽圣贤之蕴,则所谓以理自胜,不为外物侵乱者,将无复羡于彼,而吾之所以自任者,益恢乎其有余地矣。岂不伟哉!
  众所周知,韩愈是以辟佛著称的思想家,但他与佛教之间又有很复杂的关系,历来的韩愈研究者都很关注这个问题,尤其关注韩愈与僧人的交往。大颠是韩愈在潮州时结识的僧人,上文中已论及韩愈《与大颠书》的真伪问题,其实除了《与大颠书》之外,韩愈还在别处提到过他与大颠的关系,《与孟尚书书》就是一例。此书中称赞大颠“胸中无滞碍”,显然这是一种很高的精神境界,在那些一心要维护韩愈的辟佛名声的人看来,此语当然是不妥当的。朱熹认为方本所据之诸本所以要删去此五字,就是“后人妄意隐避”之故。在这段校记中,朱熹除了从文理的角度判定有此五字为长之外,又从韩愈的生平行事及思想实际出发,说明韩愈文中以此语称赞大颠的前因后果。应该指出,朱熹从理学家的立场出发对韩愈的批判是不无过火之处的,但他认为韩愈贬至潮州后内心苦闷,忽逢大颠,见其“能以义理自胜,不为事物侵乱”,于是深为钦羡,这个分析是合情合理的。朱熹又指出韩愈一时称赞个别的僧人,并不妨碍他在总体上反佛的思想倾向,这个评价也是实事求是的。钱钟书先生认为朱熹的这段校记“虽较唐人为刻,要非周内之言,更非怪退之与僧徒书札往还,诗篇赠答也。”①甚确。后人论韩愈与大颠关系者,虽纷纷多言,但往往好作奇怪之论,②反不如朱说之平实可信。由此可见把朱熹的这段校记视为论韩愈与大颠关系的一篇专论,也不为过。
  《韩文考异》对韩愈诗文字句的校定,其直接目的当然是求真,但在陈述校定理由时,朱熹也常常对韩愈诗文的风格特征有所论断,其中颇多富有文学批评意味的精采论断。例如:
  《考异》卷七《祭窦司业文》:“四十年余,事如梦中。”
  诸本皆如此。方从阁、杭、苑及南唐本作“事半如梦”,云:古“梦”音平,去声通。石崇诗:“周公不足梦”,与“可以守至冲”叶。〇今按:“事半如梦”,语意碎涩,不如诸本之浑全而快捷。前人误改,当以重押“中”字之故,不知公诗多不避也。
  《考异》卷二《和虞部卢四酬翰林钱七赤藤杖歌》:“浮光照手欲把疑。”
  诸本同。方独从蜀本作“照把欲手”,云:《檀弓》有“手弓”,《列子》有“手剑”,《史记》有“手旗”,义同此。诸本多误。〇今按:方说“手”义固为有据,然诸本云“照手欲把”,则是未把之时,光已照手,故欲把而疑之也。今云“照把”,则是已把之矣。又欲手之,而复疑之,何耶?况公之诗,冲口而出,自然奇伟,岂必崎岖偪仄,假此一字而后为工乎?大抵方意专主奇涩,故其所取多类此。
  《考异》卷七《李元宾墓志铭》:“已虖元宾,竟何为哉!竟何为哉!”
