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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性、心、情的学说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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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971
颗粒名称:
第十章 性、心、情的学说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2
页码:
340-3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的理-气-物-理哲学逻辑结构在人的层面上表现为性、心、情等人性问题。陈淳认为,性是在我之理,即理在人体现出来。人性指的是人的本性或本质。在中国历史上的各个哲学学派中,对人性问题都十分重视。朱熹总结了自孔孟以来的人性论,认为自己集大成了人性论,并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和对前人所未曾提及的观点。
关键词:
自然哲学
朱熹哲学
内容
朱熹理——气——物——理哲学逻辑结构落实到人,便表现为性、心、情等人性问题。陈淳说:“何以不谓之理而谓之性?盖理,是泛言天地间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只这道理,受于天而为我所有,故谓之性,性字从生从心。是人生来具是理于心,方名之曰性。”①性是在我之理,就是理在人身上的体现。所谓人性,就是人的本性或本质。在中国历史上各个哲学学派,对此都颇为重视。朱熹总结了自孔孟以来的人性论,自以为集人性论之大成,也确有些独到之见和发前人之所未发。
一、何谓性
人性,按其原来的涵义,当是指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和合。它是各集力、各派别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主张的理论依据,也是其政策的所谓人性根据。
朱熹所谓的性,既指人性,也指物性。朱熹认为,二程所说的“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途人一也”②等,惟有“性即理也一句甚切至”①,因此,他直誉“伊川性即理也,自孔孟后无人见得到此”②,赞扬“伊川‘性即理也’四字,颠扑不破”③。朱熹继承“性即理也”的思想,并予以发挥。他说:“性只是理”④,“性只是理而已”⑤,“性即理也”⑥,“理便是性”⑦,“吾之性即天地之理”⑧,“性是理底名”⑨等。性是理,既然性是理,那么,与理相类的太极、道,与性又有何相关呢?他认为,性也是太极,“因问《太极图》所谓太极,莫便是性否?曰:‘然,此是理也。’”⑩性即理,理即太极。太极是纯粹至善的性。“自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所谓最灵,纯粹至善之性也。是所谓太极也。”⑪性又是道,“道即性,性即道,固只是一物。”⑫由于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理、太极、道是异名同实的范畴,所以,性既为理,无疑性也为太极和道。可见,朱熹在运用哲学范畴时,其内涵是较严密和确定的。
这样,性被看作理在不同地方、场所表现的不同形态,“性即理也,在心唤作性,在事唤作理。”⑬是说在心、在事而分性与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性与理又是稍有差异的,尽管这个差异不是本质的区别,却是对二程“性即理也”的发展和补充。性不仅是得之于天的理,而且是人禀受于天的命。朱熹同意郑可学的说法:“性者,人物之所以禀受乎天也。……自其理而言之,则天以是理命乎人物谓之命,而人物受是于天谓之性。”①天、理、性、命,归根乎一个东西。“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②“理也,性也,命也,初非二物。”③但也有些差别。“问:‘天与命、性与理四者之别:天则就其自然者言之,命则就其流行而赋予物者言之,性则就其全体而万物所得以为生者言之,理则就其事事物物各有其则者言之。到得合而言之,则天即理也,命即性也,性即理也,是如此否?’曰:‘然。’’’④从天、命、性、理的分而言之,则各各不同,自有其功用;合而言之,则相统一。因此,从本质上说,是实同而用异。
朱熹从性即理出发,对性作了一些探讨,而发前人所未发。
(一)性之根据
朱熹认为,性根据于理。“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⑤性是与生俱来的,得所赋之理。似有性根据于理的意思,“无极是理,二五是气,无极之理便是性。”⑥朱熹在解“无极而太极”的时候,以无极是理的无形状态。因而,理为性之根据。
有时朱熹又以天为性之根据。“大抵言性,便须见得是元受命于天。”①“理在人心是之谓性。……性便是许多道理,得之于天而具于心者。”②“性与气皆出于天,性只是理。”③“原受命于天”,“得之于天”,“出于天”,都是说明性根源于天。
既以性来自理,又性出于天,岂不二元?然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天与理并不对立。“性者,人所禀于天以生之理也。”④“愚按: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⑤“得天之理”、禀天之理,天与理,实为一。此理,即为天理。只不过是从不同的方面、角度来说而分言之,他这样说:“盖天道运行,赋予万物,莫非至善无妄之理而不已焉,是则所谓天命者也。物之所得是之谓性,性之所具是之谓理,其名虽异,其实则一而已。”⑥天是就其自然而然讲的,理是就其事物的法则讲的。如是,则性便根据理。这是朱熹的哲学逻辑结构所要求的。
朱熹对性的根据是很重视的。他曾在《苏氏易解》中批评苏氏不知性之所自来。“愚谓……而苏氏初不知性之所自来,善之所从立”⑦。如果不知性之所自来,便是不知理之所自来,“今乃以其习熟见闻者为余事,而不复精察其理之所自来”⑧。在性之所根据问题上,朱熹碰到一个难题:既以“性即理”,而又以性根据理,那么,性便不是理,因为理为性之所根据,理应是性的化生者。为解决此难题,他便以天为性之根源,人物的性,乃天之所命于人物,人物受命于天者,所以,天为性之根源。
(二)性的规定
性是什么?“性者,人物所得以生之理也。”①“盖所谓性,即天地所以生物之理,所谓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者也。”②是说性是一切生物,包括草、木、禽、兽、人类所具有的天理。此天理,便是人物所得以生的理,也是生物的资始,这就是性;换一句话说,就是天所赋予生物的理,“言性之所以名,乃天之所赋,人之所受,义理之本原。”③朱熹于什么是“生之理”,没有注释,而在《告子章句》中说:“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④“生之理”,实是指人所禀受的仁、义、礼、智等理。
既然性对于人物来说是“生之理”,那么,性的特性怎样?朱熹作了这样的规定:
——性是形而上者。性即理也,理为形而上者,则性也具有形而上的特性。朱熹这样说:“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性,形而上者也;气,形而下者也。”⑤在自然哲学领域的理与气的形而上、下关系,在社会哲学领域便成了性与气的形而上、下关系。“性是形而上者,气是形而下者。形而上者全是天理,形而下者只是那渣滓。”⑥这样,理与性便同具形而上性。
——性无所不有,无处不在。朱熹说:“知性之无所不有,知天亦以此。”⑦“气有不存,性却常在。虽其方在气中,然气自气,性自性……至论其遍体于物,无处不在。”①正由于性无所不有,无处不在,于是,性便具有普遍性。因而,凡物都包含性,“天下岂有性外之物哉?然五行之生,随其气质,而所禀不同,所谓各一其性也,各一其性,则浑然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而性之无所不在,又可见矣。”②天下“无性外之物”,所以“性无不在”。
——性无形影而不可见。由于性与理具有形而上性,因而理无形迹、不可见,性也无形影、不可见。“无极是有理而无形,如性何尝有形。”③理无形,性也无形。“性之本体理而已矣。……性无形象、声臭之可形容也。”④“性毕竟无形影,只是心中所有底道理是也。”⑤正因为性无形影,所以,既不可摸索,“性无形影可以摸索,只是有这理耳。”⑥性又不可言说。“性无定形不可言”⑦。“性不可说”⑧。性也不可见。“性不是卓然一物可见者。”⑨既不是一物,自不可见。“天地之所以为性者,寂然至无,不可得而见也。”⑩性寂然至无,故此也不可形容。“性无形容处”⑪。“言性不可形容。”⑫这样,性便是无形无影,不可捉摸、言说、形容和不可见的无。
——性是未动的。由于性具有“寂然至无”的性质,因此,性是未动的。“性是未动,情是已动。”①“程子曰:有指体而言者,‘寂然不动’是也,此言性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是也,此言情也。”②性,是“寂然不动”,未动。就其“寂然不动”而言,性是与生俱来的。“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③这仁、义、礼、智之性,代代皆然,永不灭亡,似一种永恒观念;就其未动而言,则因性是体,情是用;性为未发,情为已发。就未发而言,未动并非不动,所以说非不动,是因它意蕴动的潜能。
上述规定说明,性无形影而不可捉摸、言说,不可见又“寂然未动”,无处不在而天下无性外之物,性形而上而与理实同。因此,理与气的关系,也似性与气的关系,然理是一个“净洁空阔”的世界而无处挂搭、安顿和附著,故性也无处挂搭、安顿和附著。所以,便需一个安顿和挂搭处。如果说,理借气而安顿,那么,性也假气而安顿。他这样说:“既是气禀恶,便也牵引得那性不好,盖性只是搭附在气禀上。”④气成为性的安顿处和搭附处,是因为人物得气以生,得天之理以成性。如果不得气以生,也就无生物,性自然无处安顿、搭附。就此而言,便有性不离气,性依气存的思想。
(三)人性、物性的异同
如何理解“天下无性外之物,而性无不在?”朱熹解释说:“自男女而观之,则男女各一其性,而男女一太极也;自万物而观之,则万物各一其性,而万物一太极也。盖合而言之,万物统体一太极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极也。”①太极即性,既然“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②,那么,便人人有一性,物物有一性。“天下无无性之物。盖有此物则有此性,无此物则无此性。”③因而,凡人、物皆有性。此性,既是人性,又是物性。
人性、物性既同又异。朱熹认为,只有体知了其同与异,才能讲性。“人物之性有所谓同者,又有所谓异者。知其所以同,又知其所以异,然后可以论性矣。”④就其同而言,“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为性,同得天地之气以为形”⑤。“或说人物性同?曰:‘人物性本同,只气禀异。’”⑥人物之所以“性本同”,是因为人物之生,天赋之以此理,未尝不同。这就是说,当“太极动而二气形,二气形而万化生。人与物,俱本乎此,则是其所谓同者。”⑦性是人与物的共同本性,这是理同。尽管朱熹以人性与物性的区别为理同而气异,但此气是指气禀之气而说的,至于作为生物之具的气,则也有相同的地方。“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气。然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也。”⑧在朱熹看来,人性与物性的同有两个方面:一是同得天地生之理以为性,二是同具有知觉运动。这是指人与物同具有生命运动和生理知觉运动,实是指人性的自然属性与物性的相同。
就其异而说,“其不同者,独人于其间得形气之正,而能有以全其性,为少异耳。虽曰少异,然人物之所以分,实在于此。”①人得形、气之正,而能“全其性”,禽兽不能得形、气之正,不能“全其性”。虽然这是正与不正、全与不全的差分,实是差分人性与物性的标准。如果人们不体知这个异,那么,人也就无异于禽兽了。“众人不知此而去之,则名虽为人,而实无以异于禽兽。君子知此而存之,是以战兢惕厉,而卒能有以全其所受之理也。”②差分人性与物性不仅十分重要,而且促使人战兢惕厉,加强人性的修养。“学者于此正当审其偏正全阙,而求知所以自贵于物,不可以有生之同,反自陷于禽兽,而不知己性之大全也。”③人之所以为人,是人自贵于物的主体性的确立,这才是人的自我觉醒。
所谓“得形气之正”和“全其性”,具体的内涵,就是指仁、义、礼、智的四德而言的。“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④仁、义、礼、智之禀,惟人性“全其性”,物却禀得不全。物之禀性所以不全,是由于不知所禀之理。“问:‘若在物言之,不知是所禀之理,便有不全耶?亦是缘气禀之昏蔽,故如此耶?’曰:‘惟其所受之气只有许多,故其理亦只有许多,如犬马,他这形气如此,故只会得如此事。’”’⑤理只有这些,所以禽兽禀得不全。
