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朱熹的楚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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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文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47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朱熹的楚辞学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7
页码: 262-2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对楚辞进行了研究和解读,对其学术地位和文学价值进行了评价,并在《楚辞大全》中收录了众多楚辞作品及注释。
关键词: 朱熹 楚辞学

内容

一、朱熹对屈赋思想意义的阐发
  《楚辞》最早的本子为西汉刘向所辑,共十六卷。后经东汉王逸的增订注释,就成了《楚辞章句》十七卷,这是北宋之前唯一的《楚辞》传本。到了北宋,晁补之认为王逸所作的《九思》“视向以前所作相阔矣”,①从而删去《九思》一篇,编成《重定楚辞》十六卷。同时,他又把历代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受屈原影响较大的作品编成《续楚辞》二十卷和《变离骚》二十卷。后两种书后来都失传了,②现在已无从窥其全貌。南北宋之间,洪兴祖对王逸注本加以疏通证明,成《楚辞补注》十七卷。洪氏补注虽然间有新义,但总的说来,还未能对王注有重要突破,楚辞研究仍然停留在汉代学术的范围之内。直到朱熹的《楚辞集注》(包括《楚辞辩证》、《楚辞后语》)一书编成,才使楚辞研究出现了全新的局面,而《楚辞集注》也就成为楚辞学史上的一座里程碑。①
  朱熹为什么要作《楚辞集注》?他在序言中说:“东京王逸《章句》与近世洪兴祖《补注》并行于世,其于训诂名物之间,则已详矣。顾王书之所取舍,与其题号离合之间,多可议者,而洪皆不能有所是正。至其大义,则又皆未尝沈潜反复,嗟叹咏歌,以寻其文词指意之所出,而遽欲取喻立说,旁引曲证,以强附于其事之已然,是以或以迂滞而远于性情,或以迫切而害于义理。使原之所为壹郁而不得申于当年者,又晦昧而不见白于后世。予于是益有感焉。疾病呻吟之暇,聊据旧编,粗加隐括,定为《集注》八卷。庶几读者得以见古人于千载之上,而死者可作,又足以知千载之下有知我者,而不恨于来者之不闻也。”就是说,他很不满于旧注只注意到屈赋的训诂名物,而没有能发明屈原的“忠君爱国之诚心。”所以他要反复强调这一点,以“增夫三纲五典之重”。②通读全书,可以发现朱熹确实在这方面有所发明,他对屈原作品的思想内容的认识,远远地超过了王逸、洪兴祖等人。
  朱熹的著述事业,往往是与现实政治有密切关系的,《楚辞集注》也不例外。对此,南宋人就有很清楚的认识。周密说:“赵汝愚永州安置,至衡州而卒。朱熹为之注《离骚》以寄意焉。”③陈振孙也说:“公为此注,在庆元退归之时,序文所谓放臣、弃子、怨妻、去妇,盖有感而托者也。”④赵希弁也认为:“公之加意此书,则作牧于楚之后也。或曰:有感于赵忠定之变而然。”①王应麟也记载说:“南塘挽赵忠定公云:‘空令考亭老,垂白注离骚。’”②
  宁宗庆元年间,韩侂胄为了独擅朝政,制造了“庆元党禁”,开列了一份五十九人的“伪逆党籍”,其中宰执四人,以赵汝愚为首;待制以上十三人,以朱熹为首,对所谓的“伪学”、“逆党”一网打尽。③此次党禁直接导致了韩侂胄专权跋扈的黑暗政治局面,摧残了朝野士大夫的士气,以朱熹为首的“道学”所受的打击尤其严重。对此,朱熹当然有切肤之痛。当时正人端士纷纷被贬谪到荒远之地,赵汝愚谪永州,中道暴卒于衡阳。朱熹的高足弟子蔡元定编管道州,次年即郁闷而卒。永、道皆在湖湘之地,赵、蔡等人的遭遇与当年的屈子多么相似!朱熹本人虽然未遭流放,但也被落职罢祠,甚至还有人上书要求对朱处以极刑。此时的朱熹,心中勃郁烦怨,百感交集。他祭赵汝愚说:“何悟反复,接踵言归。我罪未论,公行先迈。临风一恸,鸡絮是将……”④又遣子往哭蔡元定说:“精诣之识,卓绝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穷之辩,不复可得而见矣。天之生是人也,果何为耶!”⑤他还写了一篇《梅花赋》,其乱曰:“后皇贞树,艳以姱兮。洁诚谅清,有嘉实兮。江南之人,羌无以异兮。茕独处廓,岂不可召兮……王孙归来,无使哀江南兮!”⑥此赋模仿《离骚》和《招魂》,分明是对贬死的赵、蔡等人之忠魂的召唤。不早不迟,朱熹恰恰在此时着手编撰《楚辞集注》,决不是偶然的巧合。他在《楚辞集注》的序中说:“呜呼悕矣,是岂易与俗人言哉!”可谓慨乎言之,他确实是用生命中最后的精力发愤以著此书,所以直到逝世的三天之前还“又修《楚辞》一段”①。
  关于朱熹注《楚辞》与当时政局的关系,我们还可以用一个旁证来说明之,那就是吴仁杰著《离骚草木疏》之事。吴仁杰字斗南,早在光宗绍熙年间,他就开始研究《楚辞》中的草木之名。朱熹曾在绍熙二年(1191)写信给吴,讨论吴书稿中的有关内容,书中说:“《草木疏》用力多矣,然其说兰、薰,殊不分明……”②然而吴书实至庆元间方告完成。庆元三年(1197),即赵汝愚贬死的第二年,也即朱熹正在撰写《楚辞集注》之时,吴仁杰自跋其书云:“仁杰幼喜读《离骚》文,今老矣,犹时时手之。不但览其言辞,正以其竭忠尽节,凛然有国士之风。每正冠敛衽,如见其人。凡芳草嘉木,一经品题者,谓皆可敬也……《离骚》以芗草为忠正,莸草为小人,荪、芙蓉以下凡四十又四种,犹青史氏忠义、独行之有全传也。薋、菉葹之类十一种,傅著卷末,犹佞幸、奸臣传也。彼既不能流芳后世,姑使之遗臭万载云。”③可见吴仁杰之撰《离骚草木疏》,其用意与朱熹注《楚辞》如桴鼓相应。清人鲍廷博跋吴书说:“考先生是书,成于庆元丁巳。维时宁王初政,韩侂胄方专拥戴功,与赵汝愚相轧。既而斥汝愚,罢朱子,严伪学之禁,从而得罪者五十九人。先生官止国录,未敢诵言,迺祖述《离骚》,譬之草木,按神农、本草诸书,为之别流品,辨异同。薰莸既判,忠佞斯呈……当汝愚之责永州而卒于衡也,朱子亦为之注《离骚》以寄意焉。其成书后于先生二年,而其感时伤逝,缠绵恻怛,不能自已之情,亦时时流露于行墨间。是书也,可谓先得朱子之心矣!”①鲍氏把吴书与朱注联系起来考察,很有眼光。我觉得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朱、吴不约而同地采用注释屈赋的方式来颂扬忠贞之士,鞭挞奸佞之臣,是因为这几乎是他们所能运用的唯一的斗争手段。朱熹既然在几年前就已与吴仁杰通信讨论其书,他对吴书的整个撰写过程应该都是有所了解的。朱注与吴书虽然体例不同,但其中所蕴含的精神则是心心相印的。
  然而,朱熹编撰《楚辞集注》的直接触发因素虽然是庆元党禁,但他早就重视《楚辞》的思想意义,而且是在更为深广的时代背景里把握这种意义的。换句话说,朱熹所以要发扬《楚辞》中的“忠君爱国之诚心”,并不仅仅是要为赵汝愚、蔡元定等人招请忠魂,也是为了激励整个南宋时代的爱国士大夫。他在《楚辞集注》中所蕴含的批判锋芒也并不仅仅是针对一个权臣韩侂胄,而是针对长期以来存在于南宋朝廷中的投降派的。
