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朱熹对韩文版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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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文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480
颗粒名称: 一、朱熹对韩文版本的选择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0
页码: 299-30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熹对韩文版本的选择,包括他根据自己的学术目的,筛选和取舍韩文版本文本的过程,以及这一选择对他的理学思想和在韩国的传播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 朱熹 韩文版本 选择

内容

朱熹一生中主要的文学活动是对前代文学典籍的整理和注释,其中尤以《诗集传》、《楚辞集注》和《韩文考异》三种最为重要。然而正如钱穆所言:“惟其《诗》与《楚辞》两种,既已脍炙人口,传诵迄今弗衰。而《韩文考异》独少为人称道。”①当然《韩文考异》的成就已被吸收入宋以后各种版本的韩集,事实上也是“传诵迄今弗衰”的,但是就学术研究而言,则《韩文考异》远不如《诗集传》和《楚辞集注》那样受人重视。据林庆彰主编《朱子学研究书目》的统计,在1900年至1991年的九十年间,关于《诗集传》的论著有八十三篇,关于《楚辞集注》也有十五篇,唯独《韩文考异》除了一篇论文有所涉及外,就只有钱穆《朱子新学案》中曾辟专章予以讨论了。对于这种现象,钱穆是这样解释的:“盖后儒于朱子《诗》、《楚辞》尚有争辩,独《考异》无间然。既群相遵守,遂乃视若固然,而声光转暗也。”①我认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诗集传》、《楚辞集注》是两部注本,而《韩文考异》则是一部校勘记。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注释一向被视作表达学术思想的重要方式,而校勘通常因仅处理文本之异同而不太受到重视。所以当后代学者研究朱熹时,就难免重此轻彼了。即使如钱穆本人,虽然认为《韩文考异》“义理、文章、考据兼容并包”,②但在论述中也仅及其校勘成就,就说明了这一点。我认为《韩文考异》固然是校勘学上具有典范意义的一项著作,但它所包蕴的学术价值已远远溢出校勘学的范围。对《韩文考异》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完整地理解朱熹的学术思想。又由于《韩文考异》的对象是文学作品,故此项研究尤其有助于我们完整地理解朱熹的文学思想。
  众所周知,校勘工作质量高低的先决条件是所据底本是否善本,所采参校本的范围是否广博。应该说,方崧卿《韩集举正》在这方面是做得很好的。《韩集举正》卷首《叙录》所列的本子共有十种,其中唐令狐澄本、南唐保大本、秘阁本、祥符杭本、嘉祐蜀本、谢克家本、李昞本七种都堪称韩集的善本。赵德《文录》是韩愈同时代人所编的韩文选本,《文苑英华》、《文粹》两种总集都收录有韩文若干,也具有相当高的校勘价值。此外还有一种“石本”,它其实是散见于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等书的韩文石刻本以及尚存于世的石刻原件,这些当然也是比较接近韩文原貌的宝贵材料。方氏偶尔涉及的本子还有洪兴祖本、潮本、唐咸通本、旧监本、欧本、沈元用本、荆公本、张本、樊本、曾本、赵本、晁本、蔡本、吕本等十余种。朱熹用以校勘的本子与方氏大致相同,然而在如何看待各种本子的态度上,两人却有极大的差别。