如果说,人性与物性的主要区别在于,“盖徒知知觉运动之蠢然者,人与物同,而不知仁、义、礼、知之粹然者,人与物异也”⑥,即人性具有仁、义、礼、智等的社会属性,而不仅是自然属性,那么,这种区别,在人类认知史上则是一个进步,也是对二程的发展。朱熹说:“程子虽以天理告之,然不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禀赋有异于物而得是天理之全也。”①若视人性的社会属性与物性的自然属性为两者区别的主要标志,应说是合理的。“今自谓能存,只是存其与禽兽同者耳,饥食渴饮之类,皆其与禽兽同者也。……人之异于禽兽,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②以“饥食渴饮”是人与物自然生理的要求为同,以人伦和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等社会性为异,可以说朱熹触及了人性和物性的本质。
朱熹据此而批评了告子和佛教在人性和物性论上的错误。告子在人性论上的根本缺陷在于,“只是认气为性”③,“不知性之为理,而以所谓气者当之,是以杞柳湍水之喻,食色无善无不善之说,纵横缪戾,纷纭舛错,而此章之误,乃其本根”④。所谓“此章之误”,即指告子“生之谓性”章。朱熹认为,告子的“生之谓性”“与近世佛氏所谓‘作用是性’者,略相似”⑤。如果以“生之谓性”,那么,“谓凡有生者,同是一性矣”。这样,“则犬牛与人,皆有知觉,皆能运动,其性皆无以异矣”⑥。只看到人性和物性的共性,而看不到人性异于物性的个性,因而便有以人物的自然属性去代替人性的社会属性之嫌,混淆了人性和物性的区别。“问:‘犬牛之性与人之性不同,……’曰:‘人则有孝悌忠信,犬牛还能事亲孝、事君忠也无?”⑦犬牛之性与人性不能混同。
佛氏的“作用是性”,与告子失之于以形而下者为性相同。“问:‘生之谓性?’曰:‘他合下便错了,他只是说生处精神魂魄,凡动用处是也。正如禅家说,如何是佛?曰见性成佛。如何是性?曰作用是性。盖谓目之视,耳之听,手之捉执,足之运奔,皆性也。说来说去,只说得个形而下者。’’’①佛教与告子一样以“手足运行、耳目视听与夫心有知觉之类”②为性,说来说去,只说个形而下的东西,而不及理。在朱熹看来,这便是佛教和告子的共同之蔽。
什么为“作用是性”?朱熹有说一明:“释氏云‘作用是性’,或问:如何是作用?云:在眼曰见,在耳曰闻,在鼻辨香,在口谈论,在手执捉,在足运奔,遍现俱该沙界收摄在一微尘,此是说其与禽兽同者耳。”③见、闻、辨香、谈论、执捉、运奔等等生理功能,便是作用。眼能见,耳能闻,足能奔走,这不仅是人所具有的生理功能,禽兽也具有这种功能。因此,以作用为性,只说着了人与禽兽共同的自然生理属性。
尽管朱熹区别人性与物性,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他并没有严格地把人性的仁、义、礼、智及人伦的社会属性与物性的自然生理属性区别开来,以至赋予禽兽以仁、义等社会属性,而显示了其哲学范畴之间的不严密、不确定性。他这样说:“知寒煖,识饥饱,好生恶死,趋利避害,人与物都一般。理不同,如蜂蚁之君臣,只是他义上有一点子明,虎狼之父子,只是他仁上有一点子明,其他更推不去。恰似镜子,其他处都暗了,中间只有一两点子光。”④他把性比喻为日光,人性得性之全和得形气之正,受日光大;物性得性之偏,受日光小,因而只有一点子明。把人性的社会属性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附会在蜂、蚁、虎、狼的身上,这便混淆了人与禽兽的基本区别。
(四)性的内涵
朱熹认为,性的内涵是天赋予人的仁、义、礼、智之性。“然尝闻之,人之有是生也,天固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①“自天之生此民,而莫不赋之以仁、义、礼、智之性。”②人得天之理为性,而具于吾心。“成之者性,是吾心之理,所以为仁、义、礼、智是也。”③从性与仁、义、礼、智的关系来说,性是总名,仁、义、礼、智是性中之理。“性是理之总名,仁、义、礼、智是性中一理之名。”④从这个意义上讲,性的体是仁、义、礼、智之理,“性者人之所受乎天者,其体则不过仁、义、礼、智之理而已。”⑤既然以性的内涵为仁、义、礼、智,那么,从本质上讲,就必然要以性为善。如果朱熹的人性论仅至于此,则与孟子的性善论就没有什么区别。朱熹岂不与孟子一样,面临着恶从哪里来的难题?于是朱熹总结了先秦以来关于人性论的论争,展开了关于“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论证。
二、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
把性区分为“天地之性”⑥和“气质之性”,见于张载《正蒙·诚明篇》:“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天地之性是本原,是人和物未生之前所共有的本性;气质之性是人生后与每人的生理、身心相结合的具体本性。张载关于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思想,为二程所接纳,他们认为,天命之性即理,“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①。气质之性是气,“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有自幼而善,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②善恶是气禀带来的。朱熹继承了张、程,并有所发,有所见。
(一)对以往诸家性论的评论
朱熹以“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为出发点,评说各家性说之长短得失,以求找出解决各家论争的完满答案。自先秦至于唐,诸家关于人性的善恶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了“一学术”之需要,要求对人性问题有一个统一的解释,朱熹便以统一者自任,纵横议论,评判各家。
首论性本善的是孟子。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③朱熹认为,孟子讲性善,是从大本上说的,但只知有天命的善性(即朱熹的所谓“天命之性”),而不讲有气质之性,并不完备,它不能从理论上说明恶从哪里来的问题。所以,一有不善,就说是陷溺。“此理却只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恶?所谓恶者,却是气也。孟子之论,尽是说性善,至有不善,说是陷溺。是说其初无不善,后来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却似‘论性不论气’,有些不备。”①又说:“论性不论气,孟子也,不备,但少欠耳。”②不过,从整体来说,孟子说着了性的大本,尽管不论气有偏颇,但只是少有欠缺而已。朱熹的学生陈淳认为,孟子的性善论来自《周易·系辞上传》孔子说的话:“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他说:“孟子所谓性善,则是就成之者性处说,……实渊源于夫子所谓善者而来。”③然陈淳忽视了这样两件事:一是他无视北宋欧阳修提出:“《系辞》……《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④的话;二是他把《易·系辞》的成书年代确定在孟子之前,而无视《系辞》成书在战国中叶之时⑤。因而作出孟子性善说继承《周易·系辞传》的结论。但他说:“孟子道性善,……说得极亲切。”⑥对孟子的性善说还是持称赞的态度。
陈淳认为,正由于孟子“不曾发出气禀一段,所以启后世纷纷之论。盖人之所以有万殊不齐,只缘气禀不同。”⑦尽管陈淳此说不一定恰当,也不妨以为参考。
孟子之后,荀子提出性恶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⑧人的本性是恶的,顺着人性,便是“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逸”,⑨即是人的声、色、味、利、逸等恶性。朱熹认为,荀子性恶论,其偏是在于“只见得不好底”,①“荀子只见得不好人底性,便说做恶。”②其失是,论气不论性,只讲气质之性,而不知有至善的天命之性;既不讲天命之性,也就讲不清人性以及善从何来的问题。
既有性善、性恶的主张,且论争激烈,于是便有扬雄的“善恶混”出来,企图调和孟、荀之论争。扬雄说:“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③人性中有善有恶,善恶之分在于修养什么。朱熹认为,扬雄的善恶混,“又见得半上半下底”④。所谓半上、半下,就是半形而上,半形而下。也可称其为半善半恶。“扬子只见得半善半恶人底性,便说做善恶混。”⑤其实,扬雄和荀子一样,论气不论性。“若荀扬则是‘论气而不论性’,故不明。既不论性,便却将此理来昏了。”⑥以恶的人性遮蔽了天理,是要害大事的。“论气不论性,荀扬也。不明,则大害事。”⑦孟子论性不论气,虽有所偏,而大本已立,只有少欠缺,朱熹采基本肯定的态度,那么,荀、扬论气不论性,则大本不立,害大事,便持否定立场。
朱熹认为秦汉以来,关于性善、性恶的争论,没有什么创见,只是说梦。“秦汉以来,传记所载,只是说梦。”⑧而置贾谊、董仲舒、王充的人性论不讲。由于“孟子不说到气禀,所以荀子便以性为恶,扬子便以性为善恶混,韩文公(愈)又以为性有三品”⑨。唐代韩愈以“性”有三品,而有异孟、荀、扬等。韩愈说:“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为性者五。……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①韩愈认为,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扬雄的善恶混,都有偏蔽,他指出:“三子之言性也,举其中而遗其上下者也,得其一而失其二者也。”②以为孟、荀、扬都只讲中人之性,而漏掉了上、下人之性。他自以为纠孟、荀、扬之偏执,是最全面的。然朱熹认为,尽管韩愈的性论稍近,但仍言有不尽。朱熹说:“孟子言性,只说得本然底,论才亦然,荀子只见得不好底;扬子又见得半上半下底。韩子所言,却是说得稍近。盖荀、扬说既不是,韩子看来端底见有如此不同,故有三品之说,然惜其言之不尽。”③韩愈不仅没有解决先秦以来关于人性问题的争论,而实际上仍是讲气质之性,就气质之性这一点说,是讲得好的。不过,还有缺点:“如退之说三品等,皆是论气质之性,说得尽好。只是不合不说破个气质之性,却只是做性说时,便不可。如三品之说,便分将来,何止三品,虽千百可也。”④天命之性是没有三品的,如果把气质之性笼统地当作人性,就不可。因为按照这个分法,何止三品,千百品都可以了。因此,韩愈之失,与荀、扬一样,论气不论性。“荀、扬、韩诸人,虽是论性,其实只说得气。……韩子见天下有许多般人,所以立为三品之说。”⑤天命之性本身是至善无恶的,所以恶、善恶混、性三品论,都是指有善有恶的气质之性说有,而未及天命之性,故不全备。
不过,对此荀、扬、韩三者的人性论,韩愈较近:“就三子中韩子说又较近,他以仁、义、礼、智为性,以喜、怒、哀、乐为情,只是中间过接处少个气字。”①所谓较近,是指距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说法较近。在这里,也可窥见为什么韩愈成为开宋明理学的端倪的痕迹。
后来,又有一种无善无恶论,他们由于不知“性之所以为性”,而认为无善无恶论高明,自以为“得性之真”。“最后释氏者出,然后复有无善无恶之论焉。儒者虽习闻乎孟子之说,然或者未知性之所以为性,于是悦于彼说之高,而反羞吾说为不及,则牵孟子之说以附焉,而造为是说以文之。盖推性于善恶之前,而置孟子于异同之外,自以为得性之真,而有功于孟氏之门矣,而不知其实陷于释氏之余。”②
凡此种种,其说不一。即使到了宋代,也议论纷纷,譬如司马光“主张扬子而非孟子”③;湖湘学者论性,“却曰不可以善恶辨,不可以是非分。”朱熹认为“既无善恶,又无是非,则是告子湍水之说尔”;④胡宏认为“好恶性也”,“五峰言:‘好恶,性也。君子好恶以道,小人好恶以欲。’是‘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亦是性也。”⑤朱熹以为,“胡氏之病,在于说性无善恶。”⑥因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完满的说法,来解决人性善恶之争。
朱熹认为,自张载、二程把“性”说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便完善地解决以往种种说法的冲突和缺陷。他赞扬二程的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的说法一出来,便上接孟子,他说:“却得程氏说出气质来接一接,使接得有首尾,一齐圆备了。”①如果张、程之说早出来,那么,人性善、恶、善恶混、无善恶等之争,也就泯灭了。“诸子说性恶与善恶混,使张、程之说早出,则这许多说话,自不用纷争。故张、程之说立,则诸子之说泯矣。”②性善、性恶之争,经过张、程的发挥和解决,人性论更具理论形态和适合于社会的需要。它为社会秩序和三纲五常作了人性论的论证。因此,朱熹往往情不自禁地拍案叫好。“孟子未尝说气质之性。程子论性,所以有功于名教者,以其发明气质之性也。以气质论,则凡言性不同者,皆冰释矣。”③“道夫问:‘气质之说,始于何人?’曰:‘此起于张、程,某以为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读之使人深有感于张、程,前此未曾有人说到此。’”④“有功于名教”、“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如此推崇,可谓至矣!