  靖康事变发生以后,赵宋统治集团内部就出现了壁垒分明的两个阵营:以李纲、岳飞、胡铨等爱国将领和爱国士大夫为代表的抗金派与以张邦昌、赵构、秦桧等卖国贼为首的投降派。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爱国的士大夫们不可能公然批评皇帝,所以就把斗争的矛头集中于秦桧等奸臣。这种斗争在学术领域中的反映之一,就是借古讽今,褒扬历史上忠君爱国的气节之士,批判变节事敌的贰臣汉奸。例如北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述三国事时以魏为正统,而朱熹著《通鉴纲目》则奉蜀汉之正朔,就是因为司马光“生于北宋,苟黜曹魏之禅让,将置君父于何地?”而朱熹“固江东南渡之人也,惟恐中原之争天统也。”②又如对于扬雄,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评价甚高,而朱熹则在《通鉴纲目》中大书“莽大夫扬雄死”。这都反映了当时实际政治斗争的需要。在楚辞研究中也有同样的反映,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对于扬雄赋的评价。在宋之前,扬雄一直是颇享盛名的,班固、韩愈等人都曾给予极高的评价。苏轼首先批评扬雄“好为艰深之辞,以文浅易之说”,①但也仅是论文,并未及其品节。晁补之编《变离骚》,还专门选入了扬雄的《反离骚》,认为“《离骚》之义,待《反离骚》而益明。”②这是靖康事变以前的情况。靖康事变后,洪兴祖作《离骚补注》,就一反前人成见,首次对扬雄的品节进行批判。在《离骚》“跪敷衽以陈辞兮,耿吾既得此中正”二句之下,洪氏补注说:“《反离骚》云:‘吾驰江潭之泛滥兮,将折衷乎重华。舒中情之烦或兮,恐重华之不累与。’吾恐重华与沈江而死,不与投阁而生也。”③对扬雄进行了辛辣的讽刺。朱熹在《楚辞集注》中引用了这条补注,并说:“斯言得之矣。”不但如此,朱熹在《楚辞后语》卷二中还特地保留了扬雄的《反离骚》作为反面教材,并加注说:“然则雄固为屈原之罪人,而此文乃《离骚》之谗贼矣,它尚何说哉!”又在蔡琰《胡笳》一文的注中说:“琰失身胡虏,不能死义,固无可言。然犹能知其可耻,则与扬雄《反骚》之意又有间矣。今录此词,非恕琰也,亦以甚雄之恶云尔。”④朱熹为什么要对扬雄深恶痛绝呢?我们认为这是因为扬雄是屈节以事新莽的贰臣,朱熹对扬雄进行批判,也就是对毫无民族气节的秦桧等人进行鞭挞,这是一种借古讽今的斗争手段。朱熹自幼便从其父朱松、其师刘子翚等人处接受了爱国主义的教育,他对以秦桧为首的卖国路线深恶痛绝。他在作地方官时,曾写过《除秦桧祠移文》,①痛斥秦桧的卖国罪行。又写过《乞褒录高登状》,②要求褒扬因反对秦桧而被贬死的士人。他与曾亲遭秦桧迫害的洪兴祖的政治态度是完全一致的。洪兴祖在《九章·怀沙》“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二句下注曰:“屈子以为死之不可让,则舍生而取义可也。所恶有甚于死者,岂复爱七尺之躯哉!”朱熹对洪氏此言大加赞赏:“其言伟然,可立懦夫之气,此所以忤桧相而卒贬死也,可悲也哉!近岁以来风俗颓坏,士大夫间遂不复闻有道此等语者,此又深可畏云。”③这就充分说明了朱熹所以要作《楚辞集注》,主要是为了寄寓他要求抗金,反对卖国的政治态度。当南宋政权偏安一隅,朝政日非,而朱熹自己又不断受到政敌的排挤打击,无法实现其政治理想时,就自然而然地把古代行吟泽畔的爱国诗人引为千古知己。他所以要在书中反反复复地阐发屈原的忠君爱国之心,也完全是为了招请一千五百年前的忠魂来激励当时的人心士气。
  正因如此,朱熹对《楚辞》,尤其是对屈赋的思想内容作出了全新的价值判断。对屈原的人品,历来就有两种评价。第一种是肯定其洁白清忠的人格,即司马迁所说:“其志絜,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嚼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④然而与此同时,司马迁对屈原也有另一种评价:“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⑤司马迁此语并不包含否定的意思,因为司马迁本人就是抱着“能无怨乎”的心情写《史记》的,他在《报任安书》中更明白地以“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当作自己仿效的楷模。①在他看来,“怨”与“忠”正是屈赋中最主要的两点感情要素,它们是互为表里的。然而到了班固,却批评说:“今若屈原,露才扬己,竞乎危国群小之间,以离谗贼。然数责怀王,怨恶椒兰,愁神苦思,强非其人。忿怼不容,沈江而死。亦贬絜狂狷景行之士。多称昆仑,冥婚宓妃,虚无之语,皆非法度之政,经义所载。谓之兼《诗》风雅,而与日月争光,过矣!”②尽管东汉王逸斥责班固之言“是亏其高明,而损其清洁者也。”③但班固的论调在后代仍有不小的影响,例如北朝颜之推便将“屈原露才扬己,显露君过”列为“自古文人,多陷轻薄”的第一种表现。④唐代贾至则说:“骚人怨靡。”⑤总之,“怨”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屈赋的重要特征,“怨君”则成了人们心目中屈原人格的重要缺陷。对此,朱熹明确地表示反对,他说:
  楚词不甚怨君,今被诸家解得都成怨君,不成模样。《九歌》是托神以为君,言人间隔,不可企及,如己不得亲近于君之意。以此观之,他便不是怨君!⑥
  且屈原一书,近偶阅之,从头被人错解了。自古至今,讹谬相传,更无一人能破之者,而又为说以增饰之。看来屈原本是一个忠诚恻怛爱君底人。观他所作《离骚》数篇,尽是归依爱慕,不忍舍去怀王之意。所以拳拳反复,不能自已,何尝有一句是骂怀王。亦不见他有偏躁之心,后来没出气处,不奈何,方投河殒命。而今人句句尽解做骂怀王,枉屈说了屈原。只是不曾平心看他语,所以如此。①
  原之为人,其志行虽或过于中庸而不可为法,然皆出于忠君爱国之诚心。原之为书,其辞旨虽或流于跌宕怪神,怨怼激发而不可以为训,然皆生于缱绻恻怛,不能自已之至意。虽其不知学于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于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然使世之放臣、屏子、怨妻、去妇,抆泪讴唫于下,而所天者幸而听之,则于彼此之间,天性民彝之善,岂不足以交有所发,而增夫三纲五典之重?②
  朱熹并不否认屈赋中有“怨怼”的因素,也不否认屈原有“怨君”的感情,但他旗帜鲜明地指出屈原和屈赋的主要倾向是“忠君爱国”,从表面上看,朱熹对屈原的表彰都是以儒家伦理准则为价值坐标的,这与班固的出发点好像是一样的。今人或认为:“朱熹对屈原的评价也表现了十分明显的错误。表面看来他对屈原的评价很高,然而其基本观点和一千多年前班固之流的见解,在本质上并无二致,都是用保守、落后的儒家思想去评论屈原。这只能歪曲屈原的光辉形象。”③然而事实上朱熹对屈原的价值判断正好是对班固观点的彻底反拨。在《楚辞后语》卷二所收的扬雄《反离骚》后面,朱熹先引洪兴祖的话:“屈子之事,盖圣贤之变者。使遇孔子,当与三仁同称,雄未足以与此。班孟坚、颜之推所云,无异妾妇儿童之见。”然后发挥说:
  呜呼!余观洪氏之论,其所以发屈原之心者至矣。然屈原之心,其为忠清洁白,固无待于辩论而自显。若其为行之不能无过,则亦非区区辩说所能全也。故君子之于人也,取其大节之纯全,而略其细行之不能无弊。则虽三人同行,犹必有可师者。况如屈原,乃千载而一人哉!孔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此观人之法也。夫屈原之忠,忠而过者也。屈原之过,过于忠者也。故论原者,论其大节,则其它可以一切置之而不问……盖原之所为虽过,而其忠终非世间偷生幸死者所可及。洪之所言,虽有未及,而其正终非雄、固、之推之徒可比。
  这就清楚地说明,班固之流对屈原的评价是以否定为主,而朱熹的评价则是以肯定为主。一是一非,判如白黑,怎能说“并无二致”?至于说朱熹从儒家的伦理道德出发去评价屈原,这是当时所能采用的唯一选择。在南宋那种国势艰危,外患严重的具体时空背景中,除了“忠君爱国”,难道还能有什么其他的道德标准可以更适当地用来褒扬屈原!从“露才扬己”到“忠君爱国”,这是屈原人格评价上的一个飞跃,是朱熹《楚辞》研究的最大功绩。清吴世尚撰《楚辞注疏》,在叙中全引朱熹的《楚辞集注序》,且说:“原之所以千古,骚之所以千古,朱子此论尽之矣!”①至少在封建时代,吴氏的这个评价是完全正确的。对于朱熹的这种思想认识,我们不能用反历史的观点来抹煞其意义。
  朱熹的《楚辞集注》完成以后,杨万里曾作诗咏之:
  注易笺诗解鲁论,一帆往度浴沂天。
  无端又被湘累唤,去看西川竞渡船。
