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略论朱熹社会管理思想在同安、漳州的形成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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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852
颗粒名称: 五、略论朱熹社会管理思想在同安、漳州的形成与实践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8
页码: 206-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略论朱熹社会管理思想在同安、漳州的形成与实践的情况。其中包括朱子学包含道德倡导与社会构建两个部分的内容体系、社会管理思想体系的形成与实践、从书生自许到道德经世的转变等。
关键词: 朱熹 社会管理 实践

内容

(一)朱子学包含道德倡导与社会构建两个部分的内容体系
  自清代以来,以朱熹为代表的宋代理学,逐渐被一部分人认知为高谈空言、无补于世的迂腐之学,与此相对应,有些学者提出了所谓“实学”的概念,以弘扬那些被认为是对于社会历史发展有着积极作用的“经世之学”。
  宋代以朱熹为代表的道理之学,之所以被后世一部分人认知为高谈空言、无补于世的迂腐之学,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到了明清两代,政府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对宋代理学进行了改造利用,如畸形地极力倡导贞洁、孝道等等,试图通过这些,强化人们对于皇权统治、官僚统治的盲目遵从。①二是明清以来的学者在讨论宋代朱熹以及其他理学家的学术时,基本上关注于他们的“义理”和“性命”之学。特别是到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以来,欧洲等西方的人文社会科学被引进到中国,随着近现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引进,“理学”的研究被划入“哲学”研究的专业范围,“理学”的形而上思维成了哲学家们思考和探究的核心内容,从理学家们的“文本”到研究者们的哲学结论,似乎成了现当代“理学”研究的必经之路。哲学家的思考忽视了朱子学、理学的历史实践。在学者们的推动之下,宋代以朱熹为代表的道理之学,似乎理所当然被理解为仅供学人把玩,乃至可以探索微言大义的“圣贤之学”,以及与之针锋相对的“迂腐之学”。
  事实上,宋代理学的出现,是建构在知识分子对于唐代后期以来社会道德的沦丧与宋代现实政治的堕落而兴起的一种“经世之学”,建构宋代道理之学的主要学人们,无不把对于现实政治的担忧与社会道德的关怀放在自己思考的首位。
  朱熹的学术思想体系更是如此。从完整的意义上说,宋代“理学”应该包含道德倡导与社会构建两个部分的内容体系。现当代宋明“理学”研究的“哲学化”,学者们过分注重理学家们形上思维的“义理”之辩,恰恰又冷落甚至丢失了宋代“理学”的另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关于基层社会的设计与管理的方面。事实上,宋代理学家们所倡导的“理学”,并不完全只是道德与政治的上层意识形态方面,他们还极力为民间社会的行为礼仪和社会组织进行重新的构建。