但是,朱熹把“气质之性”的发明权归之于张、程,却不符合历史事实。佛教的“佛性说”,就是讲人性有善有恶的,“自性若悟,众生是佛;自性若迷,佛是众生。”⑤李翱所说的复性,就是讲灭邪妄之情,以复已经失去的天命之性。他曾用清水和浊水的比喻来说明复性。而张、程的天命之性,无疑直接沿袭《中庸》“天命之谓性”的说法。“气质之性”,则与张、程同时的著名道士张伯端(道教金丹派南宗的创始人),便已明确提出,并论证了气质之性与天地之性的关系。“欲神者,气质之性也。元神者,先天之性。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自为气质之性所蔽之后,如云掩月,气质之性虽定,先天之性则无有。然元性微,而质性彰,如人君之不明,而小人用事以蠹国也。且父母媾形,而气质具于我矣。将生之际,而元性始入,父母以情而育我体,故气质之性,每遇物而生情焉。今则徐徐划除,主于气质尽,而本元始见。本元见,后可以用事。无他,百姓日用,乃气质之性胜本元之性。”①这段话中的“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与张载《正蒙·诚明篇》文字一样。这种相同的提法竟究是谁受谁的影响?这里可不作烦顼的考证。但足以说明,道学家关于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提法,倒是与佛、道圆通了。
不过,朱熹对于诸家性论的评论,只是抽象地叙述了人性善、恶论争的演变过程,而隐蔽在人性善、恶背后的社会关系却无顾及。孟子的性善论为当时社会合理性寻求理论根据,荀子适应了以后中央统一的集权制代替战国的历史发展趋势,而主“性恶论”,反对孟子的性善论,他认为孟子把仁、义、礼、智说成生而具有的,便有忽视圣王制定礼、乐以教化人们的作用。荀子的性恶论,乃是为他的礼、法兼施的政治论和宗法等级制寻求理论依据。从孟子性善到荀子的性恶,是适应于从德治到礼法兼施再到法治的变化而产生的。张载、二程的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实是孟子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的融合。
(二)何谓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
朱熹继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于张、程,而超越张、程。张载以“合虚与气,有性之名”②,则语焉不明,概念模糊;程颢以“性即气,气即性”③,有混同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之嫌;程颐则认为性善、才恶。当时有人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若云‘恶亦不可不谓之性’,则此理本善,因气而鹘突;虽是鹘突,然亦是性也。”善、恶皆性,犹清水、浊水都是“水”。朱熹回答说:“它源头处都是善,因气偏,这性便偏了。然此处亦是性。”①性本来是“善”的,犹水本来是清的;恶是由于气禀之偏,如清水盛于不净的器皿中把水染脏了。这与程颢善、恶都是性的解释,就不尽相同。朱熹在解释程颢善恶皆水时说:“水之清者,性之善也。流至海而不污者,气禀清明自幼而善;圣人性之而全其天者也;流未远而已浊者,气禀偏驳之甚,自幼而恶者也;流既远而方浊者,长而见异物而迁焉,失其赤子之心者也。”②水本来是清的,如果人生来禀气清明,那就永远善,犹水流到海也不污浊;若禀气偏驳而恶,犹清水污染而成浊水;若长大后才变恶,犹水流远而浊,那是物欲所累,而遮蔽了善性,从而区分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程颐则与程颢有异,他以性为善,有善和不善是所谓禀受之性,即气质之性,“气清则才清,气浊则才浊。譬犹木焉,可以为栋梁,可以为榱角者,才也。才则有善有不善,性则无不善。”③才即气质之性,有善有不善。朱熹基本上与程颐一致,朱熹有这样一段设喻:“人物性本同,只气禀异。如水无有不清,倾放白碗中是一般色,及放黑碗中又是一般色,放青碗中又是一般色。”④“性如水,流于清渠则清,流入污渠则浊。”⑤水在白碗、黑碗、青碗中所反映的不同颜色,犹如有善、恶有别的气质之性。
所谓天地之性(又称为天命之性、本然之性等),朱熹说:“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①这里天地,天命的天,不是指有意志的天,而是指理,他说:“《谷梁》言天而不以地对,则所谓天者,理而已矣,……子思所谓天命之性是也。”②天命之性是指理而说的,这里用“专指”的措辞,说明天命之性的内涵是较确定的,是不包括气在内的。如包括气在内,便不是天命之性,而是气质之性了。“天地之性是理也,才到有阴阳五行处,便有气质之性。”③但由于人之有生,是合性与气,“性主于理而无形,气主于形而有质”④,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融合,而构成具体的人性,因此天命之性又离不开气质之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虽天命之性专指理言,也不能不包括气于其中。“天命之谓性,是专言理,虽气亦包在其中,然说理意较多。”⑤虽气包在理中,但有两条:一是“理意较多”,二是气不杂于理,理自理,气自气。即使这样,也与专指相牴牾。可见,朱熹在《语类》中说的话,前后是有冲突的。
但从朱熹整个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学说来看,天命之性是专言理的。本体理是最高、最完美的形而上实体,它印到各个具体事物中也是完美无缺的,因此,专指理言的天地之性,也是至善的、完美无缺的。“性即理也,当然之理,无有不善也。”⑥“然其本然之理,则纯粹至善而已,所谓天地之性者也。孟子所谓性善,程子所谓性之本,所谓极本穷原之性,皆谓此者也。”⑦“盖本然之性,只是至善,然不以气质而论之,则莫知其有昏明开塞,刚柔强弱,故有所不备。”①天地之性本身是纯粹至善的,没有恶的问题。
这里便提出这样的问题,纯粹至善的天地之性是否也有偏、全的问题?朱熹说:“非有偏全。谓如日月之光,若在露地,则尽见之,若在蔀屋之下,有所蔽塞,有见有不见。”②“天命之性,本未尝偏,但气质所禀,却有偏处。”③从天命之性的自身讲,是没有偏、全的;从禀受天命之性的具体人、物来说,却有偏、全。犹日光和月光,在露地或在蔀屋,便有见不见的问题。
天地之性之所以有这种情况,是由理与气的关系使然的。“理只附气,惟气有昏浊,理亦随而间隔。”④因理必须附气而存在和流行,气有厚薄、昏浊之别,理也随之而间隔了。所谓间隔,朱熹在《延平答问》中有一段说明:“熹窃谓天地生物,本乎一源,人与禽兽草木之生,莫不具有此理,其一体之中,即无丝毫欠剩。……但气有清浊,故禀有偏正,惟人得其正,故能知其本具而存之,而见其为仁;物得其偏,故虽具此理而不自知而无以见其为仁。”⑤由于气有清浊,禀有偏、正,人得其正,物得其偏,故有见仁不见仁之别。
既然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是一种理与气的关系,那么,理生气,便成为天命之性生气质之性了。他这样说:“性只是理,气质之性,亦只是这里出。若不从这里出,有甚归着。”⑥是说气质之性是从天命之性那里流出来的。
总之,天地之性是专指理言的,是纯粹至善的,是非有偏全的,是气质之性之所自出的性,这便是朱熹对天地之性的规定。
所谓气质之性。“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①气质之性是理与气的相杂。这个杂,《语类》中说:“先生言气质之性。曰:‘性譬之水,本皆清也。以净器盛之,则清;以不净之器盛之,则臭;以污泥之器盛之,则浊。本然之清,未尝不在。但既臭浊,猝难得便清。故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也煞用气力,然后能至。”②性即理,理之为性,如水本清,但与器相杂,便有清、臭、浊之分;而这清、臭、浊的不同,又是由以什么器盛水的结果。
由于气质之性是理、气相杂构成的,便决定了气质之性的善、恶的两重性,推而有刚柔、厚薄之分等等。“天地间只是一个道理,性便是理,人之所以有善有不善,只缘气质之禀,各有清浊。”③“性是天赋予人只一同,气质所禀,却有厚薄。人只是一般人,厚于仁而薄于义,有余于礼而不足于智,便自气质上来。”④善恶、清浊,厚仁薄义,余礼亏智,都由气质上来。朱熹进一步把气质之性的善、恶两重性,说成是先天生下来就决定了的:“人之性皆善,然而有生下来善底,有生下来便恶的,此是气禀不同。”⑤他把禀气的善恶不同,喻为自然气候的和正、寒暑,日月的清明、昏暗。并用和正、寒暑、清明、昏浊这种自然现象来傅会人性善恶。
什么是气质?朱熹有一个解释,“性只是理,然无那天气地质,则此理没安顿处。”⑥似指阴阳是气,五行是质,“气质是阴阳五行所为。”⑦“然五行者,质具于地,而气行于天者也。……盖人禀阴阳五行之秀气以生,而圣人之生,又得其秀之秀者。”①五行质于地,气行于天,此便是“天气地质”。这是从构成气质之性的质料上看的。然由于“天气地质”的运行,便有善恶的不同。“二气(天气)五行(地质)始何尝不正,只衮来衮去,便有不正。”②又说:“人所禀之气,虽皆是天地之正气,但衮来衮去,便有昏明厚薄之异。”③人的善恶,便是禀天气(阴阳二气)地质(五行)而定的。
气质之性是从理与气杂而说的,具有善、恶的两重性。人们禀天气地质而有昏明、厚薄、清浊、善恶的分别。这是朱熹对“气质之性”的基本的规定。
人性善、恶的观念,本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关系相联系的,而不是先天就有的。它是随着民族和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不是一个永恒的观念。但人性的差分是存在的,人的行为方式也不同,这又与人的基因构成相关。
(三)气禀有定论
所谓气禀,陈淳曾据朱熹的思想作了一个解释:“气质之性,是以气禀言之,天地之性,是以大本言之。”④把气禀与气质之性、大本与天地之性联系起来,以气禀为气质之性。因而,“气禀有定”是气质之性进一步展开。
朱熹认为,当理未化生形气的时候,浑然天理,到了化生形气,构成人物的时候,理就具于形气之中。“未有形气,浑然天理,未有降付,故只谓之理;已有形气,是理降而在人,具于形气之中,方谓之性。”①在理化生形气,构成人物的时候,人与物都有一个气禀的问题。“气有清浊,故禀有偏正,惟人得其正,……物得其偏,故虽具此理而不自知。”②“人物并生于天地之间,其所资以为体者,皆天地之寒。……惟人也,得其形气之正,……物则得夫形气之偏。”③人物的气禀不仅有偏与正的问题,也有清浊的问题。“人物并生于天地之间,本同一理,而禀气有异焉;禀其清明纯粹则为人,禀其昏浊偏驳则为物。”④朱熹气禀有定的主旨,不是区别人与物,而在于论证社会的等级差别。他认为,“理降而在人”,不仅有善恶人性之分,而且由于人所禀受气的清浊、厚薄等的不同,人生下来便有贤愚、贵贱、贫富、夭寿的差别。“禀得精英之气,便为圣为贤,便是得理之全,得理之正。禀得清明者,便英爽;禀得敦厚者,便温和;禀得清高者,便贵;禀得丰厚者,便富;禀得久长者,便寿;禀得衰颓薄浊者,便为愚、不肖,为贫、为贱、为夭。天有那气,生一个人出来,便有许多物随他来。”⑤若是清明之气或精英之气形成,就“禀气”清明纯粹,而没有丝毫昏浊的混杂,这就是“得理之全”或“得理之正”,便是圣人或贤人;禀气清而高者,就会贵;禀气丰厚,就会富;禀气长久,就长寿。反之,如果是由“衰颓薄浊”之气构成的,那就是愚昧无知的人,不肖的人。他们生来就活该贫苦、下贱和短命。“人之气禀,有多少般样,或清或浊,或昏或明,或贤或鄙,或寿或夭。”⑥这就有点“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味道了。
