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朱熹与中国文化》 图书 |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4054 |
| 颗粒名称: | 二、“天理人欲,几微之间” |
| 分类号: | B244.7 |
| 页数: | 3 |
| 页码: | 122-124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朱熹的理欲之辨中有两个含义的欲,一是指人的客观物质欲望,二是私欲。当欲被理解为人的客观物质欲望时,理欲是相互依存的,天理不与人欲对立。当欲被理解为私欲时,理欲是不容并立的对立关系,要求明天理、灭人欲。虽然朱熹对欲进行了区分,但在表达上有时不够清晰,容易引发人们对理欲之辨的误解。他认为天理安顿在人欲之中,人欲中也有天理的存在,因此理欲不是互相对立而不相容的,而是理在欲中作为人欲的指导。如果天理不能正确指导人欲,人欲就会过度而违背天理。 |
| 关键词: | 朱熹 伦理思想 理欲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