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弃《诗序》,以《诗》说《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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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074
颗粒名称: 一、废弃《诗序》,以《诗》说《诗》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184-1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的诗学思想发展经历了前期的主《毛诗序》而作《诗集解》的阶段和后期的废弃《诗序》而作《诗集传》的阶段,中间有一个介于二者之间的过渡阶段。朱熹最初受《诗序》的影响,使用《小序》解《诗》,但后来认识到这种解释方法不妥,开始废弃《诗序》。在《诗集传》中,朱熹以《诗》解《诗》,强调《序》与《诗》相分,倡导以《诗》说《诗》的思想。
关键词: 朱熹 诗学思想 废弃 分离 经传相分

内容

朱熹诗学思想的发展,经历了若干阶段,才达到成熟。①大体上分为前期的主《毛诗序》而作《诗集解》的阶段和后期的废弃《诗序》而作《诗集传》的阶段,中间有一个介于二者之间,既存《小序》,又间为辨破的过渡阶段。
  关于朱熹诗学的发展,朱熹自述称:
  某向作《诗解》文字,初用《小序》,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后来觉得不安,第二次解者,虽存《小序》,间为辨破,然终是不见诗人本意。后来方知,只尽去《小序》,便自可通。于是尽涤旧说,《诗》意方活。(《朱子语类》第2085页,卷八十)
  早期解《诗》,受《诗序》的影响,乃作《诗解》,即《诗集解》。此书今已亡佚,然当时吕祖谦作《读诗记》,多取《诗集解》为据。今人束景南从《吕氏家塾读诗记》中辑出,可供人们了解朱熹早期主《毛序》时的诗学思想。当时朱熹用《小序》解《诗》,当与《诗》文本义不符时,则曲说为解。对此,朱熹后来悟其前说之非,并提到了他与吕祖谦诗说观点的分歧,指出:“此书(指《吕氏家塾读诗记》)所谓朱氏者,实熹少时浅陋之说,而伯恭误有取焉。其后历时既久,自知其说有所未安,如雅郑邪正之云者,或不免有所更定,则伯恭父反不能不置疑于其间,熹窃惑之。”(《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吕氏家塾读诗记后序》)朱熹在《诗集解》里,沿用《毛诗序》解《诗》。全书之前引用《大序》,每诗篇首引用《小序》,在雅郑邪正之辨等问题上与后来的黜《诗序》,以《诗》说《诗》的诗学思想相异,这是朱熹早期的诗学思想。以后,朱熹觉得其说未妥,加以改正,但吕祖谦却主《毛序》,未改易其说,这成为二人诗说的分歧点。
  朱熹改变观点之初,尚未完全摆脱《诗序》的影响,这在他署名于淳熙四年(公元1177年)所作的《诗集传序》里可以看出。今本收入《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以及置于朱熹《诗集传》正文前的《诗集传序》实乃其修改本《诗集解》的序言,因淳熙四年朱熹的《诗集传》尚未动稿。朱熹之孙朱鉴称:“《诗传》旧序,此乃先生丁酉岁用《小序》解诗时所作,后乃尽去《小序》。”(《诗传遗说》卷二)这表明此序并不是为今本《诗集传》而作,只是后来编《文集》的人把它作为《诗集传》的序而已。从今本《诗集传序》的内容上看,朱熹虽提出了其治诗学的大旨,不纯用《小序》,但也未曾批评《小序》,这与其后来的废弃《诗序》形成对比。
  至淳熙四年朱熹序定《诗集解》后,开始写作《诗集传》,而废弃《诗序》。朱熹《诗集传》的写作历时多年,反复修改,认识也不断深入,直至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定稿成书,表明其诗学思想已经成熟。其标志在于提出了与汉唐诗学传统迥然有异的废弃《诗序》,以《诗》说《诗》,而反对以《序》说《诗》的思想。对此,朱熹指出:
  今人不以《诗》说《诗》,却以《序》解《诗》,是以委曲牵合,必欲如序者之意,宁失诗人之本意不恤也。此是序者大害处!(《朱子语类》第2077页,卷八十)
  王德修曰:“六经惟《诗》最分明。”曰:“《诗》本易明,只被前面《序》作梗。《序》出于汉儒,反乱《诗》本意。且只将四字成句底诗读,即自分晓。见作《诗集传》,待取《诗》令编排放前面,驱逐过后面,自作一处。”(《朱子语类》第2074页)
  那解底,要就《诗》,却碍《序》;要就《序》,却碍《诗》。(同上第2072页)
  《诗小序》全不可信。……其《序》与《诗》全不相合。……毛公全无序解,郑间见之。《序》是卫宏作。(同上第2074页)
  朱熹认为《诗序》出于汉儒卫宏等,而与《诗》文本义不符,如果按《序》的意思解《诗》,只会是委曲牵强,而失去诗人作《诗》之本意。朱熹强调《序》与《诗》相分,不以《序》碍《诗》,既然《序》与《诗》“全不相合”,《序》“不可信”,那么《序》就在“驱逐”、废弃之列。故而朱熹作《诗集传》,便把《序》从各诗中除去,弃置于《诗》后,这是从形式上把《诗》、《序》分离开来,以便于以《诗》说《诗》,而反对以《序》解《诗》。
  与否定《毛序》,以《诗》说《诗》的思想相联系,朱熹提出《毛传》“不与经连”的经传相分的见解。他说:
  《汉书》传训皆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艺文志》云:“《毛诗》二十九卷,《毛诗诂训传》三十卷。”是毛为诂训,亦不与经连也。马融为《周礼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然则后汉以来始就经为注,未审此《诗》,引经附传,是谁为之?其《毛诗》二十九卷,不知并何卷也。(同上第2089页)
  朱熹指出《汉书·艺文志》所载,《诗经》与《毛传》各在一处,经传未曾相连。但自后汉以来,便将《诗》之经传并在一起,“引经附传”,如此使得人们不审《诗》之经传的原貌,也不知经并在传的哪一卷内。为了区分经传,以经解经,朱熹提出了《诗》之经传相分的原则,即经与传区分的内在思想逻辑。《语类》载:
  问:“分‘《诗》之经、《诗》之传’,何也?”曰:“此得之于吕伯恭。风、雅之正则为经,风、雅之变则为传。如屈平之作《离骚》,即经也。如后人作《反骚》与《九辩》之类则为传耳。”(《朱子语类》第2093页)
  受吕祖谦《诗》之经传相分思想的影响,朱熹提出以风、雅之正为经,以风、雅之变为传的区分《诗》之经传的原则,即在现存的《毛诗》中,根据风、雅的正变来区别经与传。这一原则为经传相分,以经说经,又各论其经传,以《诗》说《诗》,而不以《序》说《诗》提供了依据,也为在经文基础上阐发义理作了铺垫。
  质言之,朱熹在吸取北宋以来欧阳修、苏辙、郑樵等指斥《诗序》,辨析其谬误,直求诗人作《诗》之本意思想的基础上,废弃《诗序》,以《诗》说《诗》,反对以《序》说《诗》,以《序》碍《诗》,强调《序》、《诗》相分,经传相分,打破了汉唐诗学以《毛传》、《诗序》、《郑笺》以至《毛诗正义》一脉相承的解《诗》旧传统,这对于探求《经》文之本义,从而阐发义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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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与中国文化

《朱熹与中国文化》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作者把朱熹置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从各个领域系统、全面地研究了朱熹思想及其与理学思潮、同时代的文化派别,以及与中国文化的相互关系。论书了朱子学的理论构成、特征及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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