不仅圣愚、贤不肖、贵贱、贫富、寿夭由气禀决定,而且人们的仁、义、孝、悌等伦理道德,也是由气禀决定的。他说:“人性虽同,而气禀或异。目其性而言之,则人自孩提,圣人之质悉已完具。……善端所发,随其所禀之厚薄,或仁或义或孝或悌,而不能同矣。”①而恻隐、羞恶之心,也是随气禀而定的,“人性虽同,禀气不能无偏重。有得木气重者,则恻隐之心常多,而羞恶、辞逊、是非之心,为其所塞而不发;有得金气重者,则羞恶之心常多,而恻隐、辞逊、是非之心,为其所塞而不发。水火亦然,唯阴阳合德,五性全备,然后中正而为圣人也。”②禀气有偏重,则发为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有偏重,这样,宗法社会的等级秩序和四德四端之心,都由先验的禀气决定了。
由“禀气”的不同,而有人的聪明、愚笨之别。“气禀之殊,其类不一。……今人有聪明,事事晓者,其气清矣。”③朱熹认为人心原具有理的全体,是虚明不昧的。因此,人本应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气禀有别。他在集注《论语·季氏篇》“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学之”,“困而不学”时说:“人之气质不同,大约有此四等。”④但没有说明怎样因“气质”不同而分四等。《论语或问》中有载:“其所以有是四等者,何也?曰:人之生也,气质之禀,清明纯粹,绝无渣滓,则于天地之性,无所间隔,而凡义理之当然,有不待学而了然于胸中者,所谓生而知之,圣人也。其不及此者,则以昏明、清浊、正偏、纯驳之多少胜负为差。其或得于清明纯粹,而不能无少渣滓者,则虽未免乎小有间隔,而其间易达,其碍易通,故于其所未通者,必知学以通之,而其学也,则亦无不达矣,所谓学而知之,大贤也。或得于昏浊偏驳之多,而不能无少清明纯粹者,则必其窒塞不通,然后知学,其学又未必无不通也,所谓困而学之,众人也。至于昏浊偏驳又甚,而无复少有清明纯粹之气,则虽有不通,而懵然莫觉,以为当然,终不知学以求其通也,此则下民而已矣。”①第一等,生而知之的圣人,即上知生知之资的人,“禀气清明,赋质纯粹”②,没有一毫昏浊或渣滓。他们生而有知,不待学而能。“生知安行,不待学而能,如尧、舜是也。”③尧、舜这样的圣人,“气质清纯,浑然天理,初无人欲之私以病之。”④得天命之性,全是天理。第二等,学而知之的贤人,他们“得清之多而未能无蔽,得粹之多而未能无杂”⑤,需要通过学习而后有知,经过实行而后有能,“亚于生知,必学而后知,必行而后至”⑥。第三等,困而学之的众人,他们禀气昏蔽驳杂,又被私欲所蔽,只有痛下工夫,不断磨炼,才能达到第二等的贤人。“资禀既偏,又有所蔽,须是痛加工夫,‘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后方能及亚于生知者,及进而不已,则成功一也。”⑦第四等,困而不学的下民,他们气质昏浊偏驳最甚,懵然莫觉。
尽管朱熹可以把人分成四等或更多的等,但根据其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思想,其实应是两等。他说:“生而知者,气极清而理无蔽也;学知以下,则气之清浊有多寡,而理全缺系焉耳。”⑧把人分成生而知者为天命之性,学知以下为气质之性这样两大类,圣人、贤人与众人、下民这样两部分人。这是不可变的,他说:“气之为物,有清浊昏明之不同,禀其清明之气,而无物欲之累,则为圣;禀其清明而未纯全,则未免微有物欲之累,而能克以去之,则为贤;禀其昏浊之气,又为物欲之所蔽,而不能去,则为愚为不肖。”①圣贤和下愚的区别,又是不能移易的。“如今却自有不移底人,如尧舜之不可为桀封。”②两者之间不变。
朱熹的人性论,尽管迷离于概念的探讨,但归根到底是为现实社会作论证。“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③“圣人纯于义理,则无人欲之私,则其所以代天而理物。”④圣人或帝王纯于义理,而能尽其性,所以天命其为亿兆之君师,代天理物而教化百姓。他说:“天只生得许多人物,与你许多道理,然天却自做不得,所以生得圣人为之修道立教,以教化百姓。”⑤圣人或帝王代“天”修道立教,治理百姓。
朱熹气禀有定论,有这样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把圣贤和众人、下民之间划一道鸿沟,说明圣贤与下民的贫富贵贱的差别,不是人为的,而是气禀所定的。
另一方面,是把圣贤和众人、下民的等级差别,说成是不变的,气禀是有定数的。“死生有命,当被禀得气时便定了。”⑥“死生有命,是合下禀得已定,而今者著力不得。”⑦人的生死是在人出世时使由禀气决定了的。人的富贵、贫贱也决定于禀气的定数,“人之禀气,富贵、贫贱、长短,皆有定数寓其中。”①“人便是被气质局定。”②人既被局定,有定数寓其中,那便是不可移易的,生来就被禀气的定数所安排好了的。朱熹并把这种“气禀定数论”推广到自然界,认为自然界一切生物,都是在出生时由气数决定了,他说:“若木生于山,取之,或贵而为栋梁,或贱而为厕料,皆其生时所禀气数如此定了。”③山上的树木,高贵的作栋梁,下贱的做厕料,都由树木生时禀气数定了。
(四)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
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不仅有别,而且由以体现的圣人与下民也相对,因此,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是对待的范畴,两者又融合,天地之性既为浑然天理,是无形影的。它与理借助于气而安顿和挂搭一样,天命之性也必须借助于气质之性而安顿和附著。他说:“天命之性,若无气质,却无安顿处。”④“才说性时,便有些气质在里,若无气质,则这性亦无安顿处。”⑤这样,气质之性便是天命之性的安顿处和归着处。“天命之性,非气质则无所寓。”⑥因此,他举例说:“且如一勺水,非有物盛之,则水无归着。”⑦譬如水,必须有盛水的器皿,这个盛水之物,便是气质之性。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不是“二之”(割裂)的,而是融合的。
当然,不仅是天命之性依存于气质之性;气质之性也须依赖于天命之性。“如有天地之性,便有气质,若以天命之性为根于心,则气质之性,又安顿在何处。”①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特别表现在人上,就是不可分的了。“有气质之性,无天命之性,亦做人不得;有天命之性,无气质之性,亦做人不得。”②两者不可缺一,否则形成不了人。
关于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相互融合、合一关系,朱熹还从两方面进行论证:一方面,他认为两者是不相离的。他说:“性离气禀不得。有气禀,性方存在里面;无气禀,性便无所寄搭了。”③“所谓天命之与气质,亦相衮同。才有天命,便有气质,不能相离。若阙一便生物不得。既有天命,须是有此气方能承当得此理,若无此气,则此理如何顿放。”④两者互相联系,而不相离。
另一方面,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融合、合一,还表现在相辅相成上。“性非气质,则无所寄;气非天性,则无所成。”天命与气质是相互寄搭、相互构成关系,缺一不可。
但这种融合、合一,是一种相互联系的杂拌,它不是在冲突融合的过程中,和合为新的事物,而只是以水与珠的关系为喻,珠在水中,水是水、珠是珠的混合。他从气禀有定出发,否定了气禀变化的可能性,“人之为学,都是要变化气禀,然极难变化。”⑤气禀既难变,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也就不能相互转化,这些是朱熹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学说的偏颇。
三、道心与人心
在朱熹的性论中,天命之性、气质之性又是与道心人心相对应的范畴,有时是相互替代的。他说:“如有天命之性,便有气质。若以天命之性为根于心,则气质之性又安顿在何处?谓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都是心;不成只道心是心,人心不是心?”①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都安顿于心;道心和人心亦安顿在心。于是天命之性即道心;气质之性即人心。
(一)所谓心
作为道心与人心融合的心,是否与性相当?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则应与性相类。从其形而上意义上看,则心相当于理。“一心具万理。”②“仁者,理即是心,心即是理,有一事来,便有一理以应之。”③心具众理,心即理,“吾以心与理为一”④。朱熹所说的“心即是理”,与陆九渊“心即理”有别;朱熹以理为形上学本体,陆氏以心为形而上本体。但王守仁批评朱熹以心与理分二,并不确切。朱熹曾说:“儒释之异,正为吾以心与理为一,而彼以心与理为二耳。然近世一种学问,虽说心与理为一,而不察乎气禀物欲之私,故其发亦不合理,却与释氏同病,又不可不察。”⑤以儒释之别为心与理为一与为二的差分。从人性论意义上说,心便相当于性,“如《中庸》说天命之谓性,即此心也,率性之谓道,亦此心也。”⑥心即性;从体知论角度看,则是思维器官。因此,在不同情况下,其含义有别。如是,则理、性、心为一。“理在人心,是之谓性,性如心之田地,充此中虚,莫非是理而已。心是神明之舍。为一身之主宰,性便是许多道理,得之于天而具于心者。”①理在人心中,叫性;性充塞心的虚处;性是许多道理,便是心包藏许多道理在虚处。“心与理一,不是理在前面为一物,理便在心之中。”②这种理与心的融合,也有“理无心,则无着处”③的意思,因此说,“心是神明之舍”。
但是,心、理、性也有区别。心既容纳天理,然气禀物欲之私也出于心,《语类》记载:“问:‘心之为物,众理具足,所发之善,固出于心,至所发不善,皆气禀物欲之私,亦出于心否?’曰:‘固非心之本体,然亦是出于心也。’”④理是天理,而无物欲之私,以气禀物欲之私出于心,则与理有异。
至于心与性是否有别?《语类》载有:“或问:‘心性之别?’曰:‘这个极难说,且是难为譬喻。如伊川以水喻性,其说本好,却使晓不得者生病。心大概似个官人,天命便是君之命,性便如职事一般。此亦大概如此,……性虽虚,都是实理,心虽是一物却虚,故能包含万理。’”,⑤这里,其别有二:一是职责或具体任务的不同,如天命是君颁发的命令,性是颁发命令中的工作(职事),心是接受君命的那个官吏(官人)。二是,性虽虚却是实理,心是一物却虚。“性本是无,却是实理;心似乎有景象,然其体却虚。”⑥基于这种区别,朱熹有时又喻性为太极,心为阴阳。“性犹太极也,心犹阴阳也。太极只在阴阳之中,非能离阴阳也。然至论太极,自是太极,阴阳自是阴阳,惟性与心亦然,所谓一而二,二而一也。”①以性与心的关系,为太极与阴阳的关系。然而,这个设喻似着重于太极与阴阳的联系而论性和心的。
什么是“心”,朱熹作了这样规定:
——心是无对。“惟心无对。”②又说:“惟心无对,心统性情,二程却无一句似此切。”③由于无对,因而,心是独一无二的。
——心的体寂然不动。“某看来寂然不动,众人皆有是心;至感而遂通,惟圣人能之,众人却不然。”④所谓众人皆有的寂然不动的心,是指心之体而言的。朱熹把心分为体与用两个方面。“心,一也,有指体而言者,有指用而言者。”⑤心只有一个,心体是寂然不动的,心用是感而遂通的。陈淳解释说:“伊川曰:心一也,有指体而言者,寂然不动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是也。”⑥心的体是寂然不动的。
