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仁者,心之德、爱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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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049
颗粒名称: 二、“仁者,心之德、爱之理”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113-1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提出“仁者,心之德、爱之理”的思想,认为仁是心中的正理,同时也是爱的根源。他强调通过爱来体现仁,而不是离开爱去求仁。在与张栻等人的讨论中,朱熹以体用、性情等范畴区分仁与爱,并指出二者不可分离。
关键词: 朱熹 伦理思想 仁说

内容

朱熹提出“仁者,心之德、爱之理”(《四书章句集注》第201页,《孟子集注》卷一)的思想,这是朱熹仁说的中心。
  (一)仁为心之德
  朱熹继承程颐“天地以生物为心”(《程氏外书》卷三)的观点,并加以发挥,以阐发其仁为心之德的思想。朱熹在其《仁说》篇首,开章明义地指出:
  “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已矣。(《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仁说》)
  认为心之德为仁,所谓心之德,也就是心中之正理。朱熹所谓的理,其内涵为仁义礼智;而其心之德,亦包括仁义礼智。他说:“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仁说》)故天理与心之德相互沟通,但理须与心相联系,才为心之德。
  需要指出,虽然朱熹提出“仁者,心之德”的思想,以心之德为仁,但他仍然注意区分心与仁,认为二者虽有密切联系,但却不可视为一物。他说:“心非仁,心之德是仁。”(《朱子语类》第474页,卷二十)朱熹的这种“心非仁”的思想与张拭“仁,人心也,率性立命知天下而宰万物者也”(《南轩文集》卷十,《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的思想明显不同,表现出朱张二人仁说的“未合”之处。朱熹批评了湖湘学者胡伯逢“以觉为仁”的观点,并对张栻“证成其说”的作法不满,这也是对谢上蔡以知觉为仁之说的批评。朱熹说:“谓仁者心有知觉则可,谓心有知觉谓之仁则不可。……今伯逢必欲以觉为仁,尊兄既非之矣,至于论知觉之浅深又未免证成其说,则非熹之所敢知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答张钦夫又论仁说二》)认为心有知觉,仁无知觉,不可将其混同。在朱熹看来,心与仁不容混淆,心之觉不能称之为仁,就像心与理、心与性不能混淆一样。
  (二)仁为爱之理
  朱子不仅以心之德为仁,而且以爱之理释仁。他说:
  仁者,爱之理,理是根,爱是苗。仁之爱,如糖之甜,醋之酸,爱是那滋味。
  仁是根,爱是苗,不可便唤苗做根。然而这个苗,却定是从那根上来。
  仁是未发,爱是已发。
  仁是体,爱是用。又曰:爱之理,爱自仁出也。然亦不可离了爱去说仁。(《朱子语类》第464页,卷二十)
  朱熹认为,爱之理是仁,爱并不是仁。“仁是爱之理,爱是仁之用。”(《朱子语类》第465页)这是对孔子仁者爱人思想的发展。自孔子提出仁者爱人并为孟子所继承以来,仁与爱便联系在一起。但宋以前,对仁与爱的关系却没有进一步深究,尤其未联系体用性情关系来考察仁与爱。朱熹在与张栻等同时代的学者的论学中,深入讨论了二者的关系。他不仅以体用分仁与爱,而且以性情论述仁与爱的关系。他说:“盖仁,性也,性只是理而已;爱是情,情则发于用。”(同上第464页)把仁、爱上升为体用性情关系,并通过性,把仁与天理联系起来,从本体论的角度发展了孔孟的仁爱思想。
  然而,朱熹不仅以体用区分仁与爱,而且在求仁的途径上,又强调通过爱来求仁,仁与爱虽有体用之分,但它们不是互相脱离的。以爱求仁,而不是离爱求仁,这与张栻强调仁与爱的体用之分,不太重视二者的联系有别。朱熹指出:
  由汉以来,以爱言仁之弊正为不察性情之辨,而遂以情为性尔。今欲矫其弊,反使仁字泛然无所归宿,而性情遂至于不相管,可谓矫枉过直,是亦枉而已矣。其弊将使学者终日言仁,而实未尝识其名义。(《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答张钦夫又论仁说一》)
  认为自汉以来,以爱言仁,固然有弊,其弊在于以情为性,不分体用,不辨性情。但革其弊而矫枉为正,离开了爱而言仁,就使得性与情互相脱离,只知言仁,而不知仁具体落实到何处,这也是不可以的。他说:“离了爱字,悬空揣摸,既无真实见处,故其为说恍惚惊怪,弊病百端,殆反不若全不知有仁字而只作爱字看却之为愈也。”(同上卷三十一,《答张钦夫六》)朱熹在与张栻的讨论中,批评离爱求仁,认为仁要通过爱得以表现,如果只知仁而不知爱,还不如不知有仁而只知有爱。而张栻则强调仁而忽视爱,他认为“仁者,无不爱也。”(《南轩论语解》卷一)有了仁,则必然有爱。为此他批评朱熹“若专以爱命仁,乃是指其用而遗其体,言其情而略其性”(《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答张钦夫论仁说》引)。朱熹对此加以答辩:“熹前说以爱之发对爱之理而言,正分别性情之异处,其意最为精密。而来谕每以爱名仁,见病。”(同上)朱熹以爱之理为性,爱之发为情,以此分别性情的不同,他是把仁与爱分为性与情,并没有以爱名仁,“遗体而略性”。他说:“盖所谓爱之理者,是乃指其体性而言,且见性情体用各有所主,而不相离之妙,与所谓遗体而略性者正相南北,请更详之。”(同上)朱熹指出,虽然仁与爱、性与情各分为体用,但二者又“不相离”。他既把仁与爱分为体用,仁为爱之理,而非爱本身,又强调二者的联系,主张通过爱来体现仁。
  质言之,朱熹以仁为心之德爱之理,这是其仁说的基本内涵。就其以心之德为仁,而不以心为仁来讲,与张栻以及陆九渊的思想相区别;就其以爱之理为仁,并注意仁与爱的联系而言,与张栻的仁说存在着相同相异之处。应该说,朱熹既以爱求仁,又以爱之理为仁,爱不是仁,这样概括朱熹的仁说才比较全面。

知识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朱熹与中国文化》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作者把朱熹置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从各个领域系统、全面地研究了朱熹思想及其与理学思潮、同时代的文化派别,以及与中国文化的相互关系。论书了朱子学的理论构成、特征及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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