  霜后枯藜无可羹,饥吟长作候虫声。
  藏神上诉天应泣,支赐江蓠与杜蘅。①
  前一首说朱熹在完成对《周易》、《诗经》、《论语》这些儒家经典的注释后,又忽然被屈原的精神所召唤而注解《楚辞》。后一首暗用魏人邯郸淳《笑林》中关于“五藏神”的典故,说朱熹贫困,枵腹长吟,“藏神”(即内脏之神)上诉于天,故赐予《楚辞》中的芳草以果腹。“江蓠”与“杜蘅”都是屈赋中常写到的芳草,实可视为屈原高洁人格的象征,故杨诗之意乃谓朱熹实以屈子人格精神为自己的精神支柱,这是对朱熹注解《楚辞》的高度评价。②杨万里对朱熹的理解是深刻的,《楚辞集注》中确实倾注着朱熹的精神寄托。朱熹通过注解《楚辞》,对屈原的人格形象进行了重新铸造。他的《楚辞》研究除了学术价值之外,还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对杨万里的理解,后人也多有同感。例如明人叶向高说:“朱子躬遭宋季,为王淮、陈贾所排,宜其有感于屈子。”③又来逢春说:“朱晦翁生当宋之中叶,困于大奸,亦有可大用之才,而不得盛其发施。其事亦差与原类,故合诸贤之注而统集其成。迄今学士家咸奉朱子《集注》,此即屈原之所作之意也。”④明末因坐黄道周党而入狱的黄文焕甚至因此而认为朱熹为异代之知己,他说:“朱子因受伪学之斥,始注《离骚》。余因钩党之祸,为镇抚使所罗织,亦坐以平日与黄石斋前辈讲学立伪,下狱经年,始了《骚》注。屈子二千余年中,得两伪学为之洗发机缘,固自奇异!”①他们正是从“发愤著书”的角度来理解朱熹的《楚辞集注》的,这与杨万里的看法可以互相印证。
  二、朱熹对屈赋内容的解读
  汉儒注经,偏重名物训诂。王逸注《楚辞》虽然不像经学家那样繁琐,但也主要是在名物训诂、尤其是在考释楚地方言上下功夫。洪兴祖的《楚辞补注》比较重视对屈赋思想意义的阐发,但其主要成绩则是在校订文字和诠释、考证方面。王、洪对屈赋二十五篇以及《九辨》、《招魂》、《天问》等作品中的草木鸟兽、神话传说等作了详尽的注释,旁征博引,寻根探本,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在这一方面,朱熹尽量吸取了他们的成果。在《楚辞集注》中,凡有关名物训诂之处,基本上都采用了王、洪旧注,只是把注文大大地简单化了。例如《离骚》中“纫秋兰以为佩”一句,单是洪氏补注就引用了司马相如赋及颜师古注、《本草》注、《水经》、《诗经》陆玑疏、《文选》注、《荀子》以及宋人刘次庄《乐府集》、黄庭坚《兰说》等,凡六百余字,来解释一个“兰”字。而朱注只是说:“兰,亦香草,至秋乃芳。”然后引了一段《本草》,字数不到《补注》的十分之一,又并未影响对诗义的理解。又如《卜居》中“突梯滑稽”一语,洪兴祖《补注》云:“五臣云:‘委曲顺俗也。’扬雄以东方朔为滑稽之雄。又曰:‘鸱夷滑稽。’颜师古曰:‘滑稽,圜转纵舍无穷之状。一云酒器也。转注吐酒,终日不已。出口成章,不穷竭,若滑稽之吐酒。’”虽旁征博引,而实无所取裁。朱熹《楚辞集注》则简单注云:“突梯,滑㳠貌。滑稽,圆转貌。”当弟子以“《离骚》、《卜居》篇内字”为问时,朱熹答云:“字义从来晓不得。但以意看,可见。如‘突梯滑稽’,只是软熟迎逢,随人倒,随人起底意思。如这般文字,更无些小窒碍。想只是恁地说,皆自成文。”①可见他是抱着言为意筌的态度来注解《楚辞》的,意既得矣,言何必烦?庆元五年(1199)三月,朱熹在《楚辞辩证》的序中说:“余既集王、洪骚注,顾其训诂文义之外,犹有不可不知者。然虑文字之太烦繁,览者或没溺而失其要也。别记于后。”他是有意追求注释之简明扼要的,且认为这样有利于读者理解作品之“要”。朱熹致力最勤的是对屈赋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楚辞集注》对王、洪旧注的超越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王逸对屈原的为人是非常景仰的,他说:“今若屈原,膺忠贞之质,体清洁之性,直若砥矢,言若丹青,进不隐其谋,退不顾其命,此诚绝世之行,俊彦之英也。”并对班固认为屈原“露才扬己”的说法进行了批评。②但是当他注释《离骚》及其他屈赋时,却不脱汉儒解经的习气,引经据典,处处往实里讲,完全没有认识到屈赋是充满着理想色彩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品。他在《离骚经叙》中说:“夫《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焉。‘帝高阳之苗裔’,则‘厥初生民,时惟姜嫄’也。‘纫秋兰以为佩’,则‘将翱将翔,佩玉琼琚’也。‘夕揽洲之宿莽’,则《易》‘潜龙勿用’也。‘驷玉虬而乘鹥’,则‘时乘六龙以御天’也。‘就重华而陈词’,则《尚书·咎繇》之谋谟也。‘登昆仑而涉流沙’,则《禹贡》之‘敷土’也。”由于他以这种经学家的眼光来看待屈赋,所以时时不忘把《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所记载的屈原事迹与屈赋中的字句一一对照,常常虚词实讲,穿凿附会,误解了作品的旨意。例如《离骚》有句云:“余以兰为可恃兮,羌无实而容长。委厥美以从俗兮,苟得列夫众芳。椒专佞以慢慆兮,榝又欲充夫佩帏。”王注说:“兰,怀王少弟,司马子兰也……椒,楚大夫子椒也。”洪兴祖又引《史记》和《汉书·古今人表》为之证明。朱熹在《楚辞辩证》卷上中指出:“屈子以世乱俗衰,人多变节,故自前章‘兰芷不芳’之后,乃更叹其化为恶物。至于此章,遂深责椒、兰之不可恃,以为诛首,而揭车、江离、亦以次而书罪焉。盖其所感益以深矣。初非以为实有是人,而以‘椒、兰’为名字者也。而史迁作《屈原传》,乃有‘令尹子兰’之说,班氏《古今人表》又有‘令尹子椒’之名。既因此章之语而失之,使此词首尾横断,意思不活。王逸因之,又讹以为‘司马子兰、大夫子椒’,而不复记其香草臭物之论。流误千载,遂无一人觉其非者,甚可叹也。使其果然,则又当有‘子车’、‘子离’、‘子榝’之俦,盖不知其几人矣。”司马迁和班固关于“子兰”、“子椒”的记载有无其他根据,现已不可详考,可以不论。但就《离骚》而言,这儿的“兰”、“椒”肯定是一种比喻,朱熹对旧注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①。这样的情况还发生了多次,例如《九歌·湘夫人》有句云:“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洪氏《补注》云:“诸侯之子称公子,谓子椒、子兰也。”《九歌·山鬼》中有句云:“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王注说:“公子谓公子椒也。”朱熹在注中一一指出了他们的错误。
  关于《九歌》,王逸说:“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窜伏其域,怀忧苦毒,愁思沸郁。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上陈事神之敬,下见己之冤结,托之以风谏。故其文意不同,章句杂错,而广异义焉。”②这一见解大致不错,朱熹对之稍有更正:“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觋作乐,歌舞以娱神。蛮荆陋俗,词既鄙俚,而其阴阳人鬼之间,又或不能无亵慢淫荒之杂。原既放逐,见而感之,故颇为更定其词,去其泰甚,而又因彼事神之心,以寄吾忠君爱国眷恋不忘之意。”①朱熹更加明确地指出《九歌》本为祀神之词,经屈原“更定其词”,也就是改写而成为现有的文本。所以《九歌》的文本自身仍是写“事神之心”的,屈原的“忠君爱国眷恋不忘之意”仅仅是“寄”于其中而已。清人蒋骥认为朱熹此论有误:“朱子论《九歌》,谓以事神不答而不忘其敬,比事君不答而不忘其忠,斯言误矣……作者于君臣之难合易离,独有深感,故其辞尤激云耳。夫岂特为君臣而作哉!”②这是误解了朱熹的原意。其实朱熹并没有说屈原作《九歌》的目的就是“比事君不答而不忘其忠”,他只是说其中寓有这个深层意蕴而已。“颇为更定其词”云云,怎么能理解成“特为君臣而作”呢?