——心是主宰。“心主宰之谓也”⑦。主宰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主宰一身而言:“心是主宰于身者。”⑧“心是身之主宰。”⑨“心者,固所以主于身。”⑩“一身之中,浑然自有个主宰者,心也”?。是说心能主宰、指挥人身体的各个部分,眼、耳、鼻、足、手都听从于心的主宰。二是指主宰万事而言:“人心万事之主,走东走西,如何了得。”①“心是管摄主宰者,此心之所以为大也。”②合此两层,朱熹认为,世界万事万物都属心管摄和主宰。
这些规定,说明了心的特性以及心体处于未发时的寂然不动的状态。但既能管摄和主宰,便有其作用,心之用却是能动的,感而遂通的。这样,实际上是赋予了心以动、静的两重性。在心与身、心与物的关系上,即作为与理、性相类的形上性心与“身”、“物”的关系问题上,是心主宰身,心决定、管摄物。“夫心者,人之所以主乎身者也,一而不二者也。为主而不为客者也,命物而不命于物者也。”③从形上学意义上说,朱熹颠倒心与身、心与物的关系,然而,他把心和性、理相等同,“心、性、理拈著一个,则都贯穿。”④则又把心外化为一个形而上的实有。从朱熹哲学逻辑结构来说,“心即是理”是从性上看,陆九渊的“心即理”是从本体上说。
(二)何谓道心与人心
朱熹在三十七岁所作的《杂学辨·张无垢<中庸说>》中讲:人只有一心,并无二心,“心外复有一心,纷纷乎果何时而已耶?”⑤道心、人心也只是一心,并非二心。但道心、人心的差分,显然是对《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诠释,廖德明在朱熹四十四岁以后所录的《语类》中载:“如《书》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此便是尧舜相传之道。”⑥以道心、人心之说是圣人尧舜相传的道,“尧舜禹相传之密旨也”①。朱熹以这十六字为尧舜禹的真传密旨。理学家效法佛教禅宗“以心传心”的法统②,称此为“十六字心传”,而特别加以重视。
所谓道心,朱熹认为,道心出于天理或“性命之正”。他说:“道心者天理也,微者精微。”③“道心天理,故精微。惟精以致之,惟一以守之,如此方能执中。”④道心由天理流出。当有人问朱熹:“道心生于天理”⑤时,朱熹是同意的。道心既出于天理,便无疑包含有理在里面。“道心者,兼得理在里面,惟精而无杂,惟一是始终不变,乃能允执厥中。”⑥道心出于天理,天理便是道心,也可说“道心全是天理”。所以说:道心,则“原于性命之正”⑦,而无偏。
道心既为天理,则凡属义理的才是道心,否则便不是。“道心是本来禀受得仁义礼智之心。”⑧“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⑨道心就是一种从义理上化生出来的知觉。“义理上起底见识(或作就道理上生出来底见识),便是道心,心则一也。”⑩道心出于义理或生于义理的见识,有这样两方面意思:一是从禀受仁、义、礼、智,而发为恻隐、羞恶来说:“恻隐、羞恶、是非、辞逊,此道心也”?。另一方面从君臣、父子伦常关系说:“知觉从君臣父子处,便是道心。”①这就是说,道心是仁、义、礼、智、恻隐、羞恶等义理的心和伦理道德心。
如是,则道心是善的,道心“得于天地之正”②,并“指其发于义理之公者而言,则谓之道心”③。由于道心得“天地之正”,发“义理之公”,它与天地之性一样,是至善的。所以,它是圣人所具有的。“又问:‘圣人亦有人心,不知亦危否?’曰:‘圣人全是道心主宰,(时举录云:圣人纯是道心。)故其人心自是不危;若只是人心也危。”④道心是圣人所具有的。但是,圣人也不可没有人心,因为圣人也需要饥食寒衣。“虽圣人不能无人心,如饥食渴饮之类。……但圣人于此,择之也精,守得彻头彻尾。”⑤之所以不会陷入“危”,是因为圣人择之精和守得彻底。
道心是至善的,为圣人所具有的心;是出于天理,而得“性命之正”;是生于义理,而为仁、义、礼、智之心。这就是朱熹对于道心的规定。
所谓人心,朱熹认为,出之于“形气之私”。“心者,人之知觉,主于身而应事物者也。指其生于形气之私者而言,则谓之人心。……人心易动而难反,故危而不安。”⑥又说:“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异者,则以其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⑦什么叫“形气之私”?《语类》载:“问:‘或生于形气之私?’曰:‘如饥饱寒暖之类,皆生于吾身血气形体,而他人无与所谓私也。亦未能便是不好,但不可一向徇之耳。’’’”①朱熹把人们的饥则求饱,寒则求暖的生理要求,说成“形气之私”的私,引起了学生的疑惑。《语类》又载:“问:‘先生说,人心是形气之私,形气则是口、耳、鼻、目、四肢之属?’曰:‘固是。’问:‘如此则未可便谓之私。’曰:‘但此数件物事属自家体段上,便是私有底物,不比道,便公共。故上面便有个私底根本。’”②学生们提的问题是对的,口、耳、鼻、目、四肢等形气,生来就有,怎么叫做私呢?如果以口耳等属于“自家体段上”,便为私,那么,圣人的口、耳、鼻等岂不也属于“自家体段上”?也是“形气之私”?可见,朱熹的回答,并没有自圆其说。
人心既为“形气之私”,那么,它便是人欲,他说:“人心者,人欲也,危者,危殆也。”③什么叫“人欲”?在朱熹看来,“人心便是饥而思食,寒而思衣底心。”④“人心亦只是一个,知觉从饥食渴饮,便是人心。”⑤他把人为延续生命所必须的欲望说成是人欲,显然欠妥。如果说饥食渴饮是人欲,那么,圣人或上智的人,也须饥食渴饮,岂不是圣人也有人欲?这又使他陷入困境。朱熹为了解脱这个困境,他承认圣人不能无人心,但不承认圣人有人欲。因此,他作了两方面的修正和补充:一方面,“虽圣人不能无人心,如饥食渴饮之类”;另一方面,“虽小人不能无道心,如恻隐之心是”⑥。在这里,朱熹作了不违背常理的说明。人心既为圣人所具有,则不能简单地说人心不好,“人心亦不是全不好底,故不言凶咎,只言危。盖从形体上去,泛泛而无定的,或是或非不可知,故言其危。”①“人心不全是不好,若人心是全不好底,不应只下个危字。”②圣人与凡人的区别,就在于“圣人不以人心为主,而以道心为主”③,或者“不被人心胜了道心”。人心尽管不全好,却有好的地方,即符合天理而与人欲不同的地方。
另一方面,人心既然不是全不好,又为圣人所具有,那么,人心便是人欲,人欲是否也有好的呢?在这里,朱熹承认人欲也有好的。首先,他对“人心人欲也”这个规定提出怀疑,“人心人欲也,此语有病,虽上智不能无此,岂可谓全不是”④。进而,他认为,人欲也未便不好。《语类》记载:“问:‘人心惟危,程子曰:人心人欲也,恐未便是人欲?’曰:‘人欲也未便是不好,谓之危者,危险,欲堕未堕之间。’”⑤他的这个修正,可算大胆,直接否定着他的“存天理,灭人欲”的重要思想。如果人欲不是不好,又何必要灭、要去?岂不自相矛盾。
既然人心有好的,以至“人欲也未便不好”,因而,他认为人心兼善恶。《语类》载:“问:‘心之为物,众理具足,所发之善,固出于心,至所发不善,皆气禀物欲之私,亦出于心否?’曰:‘固非心之本体,然亦是出于心也。’又问:‘此所谓人心否?’曰:‘是。’子升因问:‘人心亦兼善恶否?’曰:‘亦兼说。’”⑥这就是说人心有善、有恶。
总之,人心出于形气之私,“是气血和合做成,嗜欲之类,皆从此出。”⑦人心是人欲,但有所修正;人心兼善恶。这就是朱熹对人心的规定。
道心发自天地之性,是善的,下民也具有天命之性,不能无道心;人心,发自气质之性,“人心者,气质之心也,可为善,可为不善”①。但圣人也是“理与气合,所以有人”②。而不能不具气质之性,而不能无人心。这便出现了错综复杂的关系。
(三)道心与人心的关系
道心与人心,犹如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两者既相冲突对待,而又相互融合、会通。
从其互相冲突对待有分说,两者差分有三:一是来源不同。“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别者何哉?盖以其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而所以为知觉者不同,是以或危殆而不安,或精微而难见耳。然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亦莫不有是性,故虽下愚不能无道心。”③性命之正等于道心,形气之私等于人心。二是所以为知觉者不同。“或问:‘人心道心之别?’曰:‘只是这一个心,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④三是为善为恶的不同。道心为善,人心有善有恶。因为“人心既从形骸上发出来,易得流于恶”⑤。容易流入恶。
由这些差分,构成了人心与道心的冲突或争胜。“前日所说人心道心,便只是这两事。……便颜子也只是使人心听命于道心,不被人心胜了道心,今便须是常常拣择教精,使道心常常在这面如个主人,人心只如客样。”⑥不是人心战胜道心,便是道心战胜人心,“若饮盗泉之水,食嗟来之食,则人心胜而道心亡”①。倘若“守其本心之正而不离也,……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则危者安,微者著”②,则道心胜人心。到底谁能争胜,却决定于人的修养。
从其相互融合、会通看,道心、人心两者“杂于方寸之间”,是相互融合的。朱熹一再强调人心、道心并非二心,而只有一心,“道心人心,本只是一个物事。”③但却是“一个物事”的两个方面,“譬如一物判作两片,便知得一个好,一个恶。”④
道心与人心,既相互冲突,而又相互融合,道心是义理,需要通过形气的人心来安顿。“不教人心胜了道心,道心便只是要安顿教是,莫随那人心去。”⑤因此,他把两者的关系喻为船与舵的关系。他这样说:“人心如船,道心如舵,任船之所在无所向,若执定舵,则去住在我。”⑥船无舵,则无所定向;舵无船,舵亦无用。两者互相依存,并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缺一不可。
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渗透。他说:“然此道心却杂出于人心之间,微而难见,故必须精之一之,而后中可执。”⑦道心出于人心,道心却在形气中;人心中也包含着道心,这就是人心中未便全不好的道理。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包含。
尽管道心不是虚,不能混同于佛教的虚空,“但于道心下却一向说是个空虚无有之物,将流于释老之学。然则彼释迦是空虚之魁,饥能不欲食乎?寒能不假衣乎?能令无生人之所欲者乎?虽欲灭之,终不可得而灭也。”①朱熹对于佛、老空虚的批判,倒也有力。他认为道心并不是“空虚无有之物”,而是实,如实理之实。正因为道心为实,但看不见,所以,须通过人心来表现:“人心与道心为一,恰似无了那人心相似,只是要得道心纯一,道心都发见在那人心上。”②道心发见在人心上,证明了人心与道心“为一”的融合状态。
虽然道心与人心相互依存、渗透,但朱熹认为还有个主与次、主与从之分。他说:“道心则是义理之心,可以为人心之主宰,而人心据以为准者也。”③道心主宰人心,人心以道心为准绳。因而人心为道心所节制。“人心,只见那边利害情欲之私。道心,只见这边道理之公。有道心则人心为所节制。”④这便是主次,主导与非主导关系。此其一。其二,主从关系。“若是道心为主,则人心听命于道心耳。”⑤“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乃善也。”⑥道心与人心不是主客的平等关系,而是主从的隶属关系,因此,人心必须听命于道心,犹如士兵听从将军的命令一样,他举例说:“人心如卒徒,道心如将。”⑦朱熹又把这种关系固定化、凝固化,便使道心与人心的相互冲突、相互融合关系陷入僵死化、教条化。
四、情与才
情是与性、心相对而言的。性是未发,即处于静的状态,情则是已发,即处于动的状态。“性对情言,心对性情言。合如此是性,动处是情,主宰是心。大抵心与性似一而二,似二而一,此处最当体认。”①体认心、性、情三者的关系是:心对性、情,性对情。但单讲心与情的关系时,则“情者心之所动”②。才是那“情之会恁地者”③。构成了心、性、情关系上的动静、体用的关系。
(一)情的规定
