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朱熹对《诗序》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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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文学研究》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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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名称: 一、朱熹对《诗序》的看法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4
页码: 209-2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诗序》是中国古代文化名著《诗经》的前言部分,朱熹对《诗序》有着很高的评价。他认为,《诗序》是古代文献中最早的文学批评著作,对于诗经的传承和解读具有重要意义。朱熹强调《诗序》的价值在于其对于古代诗歌的规范、鉴赏和注释,以及阐述了古代文学的美学原则和审美观点。他对《诗序》的独到解读和对诗经的深入研究,对后世的文学研究和诗歌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 朱熹 诗经学 诗序

内容

《诗经》无疑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但由于孔子曾以它作为教育弟子的教材,所以它从一开始就跻身于儒家的经典之列。汉代独尊儒术,研究《诗经》的学者很多,且形成了齐、鲁、韩、毛等不同的学派,斗争十分激烈。东汉以后,齐、鲁、韩三家诗逐渐衰落,《毛诗》代之而兴,最后成了定于一尊的说诗权威。
  到了唐代,孔颖达奉敕撰就《毛诗正义》,更是把毛公的《传》、郑玄的《笺》当作经文一样地尊奉。虽说毛《传》、郑《笺》不尽相同,孔颖达的疏也间有新义,但总的说来,《毛诗正义》是代表汉学的权威性的《诗经》注本,而《毛诗》置于首篇《关雎》之前的“大序”和置于其余各首之前的“小序”便成为对诗义的权威性解说,自唐初至五代,从未受过任何怀疑。
  到了北宋,欧阳修、苏辙等学者开始对《毛诗》,尤其是《小序》有所怀疑。欧阳修著《诗本义》,对《小序》及毛《传》、郑《笺》都有所指摘。例如《周南·麟之趾》、《召南·鹊巢》、《召南·野有死麇》等篇,欧阳修都认为《小序》的解释是错误的。苏辙著《诗集传》,对汉儒关于《诗序》为孔子、子夏所作的说法提出质疑,他自己对《小序》只取首句,对首句以后的文字则常予辨驳。欧、苏对《毛诗》的怀疑虽然还不够彻底,但他们打破了疏不破注的传统经学模式,从而在《诗经》研究领域内注入了大胆怀疑的精神。及至南宋初年,郑樵著《诗辨妄》,认为《诗序》皆出汉人之手,而且直斥为“村野妄人所作”,①把《诗序》尤其是《小序》驳得体无完肤。其后,王质著《诗总闻》,干脆废弃《诗序》,自出己意来解说诗义,开“去序言诗”之风。②对于欧、苏、郑等人的疑序、攻序之说,恪守经学传统的学者当然会视之为离经叛道,于是群起而攻之。北宋时程颐即对欧、苏之论大不以为然,《伊川先生语》卷四载:“问:《诗》如何学?曰:只在《大序》中求。《诗》之《大序》,分明是圣人作。”“问:《诗小序》何人作?曰:《序》中分明言国史明乎得失之道,盖国史得于采诗之官。”③到了南宋,范处义、吕祖谦等人针对郑樵《诗辨妄》的废序说,分别写成《诗补传》和《吕氏家塾读诗记》,解诗一遵《小序》。周孚则干脆写成《非诗辨妄》,其自序云:“先儒急于警天下之方悟者,故即六经之《诗》而训诂之。虽其教与古异,而意则一也。自汉以来,六经之纲维具矣。学者世相传守之,虽圣人起,未易废也。而郑子乃欲尽废之,此予之所以不得已而有言也。故撮其害理之甚者,见于予书。”书中选择郑书中四十二则内容,务欲除之而后快。①正是在疑序和遵序两派激烈争论的学术背景中,朱熹展开了他的《诗经》研究。
  我们知道,朱熹对《诗序》的态度,经历了从信奉到怀疑,再到否定的漫长过程。从始撰《诗集解》到雠校《诗集传》的多种翻刻本,《诗经》研究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学术生涯。②由于朱熹自己声明《诗集解》中的观点是“少时浅陋之说”,③我们无疑应以他直至临终前数年间仍在不断地雠校且自以为“无复遗恨”的《诗集传》二十卷为研究其《诗经》学观点的对象。④