  方又云:上“竟”字,石本作“意”,而邵公济尝叹其句法之妙,谓欧公而下,好韩氏学者,皆未之见。遂从其说,定上字作“志意”之“意”,下字作“究竟”之“竟”,则予不识其何说也。窃意若非当时误刻,即是后来字半磨灭,而读者不审,遂传此谬。好事者又从而夸大之,使世之愚而好怪者,遂为所惑,甚可笑也。
  这三例中,朱熹的校定都是于理为长,于义为胜,兹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在校定时表达了他对韩诗、韩文的风格特征的看法。第一例中朱指出韩诗不避重韵。①第二例中指出韩诗“自然奇伟”。第三例中反对世人以怪诞目韩文。这些看法都与朱熹对韩愈诗文的总体看法有关。世人多以为韩愈作文好奇,故韩诗、韩文都以奇险见长。朱熹对此独持异议,他指出“韩诗平易。”①“退之要说道理,又要则剧,有平易处极平易,有险奇处极险奇。”②“抑韩子之为文,虽以‘力去陈言’为务,而又必以‘文从字顺各识职’为贵。”③在朱熹看来,韩愈诗文虽然有奇险的一面,但其主导倾向却是平易自然,韩愈不会为了追求奇险风格而损害字句的自然通顺。朱熹的这个见解是深得韩愈诗文之真谛的。清人赵翼评韩诗说:“其实昌黎自有本色,仍在文从字顺中自然雄厚博大,不可捉摸,不专以奇险见长。”④赵翼的说法深受学界之赞许,而事实上朱熹才是最早以“平易”评价韩诗韩文的。朱熹对韩愈诗文风格的洞察力堪称千古卓识。⑤
  清人往往目宋儒为空疏,其实宋儒中的佼佼者虽然喜谈义理,但也善于训诂考订,决非“空疏”二字所能概括。朱熹的《韩文考异》就是一个明证。
  如上所述,《韩文考异》在校勘上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为后世提供了一部相当可靠的韩集定本,这正是朱熹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的产物。朱熹确实擅长理校,但他十分重视版本根据,不逞己见而轻改原文。例如《考异》卷二《送进士刘师服东归》:“猛虎落陷穽,坐食如孤肫。”方崧卿以为“此乃司马迁所谓‘猛虎在陷穽之中,摇尾而求食’也。”朱熹云:“方说是也。然则‘坐’当作‘求’矣,但本皆作‘坐’,故未敢改耳。”又《考异》卷八《唐故江西道观察使中大夫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神道碑铭》:“公,尚书之弟某子。公讳仲舒,字弘中。”朱熹指出,“上句已有‘公’字,此不当再出,当删。然无别本可据,姑存之。”我认为朱熹的这两点看法都很有理,但他虽然提出了看法,却并不轻改原文。又如《考异》卷四《兰田县丞厅壁记》:“贞元初,挟其能战艺于京师,再进再屈口人。”句中有一阙字,方本作“千”,朱熹指出:“唐人试宏词者甚少,如贞元九年仅三十二人而已,作‘千人’恐非是。或疑‘千’当作‘其’,如云‘屈其坐人’也。然无所据,故效《穆天子传》,阙其处以俟知者。”今人童第德说:“朱子又谓其说无所据,盖其慎也。”①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熹的谨慎态度比之清代的考据名家并不逊色。
  《韩文考异》的校勘,细入毫芒。即使是对于被否定的异文,朱熹也不是轻易地置之不理,而是仔细地推求其致误之原由,从而使自己的定夺更有说服力。例如《考异》卷三《斗鸡联句》:“毒手饱李阳,神槌困朱亥。”方本云:“谢本云:贞元本‘毒手’作‘尊拳’,‘尊拳’,刘伶语也。邵公济云:‘神槌’,善本作‘袖槌’。‘袖四十斤铁槌’,于《史记》本文为合。然晋祖纳曰:‘假有神锥,必有神槌。’‘神槌’,‘尊拳’,岂皆借用字耶?”方崧卿虽指出这两句有异文,但并未改动原文。朱熹本来只要依从方本即可,然而他却对异文之不可取作了详细的分析:“‘毒手’是李阳本事中语,而‘神槌’字则朱亥事中无之。故邵欲改‘神’作‘袖’,以从本事。然又属对不亲切,故方又欲从谢本,借刘伶之‘尊拳’以附李阳,借祖纳之‘神槌’以附朱亥,则两句皆为兼用两事,而不偏枯耳。然亦未敢遽改也。今以其说未明,复为详说如此,以俟考焉。”他对后人逞己见而擅改韩诗字句的思路揣摹得一清二楚,也就证明了原文本不如此。又如《考异》卷二《南山有高树行赠李宗闵》:“黄鹄得汝去,婆娑弄毛衣。”方本云“婆娑”二字阁本作“婆婆”。如此荒谬的异文,方本虽不从,但没有明言其谬。朱熹则指出:“旧闻傅安道说,亲戚间尝有校此书者,他本元作‘娑娑’,先校者灭去其上一‘娑’字,而别定作‘婆’。此人不详己本已作‘婆娑’,而遽亦灭去‘娑’字,别定为‘婆’,则遂无复‘娑’字,而直为‘婆婆弄毛衣’矣。当时疑其戏语,今见方氏所据阁本乃如此,而云出于李左丞家,则知傅公之言为不妄矣。”欧阳修曾指出韩文多误本的原因是“盖由诸本不同,往往妄加改易。”①朱熹为之提供了一条有力的证据。如此细致入微地推本求源的学风,岂得谓之空疏!
