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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一、一二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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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961
颗粒名称:
一、一二论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0
页码:
236-264
摘要:
朱熹认为,气通过分为阴阳两气,再分为五行,才能化生万物。他将气分为动态的阳和静态的阴,然后进一步分为五种气,即五行,最终形成万物。这个过程是一个不断运转、变化和流行的过程。
关键词:
朱熹哲学
学说
内容
朱熹为了摆脱形而上的本体理化生万物的困境,吸收了气范畴,作为理产生万物的中介,便构成了理——气——物——理这个逻辑结构中的气——物这个环节。
气如何化生万物?朱熹这样说:“太极只是一个气,迤逦分做两个:气里面动底是阳,静底是阴。又分做五气,又散为万物。”①“一元之气。运转流通,略无停间,只是生出许多万物而已。”①气要经过由一气分而为阴阳二气,阴阳动静,又分为五气(即五行),才化生万物。可见,一气生物是一个不断“一分为二”、运转大化流行的过程。“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分而为二,则为阴阳,而五行造化,万物始终,无不管于是焉。”②“一分为二”是气——物这一段逻辑结构中的重要形式。
在中国方法论史上,殷周之际的《易经》已含有对待观念的萌芽。春秋战国时的《易传》作者,在解释《易经》时提出了“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③和“分而为二以象两”④的观点,开“一分为二”思想的端倪。⑤隋代杨上善运用“一分为二”命题,他说:“从道生一,谓之朴也。一分为二,谓天地也。从二生三,谓阴阳和气也。从三以生万物,分为九野、四时、日月乃至万物。”⑥他所说的“一分为二”,是对《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解释。
宋代邵雍以“先天象数”来推衍由太极生成万物的过程,即“一分为二”的过程。万物聚合起来便是一,分衍开来即世界万物。“本一气也,生则为阳,消则为阴,故二者一而已矣。……故有一则有二,有二则有四。”⑦“一分为二”具有思辨性。从天地来说,是可分的,“天分而为地,地分而为万物”⑧;从作为伦理纲常在观念形态上的表现来看,道(太极)自身是不可分的,“道不可分也”。
朱熹一方面把“一分为二”从邵雍“先天象数”中剥离出来,说明气的“一分为二”,也继承了二程“万物莫不有对”①的思想;另一方面,采纳了张载“一物两体”②和王安石“耦之中又有耦焉”③的思辨资料,较为系统地论述了“一分为二”的思想。《语类》记载:“《先天图》一边本都是阳,一边本都是阴。阳中有阴,阴中有阳,便是阳往交易阴,阴来交易阳,两边各各相对,……自一为二,二为四,四为八,……”④“太极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为一画者,二是为两仪,……邵子所谓一分为二者,皆谓此也。”⑤朱熹既肯定邵雍的“一分为二”的思想,特别是邵雍“又从一分为二,极推之至于十二万四千,纵横变动,无所不可”⑥的思想,但又否定了邵雍在讲阴、阳冲突时,不讲阴、阳融合的关系。说明阴、阳虽各相对冲突,但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这是朱熹对邵雍的修正和补充。
朱熹在论述“一分为二”的内涵时,超越前人的规定,而有自己的新释:“问:先生以为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又细分将去。程子说:‘性中只有仁、义、礼、智四者而已。只分到四便住,何也?’曰:‘周先生(敦颐)亦止分到五行住。若要细分,则如《易》样分。’”⑦在“一分为二”的过程中,程颐只分到四就打住了,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只分到五为止;就是《易经》,也只说到八个,《洪范》只说到十个便止了。朱熹不以此为止,而把“一分为二”延续下去。他在回答《周易·系辞》“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时说:“此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皆是一生两尔。”①他一方面把太极分两仪,两仪分四象……现象,概括为一个连续“一分为二”的过程;另一方面,他打破了周、程的局限,把“一分为二”看成是一个“以至于无穷”的过程。
怎样“一分为二”?他“以手指画扇中心,曰:‘只是一个道理,分为两个。’又横画一画,曰:‘两个分为四个。’又以手指逐一指所分为四个处,曰:‘一个是仁,一个是义,一个是礼,一个是智,这四个便是种子。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便是种子所生的苗。’”②这里是就“一分为二”的形式说的,即一个分为二个,两个各“一分为二”而为四个……这是“一分为二”的一层意思。