  方崧卿虽然掌握了不少韩集版本,但他信从的其实只有很少几种,他在《韩集举正序》中说:“仆尝得祥符中所刊杭本四十卷,其时犹未有《外集》。今诸集之所谓旧本者,此也。既而得蜀人苏溥所校刊刘、柳、欧、尹四家本,此本嘉祐中尝刊于蜀,故传于世。继又得李左丞汉老、谢参政任伯所校秘阁本,李本之校阁本,最为详密。字之疑者,皆标同异于其上,故可得以为据。大抵以公文石本之存者校之,阁本常得十九,杭本得十七,而蜀本得十五六焉。今只以三本为定。”
  从今存之《四库全书》本《韩集举正》来看,方氏校勘时确以三本为主,其中阁本又受到特别的尊信。朱熹对此很不以为然,他在《书韩文考异前》中说:“此集今世本多不同,惟近岁南安军所刊方氏校本号为精善。别有《举正》十卷,论其所以去取之意,又他本之所无也。然其去取,以祥符杭本、嘉祐蜀本及李、谢所据馆阁本为定,而尤尊馆阁本。虽有谬误,往往曲从。他本虽善,亦弃不录。”朱熹又在《韩文考异序》中说:“原三本之见信,杭、蜀以旧,阁以官,其信之也则宜。然如欧阳公之言,韩文印本初未必误,多为校雠者妄改。亦谓如《罗池碑》改‘步’为‘涉’,《田氏庙》改‘天明’为‘王明’之类耳。观其自言为儿童时,得蜀本韩文于随州李氏。计其岁月,当在天禧中年,且其书已故弊脱略,则其摹印之日,与祥符杭本,盖未知其孰先孰后?而嘉祐蜀本又其子孙,明矣。然而犹曰:‘三十年间,闻人有善本者,必求而改正之。’则固未尝必以旧本为是而悉从之也。至于秘阁官书,则亦民间所献,掌故令史所钞,而一时馆职所校耳。其所传者,岂真作者之手稿?而是正之者,岂尽刘向、扬雄之伦哉!读者正当择其文理意义之善者而从之,不当但以地望形势为重轻也。”方崧卿自以为尊信三本之理由是它们最接近石本,所以是善本。朱熹却批评他是“以地望形势为重轻”,持论似乎过于苛刻。但是朱熹反对过于迷信三本,则是有充足理由的。朱熹自己校勘韩文的方法则是“悉考众本之同异,而一以文势、义理及他书之可验者决之。苟是矣,则虽民间近出小本不敢违。有所未安,则虽官本、古本、石本不敢信。”①这显然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朱熹的校勘质量后来居上,举数例如下②:
  《考异》卷六《送王秀才序》:“原远而末益分。”
  方从阁本,“分”作“引”。〇今按:以“分”为“引”,盖草书之误。然幸有它本可证。方乃不取,而独信其误,何哉!
  《考异》卷七《唐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允义孔君,兹惟其藏,更千万年,无敢坏伤。”
  方从杭本,无“伤”字。〇今按:此“伤”字诸本皆有,文理音韵,皆无可疑。方氏特以杭本脱漏,遂不之信。宁使此铭为歇后语,而不肯以诸本补之,甚可怪也。
  《考异》卷七《唐故河东节度观察使荥阳郑公神道碑文》:“投壶博弈,穷日夜若乐而不厌者。”
  方从阁、蜀本,“若”作“苦”。〇今按:二本之无文理有如此者,而方皆从之,可怪也。
  在这些地方,方本宁从有明显谬误的阁、杭、蜀三本,而不肯改从他本,难怪朱熹要大呼“可怪”了。下面两则更值得注意:
  《考异》卷四《汴州东西水门记》:“监军是谘,司马是谋。”
  诸本及石本皆有此二句,在“人力有余”之下。方从阁本删去,云:阁本盖公晚年所定,当从之。〇今详此二语,疑后人恶“监军”二字而删之耳。方氏直谓阁本为公晚年所定,不知何据而云然。以今观之,其舛误为最多,疑为初出未校之本,前已辨之详矣。大抵馆阁藏书,不过取之民间,而诸儒略以官课校之耳。岂能一一精善,过于私本?世俗但见其为官本,便尊信之,而不复问其文理之如何,已为可笑。今此乃复造为“改定”之说,以钳众口,则又可笑之甚也。
  今检《汴州东西水门记》前有序云:“大合乐,设水嬉,会监军、军司马、宾佐、僚属……”故而后面叙及监军、司马,乃题中应有之义。诸本有此二句,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方氏独从阁本删此二句,已属无理。他又毫无根据地为自己迷信阁本编造理由,更为荒唐。朱熹对此严词驳斥,指出官本并不比私本更精,他的见解是远胜于方氏的。