  在具体注释作品时,王逸犯了许多穿凿附会的错误。他认为《九歌》中的第一人称都是屈原自指,又认为各种神祇都是直接用来比喻楚王的。而朱熹则把第一人称代词解为主祭者(即巫)之自称,这显然比较合理。例如《湘君》中“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悱恻”二句,王注说:“君谓怀王也。”朱注则说:“君,湘君也。”又“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二句,王注说:“吾,屈原自谓也。”朱熹《楚辞辩证》卷上中说:“吾,盖为祭者之词。旧注直以为屈原,则太迫。”又“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二句,王注说:“女谓女嬃,屈原姐也。”朱注则说:“女婵媛,指旁观之人。”他又在《楚辞辩证》卷上中说:“女婵媛,旧注以为女嬃,似无关涉。但与《骚经》用字偶同耳。以思君为直指怀王,则太迫。又不知其寄意于湘君,则使此一篇之意旨皆无所归宿也。”朱熹所谓“太迫”,就是说王逸的解析太直接,太显露了。因为屈原在《九歌》中所表现出来的忠君爱国之情,只是一种渗透在字里行间的暗示或联想,用朱熹的话来说,就是“因彼事神之心,以寄吾忠君爱国眷恋不忘之意”。而王逸把这些诗篇简单地解释成屈原思君而不得的自叹之词,就使作品显得直截浅露,而失去了含蓄宛转的风致,而且王注常常穿凿太过,使得文理不通。例如《湘君》中云:“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这几句话本来是直承上文“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而来的,是说男女之间有所嫌隙而生分疏。可是王逸注云:“言朋友相与不厚,则长相怨恨。言己执履忠信,虽获罪过,不敢怨恨于众人也。”洪兴祖则补注说:“此言朋友之交,忠则见信,不忠则生怨。臣忠于君,则君宜见信,而反告我以不闲,所谓‘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既有此它志’也。此原陈己之志于湘君也。”他们都把这几句解作屈原自诉其志,然而这与上下文如何能沟通呢?故朱熹在《楚辞辩证》卷上中痛驳说:“不知前人如何读书,而于其文义之晓然者,乃直乖戾如此,全无来历关涉也!”而朱熹自己的解说则是:“盖以上二句引起下句,以比求神不答之意也。”这就合于此篇“盖为男主事阴神之词”,“以阴寓忠爱于君之意”的主旨。而王、洪的旧解则与全篇大意扦格难通。
  最能显出朱熹所解远胜于王逸旧注的,莫过于《山鬼》: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罗。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留灵修兮憺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采三秀兮於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君思我兮然疑作。雷填填兮雨冥冥,猨啾啾兮又夜鸣。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此诗从头至尾显然都是出于一人之口,可是王逸却把它解得支离破碎。关于首四句,王逸解道:“若有人,谓山鬼也。”“子,谓山鬼也。”也就是说这位在山中被着芳草的“山鬼”应是此诗的自述者的对方。可是在“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句下,王逸又注道:“言山鬼所处,乃在幽篁之内。”则又以“余”即自述者为山鬼了。那么这首诗到底是出于山鬼之口呢,还是别人以咏山鬼的呢?王解自相矛盾,令读者不知所从。不但如此,在“折芳馨兮遗所思”句下,王逸解曰:“所思,谓清洁之士,若屈原者也。”是以屈原为自述者的对方。而到了“山中人兮芳杜若”,则又解曰:“山中人,屈原自谓也。”屈原又成为自述者了!此外,王逸还把“留灵修兮憺忘归”中的“灵修”解作“怀王”,把“怨公子兮怅忘归”中的“公子”解作“公子子椒”,似乎此诗是屈原直抒其思君之情的作品,而根本不是借诸人鬼之恋来寄托忠君之思的。那么,诗中的“山鬼”又与主旨有什么关系呢?总之,王逸对此诗的解说漫无头绪,一片混乱。朱熹批评说:“《九歌》诸篇,宾主、彼我之辞,最为难辨,旧注往往乱之。故文义多不属。”①故朱熹在注中便把全诗都解作山鬼自述之语,他解首四句曰:“若有人,谓山鬼也……子则设为鬼之命人,而予乃为鬼之自命也。”他解“折芳馨兮遗所思”句曰:“所思,指人之悦己,而己欲媚之者也。”解“山中人兮芳杜若”句曰:“山中人,亦鬼自谓也。”他又解“灵修”为“亦谓前所欲媚者也”,解“公子”为“即所欲留之灵修也”。也就是说,在朱熹看来,《山鬼》全篇都是以第一人称所述之词,而诗中所及的另一人物即是“山鬼”所思念的人。这是一首人鬼相恋而以鬼为叙述者的情歌。当然,朱熹也认为《山鬼》是寓有屈原忠君之意的,他说:“此篇文义最为明白,而说者汩之。今既章解而句释之矣,又以其托意君臣之间者而言之,则言其被服之芳者,自明其志行之洁也。言其容色之美者,自见其才能之高也。子慕予之善窈窕者,言怀王之始珍己也。折芳馨而遗所思者,言持善道而效之君也。处幽篁而不见天,路险艰又昼晦者,言见弃远而遭障蔽也。欲留灵修而卒至者,言未有以致君之寤而俗之改也。知公子之思我而然疑作者,又知君之初未忘我,而卒困于谗也。至于思公子而徒离忧,则穷极愁怨,而终不能忘君臣之义也。”①但是他认为这些寓意是整体性地寄托在情歌之中的,并没有直接表现在具体的字句中。无论朱熹所说的寓意是否正确,他的解读使得全诗文理通顺,文本的表层意义豁然开朗,则是可以肯定的。
  关于《九章》,王逸拘于其名,认为是“屈原放于江南之野,思君念国,忧心罔极,故复作《九章》。章,著也,明也,言己所陈忠信之道甚著明也。”②似乎《九章》是屈原自己为这组诗所取的篇名。而朱熹则指出:“屈原既放,思君念国,随事感触,辄形于声。后人辑之,得其九章,合为一卷,非必出于一时之言也。”③朱熹的解释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九章》各篇的内容表明它们不可能是作于同时,而且所排列的次序也不符合写作时间的先后,比如《橘颂》应是其中较早的作品,却列于“临绝之音”的《惜往日》之后。如按王逸的说法,就无法解释这种现象。这说明朱熹不但善于体会每一篇作品的旨意,而且对屈赋整体的编排情况也作了比较细致的考察,从而得出了比较合理的结论。
  《卜居》一篇,前人都认为是屈原的作品。王逸说:“屈原体忠贞之性,而见嫉妒,念谗佞之臣,承君顺非而蒙富贵,己执忠直而身放弃,心迷意惑,不知所为。乃往至太卜之家,稽问神明,决之蓍龟,卜己居世何所宜行,冀闻异策,以定嫌疑,故曰‘卜居’也。”①好像屈原确有其事似的。朱熹则指出:“屈原哀悯当世之人,习安邪佞,违背正直,故阳为不知二者之是非可否,而将假蓍龟以决之,遂为此词,发其取舍之端,以警世俗,说者乃谓原实未能无疑于此,而始将问诸卜人,则亦误矣。”②朱熹认识到文学作品的虚构的特点,从而对《卜居》有比较正确的理解。按照王注,屈原真的“心迷意惑,不知所为”,似乎已经对自己的信念产生了怀疑。而在朱熹心目中,屈原是矢死不渝地坚持自己的斗争信念的。他明明知道自己坚持正义,必将不容于浊世,但他宁愿以死殉志,也决不与邪恶势力同流合污。只是为了“以警世俗”,他才虚构了自己与太卜的一段对话。经过朱熹的正确诠释,《卜居》被王注一度遮盖住的思想光辉才重新放射出来。
  《渔父》的情形与之相似。王逸解道:“屈原之所作也。屈原放逐,在江、湘间,忧愁叹吟,仪容变更。而渔父避世隐身,钓鱼江滨,欣然自乐。时遇屈原川泽之域,怪而问之,遂相应答。楚人思念屈原,因叙其辞以相传焉。”③既说是屈原所作,又说是后人“叙其辞”,莫衷一是。对此,洪兴祖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卜居》、《渔父》,皆假设问答以寄意耳。”④朱熹则解之曰:“屈原之所作也。渔父盖亦当时隐遁之士。或曰:亦原之设词耳。”⑤意即渔父之是否确有其人是不能确定的,也就是说屈原可能是真的遇见过这样一位渔父,也可能完全是出于虚构。但作品则是出于屈原之手,是屈原自明其志之作。