朱熹约在四十岁左右,提出了情的学说。“心者,固所以主于身,而无动静语默之间者也。然方其静也,事物未至,思虑未萌,而一性浑然,道义全具,其所谓中,是乃心之所以为体,而寂然不动者也;及其动也,事物交至,思虑萌焉,则七情迭用,各有攸主,其所谓和,是乃心之所以为用,感而遂通者也。然性之静也,而不能不动,情之动也,而必有节焉。”④心未感物,一性浑然,而寂然不动,感物而动,则为七情。道义是心体,七情是心用。犹如“性静情动”,动而必合乎中节,这便是和。他对情作这样的规定:
——情为动底。朱熹说:“本体是性,动是情。”⑤“静是性,动是情。”⑥又说:“情者,性之动也。”⑦“性安然不动,情则因物而感。”⑧是说,情是能因物而感动,是运动的。情不仅相对于性而动,而且也是心之动。“心包性情,自其动者言之,虽谓之情亦可也。”①“心是浑然底物,性是有此理,情是动处。”②为什么情是心之动呢?这是因为心与情是相通的。“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是情,然又说道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这是情,亦与心通说。”③由于通,而成为心的动。陈淳说:“情与性相对,情者性之动也。在心里面未发的,是性;事物触著,便发动出来底,是情。寂然不动是性,感而遂通是情。”④性静情动,情相对性而言等解释,符合朱熹的原意。
——情为发用。朱熹说:“盖性之为德,无所不具,总之则为仁、义、礼、智,而一以包三者,仁也。情之所发,无所不通,总之则惟是四端,一以贯三者恻隐也。”⑤如以性为体,此体是仁、义、礼、智。那么情之发用,就是恻隐、羞恶、辞逊、是非四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⑥恻隐怎样一以贯三?《语类》记载:“问:‘仁包四者,然恻隐之端,如何贯得是非、羞恶、辞逊之类?’曰:‘恻隐只是动处,接事物时皆是此心先拥出来,其间却自有羞恶、是非之别,所以恻隐又贯四端。’”⑦除四端的情是性之发外,还发为喜、怒、哀、乐,他说:“其为喜、怒、哀、乐,即情之发用处。”⑧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也是性的发用,《语类》记载:“问:‘喜、怒、哀、惧、爱、恶、欲是七情,论来亦自发,只是怒自羞恶发出,如喜、怒、哀、欲恰都自恻隐上发?’曰:‘哀、惧是那个发,看来也只是从恻隐发。盖惧亦是怵惕之甚者,但七情不可分配四端,七情自于四端横贯过了。’”①朱熹认为,性既可发为四端、七情、四者;心也可发为四端。他说:“心之为物,实主于身,其体则有仁、义、礼、智之性,其用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浑然在中,随感而应,各有攸主,而不可乱也。”②情是性的发用处,情是心的发见处。
——情本为善。朱熹说:“人之情,本但可以为善,而不可以为恶,则性之本善可知矣。”③“情本自善,其发也未有染污,何尝不善。”④是说以情见性,既性本善,则情亦本善。但发而有染污,便为不善。当有人问:“仲舒以情为人之欲如何?”朱熹回答说:“也未害,盖欲为善、欲为恶,皆人之情也。”⑤欲为善就是欲之为善,欲为恶就是欲之为恶。所以,欲有善、恶之分。如果情发而合乎一定节度,便是善;发而不合乎一定节度,就是不善。陈淳解释说:“情之中节,是从本性发来,便是善,更无不善;其不中节,是感物欲而动,不从本性发来,便有个不善。”⑥情有善有不善。但过去说情有两个偏执:“孟子论情,全把做善者,是专指其本于性之发者言之;禅家不合,便指情都做恶的物,却欲灭情以复性。”⑦孟子本于性之发,以情为全善,佛教以情为“全恶”,灭情复性。朱熹以情为有善有恶,便补孟子和佛教之弊。譬如说,“四端”是善;喜、怒、哀、乐及七情则有善有恶。
朱熹所说的“情”,相当于感情。感情既出于人的本性的接物而动,也是心(以“心之官则思”)的遇物而感动,因为它是人心或本性的表现,所以具有动的特性;其表现的形式,即性和心的发用,便有四端,喜、怒、哀、乐及七情等形态;其性质,有善有不善。因此,“情”是“性”在人身上的表现形态。
(二)才的规定
才也是性在人身上的显现。朱熹说:“人有是性,则有是才。”①在才的善恶、清浊问题上,程颐与孟子的解释是不同的。孟子认为“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②对此,朱熹在《语类》中有所说明。《语类》载:“问:‘孟子言情、才皆善,如何?’曰:‘情本自善,其发也未有染污,何尝不善,才只是资质,亦无不善,譬物之白者,未染时只是白也。’’’③才犹情一样,其本都是善的。孟子只看到了善的一面,这“是说本来善底”④,即从大本上说的。程颐却认为,“性即理也,理则尧舜至于涂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⑤才禀于气质之性,气有清浊,才亦有清浊,禀清者为贤、为善,禀浊者为愚、为恶。是说才按其所禀,而有善有恶。朱熹进一步指出了孟子和程颐的差异:“程子此说才字,与孟子本文小异。盖孟子专指其发于性者言之,故以为才无不善。程子兼指其禀于气者言之,则人之才固有昏明强弱之不同矣,张子所谓气质之性是也。二说虽殊,各有所当,然以事理考之,程子为密。”⑥二说虽各有所当,但以程颐的解释较为妥贴、细密。这是因为孟子讲才犹如讲性一样,“不曾说到气上,觉得此段话无结杀,故有后来荀、扬许多议论者。韩文公亦见得人有不同处,然亦不知气禀之异,不妨有百千般样不同。”①这便是由于孟子不讲气质、不细密而引起荀、扬的论争,到了张、程“说出气字,然后说杀了”②。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才是什么?朱熹曾作这样规定:
——才是材质。“才犹材质。”③《语类》解释:“或问:‘《集注》言才犹材质,才与材字之别如何?’曰:‘才字是就理义上说,材字是就用上说。……材是用木旁,材字便是指适用底说,非天之降才尔殊,便是就义理上说。’又问:‘才字是以其能解作用底说,材质是合形体说否?’曰:‘是兼形体说,便是说那好底材。’又问:‘如说材料相似否?’曰:‘是。’”④才犹材质,不仅是就才的本体,即理义说的,而且是兼形体的,即其表现形式说的。但材质也有人的自然素质的意思。
——才是人之才能。《语类》载:“舜功问:‘才是能,为此者如今人曰才能?’曰:‘然。’”⑤人的本性具有的一种才能或能力,也可以说是心或性所发用的能力。“才是心之力,是有气力去做底。”⑥譬如“尽恻隐之才”,“必当至于博施济众,尽羞恶之才,则必当至于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禄之千乘弗顾,系马千驷弗视,这是本来自合恁地,滔滔做去。”⑦就是按照恻隐、羞恶之才去做的能力。他举例说:“性便似自家所受之职事,如县尉职事便在捕盗,主簿职事便在掌簿书,情便似去亲临这职事,才便似去动作行移,做许多工夫。”①性是天子诰敕上赋予的“职事”(工作任务),情是亲临这职事,才就是去办理此工作任务,做许多工夫。又以水为喻,“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动,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才者,水之气力所以能流者。”②水之理是性,水之动是情,水流而滥是欲,水之能流的气力是才,所谓能流的气力,就是指“其流有急有缓”③的不同而言的。可见,才就是指人的一定才能能力。
——才有善恶。朱熹在区别了孟子和程颐论才的小异以后说:“要之,才只是一个才,才之初亦无不善,缘他气禀有善恶,故其才亦有善恶。孟子自其同者言之,故以为出于性;程子自其异者言之,故以为禀于气。……要之,须兼是二者言之,方备。”④朱熹主张,既要看到有是性,则有是才,性本善,才初无不善;又要看到气质和气禀有清浊、善恶,才亦有善恶。兼孟子和程颐之说,才完备。因此,当有人问“能为善便是才”时,他回答说:“能为善而本善者是才。若云能为善便是才,则能为恶亦是才也。”⑤就是说,才是能为善、能为恶的一种能力。
才是材质,是人的能力、才能,具有善恶,相类于情。它同情是否有差别呢?《语类》记载:“问:‘情与才何别?’曰:‘情只是所发之路陌,才是会恁地去做底。且如恻隐,有恳切者、有不恳切者,是则才之有不同。”⑥“情与才绝相近。但情是遇物而发,路陌曲折,恁地去底;才是那会如此底。”①“会如此底”的“会”,即南方人说的会做不会做的会。
孟子以才是出于性的先天的材质,程颐以才是禀于气质的先验本能,朱熹以才为性的先验的能力、才能。以其先验性来讲,则是与孟、程无别的。“人之有才者,出来做得事业,也是它性中有了,便出来做得。”②不过,朱熹有时与“形体”联系起来,则为独见,但没有发挥。
(三)心统性情
张载提出“心统性情”,而得到朱熹称扬:“横渠云:心统性情,此说极好。”③又说:“如横渠心统性情一句,乃不易之论。”④以至与程颐的“性即理也”一样,是“颠扑不破”⑤的。朱熹认为,“统”有两层意思:一是兼。“心统性情,统犹兼也”⑥。二是主宰。“统是主宰,如统百万军,心是浑然底物,性是有此理,情是动处。”⑦此统,就是兼和主宰的意思。为什么心能统性情?在朱熹看来,“性者理也,性是体,情是用。性情皆出于心,故心能统一。”⑧性、情都出自心,所以心能统性情。
朱熹“心统性情”论,包含有这样一些思想:
1.心惯已发、未发。朱熹说:“未发只是思虑事物之未接时,于此便可见性之体段,故可谓之中,而不可谓之性也。发而中节,是思虑事物已交之际,皆得其理,故可谓之和,而不可谓之心。心则通贯乎已发未发之间,乃大易生生流行,一动一静之全体也。”①所谓“思虑事物未接之时”和“思虑事物已交之际”,即未发和已发,朱熹解释:“当此之时,仁、义、礼、智之苗脉已在里许,只是未发动,及有个合亲爱底事来,便发出恻隐之心,有个可厌恶底事业,便发出羞恶之心。礼本是文明之理,其发便知有辞逊;智本是明辨之理,其发便知有是非。”②仁、义、礼、智为未发,即思虑事物未接;一旦合亲爱底、厌恶底事来,便发出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来,这就是已发。
至于心贯通乎已发、未发之间,朱熹说:“惟其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是以未发之前,四德具焉,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统;已发之际,四端著焉,曰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而恻隐之心无所不通。”③心的未发具四德,已发为四端,这便是心贯未发、已发。从喜、怒、哀、乐来说,“心者主乎性而行乎情,故喜、怒、哀、乐未发则谓之中,发而皆中节则谓之和,心是做工夫处。”④性为未发,情为已发,发而中节,这便是心主乎性而行乎情,“心统性情”。
2.心通动静。朱熹说:“思虑未萌,事物未至之时,为喜、怒、哀、乐之未发,当此之时,即是心体流行,寂然不动之处,而天命之性,体段具焉。……自此而发者,其必中节矣。……以事言之,则有动有静;以心言之,则周流贯彻,其工夫初无间断也。”⑤思虑未萌,喜、怒、哀、乐未发为静,喜、怒、哀、乐已发为动。
有主于静中之动,因而虽寂而未尝不感,察乎动中之静,因而感而未尝不寂。寂而感,感而寂,心便周流贯通动静、寂感之间。
心如何贯通动静?朱熹说:“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未感也纯粹至善,万理具焉,所谓性也。然人有是性,则即有是形;有是形则即有是心,而不能无感于物。感于物而动,则性之欲者出焉,而善恶于是乎分矣。性之欲,即所谓情也。……物至而知,知之者心之感也,好之恶之者情也。”①心未感而静,纯粹至善,便是性;感物而动,性之欲(即情)出焉,便有善恶。性为静,情为动,心贯通动静,便是“心统性情”。