  《考异》卷五《贺徐州张仆射白兔书》:“其有逆乱之臣,未血斧锧之属,畏威崩析归我乎哉?”
  诸本多如此。嘉祐杭本亦然。方本“之属”作“其属”,属下句。“析”作“拆”,云:《汉·终军传》:“野兽并角,明同本也。众支内附,示无外也。殆将有解编发,削左衽而蒙化者。”又王褒《讲德论》:“今南郡获白虎,偃武兴文之应也。获之者张武,张而猛也。”公言盖祖此。〇今按:嘉祐杭本“之”、“析”二字,文理分明。方氏但据蜀本,而不复著诸本之同异。其所定又皆误,盖其属归我,事小不足言。不若逆乱之臣归我之为大而可愿也。“崩拆”亦不成文。若用《论语》“分崩离析”之语,则当从木。若用《史记》“折而入于魏”之语,则当从手。二义皆通。然既有“崩”字,则似本用《论语》中字也。
  今检《贺徐州张仆射白兔书》乃韩愈在徐州时因节度使张建封部下献白兔而作,文中明言白兔之所以为瑞,在于“不战而来之之道也”,而张建封既然是“股肱帝室,藩垣天下”,所以白兔象征着有逆乱之臣前来降附,朱熹谓“不若逆乱之臣归我之为大而可愿”,这是切合此文的内容和所贺对象之身份的正确解读。如依方本,则仅为逆乱之臣之属下归我,朱熹以为“事小不足言”,良是。虽然“诸本多如此”,也即都如朱本所取,文顺而义长,但方氏却独从蜀本,而且对诸本之同异又不出校记,这样不但为读者提供了错误的文本,而且使后人无从得知各本异文的情形,而无从再审议校订。显然,方本的这个错误完全是因为迷信蜀本而致,所以对其错误视而不见。
  方本还有一个缺点,便是迷信石本。他所以特别重视阁、杭、蜀三本,也是因为它们比较接近石本。然而石本是否一定准确无误呢?朱熹认为并非如此。例如:
  《考异》卷六《送李愿归盘谷序》:“友人李愿居之。”
  诸本及洪氏石本皆作“友”,方云:樊氏石本作“有”。〇今按:校此书者,以印本之不同而取正于石本,今石本乃又不同如此,则又未知其孰是也。然以理推之,则作“有”者为无理。故特详著之,以见所谓石本者之不足信也。
  “起居无时,惟适之安。”
  写本及洪氏石本“之”作“所”,方从苑、粹、樊氏石本作“之”。〇今按此二石本不同,又足以见所谓石本之难信矣。然以理推之,作“之”为是。
  “嗟盘之乐兮,乐且无殃。”
  “殃”,方从洪校石本作“央”。又云:樊本只作“殃”,然阁、杭、蜀皆作“央”。王逸注《离骚》云:“央,尽也,已也。”……〇今按:作“殃”于义为得。又按:此篇诸校本多从石本,而樊、洪两石已自不同,未知孰是。其有同者,亦或无理,未可尽信。按欧公《集古·跋尾》云:“《盘谷序》石本,正元中所刻,以集本校之,或小不同。疑刻石误,然以其当时之物,姑存之以为佳玩,其小失不足校也。”详公此言,最为通论。近世论者专以石本为正,如《水门记》、《溪堂诗》,予已论之。《南海庙》、《刘统军碑》之类亦然,其谬可考而知也。
  《送李愿归盘谷序》是韩文名篇,当时即已刻石。后人又翻刻之,故传世石本不止一种。这些石本自身即有异文,可见石本不一定可靠。如果像方氏那样一意盲从石本,那么各种石本的异文又该如何处理呢?欧阳修从金石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石本可能有误,但仍有文物价值。朱熹也性喜金石,故赞同此说,称为“通论”。但他坚决反对校勘时“专以石本为正”,这是对方氏错误的一针见血的批评。
  《考异》卷四《汴州东西水门记》:“厥初距河为城,其不合者,诞置联锁于河。宵浮昼湛,舟不潜通。然其襟抱亏疏,风气宣洩。”
  “湛”或作“沈”。“不”字,方从石本作“用”。〇今按上下文意,盖言置锁虽足以禁舟之潜通,然未免亏疏宣洩之患,故须作水门耳。诸本作“舟不潜通”者是也。今上文既言“置锁”,而下文乃云“舟用潜通”,则是锁为虚设,而其下句亦不应著“然”字矣。若以为误,则石本乃当时所刻,不应有误,然亦安知其非书者之误,刻者之误?况或非所亲见,则又安知非传者之误耶?