  此外,王、洪旧注对屈赋进行穿凿附会的地方还有很多,朱注大多作了纠正。例如《离骚》“欲从灵氛之吉占兮,心犹豫而狐疑”二句,洪氏《补注》说:“灵氛之占,于异姓则吉矣,在屈原则不可,故犹豫而狐疑也。”①朱熹指出:“考上文但谓举世昏乱,无适而可,故不能无疑于氛之言耳。同姓之说,上文初无来历,不知洪何所据而言此,亦求之太过也。”②又如《九歌·湘夫人》中“洞庭波兮木叶下”一句,王注说:“言秋风疾则草木摇,湘水波而树叶落矣。以言君政急则众民愁,而贤者伤矣。”③毫无根据,纯属穿凿之词。朱熹则说:“秋风起,则洞庭生波而木叶下矣。盖记其时也。”④又如《河伯》中“与女游兮九河”一句,王注竟说:“河为四渎长,其位视大夫,屈原亦楚大夫,欲以官相友,故言‘女’也。”⑤以至于朱熹批评他说:“其凿如此!”⑥
  由于王、洪旧注有上述的种种穿凿之病,所以常常曲解或误解了作品的旨意。这样,尽管他们的本意也是要阐明屈原的忠君爱国思想,但结果却适得其反,竟大大地减弱了屈赋的思想光辉和艺术魅力。朱注则比旧注有了长足的进步。朱熹的文学鉴赏能力比王、洪高明得多,他对屈原的思想感情也有更为深刻的体会和共鸣,所以朱注往往能探骊得珠,对读者理解屈赋很有启发。
  三、朱熹对《楚辞》比兴手法的分析
  《楚辞》特别是《离骚》,是富于浪漫主义精神的作品。诗人驾驭飞龙瑶象,驱使凤凰鸾鸟,忽而上叩天阍,忽而远至阆风,向宓妃娀女求爱,对巫咸重华陈辞,打破了一切时空的界限,以抒写自己与天地同久的忠贞和六合难容的苦闷。全诗充满了丰富的想象和奇特的比喻,是继承和发展《诗经》比兴手法的范例,正如刘勰所说:“三闾忠烈,依诗制骚,讽兼比兴。”①王逸对此也有所见,他在《离骚经序》中说:“《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其词温而雅,其义皎而朗。凡百君子,莫不慕其清高,嘉其文采,哀其不遇,而愍其志焉。”朱熹在《楚辞辩证》卷上中指出:“今按逸此言,有得有失。其言配忠贞,比谗佞,灵修美人者,得之。盖即《诗》所谓比也。若宓妃佚女,则便是美人;虬龙鸾凤,亦善鸟之类耳,不当别出一条,更立它义也。飘风云霓,亦非小人之比,逸说皆误。”
  为什么王逸会有得有失呢?因为他把屈赋中的比兴手法理解成简单的比喻,所以凡是诗中提到的草木鸟兽或其他事物,他都要一一找出比喻的对象来,其结果就只能是偶然言中。朱熹则不同。他在撰写《楚辞集注》之前,早已作过《诗集传》,对《诗经》中的“赋、比、兴”几种艺术手法有深入的研究。所以当他着手研究《楚辞》时,就驾轻就熟地按《诗集传》的体例,从赋、比、兴的角度对屈赋进行艺术分析,他说:
  赋则直陈其事,比则取物为比,兴则托物兴词,其所以分者,又以其属辞命意之不同而别之也。诵《诗》者先辨乎此,则三百篇者,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矣。不特《诗》也,楚人之词,亦以是而求之,则其寓情草木,托意男女,以极游观之适者,变风之流也。其叙事陈情,感今怀古,以不忘乎君臣之义者,变雅之类也。至于语冥婚而越礼,抒怨愤而失中,则又风、雅之再变矣。其语祀神歌舞之盛,则几乎颂,而其变也,又有甚焉。其为赋,则如《骚经》首章之云也;比,则香草恶物之类也;兴,则托物兴词,初不取义,如《九歌》“沅芷澧兰”以兴“思公子而未敢言”之属也。然《诗》之兴多而比、赋少,《骚》则兴少而比、赋多,要必辨此,而后词义可寻,读者不可以不察也。①
  由此可见,朱熹一方面认为《楚辞》与《诗经》一样,运用了赋、比、兴等艺术手法。另一方面又意识到《楚辞》与《诗经》有所不同,其要点是“《诗》之兴多而比赋少,《骚》则兴少而比赋多”。朱熹的观察是非常仔细的,可惜他没有对后一点的原因作进一步的探讨,否则也许会对“比、兴”的特征有更深刻的理解。
  那么,朱熹是怎样解析屈赋中的赋、比、兴手法的呢?首先,他纠正了旧注逐句作注的做法,改而以章为单位来进行解析。他说:“凡说诗者,固当句为之释,然亦但能见其句中之训故字义而已。至于一章之内,上下相承,首尾相应之大旨,自当通全章而论之,乃得其意。今王逸为《骚》解,乃于上半句下,便入训诂,而下半句下,又通上半句文义而再释之,则其重复而繁碎甚矣。《补注》既不能正,又因其误,今并删去,而仿《诗传》之例,一以全章为断,先释字义,然后通解章内之意云。”①他对《离骚》的所有章节,都标明“赋也”,“比也”,“赋而比也”,“比而赋也”,等等。②赋体比较简单,不用多说。至于朱熹所谓的“比”,都是通指一章而言,这与王逸所理解的某一名词独立构成的比喻有很大的不同。后者往往流于穿凿,或使文意破碎,语气拘滞。而前者就很少有这些缺点。例如《离骚》中的这一段:
  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鸾凰为余先戒兮,雷师告余以未具。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飘风屯其相离兮,帅云霓而来御。纷总总其离合兮,斑陆离其上下。吾令帝阍开关兮,倚阊阖而望予。
  王逸对其中的名词注释如下:“望舒”——“月体光明,以喻臣清白也”;“飞廉”——“风为号令,以喻君命”;“鸾凰”——“以喻仁智之士”;“雷师”——“雷为诸侯,以兴于君”;“飘风”——“无常之风,以兴邪恶之众”;“云霓”——“恶气,以喻佞人”,等等,都不免附会穿凿。而朱熹则认为,总的说来,这一段是“比而赋”,他批评王注说:“望舒、飞廉、鸾凤、雷师、飘风、云霓,但言神灵为之拥护服役,以见其仗卫威仪之盛耳,初无善恶之分也。旧注曲为之说,以月为清白之臣,风为号令之象,鸾凤为明智之士,而雷师独以震惊百里之故使为诸侯,皆无义理。至以飘风、云霓为小人,则夫《卷阿》之言‘飘风自南’,《孟子》之言‘民望汤、武如云霓’者,皆为小人之象也耶?”①他又说:“至于经涉山川,驱使百神,下至飘风、云霓之属,则亦泛为寓言,而未必有所拟抡矣。二注皆曲为之说,反害文义。”②又如《离骚》的下面这节:
  索藑茅以筳〓兮,命灵氛为余占之。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思九州之博大兮,岂惟是其有女?曰勉远逝而无狐疑兮,孰求美而释女?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
  此节中两个“曰”字以下都是“灵氛”之言,诸家无异解。然而对于灵氛所言的内容却有不同的理解。王逸解曰:“灵氛言以忠臣而就明君,两美必合,楚国谁能信明善恶,修行忠直,欲相慕而及者乎?”又曰:“言我思念天下之博大,岂独楚国有臣而可止乎?”又曰:“言何所独无贤芳之君,何必思故居而不去也。”③对此,朱熹指出:“‘两美必合’,此亦托于男女而言之。注直以君臣为说,则得其意而失其辞也。下章‘孰求美而释女’,亦然。至说‘岂惟是其有女’,而曰‘岂惟楚有忠臣’,则失之远矣。”④所谓“得其意而失其辞”,意谓王逸对上引诗句的终极旨意的理解是对的,但他对文本自身的解读却不确切。因为在朱熹看来,屈原假托于灵氛之口的这一段话,其直接的文义是关于男女爱情的,而所谓的“君臣”关系则仅仅是其所蕴含的比兴意义。显然,如果揆之以《离骚》中上文所述“求宓妃之所在”、“见有娀之佚女”、“吾令鸩为媒兮”等内容,朱熹的解读是合情合理的。而朱熹之所以胜过王逸,正在于他不是呆板地认定每一句乃至每一个词即是一个比兴,而是从一整段文字的整体上来认识其中的比兴意义。这说明《楚辞》的比兴手法在《诗经》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而朱熹对比兴手法的认识也随之而有了新的发展。
  朱熹以“章”为单位对《楚辞》中的比兴手法进行分析,后人也有不以为然者。例如清人刘献庭说:“《离骚》注释,不下数十家。独王逸为稍胜之。注释名物,尚有可依据者。若考亭本处处以赋、比、兴配之,每四句为一截,遂使气脉断绝,死板呆腐,令人愈读愈惑。故《离骚》之旨意一隐而不复再显者,自考亭始也。”①刘氏的指责是不确的,因为《楚辞集注》虽然在分析《离骚》时“每四句为一截”,但朱熹这样做仅仅是为了注解的方便,他自称是“放《诗传》之例,一以全章为断”,②其实深明文理的朱熹岂会不知《离骚》不一定是以四句为一章的?试看《离骚》中“女嬃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曰鲧婞直以亡身兮,终然殀乎羽之野。汝何博謇而好修兮,纷独有此姱节?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独离而不服。”朱熹虽把这八句分在两章,但他释前章曰:“记女嬃之词也。”又解后章曰:“此亦女嬃言也。”他何尝不知道这两章是一气贯注的!