  朱熹一生好学深思,读书精审。他说:“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至于文义有疑,众说纷错,则亦虚心静虑,勿遽取舍于其间。先使一说自为一说,而随其意之所之,以验其通塞,则其尤无义理者不待观于他说而先自屈矣。复以众说互相诘难,而求其理之所安,以考其是非,则似是而非者亦夺于公论而无以立矣。”②他还指导弟子:“看文字如捉贼,须知道盗发处。自一文以上赃罪情节,都要勘出。若只描摸个大纲,纵使知道此人是贼,却不知何处做贼。”③所以朱熹读书,往往能于他人无疑处生疑,于他人无得处有得。他读《尚书》而疑《古文尚书》及孔安国序,读《诗经》而疑《小序》,都是睿识明断,独得圣解。《韩文考异》是朱熹的晚年著作,其时他的学问见识已达炉火纯青的境界,于是驾轻就熟,游刃有余。如上所述,《韩文考异》在校订文字、阐明文意、考订事实等方面都成绩卓著,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的朴学精神固然是重要原因,而多疑深思、穷究底蕴的治学态度是更重要的原因。唯其多疑,才能发现问题。唯其深思,才能解决问题。朱熹的学风兼得后人所谓“汉学”与“宋学”的长处,而其精华则是恰到好处地发挥了宋学的怀疑精神,这是朱熹成为宋代理学家中最杰出的学者的原因,而《韩文考异》则为我们理解此点提供了很好的窗口。
  当然,任何一种学风总是有缺点的。即以《韩文考异》而言,朱熹在得益于怀疑精神的同时,也难免偶有逞臆武断之误。例如《考异》卷五《代张籍与浙东观察李中丞书》:“未必不如听吹竹、弹丝、敲金、击石也。”方本“敲”字作“敵”,云:“唐人多使‘敵’字,如卢仝诗:‘敵金摐玉。’”朱熹驳云:“方说‘敵’字甚怪,所引卢仝诗当亦是误本耳。”后人俞樾、童第德都认为“敵”字是“擿”字的假借字,义同“敲”。①故韩文“敵金”实无误。又如《考异》卷一《河之水二首寄子侄老成》:“缗鱼于渊。”“渊”字,方本作“泉”。朱熹云:“以‘渊’为‘泉’,避讳也。依例当作‘渊’。”然而韩愈是唐人,自当避唐高祖李渊讳,故韩诗原文应作“泉”,《考异》误。此外如《考异》卷八《中大夫陕府左司马李公墓志铭》中有“将复庙祀”一句,朱熹引《唐会要》解之,又议及宋朝法度,旁衍枝蔓,不合校勘的体例。凡此等等,都与宋儒好谈义理的作风有关。不过《韩文考异》中此类缺点只是偶尔见之,不足以影响其整体的学术价值。
  综上所述,我认为《韩文考异》是体现了朱熹的学术思想和学术作风的精心杰作,是朱熹平生文学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它不但值得后代的校勘工作者进行借鉴,而且应在文学批评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知识出处

朱熹文学研究

《朱熹文学研究》

出版者:南京大学出版社

本书对作为思想家、哲学家的朱熹文学活动作了一番巡礼,详细论述了朱熹的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以及其关于古代典籍的整理、注释,充分展示了朱熹在宋代文学史上的成就,对目前朱熹研究中缺乏对其文学成就评价的现状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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