  众所周知,唐宋时期社会转型及其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整个社会的“平民化”或“市场化”程度的推进,汉唐及之前的诸侯门阀士族的社会结构已经不复存在,与之相适应的“宗法”世袭体制也分崩离析,失去了其存在的社会基础。面对这种新的社会重构组合历程,宋代许多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特别是理学家们,根据这一新的时代特征,为宋代的社会重构和组合设计出了一系列的蓝图。这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莫过于民间的宗族制度与乡族组织了。根据冯尔康等先生的研究,宋明时期的宗族、家族制度是从上古时期的“宗法制”演变而来的,汉晋时期则演变为门阀士族制度。这种深具统治特权的制度演化至宋代,已经失去了它的社会基础,基本衰败。随着宋代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科举制成为最主要的选官制度,大批平民通过科举改变其社会地位。官僚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以官僚和士绅为主体建立起新的宗族制度。①
  在唐宋的社会变迁过程中,宋代许多士大夫和知识分子,如张载、程颐、程颢、欧阳修、苏洵、范仲淹、司马光、陆九韶等,都积极参与其间,适时提倡建构具有平民色彩的民间宗族制度与乡族组织。宋代的社会现实,使家族制度的重建不可能与古代守法制度完全相同,因此,重建必须因地因时制宜地对古代礼制有所更新。朱熹以其对古代礼制的深入研究为基础,结合当时的民俗,为宋代社会礼仪特别是重建家族制度设计了新的规范。他在《朱子家礼》的开篇位置就阐明了建立祠堂的最具创造性的举措。朱熹说:“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首,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②在倡导敬宗收族的同时,朱熹在《家礼》中对于民间社会诸如婚丧嫁娶等各个方面的习俗规范都进行了比较详尽的描述,以期社会有所遵行。
  朱熹和宋代理学家们的努力,在宋代以及后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张载、程颐、朱熹等人极力倡导的重建民间家族制度和建立祠堂的主张,在宋以后的社会里已经成为推行家族制度的理论依据;欧阳修、苏洵等人创立了民间私家修撰族谱、家乘的样式,为后代所沿袭;《朱子家礼》的设计,至今还在不少地方影响着我们的日常行为。宋代所提倡的敬宗收族、义恤乡里以及“义仓”“义学”“义冢”等等,一直为后人所津津乐道。我曾经对闽台一带的民间族谱进行过统计分析,朱熹所撰写的族谱序言,至少在三十个不同姓氏的族谱中出现过。①在宋以后的许多民间族谱与相关文献的记载中,时常可见朱熹等宋儒们对于这些家族制度及其组织的影响,所谓“冠婚丧祭,一如文公《家礼》”,“四时祭飨,略如朱文公所著仪式”。②可以说,到了明清时期,宗族制度与乡族组织成了中国民间最为重要和坚固的社会结构形式。
  到了现当代,特别是1949年以后,有些学者从阶级演变与社会进化的角度来讨论中国的宗族制度与乡族组织,指摘了不少关于中国宗族制度与乡族组织的负面因素,并且预言中国的宗族制度与乡族组织必将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逐渐衰落消亡。我却认为学者们的这种预测未免过于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出现的两种倾向值得引起注意:一方面,不少地方的家族组织和乡族组织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甚至有所发展;另一方面,在许多传统宗族制度和乡族组织受到严重破坏又一时未能寻找可以与之替代的社会组织的乡村里,普遍出现了一种道德混乱以及社会无序的现象。这两种倾向的出现,正好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说明了宋明以来中国宗族制度与乡族组织长期存在于民间基层社会的文化合理性。