  其次,朱熹注意到屈原在运用比兴手法时,已经比《诗经》有了新的发展。屈原笔下的比喻,是一种若即若离,轻虚空灵的艺术手法,所以注家在诠释诗义时,决不能把它们讲得太死板太实在,否则的话,不但会使读者感到索然寡味,难以领会屈赋的艺术魅力,而且往往会引喻失义。例如《离骚》有句云:“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王注说:“美人谓怀王也,人君服饰美好,故言美人也。”又“指九天以为正兮,夫惟灵修之故也。”王注说:“灵,神也。修,远也。能神明远见者,居德也,故以喻君。”①都是理解成很简单的比喻。朱熹不同意这种解释,他说:“《离骚》以灵修、美人目君,盖托为男女之辞而寓意于君,非以是直指而名之也。灵修,言其秀慧而修饰,以妇悦夫之名也。美人,直谓美好之人,以男悦女之号也。今王逸辈乃直以指君,而又训灵修为神明远见,释美人为服饰美好,失之远矣。”②
  朱熹还注意到,屈赋中的赋、比、兴几种手法,常常呈现一种错综复杂的多层次关系,这一点在《九歌》中尤其突出。朱熹评论《九歌》说:“盖以君臣之义而言,则其全篇皆以事神为比,不杂它意。以事神之意而言,则其篇内又或自为赋,为比,为兴,而各有当也。然后之读者,昧于全体之为比,故其疏者以它求而不似,其密者又直致而太迫,又其甚则并其篇中文义之曲折而失之,皆无复当日吟咏情性之本旨。”③这个发现对于正确理解《九歌》的主题非常重要。因为《九歌》中许多篇章,如《湘君》、《湘夫人》、《少司命》、《山鬼》等,都写得扑朔迷离,里面交叉着人神、男女之间的两种关系。在字面上,这些诗都是祭神的乐歌,是写人(巫)对神的敬慕依恋。但是人与神却往往是男女异性的,用朱熹的话来说,就是“或以阴巫下阳神,或以阳主接阴鬼”④,而这种男女之情,又都是单方面对异性一片痴情而不被接受的缠绵缱绻的刻骨相思。于是,仿佛是飘渺的弦外之音,在字里行间却渗透着诗人“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痛苦和对祖国、对君王欲绝不忍的深情。王逸直觉到了《九歌》中所蕴含的“忠君爱国之意”,但是他的解析“直致而太迫”,他认为其中的神祇就是直接比喻君王的,所以其解说常常陷入混乱。上文提到过的《湘君》和《山鬼》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而朱熹则不然,他比王逸更深刻地体会到屈原在《九歌》中所寄寓的“忠君爱国之意”,但是他认为这是指其全篇的比喻意义而言的。至于在一篇作品的内部,则又分别有赋、比、兴各种手法,也就是说,在全篇的比之下,还可容纳局部的次一层的比或赋、兴。下面以《湘君》为例,看看朱熹是如何分析的:
  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驾飞龙兮北征,笣吾道兮洞庭。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悱恻。桂櫂兮兰枻,斵冰兮积雪。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捐余块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
  王逸认为“沛吾乘兮桂舟”中的“吾”是“屈原自谓也”,于是以此为出发点来解读下文:“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屈原言己居家则以薜荔榑饰四壁……”;“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屈原思念楚国,愿乘轻舟……横度大江,扬己精诚,冀能感悟怀王使还己也”;“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悱恻”——“言己虽见放弃,隐伏山野,犹从侧陋之中,思念君也”;“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言己与君同姓共祖,无离绝之义也”;“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言君尝与已期,欲共为治,后以谗言之故,更告我以不闲暇,遂以疏远己也”;“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言己虽见放逐,常思念君,设欲远去,犹捐玦佩置于水涯,冀君求己,示有还意。”这些解读有许多不合情理之处,例如最后一解,“捐玦佩置于水涯”与“冀君求己,示有还意”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难道楚王可能走到洞庭湖畔来看到屈原所遗之物?对于“捐余块兮江中”二句,洪兴祖《补注》云:“捐玦遗佩,以诒湘君。”所解比王逸为合理。但洪又说:“与《离骚》‘解佩纕以结言’同意,喻求贤也。”则为蛇足。故朱熹斥之为“无复有文理也”。①但撇开这些不论,王注在整体上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照他所解,此诗仅有开头数句与“湘君”有关,以后则全是屈原自诉思君之心,那么前后两段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此篇又何以题作“湘君”呢?
  朱熹指出:“此篇盖为男主事阴神之词,故其情意曲折尤多。皆以阴寓忠爱于君之意,而旧说之失为尤甚。”于是他提出了全新的解读:“吾,为主祭者之自吾也。”下文即全从男性主祭者的角度来理解文本,最后说:“此言湘君既不可见,而爱慕之心终不能忘,故犹欲解其玦佩以为赠,而又不敢显然致之以当其身,故但委之水滨,若捐弃而坠失之者,以阴寄吾意,而冀其或将取之。”这样,全诗意脉贯注,首尾呼应,彻底纠正了旧注“全然不见其语意之脉络次第”之病。②
  我们尤应注意到朱熹对此篇中比兴手法的分析。“桂櫂兮兰枻……恩不甚兮轻绝”一节,朱注云:“此章比而又比也。盖此篇本以求神而不答,比事君之不偶。而此章又别以事比求神而不答也。……言乘舟而遭盛寒,斵斫冰冻,纷如积雪,则舟虽芳洁,事虽辛苦,而不得前也。薜荔缘木,而今采之水中。芙蓉在水,而今求之木末。既非其处,则用力虽勤,而不可得。至于合昏而情异,则媒虽劳而昏不成。结友而交疏,则今虽成而终易绝。则又心志睽乖,不容强合之验也。求神不答,岂不亦犹是乎!”①所谓“比而又比”,意即在整体性的比中又包含着局部性的比,也就是这一章中以三件努力追求而徒劳无功之事来比喻自己“求神不答”,而“求神不答”本身又是用来比喻忠君而见弃之主旨的。通过这样的分析,《湘君》一诗无比丰富的内蕴便顿时显豁起来,而屈原对于比兴手法的苦心孤诣也就清晰可睹了。
  四、朱熹对屈赋以外的楚辞作品的观点
  除了相传的二十五篇屈赋之外,朱熹对《楚辞》中其他作品的取舍与前人有较大的不同,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他的文学思想之一斑。
  首先,继晁补之删去王逸《九思》之后,朱熹又进而删去了东方朔《七谏》、王褒《九怀》、刘向《九叹》三篇,对于晁补之增入的贾谊的《吊屈原赋》和《鹏鸟赋》二篇则予以保留。他说:“《七谏》、《九怀》、《九叹》、《九思》,虽为骚体,然其词气平缓,意不深切,如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者。就其中《谏》、《叹》犹或粗有可观,两王则卑已甚矣。故虽幸附书尾,而人莫之读,今亦不复以累篇帙也。贾傅之词,于西京为最高,且《惜誓》已著于篇,而二赋尤精,乃不见取,亦不可晓。故今并录以附焉。”②朱熹确实很有选家的眼光,他选文时不是单单看其形式,而是着重于内容。在他看来,一篇作品该不该选入《楚辞》,并不仅从是否作楚声的“骚体”来判断,而主要是看它是否与屈赋的思想内容有一脉相承的关系。正是按照这一标准,他删去东方朔《七谏》等作品。清初王夫之对此深表赞同:“《七谏》以下,悻悻然如息夫躬之悁戾,孟郊之龌龊。忮人之憎矣,允哉,朱子删之!”①也正是按照这个标准,朱熹对贾谊的作品给予很高的评价。西汉司马迁作《史记》时,把屈原、贾谊同列一传,且全录贾谊的《吊屈原文》和《鵩鸟赋》,②即是着眼于屈、贾在精神上的心心相印。然而司马迁的卓识并未被后人所理解,自汉迄宋,尽管人们对贾谊的政治才能交口称赞,但对他的文学作品却并不像对司马相如那样给予很高的评价。扬雄所谓“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矣”,③就代表了很多人的看法。朱熹毅然打破前人成说,他指出:“谊有经世之才,文章盖其余事,其奇伟卓绝,亦非司马相如辈所能仿佛。而扬雄之论,常高彼而下此,韩愈亦以马、扬厕于孟子、屈原之列,而无一言以及谊,余皆不能识其何说也。”④时至今日,我们不能不钦佩司马迁和朱熹的远见卓识,他们的观点已被时间证明是正确的。