  此文记董晋在汴州建水门之事。在未作水门时,以铁锁挡之,以禁止舟船私自通行。如依方本作“舟用潜通”,“则是锁为虚设”,故朱熹揆之以事理,定为“不”字,可从。值得注意的是,方本是据石本的,那么,为什么当时所刻的石本会有错误呢?朱熹推测其致误原因有三,一为“书者之误”,二为“刻者之误”,三为“传者之误”。也就是说,在石本的书写、镌刻、传抄三个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错误,所以石本并不是绝对无误的。在校勘时还是应该以义理为主,而不应迷信石本。
  《考异》卷五《郓州溪堂诗》:“惟郓也截然中居,四邻望之,若防之制水,恃以无恐。”
  阁、杭、蜀及诸本,“中居”之下皆有此四字,方从石本删去。〇今按文势及当时事实,皆当有此句。若其无之,则下文所谓“恃以无恐”者,为谁恃之邪?大凡为人作文,而身或在远,无由亲视。摹刻既有脱误,又以毁之重劳,遂不能改。若此事盖亲见之,亦非独古为然也。方氏最信阁、蜀、杭本,虽有谬误,往往曲从。今三本幸皆不误,而反为石本脱句所夺,甚可笑也。
  此诗乃穆宗长庆三年(822)韩愈应郓曹濮节度使马总之请而作,其时韩官居吏部侍郎,在长安。郓曹濮节度使的治所在郓州,原为叛镇李师道所据的战略要地,韩文中写到的“沂密”在其东方,“幽镇魏”在其西北,“徐”在其东南,所以说郓州“截然中居,四邻望之,若防之制水,恃以无恐。”如无“四邻望之”一句,那么“恃以无恐”的主语便没有着落,故石本无此句显然有误。朱熹又从而分析石本致误的原因可能是“为人作文,而身或在远,无由亲视”。今考韩愈此年二月曾往镇州宣慰王廷凑军,春末即返长安。夏秋间马总使人来请作《溪堂诗》,此时韩愈并未前往郓州,故确是“身或在远”。及至十月间此诗在郓州勒石,①韩愈也“无由亲见”。朱熹对石本可能致辞误的原因的推测是相当合理的。
  《考异》卷八《柳州罗池庙碑》:“桂树团团兮,白石齿齿。”
  〇今按:此石本“团团”字初误刻作“团圆”,后镌改之,今尚可见。则亦石本不能无误之一证也。
  这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实物证据。朱熹指出石本上初刻有误后又改刻的痕迹尚存,既然石刻在镌刻过程中难免有误,那么石本当然不应是绝对正确的版本依据。
  此外,朱熹还注意到古代钞本的情况。
  《考异》卷五《与孟东野书》:“混混与世相浊,独其心追古人而从之。”
  “从”下方有“今”字,“之”下方有“人”字。云:谢以贞元本定。〇今按:上语“与世相浊”,即是从今之人,更著二字,则赘而不词矣。旧书之不足据有如此者。故特详著其语云。
  今考此文作于贞元十六年(800),所谓“贞元本”,钱穆认为“当不指刻本,或是传钞本也”①,诚然。贞元共二十年,此本即使是钞于贞元末年,也距作年仅隔四年,这真可说是最古之本了。但是如从此本,则上句说“混混与世相浊”,下句说“独其心追古人而从今之人”,两句之间安得用表示“偏偏”之意的“独”字?而且“心追古人而从今之人”岂不是逻辑混乱,自相矛盾?朱熹斥之为“赘而不词”,甚确。由此可见,即使是时代最早的古本,也不一定是绝对可靠的版本依据。方氏认为本子愈古愈好的看法是不正确的。
  从上述例证可以知道,朱熹校勘韩文时所掌握的本子虽然仅仅稍多于方氏,②但由于方崧卿盲目信从阁本等少数几种本子,又片面地认为古本、石本一定可靠,所以方氏的校勘成绩远远不如朱熹,只有《韩文考异》才真正做到了博采众本之长。

知识出处

朱熹文学研究

《朱熹文学研究》

出版者:南京大学出版社

本书对作为思想家、哲学家的朱熹文学活动作了一番巡礼,详细论述了朱熹的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以及其关于古代典籍的整理、注释,充分展示了朱熹在宋代文学史上的成就,对目前朱熹研究中缺乏对其文学成就评价的现状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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