“一分为二”的另一层意思,是就“分”的内容说的。“问:‘去岁闻先生曰:只是一个道理,其分不同。所谓分者,莫只是理一而其用不同?如君之仁,臣之敬,子之孝,父之慈,与国人交之信之类,是也。’曰:‘其体已略不同。君臣、父子、国人是体;仁、敬、慈、孝与信是用。’’”③“一分为二”的结果,这个“二”,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譬如一树花,皆是显诸仁,及至此花结实,则一花自成一实。”④众花的和合体是树,“共一个性命”,及至结实掉落,便分出许多性命。
朱熹所说的“一分为二”的一与二的内容是什么?先讲一。一就是统一物。统一物中包含着对待的方面。他解释说:“何谓‘一’?曰:‘一’如一阖一辟谓之变,只是一阴了又一阳,此便是道。寒了又暑,暑了又寒,这道理只循环不已。‘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万古只如此。”①“‘一’是一个道理,却有两端,用处不同,譬如阴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极生阴,阴极生阳,所以神化无穷。”②他说明:一是,统一物存在着互相冲突、互相对待的两端,如阖辟、寒暑、阴阳等,它们的用处是不同的;二是,统一物对待方面的排列次序,如气候,是寒了暑、暑了寒,循环不已的;三是,对待的两端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的,对待的一端必须以另一端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不能只有阴没有阳,或只有阳没有阴,阴阳相对待而同处在一个统一体中。“如寒则暑便在其中,昼则夜便在其中,便有‘一’寓焉。”③寒在暑中,昼在夜中;没有暑,无所谓寒,没有昼,也无所谓夜,对待的两端相互依赖,叫做“一”。尽管朱熹在讲“一”的时候,撇开了对待两端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但从他所说的互相渗透这点来看,则是可贵的。朱熹不使阴阳、寒暑、昼夜的界限固定不变,而且亦阴亦阳,非阴即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无疑是合乎思辨规则的。
朱熹既承认两端,又认为对待是一个统一体。对待与统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凡此不唯阴之与阳,既为二物而迭为消长;而其一物之中,此二端者,又各自为一物而迭为消长。”④阴阳二端是一物之中的两端,即对待是统一中的对待,离开统一也就没有两端。“阴阳,论推行底,只是一个;对峙底,则是两个,如日月、水火之类是两个。”⑤那么,这“一个消长”、“论推行底”的基础是什么呢?朱熹解释:“阴阳虽是两个字,然却只是一气之消息,一进一退,一消一长。进处便是阳,退处便是阴;长处便是阳,消处便是阴。只是这一气之消长,做出古今天地间无限事来。所以阴阳做一个说亦得,做两个说亦得。”①“大抵阴阳只是一气,阴气流行即为阳,阳气凝聚即为阴,非直有二物相对也。此理甚明。”②阴阳对待、二端的消长,是一气,即统一于气。作两个看,是一气分为“阴阳”;作一个看,是一气之消长。所以,统一无不对待,对待无不统一,对待和统一不可分离。
再讲二。在朱熹哲学中,“二”就是两端,或相对待的意思,即指对待冲突的两个方面。“天下之物,未尝无对。有阴便有阳,有仁便有义,有善便有恶,有语便有默,有动便有静,然又却只是一个道理。”③“东之与西,上之与下,以至于寒暑、昼夜、生死,皆是相反而相对也。天地间物,未尝无相对者。”④阴——阳、仁——义、善——恶、动——静、嘘——吸、东——西、上——下、寒——暑、昼——夜、生——死等,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以至伦理道德规范都存在着“相反相对”的现象。这种“相反相对”的现象,不仅不是什么“神”的有意志的安排,而且是一种客观自然的现象。“自然而然,非有安排”⑤,显然是对程颢“无独必有对”思想的发象。同时,朱熹强调“相反相对”的普遍性,认为一切事物都存在对待。“凡事无不相反以相成,东便与西对,南便与北对,无一事一物不然。明道(程颢)所以云:‘天下之物,无独必有对,’终夜思之,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真是可观,事事如此。”①事事物物,既相反相对,相互排斥;又相反相成,相互联系;而且“事事如此”,具有普遍性。
如果说对待是普遍的,那么,太极、五行等等是否也有对待呢?朱熹说:“太极有无极对。曰:此只是一句,如金木水火土,即土亦似无对,然皆有对。太极便与阴阳相对,此是‘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便对过,却是横对了。土便与金木水火相对,盖金木水火是有方所,土却无方所,亦对得过。胡氏谓‘善不与恶对’,恶是反善,如仁与不仁,如何不可对?若不相对,觉说得天下事都尖斜了,没个是处。”②太极与阴阳相对,这个相对的性质犹如形而上与形而下、道与器的关系;土与金木水火相对的性质是有无方所;善与恶相对的性质是仁与不仁。如此,事物是各个相对,概莫能外。只不过是相对的性质各个不同而已。