  对于《大序》,朱熹没有明白地表示反对。在今本《诗集传》中置于卷首的《序》实撰于淳熙四年(1177),本是为说诗尚遵《小序》的《诗集解》而作,当然不会违背《大序》,故不足为凭。但即使在《诗集传》中,朱熹对《大序》也是基本遵从的。例如《周南》的解题云:“《小序》曰:‘《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斯言得之矣。”朱熹所称“小序”,其实正是通常所称的《大序》。⑤朱熹对此表示同意。此外,朱熹在平日的言谈中也时常涉及《大序》中的论点,例如《大序》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朱熹则说:“有治世之文,有衰世之文,有乱世之文。”①又如《大序》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朱熹则说:“《诗大序》只有六义之说是。”②在朱熹看来,《诗序》并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认为:“《小序》汉儒所作,有可信处极少。《大序》好处多,然亦有不满人意处。”③朱熹对《大序》基本认可的原因在于《大序》是对《诗经》的性质、功用及意义的总体说明,并未具体解释每篇作品的含义,而且其观念大多是儒家理论的阐述,朱熹对那些理论本来就是信从的,他只是对《大序》中某些部分感到不满,例如《大序》云:“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朱熹反诘说:“《大序》亦有未尽,如‘发乎情,止乎礼义’,又只是说正诗。变风何尝止乎礼义?”④这是由于《大序》认为“变风”也即除了《周南》、《召南》以外的十三国风的写作是“国史明乎得失之道,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而朱熹却认为十三国风是民间歌谣,其中且多“淫奔之诗”(说详下文),故不可都谓之“止乎礼义”。他举例说:“如变风《柏舟》等诗,谓之‘止乎礼义’,可也。《桑中》诸篇,曰‘止乎礼义’,则不可。”⑤显然,这里朱熹虽然在驳斥《大序》,但其内容却与《小序》有关,也即与对具体作品的解说有关,而不是反对《大序》的基本理论。
  从总体上看,朱熹对《小序》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说:
  《小序》极有难晓处,多是附会。如《鱼藻》诗,见有“王在镐”之言,以为君子思古之武王,似此类极多。①
  《诗序》实不足信。向见郑渔仲有《诗辨妄》,力诋《诗序》,其间言语太甚,以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后来子细看一两篇,因质之《史记》、《国语》,然后知《诗序》之果不足信。因是看到《行苇》、《宾之初筵》、《抑》数篇,《序》与诗全不相似,以此看其他诗《序》,其不足信者煞多。②
  《诗序》全不可信。如何定知是美刺那人?诗人亦有意思偶然而作者。又,其《序》与诗全不相合,诗词理甚顺,平易易看,不如《序》所云。③
  学者当兴于诗,须先去了《小序》,只将本文熟读玩味。④
  一则曰“难晓”,二则曰“不可信”,三则曰“全不可信”,似乎把《小序》说得一无是处。朱熹这样说的理由在于《小序》之“附会”事实,妄言“美刺”,所以《序》与诗“全不相合”。既然《小序》与诗之本意“全不相合”,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便是读诗“须先去了《小序》”。这些话说得斩钉截铁,毫无可商的余地。那么,朱熹解诗果真是完全抛弃《小序》吗?让我们先对《诗集传》作一些数量分析。《诗集传》中对于每一首诗主题的解说,按其与《小序》的关系,可归纳为下面五种情况:
  1.说明采取《小序》说。
  例如《周南·关睢》,《小序》说:“《关睢》、《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诗集传》中对这几句话全部照录,然后说:“斯言得之矣。”又如《邶风·式微》,《小序》说:“《式微》,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也。”《诗集传》则说:“旧说以为黎侯失国而寓于卫,其臣劝之曰:‘衰微甚矣,何不归哉。’”后面又说:“此无所考,姑从《序》说。”可见所谓“旧说”,即指《小序》而言。
  2.不提《小序》,而全袭其说。
  例如《周南·樛木》,《小序》说:“《樛木》,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诗集传》则说:“后妃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与《小序》完全相同。又如《小雅·车攻》,《小序》说:“《车攻》,宣王复古也。宣王能内修政事,外攘夷狄,复文武之境土,修车马,备器械,复会诸侯于东都,因田猎而选车徒焉。”《诗集传》则说:“至于宣王,内修政事,外攘夷狄,复文武之境土,修车马,备器械,复会诸侯于东都,因田猎而选车徒焉。故诗人作此以美之。”虽然没说“复古”二字,但大意乃至字句都与《小序》相同。
  3.与《小序》大同小异。
  这一类情况比较复杂,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小类:
  (1)释义稍有不同。例如《周南·桃夭》,《小序》说:“《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诗集传》则说:“文王之化,自家而国,男女以正,婚姻以时,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而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小序》归美后妃,《诗集传》则归美文王,然而正如孔《疏》所云:“此虽文王化使之,然亦由后妃内赞之致”,所以二说并不龃龉。另外,《小序》着眼于男子不作鳏民,《诗集传》着眼于女子能宜室家,都是说的“男女以正,婚姻以时”,所以大意是相同的。
  (2)释义基本相同,但《小序》拘于美刺之说,在作进一步的阐发时就犯了穿凿附会的错误。例如《小雅·谷风》,《小序》说:“《谷风》,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绝焉。”《诗集传》则说:“此朋友相怨之诗也。”二者对诗义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是《小序》硬说这是“刺幽王也”,其实并无根据。这一类诗在《小雅》中比较多,《诗集传》的说法往往比较合理,而《小序》的“刺某某也”则多数是靠不住的。
  (3)释义基本相同,但对诗的作者的说法不同。例如《大雅·江汉》,《小序》说:“《江汉》,尹吉甫美宣王也。能兴衰拨乱,命召公平淮夷。”《诗集传》则说:“宣王命召公平淮南之夷,诗人美之。”没有指明作者是谁。也有相反的情况,如《大雅·文王》,《小序》说:“《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没有指明作者是谁。而《诗集传》则说:“周公追述文王之德,明周家所以受命而代商者,皆由于此,以戒成王。”前一种情况比较多,而《小序》所指出的作者,多数是不可信的。
  (4)释义基本相同,但对作诗的时代说法不同。例如《小雅·节南山》,《小序》说:“《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诗集传》则说:“此诗系家父所作,刺王用尹氏以致乱。”说此诗是家父所作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诗中有“家父作诵”一句,但是这个“家父”是否处于幽王时代,《诗集传》对之表示怀疑:“《序》以此为幽王之诗,而《春秋》桓十五年有家父作聘,于周为桓王之世,上距幽王之终已七十五年,不知其人之同异。大抵《序》之时世皆不足信,今姑阙焉可也。”
  4.与《小序》不同。
  这一类诗比较多,大致上可分为下面两种情况:
  (1)释义截然不同。例如《小雅·小宛》,《小序》说:“《小宛》,大夫刺宣王也。”《诗集传》则说:“此大夫遭时之乱,而兄弟相戒以免祸之诗。”并批评《小序》说:“此诗之词最为明白,而意极恳至。说者必欲为刺王之言,故其说穿凿破碎,无理尤甚。”在这种地方,《小序》确实常因拘于“美刺”之说而歪曲诗义。朱熹的解释尽管也不尽正确,但他能打破《小序》“美刺”说的框框,自有其可取之处。此外,《国风》中的许多爱情诗,《小序》常常尽情曲解,把它们都纳入维护封建政治或封建礼教的轨道,而朱熹则认为它们都是民间男女之间的“淫奔之诗”。相较而言,朱熹的解释比较准确,详见下文。
  (2)释义无大分歧,但认其为刺为美则截然相反。例如《小雅·瞻彼洛矣》,《小序》说:“《瞻彼洛矣》,刺幽王也。思古明王能受命诸侯,赏善罚恶焉。”《诗集传》则说:“此天子会诸侯于东都以讲武事,而诸侯美天子之诗。”此诗的本文很明确,是赞美天子的话,而《小序》因为它属于“变雅”,所以一定要把它说成是“刺”诗,就硬捏造了一个“美古以刺今”的框框,将一批同类的诗塞了进去,显然是不合诗义的。
  5.《小序》强加解说,《诗集传》则认为不易解,应予存疑。这类诗较少。例如《卫风·芄兰》,《小序》说:“《芄兰》,刺惠公也。骄而无礼,大夫刺之。”《诗集传》则说:“此诗不知所谓,不敢强解。”又如《小雅·鼓钟》,《小序》说:“《鼓钟》,刺幽王也。”《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义未详。”而细读诗的本文,就可发现《小序》的说法确实是非常牵强的。
  上述五种情况在全部《诗经》中的篇数有如下表:
  一、二两类共计82首,也即朱熹同意《小序》说的诗共占《诗经》总数的27%。三、四两类共计215首,也即朱熹对《小序》说有异议的诗共占《诗经》总数的70%。这说明朱熹对《小序》的态度是有取有舍,既不曲从,也不尽废,但是改正《小序》说的比较多。这几种情况在全书各部分中所占的比例也不相同,比如在《郑风》21篇中,《诗集传》与《小序》说不同的就有14篇,占三分之二。这主要是因为《郑风》中民歌特别多,所以受到《小序》的歪曲也特别严重。这说明《诗集传》对《小序》的修正,主要是针对那些受到《小序》严重歪曲的诗篇而发的。朱熹对《小序》或从或弃,都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