  宋代朱子学、理学演变到近现代,往往被人们讥讽为迂腐不堪、毫无实用的道德标榜,而注重实用的学人们,对于明清以来的所谓“经世致用”之学甚为欣赏。实际上,宋以来中国思想界所出现的“经世致用”之学,说到底仍然是一种形上思维,并没有真正实施的内涵与可能性。倒是宋代朱熹及其他理学家们所提倡的重构社会基层组织的设计与实践,在近千年的中国大地上,得到全面的实施与推广,甚至延伸到海外的华人群体之中。因此,抛开学术与政治上的偏见,如果要在宋以后中国的思想家里寻找真正实施于世的“经世致用”之学,那么,大概就只能是朱熹等宋儒们的这一主张了。
  (二)从书生自许到道德经世的转变
  朱熹的青少年时期,在其父亲和崇安五夫刘氏等前辈的教育督导下,经历了十分严格而又坚实的儒家文化的学习。因为朱熹聪颖过人,天资卓越,在全面系统研读儒家经典的同时,他涉猎道家、禅家的诸多著述,理解精到。年轻人的活跃思想,往往又是与天马行空式的浪漫主义色彩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年轻时期的朱熹,当他在融会贯通儒、佛、道各家学说之后,对自在缥缈的道学和禅学产生了偏好。然而,朱熹最终走上了倡导道德教化、关怀社会的儒家之道,这是与他从书斋走上社会,经历了在同安和漳州的地方官之任所不能分开的。换言之,朱熹在同安、漳州的地方官任上的社会实践经历,促使了他在社会管理思想上的重要转型。
  绍兴二十三年(1153,癸酉),朱熹24岁。春天的时节,他写下《牧斋记》,总结他三年师事道谦和以儒、老(道)、佛(释)谦谦自牧的心学修养和收获,标志着他的思想出入佛老盛极的高潮。五月,朱熹接到任命,动身前往泉州同安任主簿。途经南剑即现在南平的时候,遵照父亲朱松的遗愿,拜会了福建理学的二传弟子李侗。面对年轻气盛的朱熹,李侗虽然感觉朱熹学识广博,但发现他有浮躁而玄虚的学风。他规劝朱熹,日后要“去‘圣经’中求义理”,要多看“圣贤言语”,从日用工夫处去理会“道”。对于李侗的规劝,朱熹似乎还没有十分在意。
  六月底,朱熹到达同安县,安顿在主簿廨西北的斋屋。他把自己燕居的西斋更名为“高士轩”,并作《高士轩记》。可以说,从这时起,年轻的朱熹从书斋走进了社会。朱熹除担任本职事务外,还参加修建城池的工程监工。从日常的政务中,他也逐渐见识了官场及社会的真实情况。深秋的一天,朱熹受知县之命督建同安城四角城楼。在秋风萧瑟的郊原里,看到隶役们各个饥饿不堪,身体瘦弱,他深感惭愧并产生思乡之念。为此,他写下《督役城楼》诗,体现了仁者关怀社会的胸怀。
  朱熹刚到同安,初涉仕途,颇想有一番作为,决心一本先儒教诲,涉足清流,力避官场丑恶风气,写下《濯足万里流》诗以自勉。十二月,朱熹听闻永春县事治理极佳,亲自前往向县令黄瑀取经,得其“敦礼义、厚风俗、戢吏奸、恤民隐”的经验。回来后,朱熹将县署的“佑贤堂”改名“牧爱堂”,体现他关心民瘼,爱护百姓的用心。
  上任半年以后,朱熹已经对下层社会的症结有所了解。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他极力主张推行“正经界”,即理顺田地的占有关系,但遇到很大阻力,无法施行;又主张减免经总制钱,亦施行不得。他开始深切地感觉到书本的理想与现实社会存在巨大差距,因此感到很苦恼。虽然如此,他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反对税收与征调上巧立名目、横征暴敛,尽可能减轻民众的负担。
  朱熹自己是个饱学之士,因此对同安任下的教育格外重视。他发现当地生员学风不正,以习举子业为主,于是主动向知县请求兼领县学事,请任教谕。“莅职勤敏,苟利于民,虽老无惮。选秀民,克弟子员,身加督励。”(《朱子行状·实录》)接手同安县学后,朱熹立即对其进行整顿,并颁布了《谕学者》《谕诸生》《谕诸执事》等文告,以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生员。绍兴二十四年(1154)五月,朱熹在县学设立讲座,亲自讲授《论语》,作《讲座铭》。拨币重新修建四斋,分别取名为志道、据德、依仁、游艺。他还通过考试增补县学弟子人员,并亲自制定策试方法。在他的主持下,当地学风出现明显的好转。这一年,他写下《四斋铭》《鼓铭》《策问》《论语课会说》《讲礼记叙说》等文章。绍兴二十五年(1155),朱熹在同安明伦堂左侧倡建“教思堂”,在文庙大成殿后侧倡建“经史阁”,并收集县衙府中所有书籍归置阁中,共藏书1212卷,供学者和执事们观览。