  其次,朱熹在《楚辞后语》中对晁补之《续楚辞》、《变离骚》二书所录的作品也进行了增删。据《郡斋读书志》卷四所载,《续楚辞》录作家二十六人,作品六十篇。《变离骚》录作家三十八人,作品九十六篇。所以二书共录作家三十八人或更多,所录作品则达一百五十六篇。但是晁氏二书今已失传,仅在他的《鸡肋集》卷三六中还保存着《续楚辞序》和《变离骚序》二文,从中可以了解部分目录。朱熹在《楚辞辩证》和《楚辞后语》部分作品的注中曾谈及晁氏所录情况。《楚辞后语》中另有一部分作品,朱熹生前未及作注,后来其子朱在刊行此书时,就把晁氏书中的题注附于题下,这也给我们提供了部分线索。此外,《郡斋读书志》卷四对晁氏二书的解题中关于二书收录情况也略有涉及。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我们可以考知晁氏二书所收录的部分作家作品,现将晁、朱二人所录的情况对照列:
  可以看出,朱熹对晁氏二书有删有增。他删去了宋玉的《高唐赋》等五篇,司马相如的《大人赋》等二篇,其理由是:“宋、马辞有余而理不足,长于颂美而短于规过。”①此外,除了扬雄的《反离骚》被当作反面教材而保留下来之外,其他一些“辞有余而理不足”的作品如曹植、陆机、陆云等人的篇章也都被删去了。当然,朱熹对晁氏二书的多数篇目仍予保留,并说明其理由是:“此外晁氏所取,如荀卿子诸赋,皆高古,而《成相》之篇,本拟工诵箴谏之词,其言奸臣蔽主擅权,驯致移国之祸,千古一辙,可为流涕。其他如《易水》、《越人》、《大风》、《秋风》、《天马》,下及乌孙公主、诸王妃妾、息夫躬、晋陶潜、唐韩、柳、本朝王介甫之‘山谷’、‘建业’、黄鲁直之‘毁璧陨珠’、邢端夫之《秋风三叠》,其古今大小雅俗之变,虽或不同,而晁氏亦或不能无所遗脱,然皆为近楚语者。其次则如班姬、蔡琰、王粲及唐元结、王维、顾况,亦差有味。又此之外,则晁氏所谓过骚之言者,非余之所敢知矣。”②然而朱熹又认为“晁氏新序,多为义例,辨说纷拏,而无所发明义理,殊不足为此书之轻重。”③于是他对收入《楚辞后语》的部分作品作了新的阐释。例如荀子的《成相》,朱熹解曰:“卿非屈原之徒,故刘向、王逸不录其篇。今以其词亦托于楚而作,又颇有补于治道,故录以附焉。”又如荆轲《易水歌》,朱熹解曰:“且余于此,又特以其词之悲壮激烈,非楚而楚,有足观者,于是录之。”这表明朱熹选录作品的首要标准不在其地域属性,而在于其精神内涵。“非楚而楚”,这是对产生于燕赵的荆轲之歌的精采分析。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楚辞后语》中增选了蔡琰的《胡笳》。对此,朱熹解释说:“东汉文士有感于《骚》者多矣,不录而独取此者,以为虽不规规于楚语,而其哀怨发中,不能自已之言,要为贤于不病而呻吟者也。范史乃弃不录,而独载其悲愤二诗。二诗词意浅促,非此词比。眉山苏公已辨其妄矣。蔚宗文下,固有不察,归来子祖屈而宗苏,亦未闻此,何邪?琰失身胡虏,不能死义,固无可言。然犹能知其可耻,则与扬雄《反骚》之意又有间矣。”①显然,所谓“失身胡虏,不能死义”是宋代理学家道德标准支配下的观点,这是不足为训的。但是除此之外,朱熹对《胡笳》的评价是很有文学眼光的。虽然在今天看来,《胡笳》的真实性大可怀疑,但就文论文,此篇确实是血泪凝成的佳作,堪称屈赋的优秀后继者。
  《楚辞后语》中也有选录不当的情形。录于卷末的张载《鞠歌》、吕大临《拟招》二篇都是弥漫着理学家气息的作品,与全书情调格格不入,但朱熹却以“以告夫游艺之及此者,使知学之有本而反求之,则文章有不足为者矣”为由,②把它们勉强选入,实在是画蛇添足。既然《楚辞后语》是一部文学选本,安得收入“文章有不足为”的作品?这种地方表现出朱熹的理学家的迂腐性,是理学思想中非文学的部分在朱熹的楚辞学上投下的阴影。
  朱熹的楚辞学研究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朱熹对屈原的评价有着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方面,他对屈赋极为推崇,比之《春秋》,并反复褒扬屈原的“忠君爱国之心”;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原之为人,其志行……过于中庸而不可以为法”,还责备屈原“不知学于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于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③这种拘拘于儒家的中庸之道而对屈原的评价是不正确的。对此,后人多有批评。明人焦竑即指出:“先儒称孔子之删《诗》,朱子之定《骚》,其心同,其功同。夫谓原‘出于忠君爱国之诚心’,而又讥其‘驰骋变风、变雅之末流,为醇儒庄士所羞称’,则又自相矛盾矣。岂变风、变雅非孔子所删定,而醇儒庄士能舍忠君爱国,以为通也耶!”①张京元也批评说:“朱子刊定《楚辞》,愤惋忠诚,微讥雅变,则是惊鸿游龙,惜其无驯服之态;而毛嬙西施,恨不为德曜之短衣也。不亦固哉!”②可见后代思想比较解放的士大夫已经不满于朱熹观点之迂腐,所谓“固”,正是指其拘滞于儒家礼教观念而产生的固执、僵硬之弊。在我们今天看来,文学作品的生命在于情感,所以“变风、变雅”的文学价值决不在正风、正雅之下,而屈赋的伟大之处正在于其强烈的批判精神和瑰丽奇伟的艺术外貌。屈赋当然不会完全符合儒家的道德规范与文艺思想,朱熹对屈原的批评恰恰体现出其自身的局限性。
  其次,朱熹对古代神话缺乏正确的认识,这影响了他对屈赋浪漫主义精神的理解。屈原的作品中运用了大量的古代神话传说,从而抒发了诗人上天入地的求索精神和六合难容的悲愤心情。例如在《天问》中,诗人一连串提出了一百七十多个问题,其中有对于历史事件、自然现象的探索,也有对神话传说的质疑,深刻地表达了诗人对天地万物大胆怀疑的精神。同时也曲折地体现了诗人傍徨苦闷的心情。可是朱熹在注中对这些问题“悉以义理正之”,③当屈原问及天地的起源时,朱注就引用理学家周敦颐、邵雍等人的“无极太极”之说来作解释。当屈原问及鮌、禹治水的传说时,朱注干脆说:“若此类无稽之谈,亦无足答矣。”在下面的注文中,朱熹又认为“昆仑县圃”是“诸怪妄说,不可信耳”;“烛龙”的神话是“儿戏之谈,不足答也”,等等。朱熹还因此而否定了记载着大量神话故事的《山海经》、《淮南子》二书,他在《楚辞辩证》卷下中说:“大抵古今说《天问》者,皆本此二书。今以文意考之,疑此二书本皆缘解此《问》而作。而此《问》之言,特战国时俚俗相传之语……本无稽据。”对于神话传说责之以“本无稽据”,还要“以义理正之”,这说明朱熹深受儒家不语怪力乱神的信史观念的影响,所以对古代神话的文学价值缺乏理解。于是,虽然朱熹沿袭了王逸的说法,认为《天问》是屈原“呵而问之,以渫愤懑”的作品,但他既然把其中占大量篇幅的神话传说一概斥之为妖妄之言,就必然要影响对作品主题的认识。同样,朱熹在评论《招魂》时,引用了《文心雕龙·辨骚》中的话,认为那是“谲怪之谈,荒淫之志”云云,也是拘于儒家正统思想的偏见。
  除了上述几点之外,朱注还偶有修订旧注反而改错了的情形,例如《橘颂》中“后皇嘉树,橘徕服兮”二句,王注说:“后,指后土也。皇,皇天也。言皇天后土,生美橘树。”这是正确的。朱注改为:“后皇,指楚王也……言楚王喜好草木之树,而橘生其土也。”反而拘滞不通。不过这种情形很是罕见,不足以影响《楚辞集注》所取得的成就。