3.心兼体用。朱熹说:“未发者其体也,已发者其用也。以未发言,则仁义礼智浑然在中者,并想象之可得,又不见其用之所施也;指其发处而言,则日用之间,莫非要功,而其未发之理,固未尝不行乎其间,要之体用未尝相离。”②又说:“寂然者感之体,感通者寂之用,人心之妙,其动静亦如此。”③未发为仁、义、礼、智之性,为体,即本体或本质特征;已发为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为用,即作用或表现形态。寂然为性,为感通之本体;感通为情,为寂然之性的作用。他说:“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以其未发而全体者言之,则性也;以其已发而妙用者言之,则情也。然心统性情,只就浑沦一物之中,指其已发未发而为言尔。”④体、用未尝相离,便为心兼体、用,即是“心统性情”。
总之,在朱熹性、心、情的学说中,所谓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道心与人心的关系,实是其哲学逻辑结构中理——气关系在人性论上的贯彻和展开。为了揭示朱熹人性论、伦理道德论体系内的逻辑层次和基本范畴间的联系,以图式表述如下:心、性、情图(由中而至左、右)在这个图式中,理是形而上本体的范畴。理以自身为性、为心,经过多层次的序列,而降到人,从而构成人性论和伦理道德论的逻辑体系。在这个逻辑体系中,天地之性、气质之性和道心、人心是关键的一环。由此而推演出的正、偏和天理、人欲,便形成了昏明、清浊、贵贱、贫富、寿夭、善恶、美丑等等的差分,为现实世界的圣、凡和贤、愚的宗法等级关系、治人与治于人的关系作论证。如果说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从理——人(物)需借助于气的话,那么,其人性论、伦理道德论体系内从性(心)——人也需要借助气,这便是气禀或气质。尽管天地之性、道心不是出于理与气杂,但天地之性和道心必须借气质之性、人心而安顿和附著。因此,理——气——物(人)——理的逻辑结构,即成为性(心)——气禀——人——性(心)的逻辑层次。
显然,朱熹企图以天命之性、气质之性和道心、人心的学说,把仁、义、礼、智等四德说成根源于天命之性或道心的善性,把人欲说成根源于人心或气质之性的恶性,通过去恶从善、“遏欲存理”的修养,就使人心转为道心,从而超凡入圣。只要凡人发挥人心或气质之性中的善性,按照四德、四端去做,便能使人心听命于道心,天理之公便战胜人欲之私,由危转微。另一方面,他通过气禀清浊、昏明的论证,说明人的贤愚、贫富、贵贱的等级差分是先天的,是人所具有气禀决定的。对人后天的修身养性、能动的变化气禀的层面,有所忽视,这就可能导致安贫乐道、逆来顺受等等的品格。
附注
① 《性》,《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② 《二程全书·遗书》卷十八。 ①《朱子语类》卷一〇一。 ②《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③同上。 ④《朱子语类》卷四。 ⑤《朱子语类》卷二十。 ⑥《中庸章句》第一章。 ⑦《朱子语类》卷九十九。 ⑧《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⑨《朱子语类》卷六。 ⑩《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⑪同上。 ⑫《朱子语类》卷五。 ⑬同上。 ① 《答郑子上》,《文集》卷五十六。 ② 《尽心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三。 ③ 《朱子四书或问》,《论语或问》卷三。 ④ 《朱子语类》卷五。 ⑤ 《中庸章句》第一章。 ⑥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①《朱子语类》卷五。 ②《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③《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④《滕文公章句上》,《孟子集注》卷五。 ⑤《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⑥《朱子四书或问》,《论语或问》卷三。 ⑦《杂学辨·苏氏易解》,《文集》卷七十二。 ⑧《杂学辨·吕氏大学解》,《文集》卷七十二。 ① 《离娄章句下》,《孟子集注》卷八。 ② 《答李伯谏》,《文集》卷四十三。 ③ 《杂学辨·张无垢中庸说》,《文集》卷七十二。 ④ 《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⑤ 同上。 ⑥ 《朱子语类》卷五。 ⑦ 《朱子语类》卷九十九。 ①《答刘叔文》,《文集》卷四十六。 ②《太极图说解》,《周子全书》卷一。 ③《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④《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十一。 ⑤《朱子语类》卷四。 ⑥《朱子语类》卷六。 ⑦《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⑧同上。 ⑨《朱子语类》卷五。 ⑩《阴符经考异·上》,《朱子遗书·二刻》。 ⑪《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⑫同上。 ① 《朱子语类》卷五。 ② 同上。 ③ 《大学章句序》,《文集》卷七十六。 ④ 《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①《太极图说解》,《周子全书》卷一。 ②《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③《朱子语类》卷四。 ④同上。 ⑤《离娄章句下》,《孟子集注》卷八。 ⑥《朱子语类》卷四。 ⑦同上。 ⑧《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① 《离娄章句下》,《孟子集注》卷八。 ② 同上。 ③ 《答程正恩》,《文集》卷五十。 ④ 《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⑤ 《朱子语类》卷四。 ⑥ 《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①《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八。 ②《朱子语类》卷五十七。 ③《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④《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⑤同上。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①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② 同上。 ③ 《朱子语类》卷五十七。 ④ 《朱子语类》卷四。 ①《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二》,《文集》卷十四。 ②《经筵讲义》,《文集》卷十五。 ③《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④《朱子语类》卷五。 ⑤《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十四。 ⑥“天地之性”,又称“天命之性”、“义理之性”、“本然之性”等。 ① 《二程全书·遗书》卷十五。 ② 《二程全书·遗书》卷一。 ③ 《孟子·告子上》。 ①《朱子语类》卷四。 ②《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③《性》,《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④《易童子问》卷三。 ⑤参见拙著《周易思想研究·下篇》,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3—204页。 ⑥《性》,《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⑦同上。 ⑧《荀子·性恶》。 ⑨同上。 ① 《朱子语类》卷四。 ②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③ 《法言·修身》。 ④ 《朱子语类》卷四。 ⑤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⑥ 《朱子语类》卷四。 ⑦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⑧ 《朱子语类》卷四。 ⑨ 《性》,《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①《原性》,《韩昌黎集》卷十一。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四。 ④同上。 ⑤同上。 ① 《朱子语类》卷四。 ② 《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五。 ③ 《朱子语类》卷一〇一。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⑥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四。 ②同上。 ③同上。 ④同上。 ⑤《付嘱品第十》,《六祖法宝坛经》。 ① 《玉清金笥青华秘文金宝内炼丹诀》,《悟真篇浅解》,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31页。 ② 《正蒙·太和篇》,《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9页。 ③ 《二程全书·遗书》卷一。 ①《朱子语类》卷四。 ②《明道论性说》,《文集》卷六十七。 ③《二程全书·遗书》卷十九。 ④《朱子语类》卷四。 ⑤同上。 ① 《朱子语类》卷四,另见《答郑子上》,《文集》卷五十六。 ② 《天问·第三》,《楚辞集注》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50页。 ③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④ 《答蔡季通》,《文集》卷四十四。 ⑤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⑥ 《朱子语类》卷四。 ⑦ 《朱子四书或问》,《论语或问》卷十七。 ①《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②《朱子语类》卷四。 ③同上。 ④同上。 ⑤《延平答问》,《朱子遗书》。 ⑥《朱子语类》卷四。 ① 《答郑子上》,《文集》卷五十六,另见《朱子语类》卷四。 ② 《朱子语类》卷四。 ③ 同上。 ④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 《朱子语类》卷四。 ⑥ 同上。 ⑦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①《太极图说解》,《周子全书》卷一。 ②《朱子语类》卷四。 ③同上。 ④《性》,《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① 《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② 《延平答问》,《朱子遗书》。 ③ 《西铭解》,《张子全书》卷一。 ④ 《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一。 ⑤ 《朱子语类》卷四。 ⑥ 《朱子语类》卷六十四。 ①《朱子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三。 ②《朱子语类》卷四。 ③同上。 ④《季氏章句第十》,《论语集注》卷八。 ① 《朱子四书或问》,《论语或问》卷十六。 ② 《朱子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二。 ③ 《朱子语类》卷四。 ④ 《朱子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二。 ⑤ 同上。 ⑥ 《朱子语类》卷四。 ⑦ 同上。 ⑧ 《答郑子上》,《文集》卷五十六。 ①《玉山讲义》,《文集》卷七十四。 ②《阳货章句第十七》,《论语集注》卷九。 ③《大学章句序》,《文集》卷七十六。 ④《朱子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三。 ⑤《朱子语类》卷十四。 ⑥《朱子语类》卷三。 ⑦《朱子语类》卷四十二。 ① 《朱子语类》卷四。 ② 《朱子语类》卷三十四。 ③ 《朱子语类》卷四。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⑥ 同上。 ⑦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四。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④《朱子语类》卷四。 ⑤同上。 ① 《朱子语类》卷四。 ② 《朱子语类》卷九。 ③ 《朱子语类》卷三十七。 ④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 ⑤ 《答郑子上》,《文集》卷五十六。 ⑥ 《朱子语类》卷十二。 ①《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②《朱子语类》卷五。 ③《朱子语类》卷四。 ④《朱子语类》卷五。 ⑤同上。朱熹在《答潘谦之》书中说:“所喻心性分别,不知后来见得如何?性只是理,性是流出运用处,心之知觉即所以具此理而行此情者也。”(《文集》卷五十五) ⑥《朱子语类》卷五。 ① 《朱子语类》卷五。 ② 同上。 ③ 《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④ 《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⑤ 同上。 ⑥ 《心》,《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⑦ 《朱子语类》卷五。 ⑧ 同上。 ⑨ 《答姜叔权》,《文集》卷五十二。 ⑩ 《答张饮夫》,《文集》卷三十二。 ⑪ 《朱子语类》卷二十。 ①《朱子语类》卷十二。 ②《朱子语类》卷五。 ③《观心说》,《文集》卷六十七。 ④《朱子语类》卷五。 ⑤《文集》卷七十二。 ⑧《朱子语类》卷五十八。 ① 《答陈同甫》,《文集》卷三十六。 ②“祖(宏忍)复曰:昔达磨大师,初来此土,人未知信,故传此衣,以为信佛,代代相承法则,以心传心,皆令自悟自解,自古佛佛唯传本体,师师密付本心。”(《坛经·自序品》第一) ③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④ 同上。 ⑤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⑥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⑦ 《中庸章句序》,《文集》卷七十六。 ⑧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⑨ 同上。 ⑩ 同上。 ⑪《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①《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②《答陈同甫》,《文集》卷三十六。 ③《尚书·大禹谟》,《文集》卷六十五。 ④《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⑤同上。 ⑥《尚书·大禹谟》,《文集》卷六十五。 ⑦《中庸章句序》,《文集》卷七十六。 ①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②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③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⑥ 同上。 ①《朱子语卷》卷七十八。 ②同上。 ③同上。 ④同上。 ⑤同上。 ⑥《朱子语类》卷五。 ⑦《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①《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② 《朱子语类》卷六十。 ③ 《戊申封事》,《文集》卷十一。 ④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⑤ 同上。 ⑥ 《朱子语类》卷一二〇。 ①《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②《戊甲封事》,《文集》卷十一。 ③《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④同上。 ⑤同上。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①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②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③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④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⑤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⑥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⑦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五。 ②同上。 ③同上。 ④《答张钦夫》,《文集》卷三十二。 ⑤《朱子语类》卷一〇一。 ⑥《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⑦《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⑧《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① 《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② 《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③ 同上。 ④ 《情》,《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⑤ 《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三。 ⑥ 《公孙丑章句上》,《孟子集注》卷三。另见《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⑦ 《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⑧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②《朱子四书或问》,《大学或问》卷二。 ③《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④《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朱子语类》卷一三七。 ⑥《情》,《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⑦同上。 ① 《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② 《孟子·告子上》。 ③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④ 同上。 ⑤ 《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⑥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②同上。 ③《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陈淳在《北溪字义》中把“才”分为“才质”和“才能”。“才质,犹言才料质干,是以体言。才能,是会做事底。”(《才》,《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④《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同上。 ⑥《朱子语类》卷五。 ⑦《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①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② 《朱子语类》卷五。 ③ 同上。 ④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 《朱子语类》卷五。 ⑥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五。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④《朱子语类》卷一〇〇。 ⑤《朱子语类》卷五。他说:“伊川性即理也,横渠心统性情二句,颠扑不破。” ⑥《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⑦同上。 ⑧同上。 ① 《答林择之》,《文集》卷四十三。 ② 《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③ 《克斋记》,《文集》卷七十七。 ④ 《朱子语类》卷五。 ⑤ 《已发未发说》,《文集》卷六十七。另见《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文集》卷六十四。 ①《乐记动静说》,《文集》卷六十七。 ②《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十三。 ③《系辞上传·第十章》,《周易注》卷三。 ④《朱子语类》卷五。
知识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朱熹生活的时代、身世和经历,朱熹的经济思想、政治学说,朱熹哲学的逻辑结构,朱熹的史学思想、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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