  需要辨析的是朱熹沿袭《小序》的情况。如上表所示,《诗集传》采取《小序》说的诗篇约占《诗经》总数的四分之一强。对于这种情况,后代学者往往予以严厉的批评,清人姚际恒指责《诗集传》说:“况其从《序》者十之五,又有外示不从而阴合之者,又有意实不然之而终不能出其范围者,十之二三。故愚谓‘遵《序》者莫若《集传》’,盖深刺其隐也。”①本世纪30年代的《古史辨》派对此也持类似的看法,例如陈槃说:“宋代出了一个郑樵,一个朱熹,比较‘毛学究、郑呆子’进步得多了。可惜,郑樵《诗辨妄》不能流传,而朱熹的态度并不彻底。”②郑振铎说:“朱熹的《诗集传》……在他的许多坏处里,最大的坏处,便是因袭《毛诗序》的地方太多。许多人都公认朱熹是一个攻击《毛诗序》最力的,而且是第一个敢把《毛诗序》从《诗经》里分别出来的人。而在实际上,除了朱熹认《国风》的‘风’字应作‘风谣’解,认《郑风》是淫诗,与《诗序》大相违背外,其余的许多见解,仍然都是被《诗序》所范围而不能脱身跳出。”③而俞平伯则索性说:“朱熹为攻击《小序》之祖师,但他实往往做《小序》的奴才!”①上述诸人对朱熹的批评是言过其实的,因为我们在上文的数量分析已经说明《诗集传》采用《小序》说的不足全书的三分之一,说他反《序》“并不彻底”还可以,怎么可以诋之为“做《小序》的奴才”?况且在宋代,遵《序》的势力还相当大,疑《序》往往被视作离经叛道,郑樵、朱熹反对《小序》所需的勇气实在不是几百年后的人所容易想象的。而且我认为对朱熹沿袭《小序》的地方,尚且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首先,《诗经》中有些篇章,所咏之事比较明确,《小序》对它们的解说也就比较准确。例如《齐风·南山》,诗中有“鲁道有荡,齐子由归”之句,直言不讳地讽刺齐襄公与胞妹文姜私通的禽兽之行。此事在《春秋》、《左传》中有明确的记载,《小序》解之曰:“《南山》,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这当然不大可能是误解,所以《诗集传》中也沿用其说。后代说诗一意与朱熹立异的姚际恒也承认此诗“明是齐襄公、文姜之事”,②可见在这种地方,朱熹是不得不与《小序》同的。还有一些篇章在古代史书中曾有记载,例如《小雅·湛露》,《小序》解曰:“天子燕诸侯也。”显然,这是根据《春秋左传》(文公四年)中所载宁武子之言的,故《诗集传》也从《小序》说,且指明其根据是:“《春秋传》:‘宁武子曰: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赋《湛露》。’”这种解释于文献有征,比较合理,朱熹从之,也是合情合理的。朱熹曾说:“如《小序》亦间有说得好处,只是杜撰处多。”③这种既知其非,亦不讳其是的态度正是朱熹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的体现。
  其次,《诗经》中有些篇章,《小序》的解说虽然不无穿凿附会之病,但是却符合儒家的诗教理论,于是朱熹投鼠忌器,不敢公然表示怀疑。我觉得“二南”的情况就是如此。孔子曾对“二南”极表重视,他对其子伯鱼说:“女为《周南》、《召南》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与?”①他还赞扬《周南》的第一篇《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②《大序》把《周南》、《召南》分别系之于周公和召公,认为它们是“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朱熹对此基本同意,他也把它们看作是周公和召公所治之国的诗,他说:周“徙都于丰,而分岐周故地以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邑,且使周公为政于国中,而召公宣布于诸侯,于是德化大成于内,而南方诸侯之国,江沱汝汉之间,莫不从化。盖三分天下有其二焉。至子武王发,又迁于镐,遂克商而有天下。武王崩,子成王诵立,周公相之,制作礼乐,乃采文王之世风化所及民俗之诗,被之管弦,以为房中之乐。而又推之以及乡党邦国,所以著明先王风俗之盛,而使天下后世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皆得以取法焉。盖其得之国中者,杂以南国之诗,而谓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国而被于诸侯,不但国中而已。其得之南国者,则直谓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国被于南方,而不敢以系于天子也。”