  朱熹参考典籍中的释奠仪式,考定形成全新的祭孔仪式,绘成《释奠仪图》,供县学执事、诸生观览。其间,朱熹在公务之余还考正《礼书》,编订《牧斋净稿》,作品有《臣民礼议》《绍兴纂次政和民臣礼略》《苏丞相记》《射圃记》《泉州同安县学官书后记》等。为了更进一步地激励同安县及周边的学子,朱熹倡立故相苏公相祠于学宫教思堂后,以彰显北宋名相、乡贤苏颂,令学宫弟子岁时拜祀。绍兴二十六年(1156),朱熹在县学建赵忠简祠,以祀故相赵鼎。
  当时同安县所属的金门岛僻处海上,文教相对滞后,在任期间,朱熹一行在地方文士和学者的陪同下,往金门视察。他参谒了金门妈祖庙,并为之题写壁诗和对联。回程中在海上遇到风浪,有惊无险,给朱熹留下深刻的印象。回来后,作《五月五日海上遇风雨作》诗。金门至今仍保留多处朱熹的手迹。朱熹的金门之行,为金门后世文教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段日子里,朱熹还到邻近的南安、晋江等县考察教化,数度走访石井、安海一带的书院和泉山书院等,为这些地方的文教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过在同安县主簿任上的磨炼,朱熹逐渐意识到儒家关怀社会的伟大意义。朱熹此时熟读《孟子》,收获甚大,自称“方寻得本意”,开始动笔作《孟子集解》。其间,他从陈黯处得到《裨正书》,为之点校并作序;又从谢良佐处得到《上蔡语录》,潜心研读。这一年,朱熹写下《漳州教授厅壁记》《一经堂记》《芸斋记》和《至乐斋记》等文。
  绍兴二十七年(1157),朱熹在同安县任满。在等待接替官员期间,他住在陈良杰(北溪)之馆数月,将其居室命名“畏垒庵”,并邀请朋友、学生中好学者同住,共同研究学问。这一年,朱熹除撰《畏垒庵记》外,还著述《论语》笔札十篇(即《论语要义》和《论语精义》稿本)。
  朱熹在同安历时四年五个月,政绩良好,官民口碑极佳。“士思其教,民怀其惠,相与理祠于学宫。”(《朱子行状》)时至今日,同安一带依然流传下来许多关于朱熹德政的故事。至于朱熹过化的其他地方,也无不留下难以磨灭的历史印记。①
  朱熹在同安县的四年主簿生涯,为同安县及周边地区做出了诸多贡献,而对于他自己而言,更是在思想上进行了一次极为重要的升华,从而奠定了他的理学的基本世界观。通过这次难得的经历,使他真正认识到李侗的真知灼见。在泉州整整半年的读经反思,朱熹终于从佛老中自拔出来走向儒者的觉醒。后来他曾对自己的长孙婿、弟子赵师夏谈到在泉南佛国读经反思的蒙眬觉醒时说:“余之始学,亦务为笼侗宏阔之言,好同而恶异,喜大而耻于小,于延平之言,则以为何为多事若是,天下之理一而已心疑而不服。同安官余,以延平之言反复思之,始知其不我欺矣。”①因此,当他从泉州卸任回到闽北之后,最要紧的事情就是重新向李侗拜师。朱熹自拜李侗为师之后,可谓经历了一次他自称“尽废所学”的自我否定,完成了逃禅归儒的思想升华,世界观豁然开朗。从此,他以一个儒者的道德情怀,坚持着对于“道统”的永恒追求。
  朱熹在此期间思想升华的另一个方面是,他通过官场的磨炼和社会的实践经历,认识到书斋之学必须与社会现实相联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教化社会、匡正社会的积极作用。朱熹在穷荒蛮远的南国振兴儒学教育,表现出了他对整个传统儒学文化现实地位和危机的一种敏感和深思,是在传统文化的初步历史反思下对士大夫直至整个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深层的一种朦胧透视和觉醒。他开始意识到要重建儒家的人学以挽救封建衰世的人心,所以他在主持县学教育时特别注重四书中的《论语》和五经中的《礼经》。一部《论语》包含了孔子仁学的人学,朱熹特别要借它来向利欲熏心的一代学子宣扬学在“为己”的理学说教,在繁忙的簿书生活中,他还是抽空到县学把二十篇《论语》从头到尾讲授了一遍。但朱熹认为,南宋所以人心败坏,世风日下,不在于人们不识孔子为己的仁学,而在于对这种仁学的人学知而不行,诵习而不践履,所以他又要借重《礼》来补充《论语》,弘扬儒家失落的实践理性,为诸生建立起一种实践的儒家仁学,也就是理学的人学。