既然事物是相对的,以至太极与阴阳相对,作为与太极相当的朱熹哲学逻辑结构的形而上本体理,是否有对呢?当时,朱熹的学生就提出了这个问题,“问:‘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对是物也,理安得有对?’曰:‘如高下、小大、清浊之类皆是。’曰:‘高下、小大、清浊,又是物也,如何?’曰:‘有高必有下,有大必有小,皆是理必当如此。如天之生物,不能独阴,必有阳;不能独阳,必有阴,皆是对。这对处不是理对,其所以有对者,是理合当恁地。’”③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是,理与太极一样,是相对的,它的性质是大小、高下、形而上下的关系,这是指理(太极、道)与事物的相对关系。从对立的普遍性意义上肯定理(太极、道)的相对,反对“常主于别有一物之无对”④,是有积极意义的。正因为他讲理(太极、道)是相对的,就有可能破坏其形而上本体理的绝对性,打破其理——气——物——理哲学逻辑结构,二是,朱熹从已走出的理(太极、道)有相对这关键的一步后,又退回原地,坚持其哲学形而上本体理(太极、道)自身是没有对待的。“大抵天下事物之理,亭当均平无无对者,唯道为无对,然以形而上下论之,则亦未尝不有对也。”①“唯道为无对”,否定天下事物的相对是绝对的,不过,他还认为,“天下之物,无独必有对”,是“理合当恁地”,“未尝不有对也”,也是理的使然。既合乎理的原则,又是理之所以然之故。
从相对的普遍性出发,朱熹探讨了相待的各种形式。“盖所谓对者,或以左右,或以上下,或以前后,或以多寡,或以类而对,或以反而对,反复推之。天地之间,真无一物兀然无对而孤立者。”②在朱熹看来,理(太极、道)与阴阳、器的相对,是属于上下相对的形式;土与金木水火的相对,是属于左右相对的形式;善与恶,是属于反而相对的形式。天地间相对的普遍性,通过多种形式来表现。相对形式的多样性又体现了相对内容的丰富性。朱熹关于相对形式多样性的探讨,是对于相对普遍性思想的发展,是有理论思维价值的。
不仅在不同事物之间存在着相对的相反相成,而且在一个事物内部,也存在着相反相成。“统言阴阳,只是两端,而阴中自分阴阳,阳中亦有阴阳。‘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虽属阳,而不可谓其无阴;女虽属阴,亦不可谓其无阳。人身,气属阳,而气有阴阳;血属阴,而血有阴阳。”③任何事物都有它相对的两端,而相对两端又存在着相对的方面。他说:“一便对二,形而上便对形而下。然就一言之,一中又自有对,且如眼前一物,便有背后有面,有上有下,有内有外。二又各自为对,虽说‘无独必有对’,然独中又自有对。”①阴与阳,一与二相对的任何一方,本身也都有相对。阴中有阴阳,阳中有阴阳;一自身有对,二又各自为对。朱熹把这种统一物包含着相对,相对又各有相对,体认为不断“一分为二”的过程。他说:“盖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分阴分阳,便是两物。故阳为仁,而阴为义,然阴阳又各分而为二。”②统一物(气)一分为二为阴阳,阴阳又各分而为二,这种连续地“一分为二”,就本来意义说,是对于对象自身相对性的揭示,体现了对事物相对性体认的逐步深化,它较之王安石“道立于两”、“耦之中又有耦焉”的思想更加深入和展开了。
至于“一”与“二”的关系,朱熹曾称赞张载“一物两体”的提法。他说:“此语极精”。③他发挥了张载一与二的思辨。“一故神,自注云:‘两在故不测’,只是这一物,周行乎事物之间,如阴阳屈伸,往来上下,以至于行乎十百千万之中,无非这一个物事,所以谓‘两在故不测’。‘两故化’自注云:‘推行于一’。凡天下之事,一不能化,惟两而后能化。且如一阴一阳,始能化生万物。虽是两,要之亦推行乎此一耳。”④朱熹说明:第一,一与二的关系是,统一物包含有冲突相对的两部分,这便是“天下道理,只是一个包两个”⑤,“凡一事,便有两端”⑥的意思,而这个相对的两方相互联系、相互依赖,“非一,则阴阳消长,无自而见;非阴阳消长,则一亦不可得而见矣。”①没有一,就没有二,没有两,也就没有一。没有一,两(“阴阳消长”)不能表现;没有两(“阴阳消长”),一亦不能得而见。
第二,独一不能化生万物,两才能运动变化,化生万物。确切地说,只有统一物又冲突又统一,才能促使世界万物的产生和变化。即冲突融合,才能和而生物。“无这‘一’,则两便不能以推行,两便即是这个消长,又是化,又是推行之意。”②尽管“一不能化”,但无一,两也不能变化、推行。
第三,统一物蕴涵着相互冲突、相互依存的两端,相互冲突、相互依赖的两端又组成新的统一物。“两所以推行乎一也,张子(载)言:‘一故神(两在故不测),两故化(推物乎一)。’谓此二在,故一存也。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或几乎息矣。亦此意也。”③“两者所以推行于一,一所以为两。”④在这里,一与二就构成如下的公式: “一”——“二”(两)——“一”,或“两”——“一”——“两”。这是说,统一物分裂为二,也就是一分为二——合二而一;合二而一——一分为二。在一中把握两(“一所以为两”、“一故神”),在两中把握一(“推行于一”)。朱熹显然接触到了在相对的统一中,去把握相对这样一个重要的课题。
知识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朱熹生活的时代、身世和经历,朱熹的经济思想、政治学说,朱熹哲学的逻辑结构,朱熹的史学思想、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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