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中国伦理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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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136
颗粒名称: 三、对中国伦理思想的影响
分类号: B244.7
页数: 5
页码: 380-384
摘要: 本文探讨了朱熹伦理思想的正面和负面影响,以及其理欲观的影响和评价。朱熹强调仁爱、为公,以爱和公来体现仁,把孔孟的仁爱思想贯彻到道德践履中去。其积极因素和正面影响已融入中华民族优秀伦理传统之中,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其也有消极因素,如封建统治者歪曲利用后,不断削弱存理去欲、重义轻利、尊公蔑私观念对自身的约束,而不断加强对广大民众的制约。关键词:朱熹;伦理思想;正面影响;负面影响;理欲观;影响;评价。
关键词: 朱熹 伦理思想 影响

内容

(一)朱熹伦理思想的正面影响
  朱熹的伦理思想强调仁爱、为公,以爱和公来体现仁,把孔孟的仁爱思想贯彻到道德践履中去;在强调存天理,去私欲的同时,也肯定人的客观物质欲望,通过节欲来体现天理;既重义轻利,以义制利,又注意给利留下一定的位置,把利统一于义。这些思想是对儒家孔孟、二程以来伦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其积极因素和正面影响已融入中华民族优秀伦理传统之中,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朱熹强调以仁为本,尊公蔑私,这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了中国文化讲仁爱,讲大公无私的思想特色。杨简继朱熹之后,提出“大公无私,天之道也”(《慈湖诗传》卷十八)的思想,把理学大公无私的伦理思想提升为天道,认为天道运行,大公无私,没有任何私意存于其间,所以人道应仿效天道,将大公无私的精神推广开来。孙中山先生继承儒学“道统”,在革命斗争中,大力提倡“天下为公”的精神,以此阐发民权主义,认为“提倡人民的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以“公天下”反对“家天下”。主张“天下为公”,人人权利平等。朱熹把国家民族利益置于首位,要求统治者克己私为百姓服务,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这正是儒家克己为公,重责任义务精神的体现。
  朱熹重理性自觉,以理性控制感性的思想虽强调得过分,有走向反面的流弊,但其积极因素和正面影响却不可否定。中华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长期发展而不为乱世所中绝,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道德理性终究能够主导感性欲望。超越感性直观,使整个社会在一个有序的、理性世界中正常运转,避免因感性欲望的过度泛滥而造成社会生活失序。这是朱熹理欲之辨的必然逻辑。由此影响了后世,加强了中华民族重理性、重内在自觉,节制感性欲望的自律精神,排除宗教的干扰和感性的影响(亦不离感性),形成了与西方文化不同的特点。受朱熹思想的启发,在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既要充分、合理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需求和感性欲望,更应把理性置于优先于感性欲望的位置,这正是一个民族延续和发展的基本准则。
  (二)朱熹伦理思想的负面影响
  朱熹的伦理思想具有辩证性,把理欲之分和义利之辨强调得过头,便产生过分重理、义,压抑欲、利的流弊。这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亦带来负面影响,尤其被封建统治者歪曲利用后,不断削弱存理去欲、重义轻利、尊公蔑私观念对自身的约束,而不断加强对广大民众的制约,使其逐渐演成束缚人们思想的礼教枷锁,由节欲主义转化为禁欲主义,这已与朱熹的原义不符。但也不能回避朱熹伦理思想本身所具有的消极因素的一面。
  注重伦理灌输的“存理去欲”思想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阻碍。如果人们只求基本温饱,不再有更多的物质欲求,这将使生产力的发展缺乏动因。特别是经封建统治者歪曲利用,强制推行后,使其变为禁欲主义的工具。一方面它压抑了人民群众的生存欲望,要人们安贫乐道,逆来顺受;另一方面又掩盖了统治者的腐化生活,起到了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作用。
  朱熹重义轻利的价值观虽有积极因素,但其中的消极因素也不容忽视。轻视物质利益带来迟缓生产力发展的流弊。并且,把重义轻利强调得过头,与封建主义结合起来,又造成扼杀个性,抹煞人的物质需求的不良后果。对此,李贽提出了批评。他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续焚书》卷一,《答邓石阳》)所谓穿衣吃饭即指利,人伦物理则指义。指出仁义道德存在于穿衣吃饭之中,如果不讲利,就无所谓义。李贽的思想反映了平民百姓和新兴市民的义利观念和对人生物质利益的追求。
  朱熹重道德轻利益的观念,其负面影响表现在过分重视道德的价值,注重道德精神的培养,轻视物质利益的满足;重视教化,强调道德标准,忽视功利和客观效果,这与现代社会发展生产力,讲求社会经济效益的要求也有不相适应之处。要发展生产力,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就应克服朱熹思想中的消极因素。但也不能因此而走向“见利忘义”,不义而富贵的另一个极端。