  朱熹在同安主簿的经历中已经认识到,端正社会风气,必须以儒家的“礼”作为准绳。他把“礼”解为“履”,所谓“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何谓约?礼是也。礼者,履也,谓昔之诵而说者,至是可践而履也。故夫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颜子称夫子亦曰:‘博我以文,约我以礼。’礼之为义,不其大哉”①,正是他独特的《礼》学思想。礼不仅是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更是自我实践“仁”的现实之路,借助于礼,知与行得到了统一。南渡以来《礼》学的败落废弃超过他经,其中《周礼》《礼记》几乎无人问津。朱熹在县学大力推行《礼》学教育,主要目的就是要用《礼》学来整顿泉南穷乡僻壤的士风和民风。他颁布了《申严昏礼状》,严禁地方上的“奔诱”之风。县学的释奠仪不全,他便取《周礼》《仪礼》《唐开元礼》《绍兴祀令》相互参考,自己订定写成《释奠仪图》,颁行于县。②
  朱熹在同安县主簿任上所试行的把儒家经典进行社会践行的尝试,不仅使他从意气风发的书生理想升华为经世致用的道德寻求,同时也为他后来重新建构基层社会的道德与礼仪,建构民间家族组织等,进行了初步的尝试,无疑起到了引导性的作用。
  (三)社会管理思想体系的形成与实践
  朱熹从同安主簿卸任之后,由于其独立的人格与道德的坚持,不能与堕落的官场同流合污,因此其仕途甚为不顺。这反而激发了他对道德体系的宣扬和社会管理思想的建构。在长期的读书、著述、讲学以及接触基层社会的过程中,他对社会的观察与理解日臻深刻,终于到了乾道六年(1170)朱熹41岁的时候,撰写完成了对于后世乃至日本、韩国等地影响深远的《家礼》一书。朱熹本人在《家礼》序中这样写道:凡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昏、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体,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纪纲人道之终始,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不可以一日而不讲且习焉也。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于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于世。世之君子虽或酌以古今之变,更为一时之法,然亦或详或略,无所折衷。至或遣其本而务其末,缓于实而急于文,自有志好礼之士,犹或不能举其要,而困于贫窭,尤患其终不能有以及于礼也。熹之愚盖两病焉,是以尝独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以为一家之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略浮文、敦本实,以窃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遗意。诚愿得与同志之士熟讲而勉行之,庶几古人所以修身齐家之道、谨终追远之心犹可以复见,而于国家所以崇化导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①
  从这篇序文中可以看出,朱熹之所以撰写《家礼》,就是为了使上古的礼制得以传承,但是在宋代的现实社会里,又要有所更新,得以符合社会的实际而施行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敦化导民”的真正效果。可以说,《朱子家礼》的问世,标志着朱熹关于社会管理思想建构的形成。
