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道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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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098
颗粒名称: 二、文道合一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271-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的文学理论不仅表现在文从道出,道本文末论上,而且表现在他所提出的文道合一说方面。朱熹既讲道为文之根本,文章不得离开道而存在,又不轻蔑诗文,而是在道本文末的基础上,把文道统一起来。与此相关,朱熹提出美善合一说,其美即文,善即道。文道合一,表现在美学方面,便是美与善的统一。
关键词: 朱熹 文学思想 文理学

内容

朱熹的文学理论不仅表现在文从道出,道本文末论上,而且表现在他所提出的文道合一说方面。朱熹既讲道为文之根本,文章不得离开道而存在,又不轻蔑诗文,而是在道本文末的基础上,把文道统一起来。与此相关,朱熹提出美善合一说,其美即文,善即道。文道合一,表现在美学方面,便是美与善的统一。
  (一)“即文以讲道”
  朱熹一生作了大量诗文,涉及文学方面的著作即有《诗集传》、《韩文考异》、《楚辞集注》等等。这与只求简易工夫,不立文字的陆氏心学形成鲜明的对照。在重视作文的过程中,朱熹注意把文与道统一起来,虽以道为本,但文与道两不偏废,这与程颐作文害道的思想有所不同。他说:“若曰惟其文之取,而不复议其理之是非,则是道自道,文自文也。道外有物,固不足以为道;且文而无理,又安足以为文乎?盖道无适而不存者也,故即文以讲道,则文与道两得而一以贯之。否则亦将两失之矣。”(《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与汪尚书六》)朱熹认为,由于“道无适而不存”,在文章中即有道的存在,所以须“即文以讲道”,把文与道统一起来,避免两者相互脱离的既害文,又害道的“两失”之弊。
  从文道合一出发,朱熹既赞赏欧阳修、曾巩、苏氏父子之文,又称许二程兄弟之道,对文、道两不偏废。他说:“文字到欧、曾、苏,道理到二程,方是畅。”(《朱子语类》第3309页,卷一百三十九)欧、曾、苏作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人物,一反唐及宋初浮华、雕饰的文风,主张“文与道俱”,为文平易实用,反对骈体,发挥文学的说理功能,以取代形式华丽而空洞无实之文。虽然在对文道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上,朱熹与欧、苏等古文家的思想有所不同,这反映了道学家与古文家的认识差异,但二者亦有相同之处,即都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于儒家圣人之道,重视道在文学中的作用。故朱熹对他们作了适当的肯定:“欧公文章及三苏文好,说只是平易说道理,初不曾使差异底字换却那寻常底字。”(《朱子语类》第3309页,卷一百三十九)赞赏欧、苏的文章,肯定其说理平易,而不用怪异字,使文意难明。并指出:“东坡文字明快。老苏文雄浑,尽有好处。如欧公、曾南丰、韩昌黎之文,岂可不看!”(同上第3306页)在肯定古文家作文的同时,亦宣扬二程所说的道理,从而把文道统一起来,并非只重视道,而轻蔑文。就作文本身而言,朱熹对苏氏之文备加赞扬,直视之为文章之典范,表明朱熹对文学的欣赏态度;但就苏氏文章未讲明道学家之道而言,朱熹又对此提出异议,表现出对苏氏之文既喜且厌的矛盾心情。他说:
  苏氏文辞伟丽,近世无匹。若欲作文,自不妨模范。但其词意矜豪谲诡,亦有非知道君子所欲闻。是以平时每读之,虽未尝不喜,然既喜,未尝不厌。(《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一,《答程允夫三》)
  认为苏氏之失乃在于见道不精,而流于佛老。朱熹既肯定苏氏之文,又批评苏氏之道,体现了其文道合一,“即文以讲道”的思想。强调在为文中不得脱离道,而讲道须就文而讲,道体现在文中,二者不相脱离。
  (二)美善合一
  朱熹文道合一思想体现在美善关系上,便是提出美善合一的见解。这既是对孔孟思想的继承和发挥,同时也具有了朱熹美学的时代特点。朱熹认为,美以善为存在根据,善是本质,美是表现。虽然如此,也须行善,充实其美,把美善统一起来。美虽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如果徒有其美,而不与道相结合,也为朱熹所不取。
  朱熹美善合一的思想是对孔孟思想的继承,在对《论语》、《孟子》有关章节的阐发中,朱熹提出了自己的美学思想。孔子在评价《韶》乐时指出:“《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论语·八佾》)认为舜所作的《韶》乐,既达到了善的标准,又达到了美的标准,是尽善尽美的统一。而认为武王作的《武》乐“尽美矣,未尽善也”(同上),只达到了尽美的标准,而未达到尽善的要求。孔子提出的善美的标准,也是对文学的要求。其中善指道德标准,美指艺术标准。虽然好的作品是尽善尽美的统一,但孔子把善的标准置于首位,认为舜继承尧而治理天下,其方式是“揖让”,故其乐舞既美且善;而周武王的天下是通过征伐,从商纣王那里夺来的,有“犯上作乱”之嫌,故其乐舞虽美,但却不尽合于善。对孔子提出的关于文学艺术的善美标准,朱熹加以发挥,指出:“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舜绍尧致治,武王伐纣救民,其功一也,故其乐皆尽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逊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诛而得天下,故其实有不同者。”(《四书章句集注》第68页,《论语集注》卷二)认为音乐的和谐、容貌的华丽,这种由审美感官与审美对象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感觉即是美;而善则是美的实质和内在本质;美只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内外结合的表现。明显把善即代表伦理道德原则的道置于首位。并指出尽管舜和武王的乐皆达到了尽美的标准,但在美之实即善上,二者却有所不同,原因在于舜之德即性,性也即是道,加之其天下是由揖逊而得,故其美之实为善;而武王之德与性未能尽合,加之其天下是靠征伐夺得,所以其美之实与舜有所不同,也就是说未能尽善。
  孟子在论及美善问题时指出:“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朱熹对此加以诠释:“天下之理,其善者必可欲,其恶者必可恶。其为人也,可欲而不可恶,则可谓善人矣。”(《四书章句集注》第370页,《孟子集注》卷十四)以天下之理作为衡量善的标准,凡欲行其理则为善,反之则为恶。对于美,朱熹指出:“凡所谓善,皆实有之。……力行其善,至于充满而积实,则美在其中而无待于外矣。”(《四书章句集注》第370页,《孟子集注》卷十四)认为行其善,充实于其中,即为美。可见在朱熹看来,美以善为根据。虽然善实有之,但行善是美的前提,善作为美好的道德,充实于内,故美亦在其中,而不待外而有。尽管美在其中,但也表现于外。“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则德业至盛而不可加矣。”(同上)朱熹所谓的美,既是一种内在美,以善为根据;又表现于外,发于事业,把善德推广开来。强调美善合一,内外结合。
  与道本文末的思想相联系,朱熹美善合一思想亦强调美为末,善为本。他认为,不载道之文犹如车不载物,即使文辞华丽,有装饰之美,也于道之善无益。即是说,“善其词说”,“装饰其美”是为道和善服务的,脱离后者,“虽美其饰,亦何为哉!”(《朱子全书》卷十,《文辞注》第二十八)与文、美相比,道、善更为重要,这就突出了道与善的价值。表明朱熹虽倡文道合一、美善合一,然受其理学价值观的影响,是以理、道、善为本,以诗、文、美为末。

知识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朱熹与中国文化》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作者把朱熹置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从各个领域系统、全面地研究了朱熹思想及其与理学思潮、同时代的文化派别,以及与中国文化的相互关系。论书了朱子学的理论构成、特征及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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