  (三)朱熹理欲观的影响及评价
  朱熹的理欲观是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伦理思想的影响很大。由于其所具有的辩证性和二重性,后世对朱熹理欲观的评价分歧也很大。有继承肯定的,也有批判否定的;有认为是节欲主义的,也有认为是禁欲主义的;有视之为是中国文化中的优良传统的,也有视之为“以理杀人”、反动的。故需对朱熹理欲观的影响及评价作一探讨。其关键在于应把握朱熹的欲之二义,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有所区别的理欲观。即欲具有人的客观物质欲求和超出此人欲之上而过分追求所产生的私欲两种涵义。就欲之第一义来讲,朱熹主张节欲,认为欲望包括在天理中,皆天理所有,而不可无。他说:“盖钟鼓、苑囿、游观之乐,与夫好勇、好货、好色之心,皆天理之所有,而人情之所不能无者。然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循理而公于天下者,圣贤之所以尽其性也。”(《四书章句集注》第219页,《孟子集注》卷二)这里所说的好货、好色之心,即人的物质利益和男女欲望,这些都是人之常情,皆天理所包括。可见朱熹对此客观物质欲求,并不要求去掉,而是主张循理而行以尽其性。即主张以天理来调节人欲,倡节欲主义。但对欲之第二义,即过分追求人欲而产生的私欲,朱熹则主张遏止。他说:“纵欲而私于一己者,众人之所以灭其天也。二者之间,不能以发,而其是非得失之归,相去远矣。故孟子因时君之问,而剖析于几微之际,皆所以遏人欲而存天理。”(《四书章句集注》第219页,《孟子集注》卷二)一方面,朱熹认为物质欲望皆天理所有,另一方面又反对纵欲,纵欲之欲即为私欲。对待此种人欲,朱熹认为不仅不是天理所有,而且是与天理相对立的人欲,故主张存天理遏人欲。须知此处所遏止的人欲与皆天理所有的欲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别就在于是循天理而节其欲,还是违天理而纵其欲。
  事实上由于朱熹的欲有二义,而形成不同的理欲关系,所以对后世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以及不同的评价。受朱熹思想的影响,罗钦顺的理欲观与朱熹大致相同。他说:“人之有欲,固出于天,盖有必然而不容已,且有当然而不可易者。”(《困知记》卷四)认为人欲出于自然天性,而不可否定。因此“欲,未可谓之为恶,其为善为恶,系于有节无节耳”(同上卷一)。认为欲有善恶之分,不可全归之于恶,其区分的标准是节欲还是纵欲。节欲,欲谓之善;纵欲而不节制,则流为恶。这与朱熹的思想相近。
  王夫之虽然批判了朱熹的理本论思想,但在理欲观上,却与朱熹相似。他亦强调天理寓于人欲之中,指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读四书大全说》卷四)认为理皆行于饮食男女之欲中,如果离开了人的物质欲望,那理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王夫之并批评了佛教的禁欲主义,他说:“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离欲而别为理,其惟释氏为然。盖厌弃物则,而废人之大伦矣。”(同上卷八)指出理不离欲,如果离欲而言理,不过是佛教的禁欲主义。这与程朱对佛教禁欲主义的批评类似。王夫之在讲理欲一体,“随处见人欲,随处见天理”(同上)的前提下,亦强调“以理制欲”,理处于矛盾双方的主导方面。他说:“以义制利,以理制欲者,天理即寓于人情之中。”(《周易内传》卷三)这与朱熹理学的价值观基本相同。以上是基本认同于朱熹的理欲观,既肯定人欲为天理所有,把欲纳入天理之中,又主张节欲,以理制欲,把人欲置于天理的控制之下。
  然而,戴震对包括朱熹理欲观在内的理学理欲之辨,却作了严厉的批判。他说:“此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为祸又如是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下,《权》)并指出:“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同上卷上,《理》)认为下层民众不能表达天下人所共同具有的情、欲,不仅其感情欲望受到压制,而且在上的统治者以天理作为扼杀人欲的工具,人死于理,不会得到人们的同情。更有甚者,理在戴震看来,不仅扼杀人欲,简直成了杀人的工具。他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戴东原集》卷九,《与某书》)从这里可以看出,戴震既然指出存在着后儒以理杀人的现象,就表明朱熹的理欲之辨确实产生了负面影响。然而戴震只抓住了朱熹灭私欲的一面(朱熹以灭人欲表示灭私欲),而未看到朱熹肯定客观物质欲求的一面,并把后儒的流弊及在上的统治者压制在下民众的人欲归之于宋儒的理欲之辨。这对朱熹及宋儒理欲之辨的完整含义未能全面理解,故有失之偏颇之处。所以对朱熹的理欲观应以辩证的眼光来分析评价,既批评其流弊,又客观地把握其真实含义及二重性,从而实事求是地评价朱熹的伦理思想对后世的影响。

知识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朱熹与中国文化》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作者把朱熹置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从各个领域系统、全面地研究了朱熹思想及其与理学思潮、同时代的文化派别,以及与中国文化的相互关系。论书了朱子学的理论构成、特征及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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