  如果说从同安主簿任上对社会管理、敦化风俗的初步实践,到十余年后《朱子家礼》的问世,朱熹完成了对社会管理思想体系的探索与建构,那么到了绍熙元年(1190)朱熹六十一岁出知漳州,他利用在这里的一年时间,对他的社会管理思想进行了一次比较深入的社会实践。虽然在此之前,他也曾经在江西南康、浙东一带担任过短期的官员,施行过诸如社仓、劝农的措施,又不时引导“乡人父老岁时集会,讲信修睦”等进行有利于基层社会敦化风俗的实践,但是毕竟受到其他公务的影响,未能进行进一步的实践。而到了漳州之后,他在任上实行了一系列的敦化风俗、重建基层社会道德的措施。
  绍熙元年(1190)五月,即朱熹到漳州赴任的第二个月,他就针对当时漳州民风健讼的恶习,发布了《漳州晓谕词讼榜》,榜文略云:
  本州近准提刑行司判下词状,计二百四十三道。其间官吏违法扰民,事理彰著者,即已遵依送狱根治。其有关系一方百姓公共利害,而非一旦所能遽革者,亦已广行咨询,别行措置讫。其余词状,亦有只是一时争竞些少钱米田宅,以致互相诬赖,结成仇雠,遂失邻里之欢,且亏廉耻之节。甚则忘骨肉之恩,又甚则犯尊卑之分。细民如此,已足伤嗟。间有自称进士学生、宦族子弟,而其所诉亦不免此。此邦之俗旧称醇厚,一旦下衰至于如此,长民者安得不任其责?又何忍一切徒以柱后惠文为事,而不深求所以感发其善心者哉?……右今榜州门张挂晓谕,各令知悉。更请深自思惟,所诉事理或涉虚伪,或无大段利害,可以平和,即仰早生悔悟,降心相从,两下商量,出官对定。庶几有以复此邦忠厚醇朴之俗,革比年顽嚣偷薄之风,少安病守闵恻惭惧之心,仰副明使者循行荒远、宣布诏条之意。①
  六月,为了端正民间丧礼,朱熹特晓谕所属吏员,率先示范守孝:
  此邦僻远,声教未洽,乃有居父母之丧而全释衰裳,尽用吉服者。见之骇然,良用悲叹。自惟凉薄,无以瘉人。然幸身际盛时,目睹圣孝,今又得蒙误恩,使以承流宣化为职,敢不明布,以喻士民?自今以来,有居父母之丧者,虽或未能尽遵古制,全不出入,亦须服粗布黯衫、粗布黪巾,系麻绖、着布鞋,不饮酒,不食肉,不入房室。如是三年,庶几少报劬劳,勉遵礼律,仰承圣化。①
  八月,朱熹颁布的《劝女道还俗榜》云:
  本州日前官司失于觉察,民间多有违法私创庵舍,又多是女道住持……盖闻人之大伦,夫妇居一,三纲之首,理不可废。是以先王之世,男各有分,女各有归,有媒有娉,以相配偶,是以男正乎外,女正乎内,身修家齐,风俗严整,嗣续分明,人心和平,百物顺治。降及后世,礼教不明,佛法魔宗乘合窃发,唱为邪说,惑乱人心,使人男大不婚,女长不嫁,谓之出家修道,妄希来生福报。若使举世之人尽从其说,则不过百年,便无人种,天地之间,莽为禽兽之区。而父子之亲,君臣之义,有国家者所以维持纲纪之具皆无所施矣。……今复详思,与其使之存女道之名以归父母兄弟之家,亦是未为了当,终久未免悔吝。岂若使其年齿尚少、容貌未衰者各归本家,听从尊长之命,公行媒娉,从便昏嫁,以复先王礼义之教,以遵人道性情之常,息魔佛之妖言,革淫乱之污俗,岂不美哉!如云昏嫁必有聘定赍送之费,则修道亦有庵舍衣钵之资。为父母者随家丰俭,移此为彼,亦何不可?岂可私忧过计,苟徇目前,而使其男女孤单愁苦,无所依托,以陷邪僻之行、鞭挞之刑哉?凡我长幼,悉听此言,反复深思,无贻后悔。①
  其后,朱熹对敦化漳州地区的民间风俗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劝谕。他在《揭示古灵先生劝谕文》中写道:
  为吾民者,父义,能正其家;兄友,能养其弟;弟敬,能敬其兄;子孝,能事父母。夫妇有恩,贫穷相守为恩。若弃妻不养,夫丧改嫁,皆是无恩也。男女有别,男有妇,女有夫,分别不乱。子弟有学,能知礼义廉耻;乡闾有礼,岁时寒暄,皆以恩意,往来燕饮,序老少坐立拜起。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借贷财谷,昏姻死丧,邻保相助,无堕农桑,无作盗贼,无学赌博,无好争讼,无以恶凌善,无以富吞贫,行者逊路,少避长,贱避贵,轻避重,去避来。耕者逊畔,地有畦,不相争夺。班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子弟负重执役,不令老者担擎。则为礼义之俗矣。