  应该承认,源于《诗序》的对“二南”的这种解释,最能符合儒家重视诗歌的政治教化功能之说,也比较圆满地说明了孔子重视“二南”的原因。所以尽管这种说法并无事实根据,对诗歌本文的解读也很牵强,但对于朱熹来说,却是一种出于无奈的选择。否则的话,如果他也像对《郑风》一样地解读“二南”,即直接从本文出发,那么就难免要把“二南”中的某些诗也解作“淫诗”。但是淫诗如何能体现周公、召公之教化呢?如果进而否定“二南”是“王者之风”、“诸侯之风”,那么又如何解释孔子对它们的重视?我推测朱熹在解说“二南”时,多半是心虽有疑而口不敢言,只好姑且虚与委蛇,沿用旧说。试看《召南·野有死麇》: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此诗与《郑风·将仲子》等篇如出同一机杼。朱熹既然能看出后者为“淫奔者之诗”,安会对前者毫无所疑?然而他却解之曰:“南国被文王之化,女子有贞洁自守,不为强暴所污者。故诗人因所见以兴其事而美之。”甚至对末章也强解曰:“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而《小序》对此诗的解说是:“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表面上一作美,一作刺,但对此诗本义的看法却是相同的,即都是把它解作女子拒绝男子之非礼,从而与“文王之化”勉强联系起来。朱熹虽然没有明言从《小序》之说,但他的阐释方式分明是受其影响的。后人斥此为“可怜一班经学家的心给圣人之道迷蒙住了!”①若从文学的角度来看,也不算过分。可是细读《诗集传》,仍可察见朱熹怀疑《小序》的蛛丝马迹。他在“故诗人因所见以兴其事而美之”这句话后又说:“或曰:赋也,言美士以白茅包死麇,而诱怀春之女也。”俞平伯说:“以今观之,‘或曰’实即朱子之意,惟不敢明言耳。”②的确,以朱熹识破《郑风》中那些“淫诗”的眼光,他对《野有死麇》的情歌性质不会不有所觉察。所谓“赋也”,意即这是对一件爱情故事的叙述,本与“文王之化”无关。可惜朱熹既已认可了《诗序》对《周南》、《召南》性质的界定,那么他对“二南”诗的解说都不能违反“文王之化”的大前提,于是只好勉强接受《小序》的说法了。对于《诗集传》中“二南”部分曲从《小序》的原委,清人崔述有很清晰的分析:“《周南》、《召南》二十五篇,自郑、孔以来,说诗者皆以为在文王之世。朱子《集传》因之,既皆以为文王时诗,势不得不以为有正而无邪。于是《汉广》之游女,《行露》之速讼,《摽梅》之迨吉,《野有死麇》之怀春,皆训以为文王德化所致,风俗之美。”①诚然,周文王、周公是儒家理想中的圣贤,文王之世是儒家理想中的盛世,汉儒既系“二南”于文王之世,自不得不视“二南”诗为“文王之化”的体现。对此,理学家朱熹即使心有所疑也是不便公然违背的。我们固然应该指出《诗集传》中的这些谬误,但同时也应对朱熹心中的苦衷给予充分的理解。
  《诗集传》中关于“笙诗”的说法也值得一提。《小雅》中《南陔》等六首诗,有题无词,即所谓“笙诗”。《小序》却对这六首诗都有解说:“《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之洁白也。”……又说:“有其义而亡其辞。”辞亡而义独存,实在难以使人相信。于是郑《笺》解释说:“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时俱在耳。篇第当在于此,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至毛公为《诂训传》,乃分众篇之义,各置于其篇端云。”但是这种假设是建立在以《诗序》为子夏所作的基础上的,事实上《诗序》乃汉人所作,所以郑《笺》也是谬说。而且齐、鲁、韩三家诗皆无此六篇,《毛诗》安得独存其义?《诗集传》则提出了新的见解:“《乡饮酒礼》:鼓瑟而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然后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燕礼亦鼓瑟,歌《鹿鸣》、《四牡》、《皇华》,然后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南陔》以下,今无以考其名篇之义,然曰‘笙’,曰‘乐’,曰‘奏’,而不言‘歌’,则有声而无辞明矣。”朱熹根据《仪礼》的具体记载,说明当时典礼用乐时,对《鹿鸣》等有辞的诗都可“歌”,而对《南陔》等六诗却只能“笙”、“乐”、“奏”(即用乐器演奏),由此而证实《南陔》等六诗是“有声而无辞”的“笙诗”。《诗集传》的说法既有根有据,又合情合理,而《小序》对此六诗的题解是没有什么根据的。

知识出处

朱熹文学研究

《朱熹文学研究》

出版者:南京大学出版社

本书对作为思想家、哲学家的朱熹文学活动作了一番巡礼,详细论述了朱熹的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以及其关于古代典籍的整理、注释,充分展示了朱熹在宋代文学史上的成就,对目前朱熹研究中缺乏对其文学成就评价的现状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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