  《楚辞集注》问世以后,便成为《楚辞》的权威注本,自宋迄今,翻刻不绝。清人王士瀚说:“夫注《离骚》者,自汉以来,已非一家。若王逸、洪兴祖,久传海内,究未为完善。折衷于紫阳朱子,始得所依归。”①清人姚培谦甚至认为:“《楚辞》朱子集注,章条明晰,意趋通贯,无复可以拟议。后人强作解事,往往失之。”②虽然到了现代,《楚辞》学的学术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朱熹的许多观点已被超越乃至否定,但是从整个《楚辞》学史来看,朱熹的《楚辞》研究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学术价值仍然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附注

①《离骚新序》中,《鸡肋集》卷三六。 ②据姜亮夫《楚辞书目五种》,《重定楚辞》一书尚残存两册,现藏北京图书馆。见《楚辞书目五种》第27页,中华书局1961年版。 ①今人易重廉称《楚辞集注》为“中国楚辞学第二座丰碑”(《中国楚辞学史》第293页,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戴志钧则称之为第三个里程碑(见《论朱熹在楚辞学史上的开拓性贡献》,《文史哲》1990年第三期),我同意前一说,即朱注是继王逸注之后最为重要的《楚辞》注本。 ②《楚辞集注·序》。 ③《齐东野语》卷三《绍熙内禅》。 ④《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五《楚辞集注》条。 ①《郡斋读书志·附志》卷下《楚辞集注》条。按:今人或以为此乃晁公武语(见易重廉《中国楚辞学史》第295页),误。因为晁公武卒于淳熙七年(1180),不可能看到朱熹的《楚辞集注》。 ②《困学记闻》卷一八。 ③详见《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六,《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 ④《祭赵丞相文》,《文集》卷八七,第22页。 ⑤《又祭蔡季通文》,《文集》卷八七,第23页。 ⑥此文《文集》不载,见于《朱熹佚文辑考》,第269页。 ①见蔡沈《梦奠记》,《朱子年谱考异》卷四。 ②《答吴斗南》,《文集》卷五九,第26页。按:《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系此书于绍熙二年,可从。 ③《离骚草木疏》卷首,清乾隆四十五年知不足斋刊本。 ①《离骚草木疏·跋》,清乾隆四十五年知不足斋覆宋刊本《离骚草木疏》。 ②章学诚语,见《文史通义·内篇》卷二《文德》,又《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五《三国志》条也有类似说法,可参看。 ①《与谢民师推官书》,《苏轼文集》卷四九。 ②《变离骚序》上,《鸡肋集》卷三六。 ③《楚辞补注》卷一。按:《汉书》卷八七所载《反离骚》作:“横江湘以南〓兮,云走乎彼苍吾。驰江潭之泛滥兮,将折衷乎重华。”(《楚辞后语》所收《反离骚》亦同)洪氏将“吾”字下读,误。 ④《楚辞后语》卷三。 ①《文集》卷九九。 ②《文集》卷一九。 ③《楚辞辩证》卷上。 ④《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⑤《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①《文选》卷四一。 ②《离骚序》,载《楚辞补注·离骚经第一》。 ③《离骚经叙》,《楚辞补注·离骚经第一》。 ④《颜氏家训·文章篇》。 ⑤《工部侍郎李公集序》,《全唐文》卷三六八。 ⑥《语类》卷一三九,第3297页。 ①《语类》卷一三七,第3258页。 ②《楚辞集注·序》。 ③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楚辞集注·出版前言》,第3页。 ①清雍正五年尚友堂刊本《楚辞注疏》卷首。 ①《戏跋朱元晦楚辞解》,《诚斋集》卷三八。 ②今人或谓这是对朱熹的“指责”(见易重廉《中国楚辞学史》第294页),大误。 ③明万历重编朱崇沐刊本《楚辞集注》,叶向高序。 ④明崇祯十一年刊本《楚辞述注》,《后序》。 ①明崇祯十六年刊本《楚辞听直》,《凡例》。 ①《语类》卷一三九,第3297页。 ②《离骚经叙》,《楚辞补注》卷一。 ①钱钟书先生认为王、洪对此处的“兰、椒”,“谓乃双关子兰、子椒”,是因为“作者语意欠圆,代为弥缝”(见《管锥编》第三册第598页),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兹不详论。 ②《九歌》题下注,《楚辞补注·九歌章句第二》。 ①《楚辞集注》卷二《九歌》题解。 ②《楚辞余论》卷上,《山带阁注楚辞》第195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①《楚辞辩证》卷上。 ①《楚辞集注》卷二。 ②《楚辞补注·九章章句第四》。 ③《楚辞集注》卷四。 ①《楚辞补注·卜居章句第六》。 ②《楚辞集注》卷五。 ③《楚辞补注·渔父章句第七》。 ④《楚辞补注·渔父章句第七》。 ⑤《楚辞集注》卷五。 ①《楚辞补注·离骚章句第一》。 ②《楚辞集注》卷一。 ③《楚辞补注·九歌章句第二》。 ④《楚辞集注》卷二。 ⑤《楚辞补注·九歌章句第二》。 ⑥《楚辞集注》卷二。 ①《文心雕龙·比兴》。 ①《楚辞集注》卷一题解。 ①《楚辞辩证》卷上。 ②明人陆时雍说:“诗有六义,比兴赋居其三。朱晦翁注《离骚》依诗起例,分比、兴、赋而释之。余谓《骚》与《诗》不同。《骚》中有比、赋集出者,有赋中兼比、比中兼赋者,若泥定一例,意枯而语滞矣。”(陆时雍《楚辞疏》,《离骚条例》,明缉柳斋刊本)陆氏对《楚辞集注》中“赋而比也”、“比而赋也”之类的分析视而不见,不知何故。 ①《楚辞辩证》卷上。 ②《楚辞辩证》卷上。 ③《楚辞补注·离骚章句第一》。 ④《楚辞辩证》卷上。 ①《离骚经总论》见《离骚经讲录》,浙江图书馆藏钞本。 ②《楚辞辩证》卷上。 ①《楚辞补注·离骚章句第一》。 ②《楚辞辩证》卷上。 ③《楚辞辩证》卷上。 ④《楚辞辩证》卷上。 ①《楚辞辩证》卷上。 ②《楚辞辩证》卷上。 ①《楚辞集注》卷二。 ②《楚辞辩证》卷上。 ①《楚辞通释·序列》,船山遗书本。 ②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③《扬子法言》卷二《吾子》,四部丛刊本。 ④《楚辞集注》卷八。 ①此二篇曾选人《楚辞后语》卷二,但因它们已被补入《楚辞集注》中,故朱鉴刊本将其删去而存其目。 ①《楚辞辩证》卷下。 ②《楚辞辩证》卷下。 ③《楚辞辩证》卷下。 ①《楚辞后语》卷三。 ②《楚辞后语·目录序》。 ③《楚辞集注·序》。 ①《删注楚辞·序》,明张京元《删注楚辞》卷首,明万历戊午刊本。 ②《删注楚辞·序》。 ③《楚辞集注》卷三。 ①《楚辞详解序》,奚禄诒《楚辞详解》卷首,清乾隆九年知津堂刊本。 ②《楚辞节注·例言》,清乾隆五十七年上洋博斯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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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文学研究

《朱熹文学研究》

出版者:南京大学出版社

本书对作为思想家、哲学家的朱熹文学活动作了一番巡礼,详细论述了朱熹的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以及其关于古代典籍的整理、注释,充分展示了朱熹在宋代文学史上的成就,对目前朱熹研究中缺乏对其文学成就评价的现状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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