  以上同保之人今仰互相劝戒,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宗姻,周恤邻里,各依本分,各修本业,莫作奸盗,莫纵饮博,莫相斗打,莫相论诉,莫相侵夺,莫相瞒昧,爱身忍事,畏惧王法。保内如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事迹显著,即仰具申,当依条旌赏。其不率教者,亦仰申举,依法究治。自余禁约事件,仍已别作施行。各宜遵守,毋至违犯。②朱熹在撰写的《劝谕榜》中,更加细化了关于敦化风俗的条文:
  今具节次施行劝谕事目如后:
  一、劝谕保伍互相劝戒事件:仰同保人互相劝戒,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宗姻,周恤邻里,各依本分,各修本业,莫作奸盗,莫纵饮博,莫相斗打,莫相论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事迹显著,即仰具申,当依条格旌赏。其不率教者,亦仰申举,依法究治。
  二、禁约保伍互相纠察事件:常切停水防火,常切觉察盗贼,常切禁止斗争。不得贩卖私盐,不得宰杀耕牛,不得赌博财物,不得传习魔教。保内之人互相觉察,知而不纠,并行坐罪。
  三、劝谕士民,当知此身本出于父母,而兄弟同出于父母,是以父母兄弟天性之恩至深至重。而人之所以爱亲敬长者,皆生于本心之自然,不是强为,无有穷尽。今乃有人不孝不弟,于父母则辄违教命,敢阙供承;于兄弟则轻肆忿争,忍相拒绝,逆天悖理,良可叹伤。宜亟自新,毋速大戾。
  四、劝谕士民,当知夫妇婚姻,人伦之首,媒妁聘问,礼律甚严。而此邦之俗有所谓管顾者,则本非妻妾,而公然同室。有所谓逃叛者,则不待媒娉,而潜相奔诱。犯礼违法,莫甚于斯。宜亟自新,毋陷刑辟。
  五、劝谕士民,乡党族姻,所宜亲睦。或有小忿,宜各深思,更且委曲调和,未可容易论诉。盖得理亦须伤财废业,况无理不免坐罪遭刑,终必有凶,切当痛戒。
  六、劝谕官户,既称仕宦之家,即与凡民有异。尤当安分循理,务在克己利人。又况乡邻无非亲旧,岂可恃强凌弱,以富吞贫?盛衰循环,所宜深念。
  七、劝谕遭丧之家,及时安葬,不得停丧在家及瓒(歹)寄寺院。其有日前停寄棺柩灰函,并限一月安葬。切不须斋僧供佛,广设威仪,但只随家丰俭,早令亡人入土。如违法,依条科杖一百。官员不得注官,士人不得应举。乡里亲知来相吊送,但可协力资助,不当责其供备饮食。
  八、劝谕男女,不得以修道为名,私创庵宇。若有如此之人,各仰及时婚嫁。
  九、约束寺院,民间不得以礼佛传经为名,聚集男女,昼夜混杂。
  十、约束城市乡村,不得以禳灾祈福为名,敛掠钱物,装弄傀儡。……①
  漳州所属的龙岩县,地处偏僻山区,官民政令隔阂,教化不畅。“龙岩一县地僻山深,无海乡鱼盐之利,其民生理贫薄,作业辛苦。州府既远,情意不通,县道公吏又不究心拊摩,躬行教化,往往多差公人下乡骚扰,及纵吏人因事乞觅,不遵朝制,不恤刑狱,不能分别是非曲直,致使其民不见礼义,惟务凶狠,强者欺弱,壮者凌衰。内则不知有亲戚骨肉之恩,外则不知有闾里往来之好,习俗薄恶,已足叹伤。至其甚者,则又轻侮官司,公肆咆哮,把持告讦,无所不至。”为此,朱熹还特地为龙岩先民撰写了《龙岩县劝谕榜》,以敦化这里的民间风俗,该榜文略云:
  右今榜龙岩县管下,遍行晓谕上户豪民,各仰知悉。其有细民不识文字,未能通晓,即请乡曲长上详此曲折,常切训诲。要使阖县之人常切思念,既为王民,当守王法,自今以后,各修本业,莫作奸盗,莫恣饮博,莫相斗打,莫相论诉,莫相侵夺,莫相瞒昧,爱身忍事,畏惧官司,不可似前咆哮告讦,抵拒追呼,倚靠凶狠,冒犯刑宪。庶几一变犷悍之俗,复为礼义之乡,子子孙孙,永陶圣化。……①
  从以上所引可以看出,朱熹在漳州任上所推行的社会管理教化,涉及国家与民间、官府与民众、乡党姻族、家庭父子兄弟夫妻、邻里互助等等的关系,以及婚丧礼仪、务本安业、守正驱邪、端正信仰等各个方面的风尚习俗问题。这些问题基本涵盖了宋代民间社会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他在《朱子家礼》中所要建构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漳州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朱熹把自己所建构的社会管理思想进行了实践,加上他一如既往地整顿学校,培育士人、士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朱熹离任后,他的漳州籍弟子陈淳描述他的这段经历时说:
  先生在临漳,首尾仅及一期。以南陬敝陋之俗,骤承道德正大之化,始虽有欣然慕,而亦有谔然疑,哗然毁者,越半年后,人心方肃然以定。僚属厉志节而不敢恣所欲,仕族奉绳检而不敢干以私,胥徒易虑而不敢行奸,豪猾敛踪而不敢冒法。平时习浮屠为传经礼塔朝岳之会者,在在皆为之屏息。平时附鬼为妖,迎游于街衢而掠抄于闾巷,亦皆相视敛戢,不敢辄举。良家子女从空门者,各闭精庐,或复人道之常。四境狗偷之民,亦望风奔遁,改复生业。②
  现代有些学者对朱熹在漳州实践其社会管理思想的实际效果抱有怀疑态度,认为“这都是暂时的,一到朱熹离任北去,一切又向旧态复归了”③。其实,学者们的这种评述,忽视了朱子社会管理思想的深远历史影响。时至今日,在闽南等朱熹当年任职及游历所到之处,无不以当年“朱熹过化”而自豪,闽南等地区也因而被世代民众称之为“朱子过化之乡”。朱熹在同安、漳州所实践的社会管理、敦化风俗的举动,其在闽南的影响所及,依然处处可见。我们突破闽南乃至福建的界限,宋代朱熹所建构起来的民间社会组织与礼俗,如乡族组织、家族制度、婚丧节日礼仪、待人接物礼仪等等,也无不在相当程度上影响至今。虽然说宋代朱熹及其他理学家所建构的社会管理思想体系,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社会,这也正如朱熹当年撰写《家礼》时所指出的那样,上古的儒家礼仪,到了宋代也有继承和更新的必要。古代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本来就是一种“扬弃”的过程。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视了宋代朱熹等理学家们对于中国社会管理及其礼仪规范建构的杰出贡献。假如我们今天还是把对宋代朱子学和理学的研究局限在哲学的义理层面,那么这种学术研究不仅是片面的,而且也是脱离社会实际的。显然,全面系统地从道德倡导与社会构建两大体系来重新思考朱子学及宋代的理学,是今后深入推进朱子学研究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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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本书主要考察朱熹及其后学们究竟为当时的社会做了些什么,以及这些事情对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朱熹和他的学生们,有从政的经历,也有当平民的经历,他们在所谓的“行”的实践上,表现更多。鉴于此,作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考察朱子学,突破了从哲学视角研究朱子学的传统。与从哲学视角注重“想什么”不同,历史学更注重“做什么”。作者以自己所擅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领域,对朱熹及其后学在这两个领域的所作所为,做出了尝试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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